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怀瑾终于要到了一身没那么红的衣服,暗沉沉的朱赫色,显得他整个人看上去沉稳多了。 宴会上除了石观音,还有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长孙红一见到他,就娇羞的红了脸。 石观音道:“你来了。” 周怀瑾坐在了她的对面,长孙红也有一个位置,挨着那个光着头的俊俏男人坐着——原来她已嫁作他人妇了。 周怀瑾有种自己还在庞斑手里的感觉。 “你要走?奴家这里不好吗?”石观音问道。 她只坐在那里,美的不可方物,声音也轻轻柔柔,然而在场的人除了周怀瑾却都跪了下去,周怀瑾听见一片整齐的钝响,他竟不知这屋子里居然还有这么多的人在。 “你看,”石观音笑道:“大家都不舍得你走呢!” 于是周怀瑾就又被关了起来。 这种感觉可真熟悉。 是夜,一个人,一匹骆驼。 “吉光啊,吉光,你要是认认路就好了。”周怀瑾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趴在吉光身上小声道。 他也不是抱怨,也并没指望一匹骆驼能在沙漠中上演“老马识途”的场景,只盼着他们俩能在渴死之前找到一座绿洲就行。 他也没白吃白喝石观音的,留下了一块鸽子蛋那么大的红宝石。 纵然是西域国家多宝石,这样大的块头,这样美的色泽也是不多见的。 石观音把玩着打磨好的宝石,点了点自己的唇瓣:“真像啊——” 她身后是跪了一地的男男女女,紧张得每一寸肌肉都绷得紧紧的。 然而他们所预想中的发火并没有降临,石观音只是轻笑了一声,然后冷漠道:“我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长孙红抿唇道:“楚留香他们已经没有水喝了,必然是走不出沙漠的。” 石观音定定的看着她,看了半晌,伸出手捏起她的下巴左右打量。 长孙红心里紧张极了,那长长的指甲已经划破了她的脸,可是她除了在心里做无用的祈祷,什么都做不了,连她的丈夫亦不能对她伸出援手。 不知过了多久,汗水已经浸透了整件衣裳,石观音像是终于看够了一样松开了手,漫不经心的擦拭着和她皮肤相接处的地方。 “以后就别穿红色的衣服了,看着丑死了。” 长孙红歪倒在地,竟是当场就把外面的衣服撕了。 石观音却已经不再看她,对她撕衣服的举动也没有任何的表示,长孙红在心里明白,自己的这条命和这张脸总算是保住了。 “无花我儿,明日一早你也出发吧,如果你看见了我那逃走的冤家,可千万别吓着他。”石观音留下最后一句话,等众人再抬起头已经看不见她的身影了。 无花把他的妻子揽进怀里,吻了吻她的额头,然后放开她:“红儿,你该去做事了,不要再惹母亲生气了,好么?” 长孙红看着他那张出尘俊逸的脸,头一次感受到他是石观音的儿子。 这样的夜是极冷的,大漠里的夜晚本来就是冷的。
第二十九章 吉光真的是一匹幸运的骆驼,周怀瑾被它带到了一块绿洲。 这片绿洲上还有人声。 绿洲很大,有一大一小两处池塘,大的那个旁边建着帐篷,透过树林还能见到跳动的火光,里面应该是在开宴会,热热闹闹的,周怀瑾带着吉光绕过人群,去了另一边的小水塘。 周怀瑾实在是怕了自己的运道了,谁知道他还能遇见什么人啊。 他在这里打满了水,他原先的瓶子也被留在石观音那里去了,不过好在他还有许多瓶子,他拿着一个琉璃瓶子正在汲水的时候,忽的听到有杂乱的脚步声往这里走来,伴随着少女们一口流利的胡语,越来越近。 周怀瑾来不及盖上盖子,匆匆忙忙的骑上吉光,也不知道这骆驼跑起来能不能有马快——他听见身后的惊呼,腰间的瓶子在颠簸中倾撒出一串串晶莹的水珠,在半空中无力的坠落,落在了树叶上,倒映出弯刀似的银月。 啊,应该没被看清楚。 虽然沙漠里的绿洲应该是共有的,不过这已经被人家占据了,水又是那么的珍贵,周怀瑾这样不问自取的行为已经算得上是偷了。 周怀瑾没吃石观音的白食,自然也不会白要他们的水,他在湖畔留了好几枚东珠。海洋的馈赠在沙漠里比金银要受欢迎的多。 琉璃瓶子的盖子不知道被他惊慌之下丢到哪里去了,水撒了三分之一,好在他之前还打了四壶,应该可以喝一段时间的。 吉光慢了下来,周怀瑾抱住他的脖子,亲亲他的毛毛,希望这匹颇有些神异灵性的骆驼可以带他走出去,反正是不要再遇见之前那些人了。 这一走周怀瑾直接睡了一觉,等他醒来天已经全然的亮了,正是午间最晒的时候,他把外衣顶在头顶上,吉光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突然跑了起来,周怀瑾一个没抓稳,头上的外衣便轻飘飘的飞出去了。 他穿的衣服本就是很轻薄的那种,这样一飘,直接飞出去很远。等周怀瑾撩开发丝一低头的那一刻,他看见了一群衣衫褴褛、形容狼狈的人。 “你看铁公鸡,沙漠里也是有好人的。”胡铁花小口小口珍惜的喝着水道。 姬冰雁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沙漠里这样的人最后都死光了。” 楚留香微笑道:“但我们现在岂非都还活着?” “那是因为现在这里有一个和你们一样蠢的小绵羊。”姬冰雁接过瓶子,有经验的抿了抿,润了润喉咙,然后把水传给了石驼。 这个可怜人对石观音这个名字格外的敏感,明明听不见,却好似听见了一样又躲在了骆驼底下,有了骆驼,他就像找到了依靠。 吉光温顺的舔舔他,他们像是很熟识的老朋友一样。 或许他之前养过它,又或许只是在沙漠里有过见面的缘分。因为是吉光带着他找到的这群人,所以周怀瑾并没有什么警惕之心,吉光这种有灵性的生物比人敏感,是会分辨善意和恶意的。 周怀瑾宁可相信一个动物的直觉,也不敢再相信自己的第一印象了。 “或许你们需要水。”他道。 周怀瑾把水留给他们,看出这群人的警惕,于是远远的走开一点,心大的留了后背给他们。 会把自己的命门漏给别人看,不是自恃武功就是啥也不懂。 胡铁花舔舔自己开始渗血的嘴唇,由衷的希望他是后者。 他们盯着那瓶水,装着它的是千金难换的琉璃瓶子,而瓶子里竟然还只有半瓶水。 水是普通的水,然而这样的水在沙漠里你用十个这样的瓶子也未必换的来。 胡铁花最先受不了了:“不管了,不管了!就算真的是那个鸟女人派来的,不喝俺老胡也要先渴死啦!”他粗暴的抢过瓶子,里面的水猛地一晃,吓得他小心翼翼的双手捧好,并试图只用两根手指来打开瓶子。 楚留香在他打开之前抢过水,胡铁花和姬冰雁都睁大了眼睛,似乎没想到他会是一个这样的见利忘友的混蛋…… 楚留香道:“假如真是石观音的水,我自然要先尝一尝的。”说着他打开瓶盖喝了一口。 胡铁花和姬冰雁紧张的盯着他,生怕他突然变了脸色,或者晕倒……不知不觉间,他们的屁股都抬起来半边,几乎要栽倒在沙子里。 楚留香等了一会儿,笑道:“看来我们的运气终于不错了一把。” 姬冰雁松了一口气,坐了回去,胡铁花干脆大大咧咧的往后一仰,手里抓起一把沙子朝天上扬去:“总算那女人还没这么神通广大。” 楚留香把水递给姬冰雁,这一路上他喝的水更少,瞧着是他们中最憔悴的人。 姬冰雁冷笑一声:“我还是不信他,乐不想和你们一起送死。” 然后他把水给了眼巴巴的胡铁花。 楚留香知道这个人是他们中最能嘴硬的人,从他嘴里听到一句软话、好话比登天还要难。 明明只是想让水,却非要说一些难听的话出来。 可是他们是朋友,还是交往了很多年的朋友,没道理听不出他的刀子嘴豆腐心。
胡铁花有心要刺一刺他,之前非要救人确实是他的不谨慎,搭进去了他们全部的水,但他的道理总是没错的。 他们谁也没有渴死。 “我真是没喝过比这再好喝的水了,便是给我酒——”胡铁花满足的抹抹嘴道。 “给你酒怎样?”周怀瑾走回来刚好听见了他的这句感叹,好奇的问道。 “那自然是换的。”胡铁花充满回味的道。 周怀瑾咧开一个笑:“你也是个酒鬼?” “想不到小兄弟还是个同道中人!”胡铁花兴奋的跳起来想要拍一拍他的肩膀。 周怀瑾快活的眨眨眼:“不,只是你让我想起了我认识的另一个酒鬼。” “看来大家都有那么几个酒鬼朋友”楚留香摸摸鼻子道。 楚留香看上去虽然落魄了些,不过眼神清明,举止潇洒磊落,他的两个朋友一个看上去放纵不羁、一个看上去精明机警,还带了一个行动不便的人,这样一群人再怎么也不至于太坏。 “所以,你们是遇见风暴了吗?” “不,沙漠上远比有风暴更恐怖的东西。”姬冰雁淡淡道。 “哦?”周怀瑾只听说在沙漠里遇见风暴的人十有八九活不下来,还没听说沙漠里还有什么能害人性命的东西。 楚留香将剩下的水还给他,玩笑道:“比如我们现在就可以杀人夺水。” 周怀瑾并没有被他吓住,摇头道:“我不信你们是这样的人。” 胡铁花哈哈大笑,喝了水,他又有了无穷的力气:“我叫胡铁花,你这朋友我交定了!” 周怀瑾大大方方道:“我叫周怀瑾。” “姬冰雁,他叫石驼。” 于是在场只剩下了一个人还没开口。 楚留香又摸了摸鼻子,眨眼笑道:“在下楚留香。”
第三十章 自从楚留香开口后,周怀瑾就陷入了一种怀疑人生的状态。 他的缄默使得气氛肉眼可见的凝固着。 这是楚留香成名之后遇见的最尴尬的时候。 胡铁花不由得悄悄的问楚留香:“老臭虫,不会是你偷过人家的东西吧?” 这……楚留香还真不敢确定。那谁知道这是哪家的小公子,毕竟天底下姓周的人那么多,而盗帅成名多年,光顾过的人家不知凡几,谁也说不准这件事,除了周怀瑾自己。 楚留香莫名的有几分心虚。 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周怀瑾的家在大唐,楚留香就算是再厉害也到不了那里去,更别提偷什么东西了,自然也没有什么旧怨可谈。 他只是在想事。 因为周怀瑾是他们中唯一有坐骑的人。 所以他正坐在吉光身上发呆。 他在思考那个酒鬼的事——关于陆小凤的嘴是否开过光,总归他又不是不认识和尚。 自从楚留香自报家门后他就知道了那个漂亮的女人是谁。所以说,为什么他就真的遇到了石观音啊!为什么救他的人会是石观音啊!所以说那天是真的要洞房吧!他怎么就真的被看上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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