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地起高楼,不外如是。 这里也有冰糖葫芦,是一种黄色的小灯笼似的圆果实,叫做菇娘儿,里面是甜甜的汁水,还有细小的、可以食用的籽,咬起来像鱼子,放在嘴里用牙齿一磕,薄薄的皮在口腔里爆开,满嘴的清甜。 不过现在是冬天,连果子的芯儿都冻实了,要含在嘴里,像吃了热红薯一样来回倒腾,一点点的啃着,一样的甜,这份甜是带着冰碴儿的。 这冰糖葫芦就不能在外面吃了,还有奶制品的冰糕,拿进炉火烧得旺旺的屋内,脱了外衣,坐在小板凳上,一口咬下去,那才叫一个爽字! 这里的人们十分热情,而且风趣幽默,饭量也惊人。 他们第一次吃饭,按照惯例想要叫一桌子的菜,被这里的女主人拦住,上下打量了一下在他们看来精瘦精瘦的两人,摆手道:“吃不了,吃不了,小伙子,大妈告诉你们,就你俩呀,一个菜就够!” 她略带强硬的只给他们上了一份特色的炖菜,锅周围贴了橙黄色的玉米面饼子,扣下来,一面干干脆脆,一面松松软软,放进嘴里还带着点儿甜味儿。 炖菜是一些干货和鸡肉,乱炖到一起,满满一大锅,香气扑鼻,她还真没骗人,就这一份菜两个人都未必吃得完! “我现在觉得住在这里似乎也不错。”周怀瑾满足的瘫在炕上,快乐的撸着房主家的猫。 猫是狸花猫,被养的肥肥胖胖的,一点儿也不怕生,眯着眼睛趴在最热乎的地方打哈欠,任由周怀瑾在它脊背上摸着,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陆小凤的手穿过周怀瑾的头发,撸猫一样撸着他。 这样的日子真的很舒服,不过——
陆小凤捏捏他有些泛红发痒的手指,笑道:“不怕冻了?” 这还是怕的。 周怀瑾将手搭在他腿上,这人火力旺得很,就穿着薄薄一层单裤,他隔着布料都能感受到掌下肌肉的力量和温度。 门被敲响了,陆小凤掀开厚重的帘子走出去,周怀瑾像个小废物一样原地躺着。 他从前最讨厌躺在床上什么也不做,可如今却也觉得这样的日子并没有多难捱。 帘子再次被掀开,陆小凤端着一盆又黑又黄的东西走进来。 “这是什么?”周怀瑾戳了戳,有的硬着,有的已经软乎乎的了。 “这边的特产水果,梨和柿子。”陆小凤拿出小刀切开一半的柿子,里面是浓稠的浆汁,嗦一口,凉凉甜甜的,还有艮艮的果肉,舌头都要鲜掉了。 冻梨化开了都是浅褐色的汁水,沾到手上有点黏,这个不能切也不好切,最好整个吃,先要开一个口子,吸里面的汁儿,吸得差不多了,咬一口果肉,口感绵软,咬起来还有点儿脆,还沙沙的,是果肉里面细小的颗粒,和菇娘儿口感还不一样,也很好吃。 这就是拉哈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东北还有一种好吃的水果叫甜杆儿,细细的,手指粗,和甘蔗类似,但没那么硬,是翠绿色的,很甜,叶子有种青草的清甜味儿,咬一节很轻松,脆脆的,嚼起来是想象中的那种蜂蜜该有的甜味儿,汁水充沛,我妈不拦着我,我自己一下午能吃五六根。 东北锅包肉也很好吃,这是哈尔滨特产,据说最开始是咸口,不过是真好吃。我喜欢薄一点的肉,做好了干干的,或者红彤彤的糖浆,就是有点废牙,因为肉太薄就比较难嚼。用番茄酱做的颜色比较好看,白醋就是黄白色,没那么诱人,我爸试过用柠檬汁和柳橙汁,都没番茄酱的好吃。红亮亮的汤汁,特别稠,每一片充分的裹匀了,味道好极了。 铁锅炖最常见的是玉米、土豆、窝瓜和豆角干,有的也会放茄子,然后放五花肉,最绝的其实是猪皮,但我家没人吃(除了我爸他不挑食),五花肉也要肥肉多一点,吃着才香。 同理,炖酸菜也是如此,酸菜汤盛出来,烤好的干辣椒捏碎了洒进去,就着白白胖胖的大蒜瓣,热乎乎的,贼舒服! 酸菜里面还可以放血肠,血肠我不喜欢外面的肠衣,血块掺了调料,不沾也行。 我最爱吃皮冻,用猪皮加水熬制,一头花,一头清,蘸料是酱油掺上蒜末,还可以放黄豆酱(就是东北大酱,我姥姥做的好吃),啧,那滋味! 冬天用鸡蛋和大酱炸好鸡蛋酱,鸡蛋见块,上面浮着油,秋天晒干的萝卜干、大白菜,过水攥干,配上葱和干豆腐,一卷,噫!滋儿啊! 我还喜欢啃骨头,一定要肉很少那种,炖的有滋有味,骨髓贼香!然后加了土豆和山药,要很面很面那种,多出来部分要碎成糊糊,沾在肉上,入了味儿了,拌饭吃好吃。 馋了馋了,口水都出来了(><)☆ 大家来东北一定要尝一尝啊!ps我们吉林菜量确实挺大的,点菜往少一个人的数量点,不然真吃不了!
第七十三章 他们在拉哈苏呆了十天左右,然后依依不舍的离开这里。 主要是周怀瑾在这里真的呆不下去,他从没来过这么冷的地方,再待下去要冻坏了。 他们打算转战西北,那里没这么的冷,而且烤全羊也很不错,陆小凤刚好还有朋友在那里。 周怀瑾笑道:“应该说,这天底下哪个地方没你陆小凤的朋友?” 陆小凤也笑,手里拿着在拉哈苏买到的高粱酒,赶路的时候喝一口,寒冷就被驱散了。 他把酒抛给周怀瑾,周怀瑾一手抓着缰绳,用嘴咬开塞子,灌了一口,抵在胸前盖好盖子,又给陆小凤扔了回去。 他俩就这一个皮水囊,你一口我一口,喝一口嘶一下,被辣的几乎要冒汗。 陆小凤的朋友待在一家赌场里,据说他现在是赌场主人的小舅子 但是他们先被三个穿着绿袍子额古怪老头拦了下来。 “九天十地,诸神诸魔。” 陆小凤已经认出了他们是谁。 他们就是昔日昆仑大光明境小天龙洞里面的“岁寒三友”——寒梅、孤松与枯竹,可是他不知道这三个人是什么时候成了西方魔教的爪牙,更不知道他们三个来找自己做什么——肯定不是要请他喝酒。 因为请陆小凤喝酒只需要带酒来就够了,何必找三个枯瘦枯瘦又凶神恶煞的老头子? 陆小凤勒住马,叹道:“几位也是来问紫禁之巅那一夜发生的事的么?” 他想不到自己哪儿得罪了这三个人,他暂时还不想找麻烦,麻烦最好也不要来烦他。 他们吃不成鱼,只好来尝一尝羊肉,还不想自己变成羊,被放在这边的火上烤一烤。 孤松嘶哑阴冷一笑:“我们不问你这个。” 枯竹接着道:“你就是陆小凤?” 寒梅最后道:“那你就是琅琊剑了?” 他们只知道周怀瑾姓周,是个很神秘的人,只和陆小凤来往,剑法先后得到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认可,是江湖上新崛起的一名剑客,因为相貌的缘故,被那些女人家交口称赞、念念不忘的。 “不错。”周怀瑾道。 “那我们就没找错人。”枯竹道。 “你们找我们有什么事吗?”周怀瑾皱眉道。 他们忽然向两侧让开,露出一具棺材。 周怀瑾和陆小凤对视一眼,在彼此眼中都看到了麻烦。 陆小凤道:“这里面是谁?” 棺材陷进土里去,显然不是空的。 棺材里面还能装什么? 反正不会是酒。 那就只能是死人了。 寒梅擦了一下眼泪,枯竹低下了头,唯有孤松仰天长叹道:“九天十地,诸神之子,遇难遭劫,神魔俱泣。” 果真是个大麻烦。 诸神之子,还能是谁? 总不会是他们的教主吧? 当然不是,因为玉罗刹死的更早,棺材里的是他的独子,西方魔教的少教主玉天宝。 一个麻烦程度和他爹不分上下的人。 周怀瑾抿抿唇,道:“节哀。” 寒梅盯着他们一会儿,阴恻恻一笑:“看来这些日子你们是真的躲到了深山老林去。” 周怀瑾不喜欢他的表情和强调,怼道:“我们去哪里,是我们的自由吧?” 孤松道:“方玉飞难道不是你的朋友?” 陆小凤道:“是又如何?难道杀人凶手是他?” “那你们应该是去报案,而不是来找我们的麻烦。”周怀瑾冷冷道。 任谁被人半路拦下来都不会痛快,被这样咄咄逼人的质询威胁就会更不痛快。 枯竹道:“没想到陆小凤是这样的人。” 周怀瑾皱眉道:“你最好把话说清楚。” 你以为你在欺负谁? 陆小凤拍拍他的胳膊:“陆小凤是什么样的人与西方魔教有什么关心呢?” 孤松笑了:“你既然已经知道我们是谁,就应该乖乖听话,不然……” 周怀瑾道:“你既然也知道我们是谁,最好就不要轻易的说这样的话,不然……” 他把剑一横,威胁人谁还不会啊! 寒梅道:“我们只想请他帮一个忙。” 枯竹道:“世人都知道陆小凤最能对付麻烦事。” 孤松一唱一和道:“所以我们只能找你。” 陆小凤摸着胡子道:“可是世人岂非知道陆小凤生平最讨厌的就是麻烦!” 孤松道:“何必着急,你可知我们为什么要找方玉飞的麻烦?” “为了给你们的少教主报仇?”周怀瑾可没感受到他们对那具尸体有多尊敬。 寒梅笑了,摆摆手:“那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我只知道知道的越多,死得越快,阁下的秘密还是留给别的倒霉蛋听吧!”周怀瑾一甩缰绳准备绕开他们。 孤松大声道:“这可是关乎下一代教主人选的大事!难道两位也不动心吗?” 陆小凤头也不回,扬起一只手挥了挥。 周怀瑾笑道:“你们的事还是烦请自己解决吧!” 他们还是去找了方玉飞。 陆小凤嘴上说着不管闲事,可是朋友的事算闲事吗? 朋友的麻烦自然也不算麻烦。 “你来了。”方玉飞瘦了很多,他原本是这里最能讨女人喜欢的男人。 “你不该来。”他抬起头。 他有一双深邃的眼睛,看谁都很多情,怪不得在女人身上无往不利。 何况他还有钱,这样的男人总会有女人喜欢。 “难道你们没遇见他们?”这是他对陆小凤说的第三句话。 陆小凤拉着周怀瑾在他对面坐下,笑道:“遇见谁?” “岁寒三友。”方玉飞冷冷道:“难道你们没有一进到这地界就被堵住?” “可是你答应了请我们吃烤全羊,所以我们来了。”陆小凤舒舒服服的往后一靠,将手垫在脑袋后面,脚蹬在桌子腿上,轻轻一支,椅子就翘起来了。 这是实木的椅子,用的是上好的红木,配的是雪狼皮制成的褥子,沉甸甸的分量摆在那里,旁人别说撑起来,就是移一移都有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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