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因为瓶子是棕色的,所以福尔摩斯用的指纹粉也不是石墨的,而是铝粉,这种银灰色的粉末刷在棕色的玻璃瓶上使得指纹显现的更加明显。 凑过去的比利已经能清晰地看到玻璃瓶上层层叠叠的指纹,毕竟来回拿取所以指纹来回覆盖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但是最上面的指纹却相对比较清晰,看起来是左手指纹。 毕竟打开这瓶子的塞子的时候通常右撇子都是左手拿瓶子,右手拔塞子。 比利还能看到里面的油里残存的白磷,不过数量并不多了,显然凶手浪费了不少。 像这种带着弧度的指纹拍照有那么一点困难,福尔摩斯拿出相机拍照的时候就遇到了这种问题,最后只能勉强拍了几张照片,还是小心的将这个证物保存好,不碰触到上面扫出来的指纹。 他们率先前往了贝克街,将这瓶证物存放好之后,福尔摩斯拿着胶卷前往了照相馆洗照片。 而比利则是拿出了纸张,列出了现在凶手可能的特征。 身高1米74,有着一头金发,右腿受过伤快好了,但是奔跑的时候还能看出一点跛,跟刘易斯有一定的利益冲突,冲突到想要杀死对方。现在还拿到了对方左手的指纹,只要他们将刘易斯身边的朋友亲人的指纹采集到了,就能对比出来究竟谁是凶手了。 就在比利思索着之后要怎么调查刘易斯的那些朋友亲人的时候,他听到了从窗户外传来的一阵喧哗声。 这让比利好奇的站起身来,快步来到窗前,看向底下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是警察在抓小偷,看了片刻之后比利心中下定了结论,不过这个小偷怎么看着有几分眼熟? 像是之前出现在蒙塔古街附近的那个偷了凶手钱的小偷——不应该算偷,那应该算是抢。 毕竟是直接从大衣里抢走的钱。 这让比利瞬间来了兴趣,立马快步从屋里跑了出去,想看看这个看起来年纪没多大的小偷有没有将早上的钱包处理掉,或许里面能获得更多的线索——当然事先要将这个小偷抓住。 不过这小偷凭借着自己身材瘦小且身姿灵活,在马车缝隙跟汹涌的行人之间来回穿梭,让后面的警察有些疲于奔命。 比利刚下楼就看到了从他眼前冲过去的小偷,立马下意识地追了上去,凭借对这里地形的熟悉还有更充足的力气,比利并没有费多大力气直接追了上去将这小偷按到了地上。 不过被按到地上,这小偷依旧疯狂挣扎,但是对方那瘦弱的身体里的力气根本比不上比利,即使不断挣扎也依旧被比利死死按着。 将对方的双手手腕握住反扣在背后,比利想要用绳子将对方的手腕绑住,摸了口袋才想起来自己并不像是福尔摩斯那样随身带这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还没有去福尔摩斯说的地方订衣服来着,他现在的裤子口袋可塞不进多少东西。 “别多管闲事,赶紧放开,信不信之后我找人报复你!”被死死压制住的男孩发出愤怒地大喊。 一听这话比利就来了兴致:“那你赶紧找人来报复我啊,我很期待这件事。”他这可是有福尔摩斯的,这男孩敢找人来报复的话说不准还能顺藤摸瓜帮助伦敦清扫一批黑恶势力呢。 男孩明显被比利的话噎住了,难以置信自己放出的狠话居然被这样对待,张口都不知道怎么反驳。 就在这个时候,后面几个气喘吁吁的警察终于追了上来,看到男孩被捉住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连忙上前帮助比利按住这个男孩,边接手还边感谢:“多谢先生帮助我们抓住了小偷,简直太棒了,我们追着这个小偷追了有一上午了,他简直太能跑了。” “还不是因为你们废物。”即使被警察按住,男孩还在阴阳怪气,“几个大男人还抓不住我一个小孩子,有时候就跟眼瞎一样,我明明就在旁边,你们却连看都不朝我这儿看一眼,怪不得能让我跑这么久,要不是有那个可恶的家伙把我按住了,你们再追一天都追不到!” 听到男孩的话,这几个警察被说的脸色几变,比利感觉他们恨不得直接堵上这男孩的嘴。 这对于这些警察来说确实是一件丢脸的事,但是被这男孩大庭广众的说出来那更加丢脸了。 比利看看男孩这一身打扮,普普通通并没有什么特色,混在人群之中确实有可能被这些警察们忽略掉。 比利这个时候已经站了起来,而那些警察们也将男孩的时候捆住拉了起来。这么一番动静让周围的不少行人跟马车夫都看了过来,毕竟抓小偷这件事也不是时常能看到的,尤其是这些警察们还被小偷讽刺,率先抓到他的人还是一个路过的路人,这回去跟朋友一说就是一个有趣的谈资。 “你再吹牛现在也被我们抓住了,让你当街抢劫,跟我们一起回警局吧!”几个警察拉着这个男孩就往外走,但是他怎么可能那么听话呢? 男孩在奋力挣扎的同时依旧目光扫向四周,仿佛在寻找某人的帮助。 忽然他眼前一亮,立马大喊:“旁边那个围着蓝色围巾穿着驼色大衣的男的就是今天早上我抢劫的那个人,我昨天可是看到他跟我们那片有名的入室盗窃的家伙联系的!” 比利的目光瞬间扫视四周,一下子就锁定了站在围观人群之中围着蓝色围巾穿着驼色大衣的男人。 今天早上抢劫的人,还跟入室盗窃的家伙有联系,除了那个嫌疑人还能有谁? 不过令比利愣住的是,对方带着的圆顶礼帽下露出的并非金色头发,而是褐色头发! 所有人的目光几乎都集中到了对方身上,那个围着蓝色围巾的家伙也被这突然的转折弄得愣整片刻,迟疑半秒之后才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立马就要转身就跑。 可是比利的反应速度更快,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就朝他扑了过去! 这家伙没跑几步就直接被比利按倒在地,而那些警察这个时候才姗姗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连忙有人上前帮助比利按住这个成年男人。 他们还真不知道这家伙跟入室盗窃的有联系,但是今早看到他们警察之后迅速转身就跑,就能看出来这家伙绝对有问题。 不过这个帮忙的小伙子是不是反应速度太快了,完全把他们这些警察的风头全都抢走了。 这些警察心里忍不住嘀咕。 “你们干什么?我是无辜的,都是那个骗子瞎说的,他都是个小偷了,他说的话怎么可能是真的?”被摁住的男人疯狂为自己辩解。 “既然他说的是假的,那你为什么跑?”警察反问。 这个时候也有警察发现了不对劲,直接伸手一把将对方的帽子摘了下来:“我记得今天早上那个人是金色头发,但是他的头发是褐色的,不会真是那个小偷想要转移我们的注意力伺机逃跑吧?” 说着这两个警察立马转头看向小偷的方向。 小偷确实心中是这么想的,但是抓住他的警察可并没有因为他的话放松警惕,所以即使他想逃跑最终也是没有成功。 两个警察这个时候松了口气,转头看向那个男人。 男人听到警察的话立马为自己辩解:“你看他都是骗人的,你们要抓的那个人是金色头发,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我要逃跑当然是因为你们想抓我啊,你们警察万一随便安个罪名把我抓住了那怎么办?” 面对男人这对警察污蔑的话,周围围观的群众这个时候也忍不住开始声援起来:“对呀,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我们可是听过不少你们警察随便抓人污蔑人的新闻的,明明你们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杀人,却联合陪审团将对方定罪,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们私底还会收别人的钱的!” 围观群众说的话比利也有所耳闻,这个时代的英国法制也不健全,更何况后世也会有这种情况,尤其是英国现在是陪审团制度,只要警察或者律师拿出的证据或者说词能够说服陪审团,陪审团就会给嫌疑人定罪。 而如果有足够的花言巧语让陪审团觉得嫌疑人无罪,那即使有一定的证据对方也能脱罪。 而这个时代的警察质量参差不齐,相应的监督举报渠道又不大够,所以收受钱财错抓人的事情也不少,尤其是对于下城区的人,不少警察更是不客气甚至心怀恶意。 听到围观群众的话,警察们简直脸色难看到了极点,当即就要呵斥。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眼熟的高瘦身影从人群中挤出来,忽然在被比利按住的那个神情上隐隐带着得意的男人腿上捏了一下。 这明显没有用多大力气的一捏,却让男人吓了一跳,下意识发出一声惊呼来:“你干什么?” 说着这个男人还动了动自己被捏过的腿,比利明显能感受到对方将重心从双腿之间挪到了左腿上。 “你的右腿受过伤,还没好彻底。” 从男人背后走出来的福尔摩斯如此说道。 男人冷笑一声:“这又怎么了,难道连我怎么受伤的你们都要管?” 福尔摩斯此时已经站到了这男子的对面,那双灰色的眼睛平静的看着对方:“昨天下午,你在大罗素街跟蒙塔古街街交叉路附近的那家小酒馆那儿找到了一位入室盗窃的高手,雇佣他去偷盗胶囊里塞满了白磷的药瓶,还骗他说里面放了珠宝,并跟他约定今天早上6点在酒馆门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还没有到达6点,这位小偷就看上了明显是肥羊的你,从你那里偷走了钱。而作贼心虚的你面对追上来想要询问情况的警察却直接扭头就跑,因为你并不想让他们记下你的名字,也不想让他们看到你的容貌。” 原本还得意洋洋的男人听着福尔摩斯说出来的事情越来越多,面色已经彻底发白,一听到福尔摩斯稍微停顿下来,就立马打断对方要继续说出的话:“你这完全是胡扯,就是跟警察串通好了要污蔑我!你们说那个家伙是金色头发的,我明明就不是金发!” 可比利此时已经能明显确认了,对方现在在做贼心虚。 “金发并不能说明什么,毕竟这可以是假发。你在特意这么打扮,就是为了将他栽赃给别人,比如那位罗金斯先生,你知道我在说谁。虽然你快速逃走了,并没有被我当场抓住,可我却采集到了你的脚印,右脚脚后跟上的拖痕显示着你的右腿在急速奔跑的时候还会疼痛,这代表了你右腿有伤。”福尔摩斯一点也没有生气,继续平静地说道。 “这能算得上是什么?这只不过是凑巧而已,你说我当时戴假发了就戴假发了?” “后来我们通过与刘易斯的再次沟通,确认了谁最有可能犯案——那就是你,乔治·帕里斯,你是他的好友,但是却一直嫉妒他,不是嫉妒他的才华,而是嫉妒他有一个那么好的未婚妻。你暗恋他的未婚妻,对于刘易斯的落魄乐见其成,甚至很有可能也在背后推波助澜,觉得他的未婚妻会因此跟他取消婚约,却没想到伴随着婚期越来越近,对方却一点想要取消婚姻的意思都没有。这个时候的你终于坐不住了,终于下定决心想要毒死刘易斯。你知道他有服用保健品的习惯,所以弄到了巴茨医院实验室的钥匙,偷走了里面储存的一瓶白磷,之后凭借着你跟他未婚妻不错的关系,接触到了那瓶保健品,将早已经塞满白磷的保健品换了过去,想要直接毒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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