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懒洋洋的叹了口气:“打架这件事,既伤神又费力,有打架的时间,我还不如找个地方去睡觉。”说着他还真打了个哈欠。 周怀瑾本来就困得头直点地,听到睡觉这两个字,颇有些警醒的抬起头:“啊,打完了?” 他迷糊的像只刚睡醒的小猫,眯着眼瞳,满脸写着好困,想睡觉的字眼。于是陆小凤是真的困了,他想,有这个时间真的不如睡觉。他甚至都不想去吃狗肉了,反正有这么一个小猫在,睡一天,睡一辈子都行。 卖包子的小贩像是没想到他真的会答应放弃这个邀约,脸上的表情定格在似哭非笑的样子上,他道:“陆小凤不愧是陆小凤!”这话说的,陆小凤不是陆小凤,那谁会是陆小凤呢?周怀瑾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就更像一只猫了,追着蝴蝶或者是毛球,晃动着脑袋,可怜可爱。 小贩发狠一样许诺:“从今天起,只要是你陆小凤的事就是我的事!你的麻烦就是我的麻烦!不管你要找我干什么,我要是皱一下眉头,我就是你孙子!” 陆小凤还不想抬一抬自己的辈分儿,他于是笑道:“你这样的孙子我也不想要!只是下次他再买包子,你算便宜点儿,这就很够朋友了!” 周怀瑾抓住了陆小凤指过来的手指,撒娇一样挤出来一个鼻音:“嗯?”
第十三章 被周怀瑾抓的地方很烫,烫的陆小凤一下子就缩回了手。 周怀瑾失去了手里握着的东西,迷茫的抓了抓,眼睛红红的,这时候他又像只兔子了。 花满楼抬起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无奈的叹气:“他发热了。” 这回是真的吃不成狗肉了,好在地盘是七侠的地盘,他们中间还有个野郎中,虽然治不了别的病,但这吹风熬夜发的烧还是可以治一治的。 熬了药,褐色的汤汁,说不清的奇怪味道,盛在青瓷敞口的大海碗里,热乎乎的冒着汽儿。 药还没端过来送到他嘴边,周怀瑾就好像已经闻到了味儿似的皱起了鼻子,把自己一团,头朝墙,这便是不肯吃药的抗拒表现了。 陆小凤就只好把药给花满楼,自己上床去捉这个不听话的病人,掐他的脸,人迷迷瞪瞪的回过神,眼睛睁开,顶着一摸红印子委委屈屈的就往陆小凤怀里钻。 陆小凤只好苦笑,感觉自己真的在抱一只爱撒娇的猫。 好容易哄他吃了药,这回周怀瑾终于安静的肯睡觉了,乖乖的躺在床上,把先前还不肯撒手的陆小凤扔在了一边。 花满楼微笑着端着碗,似乎很乐意见到陆小凤吃瘪的场面,虽然他看不见,却也能想象陆小凤郁闷的表情有多有趣。 两个朋友都这样,陆小凤能怎么办,当然是也睡觉了。 他还美名其曰看着周怀瑾叫他不要踢被子,明明人家睡得乖乖的,反而是陆小凤自己睡得不老实。 也许是周怀瑾的体质真的在慢慢变好,他只是睡了一觉,发发汗,醒来了身体软软的,却没什么大问题了。 他醒来时屋子里只有坐在床边看书的花满楼,阳光明晃晃的照进屋子,带着暖人骨头的温度,花满楼用手指慢慢的拂过那些特殊处理过的文字,脸上是从容满足的微笑。 周怀瑾本不想打扰他,可是从他醒来的那一刻,他的呼吸就变了,花满楼是这个屋子里听觉最灵敏的人,所以他侧过头,探出认字的那只手摸了摸周怀瑾还带着汗的额头。那手指有点凉,皮肤细腻,带着一点薄薄的茧子,可能是有练武的缘故,也有可能是长期照顾花草留下来的痕迹。 周怀瑾身上都是汗,于是花满楼先给他叫了热水。他一醒大家就都知道了,上官雪儿还想溜上来见一见他,但终究没好意思进到屋子里去,便守着门口数蚂蚁,从前她就在大金鹏王府的花园里数蚂蚁,除了数蚂蚁,她也没别的事可做了。 陆小凤他们还在楼下喝酒,只有野郎中上来又给他把了一次脉,这回脉象显示他已无大碍,所以他也下来垫垫肚子。 既然已经是天光大盛,自然是过了日出时分的,陆小凤把约定睡了过去,醒来也不着急,拈着火腿就花生米吃得津津有味。 霍天青知道他们就在客栈,即使阎铁珊死了,霍天青也还是这山西消息最灵通的人,所以他叫人送了一封信来。 日出为约,却是每天都有日出。今日不来,何妨明日,又何妨明日之明日。他既然是这山西城里消息最灵通的人,又怎么会不知道山西雁和市井七侠都在这里? 珍珠会随着时间的消磨憔悴,金银会因为岁月的流逝折损。有人漆身吞炭伏于桥下,击剑斩衣,为知己者死;也有人乌江以船而待,迎一位霸王——这世间唯有义气是可以万古长存的! 何谓英雄? 英雄有所不为,有所必为。真正能践行这两句话的人,就是侠。 一封短信,纵横捭阖,义气横生,读得人酣畅淋漓,当浮一大白! 客栈就有酒,可是还不够。既然说了赵大麻子做的下酒菜最好吃,那就一定要尝一尝。 狗肉已经卖完了,这里是十里八方最有名的狗肉店,这不奇怪。 反正也没人在乎这个。 左右他们要吃的本来就不是狗肉,他们只是想找一个地方痛快的喝酒,因为他们已经有了这世上最好的下酒菜,那是一种叫人目眩神迷的热情,用这种热情来下酒,是这世上绝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的。 这些人里不包括周怀瑾,也不包括上官雪儿。 这小魔女见了周怀瑾之后就十分的安静,便有了几分淑女的味道。 周怀瑾大病初愈,只能吃一些清淡的东西,他不想喝寡而无味的粥,可立马就这样的小心思被察觉到了,陆小凤挑挑眉,他原本是要去摸胡子的,不过摸了个空,立马被上官雪儿抓住机会嘲笑,也不知道这两个人为什么一见面就不对付。 因为要看着他不去偷吃,周怀瑾被陆小凤分出一只手按在了他身旁,他自己倒喝得痛快了,周怀瑾只能戳着粥眼巴巴的喝。 陆小凤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反正很多很多,好在他没唱歌,只是歪在周怀瑾的肩膀上,朝他的脖子吹酒气。上官雪儿不知道从哪里也弄了酒喝,现在抓着桌子腿哭,花满楼只好也跟着蹲在那里认认真真的哄她。好在这里也只剩下他们几个人,就算不是,喝醉了酒,似乎干什么只要不太出格,就都能被原谅。 外面不知什么时候下了暴雨,在密集如奔雷的雨声里,一切都是静悄悄的,连时间都失去了意义。 陆小凤已经睡着开始打呼,周怀瑾只好那么抱着他,花满楼见状倒是笑了一声,于是陆小凤挠挠耳朵,把周怀瑾搂的更紧了。 这让周怀瑾想起了另一个雨夜,同样弥漫的酒气,大雨抹去了一切讯息,就像新生的婴儿一样吵吵闹闹,清清白白。 这样大的雨,无论外面发生什么都听不到。 一切本该是这样的。 然而花满楼抬起了头,忽然间十余骑快马经过了他们的窗口。比马更快的是风,更急更密,带着数十道乌光射进屋子。 陆小风猛地睁开眼,带着周怀瑾躲到了桌子后面。本来蹲着的花满楼却带着上官雪儿飞快地站起来。 硝磺霹雳弹。 这一切不过发生在瞬息之间,只听"轰"的一声,窗里窗外,凭空冒出了数尺高的火焰,连这样大的雨都没浇灭。 陆小凤变色道:“你们先出去,我去救赵大麻子!”说完,将周怀瑾轻轻一送,他就脱离了这片火海。原来他也会流云飞袖这样的功夫。 赵大麻子已睡了,他的鼾声比陆小凤还响,盖过了上官雪儿的抽泣。 花满楼也拉着上官雪儿冲了出去,只看见了那些人的背影,在雨中模糊成墨大的数个小点儿。马上的人是故意奔着他们来的,这些人纵声狂笑,声音传出很远:“陆小凤!这不过是给你的一个小小的教训,要是你再不识相,你就等着死无葬身之地吧!” 话音刚落,人影不再。再回头,满眼都是火,在大雨中愈烧愈旺,哪里还看得见什么人影儿? 上官雪儿急的开始打嗝。 周怀瑾抽出震动不已的剑,于是一道白练划破长空,似闪电,似长灯,带起无形的巨浪,霎时,火苗就被扑灭了。 琅琊高兴地在周怀瑾身边打了个转,蹭蹭他的袖子,这才恋恋不舍的钻入剑鞘。 火势虽灭,浓烟还在,仍是不见人影。 就在这时,远外突然传来一阵惨叫,犹如困兽濒死,短促凄厉,群马齐嘶,马蹄声乱,许是那些人都糟了难。 害人者,人恒害之。 但这里的人已经没心情去关注这个了。他们的身体已经湿透,周怀瑾身上还披着陆小凤的那条红披风,这是这只不死鸟抽空解下来给他裹上的。 周怀瑾只盼着他真的做了一只不死鸟,浴火而生,从这黑漆漆的残骸里冲出来。 这么期盼着,突然间,又是一声轰响,一个人从屋顶蹿了出来,他身上还有燃烧着的火焰,于是他凌空一个跟斗,扑到地上,就地滚了滚,滚灭了身上的火。 是陆小凤,他身上被烧得乱七八糟,连两条眉毛都没了。他一笑,牙白如雪,脸上便往下簌簌地落黑色的灰。 这样的陆小凤看着就像是一个大傻子。 只有他一个人在,赵大麻子不知到哪里去了。 又一个人从暴雨中踏步而来。 他身材魁梧,头上戴着斗笠,肩上扛着一根竹竿,竹竿上挑着一串乱七八糟看不清是什么的东西——是赵大麻子。 人的手,新鲜的血渍被暴雨冲着,流出一道蜿蜒的小河。 赵大麻子的裤带上,赫然正挂着一把刀,杀狗的刀。 原来他不但会杀狗,还会杀人。 陆小凤看了他半天:“你不是赵大麻子。” 真正的赵大麻子只会杀狗,杀了人,他就不会再杀狗了。 来人笑道:“谁说我是赵大麻子了” 他的笑容在这样的雨天里看着更加诡异,除了一张咧开的嘴,脸上并没别的表情。 陆小凤问道:“那你是谁?” 这人的眼睛闪着光,很得意的笑了一下:“连你都没看出来,那我易容的本事差不多也可以说得上是天下第一了。” 陆小风听了这话,也跟着笑了:“可你翻跟头的本事却远不行……”
第十四章 司空摘星,一个著名的“大偷”,称得上是偷王之王,偷尽天下无敌手,几年前在泰山翻跟斗输给了陆小凤,至今还对这件事耿耿于怀。 他是来这里等陆小凤的。 被一个偷儿说等自己,这种滋味儿实在是奇妙,据说在他之前那位侠盗楚留香,每次要偷谁家的东西,非要先递上一张请柬,周怀瑾听了只觉得这人怪恶劣的,有些东西丢了也就丢了,只有查库房的时候才能发现,偏偏这个人非要大张旗鼓的先告诉你,叫你焦虑的等待,还无可奈何。
福书网:www.fushutxt.cc免费全本完结小说在线阅读!记得收藏并分享哦!
98 首页 上一页 9 10 11 12 13 1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