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中七个题目,这是什么概率啊,季子禾简直就不敢想象居然还有人能够这么厉害。若是他参加了这次乡试,考不上举人才有鬼,只可惜他并没有参加,那简直是太遗憾了。 “叶先生真是大才,只是可惜了。”这么有才华的人,死的却那么早,真的是太可惜了。 “先生应该是死于当年的那场乡试之后,他最大的遗憾,便是辜负了我父亲的期望,没有在那场乡试中考好。之后日思夜想,心中始终过意不去,觉得愧对我的父亲。或许就是因为这件事情,他才会病故。若是想消除他的执念,恐怕就只有让他再参一次乡试,考中举人才行。” “嗯,这个办法可行。” “等明年春闱过后,我就想办法把先生送去国学里,让他再里面继续学习,不至于总困在家里闭门造车。我们家这些年给朝廷捐了那么多钱,就算我真的无才无德,陛下也会赏我个官做做。到时我便不再需要老师教导学业,先生便没有理由拒绝去国学,再参加科举了。等去了国学之后,接触的考生多了,先生说不定会重拾信心,再入考场。以先生的才华,我相信,一个小小的举人肯定不再话下。到时我再让他回老家看看,说不定他就能想到自己已经去世的事情,到时他也就能安心的走了。”丁再昌做出了决定,并迅速的做出了三年规划出来。真是不做就不做,一做就要做的完美。 季子禾有些欣慰,在他看来,这已经是一个很好的结局了。 “只是恭谨兄,你可有什么保平安的法器什么的吗?”丁再昌忍不住问道。 咳,谁让他是个特别惜命的人呢。虽然他很想帮帮叶先生,可叶先生毕竟是鬼,心里还有有些害怕,万一叶先生突然发狂了,可不会顾及自己是不是他的弟子,到时候自己岂不是要死的很冤枉。所以他打算早做准备,他也没想要伤害叶先生,只求能够能够自保就好,不然他是不可能会安心的。 季子禾怎么可能会有什么法宝,就连这个辨认鬼的活,都是他赶鸭子上架临时的兼职。他不是专业人士,没有法宝,那就只能想想怎么忽悠了。 可骨头不愿意放弃这大好的赚钱机会,对季子禾道,“你让他准备朱砂纸笔来。” 季子禾不疑有他,便转述给了丁再昌。 “恭谨兄可是要画符?”丁再昌问道。 “嗯。”骨头肯定道。 季子禾支支吾吾的点了点头,他怎么不知道骨头会画符,难不成,他们这次要卖假货骗人了,这样不太好吧。 丁再昌可不知道季子禾的纠结,在他看来,高人不会画符,那还是高人嘛!让小禾子来说,这肯定是对高人最大的误解。如今季子禾要画符,他就赶紧就吩咐了下去,让人去买最贵的朱砂,最贵的符纸。至于毛笔,高人也没做什么要求,那就随便用吧。身为一个考生,他家里最不缺的就是毛笔,随便挑。 季子禾拿着朱砂笔,看着桌上的符纸心里泛起了嘀咕,不会真的要让他来写吧,他不会啊。关于符箓之类的书他可没看过一本,他连符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该怎么画啊! “放心,一切有我。”骨头贴近了季子禾说道。 季子禾无法,只能硬着头皮下笔了。朱砂笔一接触到符纸,季子禾就觉得自己的手不是自己的了,像是有人握着他的手,在借助他的手画一样。 季子禾松了口气,可这个范儿还是要装一下的。看着手中的毛笔如行云流水,看着还觉得挺舒服的,就算季子禾不是真正的执笔人,只是在看人画符,也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一个玄妙的境界。等到他猛然清醒,纸上的符就已经画完了,上面还有金光流过,样子特别的高大上,一看就不是什么普通的符。 说不定,这还真的不是什么唬人的东西呢。季子禾想着,将画好的符拿了起来,递给了丁再昌。 丁再昌拿着符看了看,“恭谨兄,这是什么符啊,这上面的符文我竟然从未见过。” 丁再昌遇到的想掏空他钱包的骗子太多了,为了打假,他自己也是苦心钻研各家典籍。虽说因为资质太差,还是没入门,可也不是什么都不懂。若是骗人的,他肯定能揭穿。可这个符是他亲眼看着画出来的,画符之时,他也陷入了一种很奇怪的状态,当即就认定此符不凡。如今拿在了手中,感觉这符摸起来一点也不像之前的符纸那般粗糙,柔软光滑,还有丝暖意。要说起来,就像散发着体温的人的皮肤一般。 “这叫金刚护身之灵符,可在生死关头保你三次性命。”季子禾努力维持高人人设。什么金刚护身啊,这名字是季子禾瞎诌的,骨头说这符是他跟寺里老和尚学的,什么名字他也不知道,干脆就叫它护身符好了。季子禾觉得护身符这种名字太大众,一点也不高大上,不符合买主的期待值,所以就现编了个名字。 “只能保三次吗?” “莫要贪心,叶先生虽然现在看起来如常人,可内里终究是阴灵。若是其他符,很容易就会伤了他,而我这金刚护身之灵符就没有这种后顾之忧了。”想了想,骨头又借季子禾的手又画了一道符。 “这是传讯符,一旦遇到危险,你就把这张符撕掉。无论我在什么地方,都能立刻感应到,并迅速赶来。” “这……若是离得远,路上花费的时间太长,三次保命的机会用完,那我还不是死路一条?”丁再昌不放心道。 说的也是,就算骨头速度再快,也快不过人家啊。别说三次了,季子禾觉得十次都不保险,毕竟只能防御不能攻击,人家一次杀不死,多来几下也不耽误多长时间,到了还不是个死。 “不用担心,我自有安排。”骨头淡定道。 伟人说的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然不信,那就做个实验好了。骨头便又画了张传送符,让季子禾走的远些,丁再昌再将符给撕了。只见灵光一闪,季子禾与骨头就瞬间出现在了丁再昌面前。原来这符不光有传讯功能,里面还有一个小型的传送阵啊。 “恭谨兄果真是神仙手段啊!”丁再昌惊叹道。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听的再多,哪有亲身体验令人信服啊。这下丁再昌终于安心了,瞬间底气十足,再也不愁眉苦脸了。 骨头也很高兴,虽然废了一张符,可丁再昌会报销的啊,那就等于多卖了一张。 丁再昌不愧是财大气粗,生意做遍大江南北的有钱人,季子禾解决了他的心腹大患,他自然要报答的,在季子禾走的时候,给他包了一个红包。碍于在主人家里,季子禾没好意思在人家家里就拆开看。不过骨头就没那讲究了,他看那红包那么小,觉得肯定没放几两银子,顿时就有些心有不满。当即就钻进了红包,原来里面放的全都是银票,怪不得看起来轻飘飘的。数了数数量,骨头就从红包里飘了出来,告诉了季子禾。 季子禾走出丁宅的时候,整个人都好像踩在棉花上一样,觉得脚底下轻飘飘的。上个马车都不在状态,要不是丁四扶着,他肯定会摔倒。 等季子禾坐上了马车,骨头就又设了个障眼法,然后放肆的大笑起来,“瞧你的样子,不就是三千两银子吗,就这么魂不守舍的。” “三千两,那可是三千两。”季子禾脑袋有点卡壳,他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银子啊。一两银子等于一吊钱,三千两银子就等于三千吊钱,那就是三百万文钱。没想到当神棍那么挣钱,这简直比抢钱都来钱快。 “出息。”骨头对着季子禾的后脑勺来了一巴掌。 季子禾揉了揉脑袋,傻笑了一下,“骨头,你怎么会画符啊!” “以前在寺里的时候,寺里那个老和尚会画,闲着没事,我就也跟着学了学。其实画符也挺简单的,反正原理大差不差,了解了原理,我还改了不少符,也自己造出了许多新符。” “那位高僧可真厉害。”季子禾佩服道。虽然骨头只是偶尔提及那位高僧,而且每次也不会多说,但听的多了就会发现,骨头的许多本事都是跟高僧偷学来的。而且从那些只言片语中可以看出来,高僧不仅法力高强,而且博学多识,在生前十分受人敬仰。只是可惜了,在高僧圆寂之后,兰若寺就再没有出现什么德高望重的高僧了。随着时间的流逝,寺庙的香火渐少,最后成了一个被妖怪占据的无人荒寺,到了现在,就连残破的寺庙都没了,直接被夷为了平地。而那位高僧,甚至连传说都没留下,又有几人能够记住他呢? 骨头不是很喜欢谈起自己的过去,又道,“小禾子,刚刚你说的那个猎户的故事是从哪里听来的?” 季子禾也没有继续那个话题,“那个啊,是我小时候爷爷给我讲的故事,我给改编了一下。” “你爷爷怎么什么都知道?” “那当然啦,我爷爷年轻的时候,可是名震江湖的大侠!”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 就这样,季子禾坐着马车,被送回了家。骨头原本以为这是一个钱货两清的交易,此间事了,扭头就该当作谁也不认识谁,可谁知道……
第122章 天命 皇宫, 是皇帝居住和办公的地方, 哪怕它没有位于国土的正中央, 也同样是名副其实的国之中心。这里,奢华至极,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座宫殿,地面上没有一座建筑能够超过它。就连天上, 传说,也只有一座宫殿能够超过它, 那便是天界主宰, 玉皇大帝所居的紫薇宫。 传说紫微宫有一万座宫殿, 皇宫之所以比紫微宫少了半间宫殿,只是因为人间的皇帝比较谦虚嘛,不好意思超过神, 故意少了半间。 当然, 这个半间的谦虚旁人怎么想的就不得而知了, 至少历代住在这宫里的皇帝自己都觉得很满意。 如今在位的这位谦虚的皇帝行走在自己的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的宫殿之中,身着玄色的龙袍,披着黑色的披风,举手投足间霸气十足,风靡万千少女, 绝对是这宫里最靓的崽。 皇帝走在前面, 脸上冷若冰霜,不威自怒,惹得身后的大批太监宫女们都战战兢兢, 如履薄冰,生怕发出一点声响惹到这位主子不高兴,到时候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陛下第一次觉得自己住了那么久的皇宫如此之大,就算是他作为不受宠的皇子的时候,也没有自己亲自走过那么远的路。 脚疼,腿麻,不想走,但是作为皇帝,怎么可以表现的连几步路都走不了呢,那还不被那群该死的史官给骂死。一系列的身体和心灵上的挣扎,让这位霸气侧漏的帝王,脸色看起来更加冷酷无情了。 “陛下,云栖宫距离尚远,陛下龙体要紧,不如坐上轿撵歇息片刻吧。” 这时候,也就只有陛下身边的大太监,仗着他的宠爱,敢揣摩他的心思了。唉,谁让他们是一起长大的呢,他还真舍不得办了他这位贴心的小棉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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