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母亲。” 王怜花乖乖地回答。 目送王夫人离去,王怜花瞥见桌上佳肴,心中被诸非相惹出的火气此刻也尽数熄灭,呆立片刻,甩手离开。 * 第二天。 诸非相又看见王怜花从墙头越过来。明明有正经的路他不走,非要横穿竹林翻墙而来。 不过诸非相是个比起走正道也更喜欢翻墙的人,所以对王怜花翻墙这一举动没什么反应,不管怎么样,总比王怜花穿着女装来恶心他强。 他只觉得王怜花比自己还无聊。 若非无聊,怎么还会在连续两次吃瘪后还来见他? 总不至于是喜欢他喜欢得要死。 “三天。”诸非相朝他竖起三个手指,“连着三天来找小僧是想体验被扔或是点穴么?没想到你竟然有这样的癖好。” 王怜花笑道:“你一个人无聊得紧,我来陪你解闷你还不高兴么?” 诸非相也笑:“你不觉得你来了之后小僧更不高兴了么?” 王怜花作惊奇状,上下打量他一道,诚恳道:“不觉得。” 诸非相赞叹道:“王施主,你这脸皮倒是不薄。” 王怜花皮笑肉不笑:“诸大师过奖了。” 诸非相露出一种很满意的神情。 看来他确实喜欢别人这么称呼他。王怜花在心里想。 一个称呼而已,王怜花倒不至于揪着这点不放,一声喊出口之后再喊便没了顾忌,只是不管何时只要他称呼诸非相偏偏要加上姓,“大师”与“诸大师”之间总有一层距离,即使王怜花显得乖巧近人,在那声称呼下却似乎有一层看不见的墙。 诸非相懒得管王怜花怎么想,他只是因着王怜花一直不变的称呼响起了过去的事。 他们是“大师”与“诸大师”混着叫。 他们。 那些事恍如昨日,闭眼就能想起当时的情景。 诸非相抬眼看向王怜花,对方今日依旧顶着那张平平无奇的脸,于是诸非相说:“你这张脸小僧看得有些厌了,明日你要来的话最好换张脸。” 王怜花被他这点菜般的态度弄得十分无语,忍住想翻白眼的冲动,含蓄地微笑,应了下来。 诸非相一看就知道他没有好主意,饶有兴致地摸摸下巴,竟然有些期待起来了。 王怜花此人戾气重,不可能对旁人言听计从,他若是听了也不会按旁人的想法做。 所以他好好的易容了一番才去见诸非相。从院中大步经过时下人纷纷投之以惊恐的目光,王怜花只做不察,心里满意,并得意地在诸非相面前亮相。 倒八字粗浓眉绿豆眼香肠嘴麻子脸,鼠目獐头,看一眼就脑袋疼。 王怜花得意洋洋,不怀好意,却未能如愿见到诸非相震惊或扭曲的表情。 诸非相表情如常,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甚至围着王怜花转了五圈,伸手拍拍他的肩,夸赞道:“不错,你脑袋里的新奇玩意儿挺多。” 王怜花皱眉,但他皱眉之后这张脸显得更辣眼了。 诸非相凑近了去看,笑得很开心:“我活了这么久,也没有见过你这种浑然天成的丑脸。” 这是夸赞吗? 王怜花不爽:“满意了吗?” 诸非相点头:“满意。这张脸小僧似乎永远也看不厌,每天都能看出新花样,此刻竟有些想与你去街上逛逛。” 王怜花瞅着面前这张好看的脸,嗤笑道:“莫非是想叫我这片绿叶衬托你这朵红花?” 诸非相竖起手指:“一,小僧不能用红花来形容;二,要真用什么来形容你,你应当是牛粪。” 那你不还是朵花! 王怜花一拳捶了上去,结果显而易见,他连诸非相的衣角也没有碰到。 即使初遇不算愉快,之后的相处也不太开心,但王怜花来诸非相宅院的次数变多,十天有七天都会来找茬。与其说是找茬,更像是找诸非相打发时间。 诸非相也乐意和王怜花待在一起,对有趣的年轻人他有着与旁人不同的耐心,并且光是欣赏王怜花每次不同的脸都是一种乐趣。 两人去过山里挖草药,为了钓鱼在河畔耗上一整日,甚至连中秋佳节团圆之夜,王怜花也端着月饼翻墙来找诸非相。 诸非相很意外,他知道王夫人和王怜花的感情并不亲厚,不似寻常百姓,只是意外于王怜花竟然会在团圆节来找他。 王怜花大大咧咧地将圆盘放至石桌之上,道:“我这儿有月饼,你可有桂花酒?” 诸非相打了个呵欠:“没有,你打搅小僧歇息了。” 王怜花才不信他,不接茬,斜斜睨他一眼:“我看诸大师孤伶伶得没人陪,好心来陪你,你不谢我竟还糊弄我。” 诸非相乐了,歪头看他:“小僧半点也没觉得你是好心……王施主,你莫非很喜欢小僧?” 王怜花一时梗住,诸非相称呼人是连名带姓,加上施主时有六分的可能性是不怀好意,还有四分的可能性就是瞎称呼。 但此刻显然是不怀好意,等着看他说不出话。 王怜花冷笑,偏偏不如他意,作势端起月饼就要起身离开:“没想到江湖闻名的诸大师竟然是个自作多情不识好歹的笨人……” 诸非相撑着脸看他,眨了眨眼,微笑。 王怜花定在原地,扭头看他。 两人一上一下,四目相对。 风清月明,枝叶婆娑,夜风卷着落叶从两人面前飘过,远处传来一声犬吠。 王怜花又坐了回来,淡然道:“我大人有大量。” 若非不想回家,他绝不会留在这里! 诸非相没有太过分,偏头笑了笑,旋即懒洋洋道:“施主大人若是想喝桂花酒,去拿便是了。” 王怜花知道诸非相放酒放食粮的地方,闻言定定看他半晌,揣着想打他的心情起身去拿了。 在外不敢有人这么惹他,诸非相是头一个惹他之后还安然无恙的人——因为王怜花打不过他,反倒被按在地上捶过几顿。 云梦仙子让王怜花拉拢诸非相,可单凭相处的这些日子,便足够清楚地明白诸非相绝非能拉拢的人物。 诸非相只是个邻居。 这是王怜花给予诸非相的定位。 偌大的宅院空空荡荡,夜里尤为清寂,王怜花来回一趟,只觉得这宅院清幽得像是已经死了。 而诸非相却自在地住在这里。 王怜花看诸非相斟酒,问他:“我若是不来,诸大师可否会一个人赏月喝酒?” 诸非相只是道:“小僧没有举杯邀明月的雅兴。” 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是否有人陪着都无所谓。虽然王怜花嘴上说着是来陪他,但事实上是诸非相陪王怜花。 王怜花忍不住想:无亲无故之人都像诸非相一样洒脱吗? 他大约做不到诸非相这么冷静。 长空万里,夜凉如洗。 杯盛圆月。 说归说,两人最终仍是举杯碰盏,圆月于杯中轻晃,一时之间,两人都没有说话。 气氛安谧宁静,王怜花这会儿才觉得自己来找诸非相的决定没做错。
第46章 隔壁小王他邻居(五) ◎“你知道我是谁么!”◎ 江湖上有一位新奇之秀,传闻中说他天人之姿,且武艺高强,从石林洞府中救出数人,并将石林洞府付之一炬。 说那人武功高强便罢了,但江湖传言在宣传他的壮举之余也对那人的容貌大加赞赏,称他眉目舒朗,神仪明秀,有天人之姿。 江湖人称那位新奇之秀为诸大师,见之者喜,闻之者慕,然而诸大师其人像是盛夏忽至的骤雨,在石林洞府事件之后便再未露踪迹。 陆小凤是个好奇心重的人,也是个乐于结交朋友的人。 他初听闻诸大师的事迹便有些好奇——能让人在宣扬其壮举的同时也夸赞容貌,这人究竟是容貌出众到了何种程度? 想见诸非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却不是没有见过他的人。 而陆小凤的朋友中恰好有与诸非相见过的人。 他不仅和诸非相见过,还和对方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于困境相逢,是为患难之交。 ——江湖上是这么说的。 当事人香帅楚留香对此说法表示一半赞同一半否认。 当时那场景,不如说只有楚留香处于困境,而诸非相则高高在上,像石林洞府真正的主人一样自在。 所以楚留香对“患难之交”有异议。 陆小凤惊奇道:“所以不是患难之交,是救命之恩?”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救命之恩倒没错……虽然彼时我也不至于丧命。” 初见时诸非相脸颊沾血微笑的场面太过令人吃惊,楚留香一度对他的看法十分严肃,然而后来在离开沙漠的船上相处几日,楚留香便发现对方并非杀人如麻的嗜血狂魔,任性随意,直来直往,纵使有令人望之生畏的疏离感,相处时却莫名地令人安心。 “我听说他自称小僧,但有头发,为何你们会称呼他‘诸大师’?” 陆小凤知道“诸大师”这个称呼是从楚留香等人以及被诸非相救出沙漠的人传出,对这点十分在意。 胡铁花在船上也问过诸非相这个问题,后者懒洋洋地回答说因为他喜欢。 楚留香想了想,也用这个答案来回答陆小凤。 陆小凤还是不解。 楚留香笑了笑,道:“你不如亲自去问他,就看诸大师是否想对你说。” 陆小凤开始叹气:“我倒是想见他一面,但诸大师委实难见。” 他拿眼瞥楚留香,挤眉弄眼,暗示之意十分明显。 楚留香了然,摇头笑道:“原来是在这等着我,陆小凤,你请的酒可真不好喝。” 陆小凤道:“好喝得很!就一句话的事!” 楚留香如实道:“我和诸大师未曾通过书信,但他曾说过春日要去看洛阳的牡丹花。” 陆小凤嘿嘿一笑,为楚留香斟酒倒满:“不愧是是楚香帅!爽快!” 楚留香看着几乎溢出杯盏的酒,笑着举杯:“陆小凤也爽快。” * 虽说楚留香建议他等春日去洛阳碰碰运气,但陆小凤闲得无聊,洛阳又离他和楚留香相见的城镇不远,所以陆小凤愉快地决定现在就去洛阳碰碰运气。 他至洛阳时已是深秋,寒风瑟瑟,陆小凤在去了趟烟花柳巷,便收集到有关眉间有朱砂之人的消息。 那人长得极好看,脾气却不大好,那张写有“聒噪,滚蛋”用来赶人的大纸还好端端地贴在大门口。 陆小凤乐颠颠地去了城东的竹林,找到贴有红纸的宅院,上前瞻仰了一番诸大师的丹青。 红底金字,字迹龙飞凤舞,几乎能想象出写字的人是何等恣意张狂的人。红纸经过风吹雨打有些黯淡凄凉,依旧顽强地紧贴在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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