小兔子再次弱弱道:“这里是我的地盘。” 酿泉山虽然小,于世俗人眼里也确实不如那些层峦叠嶂的绵延山峦,类之泉眼比之湖泊。 可它确确实实是座仙山。 又偏偏因为山头不大,山神能采集的灵气有限,守护这座山的力量便也十分渺小,平时只能欺负一些心怀鬼胎的凡人。 比如真的强盗。 像这种大妖怪带着一群小妖怪强行入住的情况,他简直束手无策。 这一百年来,他每日听听鸟叫,捏捏兔子,日子十分平静,最大的烦恼就是没有胡萝卜吃。 所以只要这群狼妖离开,酿泉山就能恢复平静,又会有人来对着泉水吟诗了。 为了实现这个愿望,李程秀兢兢业业地帮他们打着掩护,也忘记了思考对策。 彻底本末倒置。 而且小兔子也没有还回来。 因为算账令大兔子沉迷。 他是这里的山神,整座山都是他的,是住在洞里,还是土坑里,还是木头房子里,都是一样的。 “你家里那些兔子怎么办?不用管?” “他们自己会找草吃的。” “那你还拼命买萝卜干什么?” “……” “啧,问你话呢。”大狼一拍桌子,烛台都跳了一下。 “你又不是兔子,你不知道胡萝卜对兔子来说意味着什么。” 小兔子认真看账到很晚,眉头紧皱,算账的时候他背后简直有一团火焰在熊熊燃烧。 他们这群狼平时到底是怎么花钱的?下山吃一顿饭三文钱,剪头发却可以用掉好几两。 集体的,一块儿下山去修毛。 “这是企业文化……不是,我的手下都很在乎形象。” “自己舔舔不就行了?”兔子对此有点意见,“不要浪费银子,一两银子可以换到三百四十三根胡萝卜,还剩下两文钱,跟卖菜大娘还价的话说不定就是三百四十四根,我能吃小半年呢。” 大妖精根本就没有这种顾虑,大妖精花钱都是大手大脚,毕竟随便抓两个人恐吓就可以得到大把的钱,随便抓几个妖精让他们去勒索也可以拿到大把的钱,不像某只兔子当神仙什么坏事都不能做,抠抠索索一根胡萝卜一家几百口分着吃。 兔子还在喋喋不休,那个爪子啊,就对着账本指指点点,你看看这个,买大骨头棒子肉吃,你在我的地盘吃素行不行?行不行?还有毛笔,小周就会用自己的尾巴蘸墨写了一本又一本挣回不少钱,你的尾巴就比他还要黑,你为什么需要花钱去买一支从自己尾巴上薅下来的毛做成的笔呢?再说了,你又不写字。 就想要撑个场面要个面子端住包袱的大妖怪露出森森白牙:“你又不是狼!再说一句我就咬死你!” “可小周也是狼,他就不会花钱买自己尾巴上的毛。”因为拿住了对方的把柄而有恃无恐的小兔子如是说,“而且你还被人宰了。” 然后他被大色狼狠狠捏了两只耳朵。 两只一起啊! 臭流氓!
第6章 “你去哪?”李程秀红着脸捂住自己的耳朵,搓搓。 差点被他捏得尾巴也露出来。 “找那个卖笔的。”邵群转过头凶光毕露,瞳仁变成深绿色,“我去吓死他。” 李程秀吓了一跳,怕他真的把人家老人家吓到提前见阎王,连忙道:“但是那只笔还是挺好看的,做工细腻,笔身修长,用的黑玉是上好的。” 大狼余怒未消,瞪着他。 “真的,我能再看一眼么?”李程秀哄道,“我还可以帮你换你自己的毛,你看,大狼妖的毛做的狼毫,多霸气。” “你尾巴上的毛成色很亮,黑得纯粹,做出来一定很好看。” 大妖怪不经夸,但是大妖怪从来没有薅过自己身上的毛。 “我来吧。” 小兔子对薅毛这种事有几百年的经验,而且因为很久没有变回原形,手很痒痒。 为了尾巴可以搁在地上好下手,一团黑光里,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逐渐缩成了二尺高,那黑雾里妖气弥漫,却有西北苍茫大漠里风的味道。 这么浓重的味道,如果不是在神仙身边,估计早就飘出二里地了。 一只毛色光亮,周身漆黑的狼妖,安静趴伏在地面,眼里冒着莹莹绿光,转头盯着他。 这样的视线,不论是谁,都会认为自己已经成为了猎物。 可小公子是个小神仙,神仙再小也不会随便死掉,所以那些恐惧其实毫无用处。 纯粹是因为自己是只兔子,才那么容易被吓到。 白色的小公子在白光里化成了一团巴掌大的毛球。 黑亮的大眼睛一眨不眨,身体直立,两只爪子耷拉在胸前,与面前这只大色狼对视。 大黑狼伸出爪子啪地一下把他拍扁在地上。 这只兔子,毛好厚,而且太圆了,就让人忍不住想搓。 兔子努力抖了抖毛,变得蓬松,身体团成团,爪子全都缩在肚皮下面,耳朵直挺挺竖着,眼睛也瞪着他。 你做什么! 大狼呜地叫了一声。 兔子听不懂狼话,兔子也不会说话,所以他完全可以不回复对方想摸一下自己肚皮的下流要求。 他两条后腿一蹬一蹬地跳到那条黑色的大尾巴边上,伸出小舌头舔舔爪子,雪白的小jio插进了毛茸茸的大尾巴里开始薅。 有点羡慕。
尾巴毛好多。 多薅一点,存起来,做窝。 他背上的毛好像比较硬,可以用来磨牙么?剔牙也行。 于是他薅完尾巴,趁大黑狼打盹,就一下蹦到那个宽厚的背上…… 头上的又细又软,也薅一点吧…… 大黑狼梦里觉得有人在给自己按摩头皮,舒服得越发沉下脑袋,鼻子里呼地一声。 黑色的毛发一小撮一小撮被兔子团成团扔下来。 薅毛是一件比算账还要快乐的事情! 觉得这次在大狼身上薅得差不多之后,他就开始在自己的身上舔来舔去,爪子这里抓抓那里抓抓,搓搓搓,白色的毛球跟黑色的混在一起…… 似乎比全是白色的要好看一点。 ……试一试? 夜色渐深,一只大妖狼在山神原形的守护灵力里久违地入睡了,极度放松,仿佛能从此睡死过去。 而小兔子的屋里则是彻夜明明灭灭,极昼般的白光每隔一会儿就会透过窗纸,落下阴影在斑驳地面。 也很久没有捏小兔子了啊……
第7章 李程秀搓了一晚上毛球,如同上瘾,一夜未睡也十分精神。 毕竟怎么说也是个神仙,与妖精还是不一样的。 只要山上有泉水有草木,他就不会疲惫。 “你不是说给我做笔?”邵群早晨醒来便要找那支能撑得起排面的狼毫笔,结果他却捧出一捧糯米丸子大小的灰兔子,个个都是红眼睛,散着几分稚嫩小妖的邪气,跟自己说这是他昨晚刚生的? “对啊,我跟你一起生的呀。”小公子对着掌心里的小东西笑眯了眼。 大王睡了一晚上,不知道自己昨晚怎么就跟这只兔子生孩子了。 李程秀每次捏完兔子都挺开心,松开手,那七八只小东西便四散着跳走了。 然后等到饿了就来山神这里要一口仙气,平时就放养,该吃草吃草,如果幸运地活到一百岁懂事了会说话了就会跟他说想吃胡萝卜,不弄来就会因为嘴馋牙痒疯狂吃自己的毛毛。 吃秃为止,吃到消化不良。 所以胡萝卜对一只兔子来说很重要。 没有毛兔子要怎么见人? 邵群就这么看着他把他们的孩子随手一扔,莫名心口堵得慌,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堂堂山大王,没必要为了几只兔子生气。 “那我的东西呢?” 李程秀哦了一声,才递给他。 邵群不满:“连笔头都这么黑,谁知道有没有墨在上面。” 李程秀道:“反正你也不写字啊。” 邵群:“……” “耳朵不想要了是不是?”大狼再次竖起尾巴威胁,随后瞪大眼睛,“李程秀!老子的毛呢!” “……不是你让我,给你薅的嘛?”小兔子很心虚,“对不起,我没忍住。” 他衣袖里还藏着一大团,因为邵群的毛真的很好看,尾巴上的摸起来尤其顺,跟软趴趴的兔子毛完全不一样。 捏出来的小兔子都好像比较健壮,比纯兔子毛大了一圈儿还是灰色的,看着就不好欺负。 “原来你还可以薅毛成兔子,你这是跟谁学的?是不是跟大圣学的拔毛点兵?”邵群气到眼冒血丝,猛地砸了一下桌子。 小兔子浑身一颤吓红了眼睛。 毕竟他这样好像借故偷东西,虽然毛还会长出来。 但他还是偷了…… 可他舍不得把那团毛球还回去,就说:“那你在我尾巴上薅吧。” 邵群指着他露出来的白色圆球:“整个尾巴加起来有多少你就告诉我?” “……我知道我尾巴小,可是它有灵气啊。” “变回去。”邵群冷声道。 “你想干什么……” “变回去。”邵群还是说。 他想自己有错在先,还是听话变成了圆圆一坨,耳朵立起来,快跟他的身子一样长。 紧接着那只被他摧残的大尾巴把他整个卷到邵群的掌心里。 他站直了身体,用前脚摸了摸邵群的手腕,又抬头看他。 别生气了。 对上那圆咕隆咚,纯洁的大黑眼睛,大王忽然就有那么一丝心软。 但是只有一丝。 小兔子以为那只伸过来的手是要摸自己的耳朵,不行,现在他是兔子,被非礼很麻烦的。 他赶紧把两只耳朵拽下来抱在怀里! 不可以! 啊! 不要……放开我的耳朵…… 不过多久,小兔子没有逃离魔爪,耳朵被人捏住,指腹的热度和揉捏令他很快眯起眼睛,歪倒在大狼手里,脑袋一个劲地蹭掌心。 再摸一下……再摸两下…… 唔。 很快这只只知道胡萝卜的兔子就翻开了肚皮,四jio朝天,耳朵也一跳一跳。 邵群把手搁在他肚皮上的时候,两只前爪就抱了过来。 邵群忽然觉得这样挺有意思的,他把手指一抬,兔子就挂在半空中吊着,然后因为爪子无力,摔回他掌心里。 晕晕乎乎。 他本来想就这么放过他算了,结果一眼瞟到地上黑乎乎的一大团。 是自己被薅下来的毛…… 那一团毛就比现在这只兔子一整只还大,结结实实还挺有分量。 “你还有什么想说的?”邵群捏住他后颈皮把他拎到面前,眯着眼问。 小兔子抱住自己一只耳朵,摇头。 抱歉,我听不懂人话。 “说话,不然捏你耳朵。” 兔子松开爪爪,耳朵一下子弹回脑袋上,大眼睛很渴望。 大黑狼反应过来,一瞪眼,马上换了一个:“拔你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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