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心,我们这点伤可比不上你林女英雄,以一己之力救了那百花楼的人,也就是瞎了眼睛,浑身烫伤,满手水泡,五脏六腑被浓烟侵染。还真是厉害的让人敬佩啊。” 林晓晓嬉笑。 “也没有那么好啦。这还要多亏你们以及其他当时在楼下的人帮忙,要不然我哪能肆无顾忌的把人扔下去?百花楼的人是我们共同救下来的,当不起弟弟你这么夸赞。” 江玉郎脸一黑。 “我没有在夸你!” 他气得咬牙道。 “你看看你,你知道你现在什么样吗?” 林晓晓侧头。 “英雄气概,舍我其谁?” 江玉郎咬牙。 “呵,那只是你的臆想罢了,现在的你分明是个面色苍白,虚弱无力的瞎子。” 叶孤鸿微微皱眉。 “江玉郎……” 江玉郎回头看他。 “怎么你觉得我说的不对?” 叶孤鸿也知道江玉郎这么说是为了什么,看着眼睛被蒙住,面色苍白的林晓晓,他不由沉默了。 林晓晓却满不在乎道。 “这些都只是暂时的,我像是会在意这些小事的人吗?” 她越是这样,江玉郎越气,气得瞪她却说不出话来。 叶孤鸿其实也有些后怕昨晚的事情,看见林晓晓这样,他的目光移动到了林晓晓的发顶。 “头发被烧又被剪,短了一截也不在意吗?” 他这么一说,林晓晓的手下意识的摸到了自己的左侧头发,这边的头发要比右边的薄一点。 但只要仔细看,或者像林晓晓这样摸索一下就会发现,这里的头发分明是被人剪短了几撮。林晓晓自己都说不清这几撮头发是什么时候被火撩到的,因为眼瞎,她洗澡的时候都没发现,直到叶孤城给她上药的时候,才注意到这几撮过于扭曲变形的头发。 事实上,她的发尾,还有右边也有好几撮遭遇了这种可怕的事情,不过受创最惨的还是左边区域,这种头发自然不能要了,于是咔嚓咔嚓几下,林晓晓含泪让叶孤城把这几撮全给剪了下来。 最后,这些为了救火而英勇牺牲的秀发因为林晓晓的强烈要求,被保存在了一个锦囊里。 于是这个时候手摸上去,左边的头发稀疏的让林晓晓忍不住心酸。 这还不是最惨的,虽然林晓晓尽力避开了火,头发没有被烧多少,但她避不开无处不在的高温啊。 所以现在……身为女英雄的她还没膨胀,她的的头发却有点过于膨胀了…… 林晓晓:别说了,别说了,孩子的眼泪快包不住了。 林晓晓强忍着心疼,倔强道。 “一……一点点头发换回那么多人命,我不亏!” 叶孤鸿看着嘴硬的林晓晓,再插一刀。 “你现在的头发就像是朱云养过的一只鸳鸯眼狮子猫。” 狮子猫,头大耳短,因为颈部毛发长而茂密,形如狮子,所以因此得名。 林晓晓捂着脑袋,悲愤道。 “你够了叶孤鸿,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是不是江玉郎把你带坏了。” 无辜被污蔑的江玉郎气得恨不得咬这个女人一口。 好在叶孤鸿摇了摇头否定了,他看着林晓晓眼睛上的纱布,叹息道。 “我只是想让你以后遇到这种事,好歹顾忌一下你自己。” 救人不是错,但身为林晓晓身边的人,相对于陌生人的安危,他们更在意的自然是林晓晓的安危,此乃人之常情。 停顿了一下,叶孤鸿又道。 “堂兄在你睡着之后,提剑去了那几个六扇门捕快那里。” 叶孤城昨夜追了那个纵火的人去了,帮着老捕快抓住了那个家伙,连带着接应的两人,总共三人都被六扇门捕快带回了他们落脚的客栈,林晓晓是知道的。 但她却不知道还有这个后续,林晓晓听了叶孤鸿的话,顿时抬头。 “他把那三个人杀了?” 叶孤鸿冷漠道。“不,那三个人自己服毒自尽了。” 不过如果那三个人没有服毒自尽,叶孤城会不会杀了他们,谁也不知道。 林晓晓垂眸,有些歉疚的小声道。 “抱歉……我只是……知道我做得到才过去的,对我来说,这点伤真的不算什么。” 但是她好像吓到他们了。 “不算什么?” 江玉郎冷笑。“真要说的话,百花楼的里的那些人又算得了什么?那群青楼女子就不说了,救了也就救了,但是那群去百花楼的男人你那么拼命干什么?不过是群酒囊饭袋,脑满肠肥的家伙。一个个平日里仗着有几个钱耀武扬威,着火的时候哭天喊地,比女人还不如。还有那个六扇门捕快要救的林公子,你知道是谁吗?” 林晓晓:“是谁?” 叶孤鸿露出一丝厌恶接着道。 “听闻是当朝户部一名官员的儿子,六扇门的人正在保护他们一家,具体原因,因为涉及到朝堂的事,六扇门的捕快们不方便说,在这种关头,那一家子被六扇门的人千叮咛万嘱咐不要离开宅子,呆在他们的保护圈,结果这个林公子却还是偷摸的溜了出来。到百花楼寻欢作乐,这才酿成了这一场祸事。” 这种行为俗称作死。 而显然,这位林公子是作死界的一名小能手。 江玉郎同样厌恶的开口。 “听懂了?你千辛万苦救的人其中就有这个林公子,那几个死在这次大火里的无辜百姓全都是因为他的牵连,这种人死在火场简直活该,你救了他反倒是脏了你的手!” 林晓晓的面色也有些冷了。 虽然她竭力救人,尽力把每个地方都搜了个遍,但人的身体情况是不同的,在后期,她找到的人,并不是只有呛昏过去这一种,有好几个,在她找到后,已经没了生命迹象,他们已经被浓烟给活活呛死了! 因为浓烟充斥空间,而导致呼吸困难,最后窒息,意识渐渐消失,这样的死亡该是何等的痛苦? 不过除了厌恶,她还迅速想到了一件事。 “那个林公子武功如何?” 江玉郎冷哼。 “只是个脑满肠肥的普通人。” “普通人……” 林晓晓喝了口茶水。 “六扇门人组成的守卫,可不是一个普通人能随便跑出去的。” 叶孤鸿冷淡开口。 “你猜的没错,那个林公子身边被安插了人手,故意引得他出去。避开了六扇门的人。” 林晓晓:“你们说的那个林公子,昨晚是不是穿着一身锦缎紫衣,腰带上镶了鸡蛋大的绿翡翠?” 叶孤鸿有些惊讶。 “你怎么知道。” 林晓晓思索道。 “猜的。我在救那几个人的时候,就觉得奇怪,他们怎么全都趴在桌子上。” 按理来说,着火了,人自然是要逃跑的,所以林晓晓找到的那些人都是歪七扭八的倒在各个角落。 但那几个人却不是,他们相当一致的倒在了桌子上。桌上似乎还有菜,不过林晓晓眼睛不行,也就看了个模糊大概。 当时又是那种情况,她来不及细想。 不过现在想来,就很明显不对劲了。 至于怎么猜到那几个人谁是林公子的,这个倒也简单。 这个时代紫色染料很是稀少难得,正所谓物以稀为贵,所以有时候看衣服颜色和料子,就能大致看出一个人的贫富了, 一件紫色的,料子是上等绸缎做成的衣服可不便宜,腰带上镶着鸡蛋大的绿翡翠,更是土壕行为。 当然,她那个时候在火场眼睛基本看不见,顶多模糊的看见紫色的人影,料子纯靠手摸出来的。至于鸡蛋大的绿翡翠,那是她拖这家伙的时候,听到有东西在地上划的刺挠声,询问系统后,系统告诉她的。 并且,那几个人中,三个姑娘,三个男人,两个男人虽然重,但都是精壮,只有一个那沉重的体重让林晓晓记忆犹新。符合江玉郎说的脑满肠肥。 “现在想来,哪怕喝醉了,也不可能所有人都醉成那样,起码陪酒的姑娘们不会。他们这样更像是被下了药。现在你们和我说了那个什么林公子的事情,我就大概能猜到了。” 林晓晓摩挲着茶杯冷淡道。 “有人在府中引得那个林公子离开,到了百花楼,大概陪着林公子的还有他的随从或者自家护卫?为了不惊动他们,下手的人先是给他们下药迷倒了他们,最后再放了一把火。成功消除自己的踪迹,大火烧毁一切,六扇门的人想查恐怕也很难查到什么。” 啪啪啪。 一连串的鼓掌声传来。 江玉郎和叶孤鸿下意识的往外看去,林晓晓没动,毕竟她现在想看也看不见。 “说的好!” 男人走进来,眼睛满是欣赏。 “林晓晓,你简直太适合当我们六扇门的人了,真的不考虑一下吗?” “不考虑。”林晓晓冷酷道。 “当我看到你拿五十两金子都要拼凑的时候,我就知道六扇门绝对不适合我。所以你死心吧,追命。” 没错,进来的人正是养好伤,重新出来干活的追命。 虽然六扇门现在并没有女捕头,但以往并不是没有先例,追命觉得,以林晓晓的武功和聪明才智,她如果当捕头,成就说不定会远胜于他。 不过他也只是这么一说,毕竟这个时代对女人来说,到底是不公平的。虽然惜才,但朋友过的开心更重要。 听到林晓晓的话,追命哭笑不得。 “我一个光棍汉,又喜欢好酒,自然存不住钱,可不关六扇门什么事。” 林晓晓嗤笑。 “得了吧,我用脚指头算都知道,按照朝廷对你们六扇门的态度,肯定想方设法的克扣你们工钱。” 捕快可不是一个好差事,这是贱业,社会地位很低,哪怕六扇门的捕快不是这个程度,但在某些读书读傻了,只觉得脑子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官员眼里。六扇门的捕快就是比寻常捕快武功更厉害一点罢了,反正都是莽夫。
并且六扇门的捕快和普通捕快还有一点不同,他们有不少前身是江湖人。 在那些官员心里,江湖人就是不安定因素,是让人厌恶的危险,毕竟武侠世界,侠义心肠,每年总有几个贪官污吏被某位不知名侠士给暗地里咔嚓了。 所以六扇门这个和江湖接洽的部门,在朝廷实在是过于显眼和特殊了。天然和文官有隔阂。 追命无奈,因为这说的也是事实。所谓穷文富武,练武花费的武器,食物,还有药材总是很多,偏偏有人看不惯他们这群莽夫花这么多钱,又或者看不惯他们本身,总想着使绊子削减他们六扇门的钱。 不过无所谓,反正钱够花就行,他做捕头本就不是为了钱财,他为的是顺从自己的心。 所以哪怕被林晓晓点破六扇门的窘境,追命依然笑道。 “好了,好了,我连夜赶路到这,听到你的事,脚都没停的就过来了,鞋底子都磨破了,你要是好认我这个朋友,就别取笑我了,给我喝口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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