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啊,”安妮格雷把视线转到旁边那个尺寸巨大、造型古怪的锤子上,“这是什么?你没空跟我去拍杂志封面,有空在这里玩Cosplay?”
林秀跪坐在地上,然后扶着锤子,慢慢地站了起来。他现在状态是类似于睡得太久,脑袋有些混沌。
对于经纪人的一系列问题,他表示语速太快,没听清楚多少。但是,道歉就对了。
他扶着额头,做乖巧状,小声的应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的行李和手机在刚来哥谭的时候就被偷了……”
林秀把自己找不到路、被抢劫、被蝙蝠侠所救的事情大概说了一遍,得到经纪人的一个敲脑袋服务。
安妮简直是被面前这个小迷糊给气笑了:“我就比你晚一天来哥谭,我已经交代你好多次哥谭的治安不好,你千万要小心,你的东西还能被偷?”
“这个可以不怪你,外地人在哥谭本地人的面眼里简直就是待宰的小绵羊。我给你租的房子,算是哥谭里环境比较好的了,房子旁边的路也都很宽敞,你是怎么走到那些乱七八糟的小巷子里面去的?还在大晚上出去,要不是蝙蝠侠,你想去死吗?”
“如果你不能适应在哥谭的生活,学不会生存的守则,我劝你还是赶紧回到纽约那边,在纽约你发展前景也很好,也有其他经纪人带你,你没必要跟我一起来哥谭。”
林秀能说什么呢?他一睁眼就呆在那个小巷子里面了。人设就是这么写的呀,他也没有什么办法。
但是他的经纪人很明显就是一个刀子嘴但心眼不坏的人,况且他要继续扮演好“林秀”这个角色,今后还得继续当模特,跟经纪人打好关系还是非常必要的。
于是他就只能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会记住教训的……”
“OK,OK,”安妮格雷说,“希望你能记住你说的话,你跟我说你妈妈是哥谭人,想来哥谭看看,我正好也要回来哥谭才会带上你,希望下一次我来找你时见到的不是你的尸体。”
“今天你先休息,调整一下状态。明天早上我来找你,你要拍个杂志封面。明天下午你也不能闲着,得去做造型,为明晚韦恩集团举办的晚宴做准备。”
“那个晚宴上会来很多名流,还有演艺圈的大咖,对你扩展人际交往十分有帮助,一定要重视,知道吗?”
“听懂了吗?”
经纪人的语速真的很快,跟机关枪突突一样,林秀只听清了大概的内容:明天需要去拍志封面,还要参加一个韦恩集团的晚宴。
林秀连连应是:“好的,好的……”
经纪人风风火火地走了。
[女强人的类型啊……]
经纪人走了以后,林秀也有了时间来查看自己换得了物品——那个造型奇特,十分巨大的锤子。
【物品名称:雷神之锤姆妙尔尼尔(Mjolnir)
拥有人:雷神索尔
*基本信息:神器,锤的头是由神域金属乌鲁所打造而成,握柄部份则是以世界之树(Yggdrasil)的木材作成。不用的时候还可以缩小放进口袋里。此武器的功能为可以击穿任何东西,要是把它扔出去,它会毫无误差地击中目标,而且飞出去之后还可以自动飞回持有者的手中。
备注:一般人无法拿起来,只有达到特定条件,得到雷神之锤认可的人才可拿起它。(玩家就不要想了)】
林秀:哇哦~神器!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我的运气也太好了吧!
他尝试着拿起,不,仅仅只是移动雷神之锤,果然没有任何效果。
没关系,虽然有个拿不起来的限制,但是这毕竟是神器啊!
林秀更倾向于现在他之所以拿不起雷神之锤,是因为等级太低,无法使用神器级别的东西。
所以他得到了一个神器,那么他付出了什么代价呢?
林秀没有感觉自己身上少了什么东西,他点开游戏版面,游戏角色也没有失去什么,所以他到底是用什么才换来了一个雷神之锤呢?
林秀思索着,不经意间瞥到了旁边的沙发。
沙发看起来挺干净的。
不对,这间屋子里面到处都是灰尘,沙发怎么会那么干净呢?
林秀回想自己刚进入这个房间时看到的画面,发现原来是沙发上面罩着的一层布消失了。
林秀:???
所以我用一块破布换到了雷神之锤?雷神会哭的吧!
阿斯加德。
雷神是真的要哭了。
他只不过是跟好友们喝了个酒,一低头刚才放在手边的妙尔尼尔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块满是灰尘的、跟整个金碧辉煌的大厅格格不入的破布。
雷神:我锤子呢?我那么大一个锤子呢??
第6章 精分的蝙蝠
由于实在拿雷神之锤没有办法,林秀只能拿一块布把雷神之锤给盖起来。再稍微改变一下房间里家具的布局,尽力把这个锤子给隐藏起来。
(虽然觉得用一块破布换了一个神器有点不太厚道,但是林秀决定看缘分,如果锤子的主人雷神找到他要求换回锤子,那么他就会把锤子还给雷神,但如果雷神没有找到他,那么他就毫不客气的收下这个礼物啦。)
做完了这些,林秀又清洗了家具,打扫了房间,然后再出去外边买点吃的,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第二天,经纪人安妮格雷早早地就来找了林秀。
她带林秀去拍了一组照片。主题是“精灵之森”,林秀觉得自己的形象还挺符合这个主题的。毕竟,摄影师在一看到他的时候眼睛就亮了,连声说好。
换上服装,化完妆,林秀对着镜子臭美了一下,觉得自己可真是好看。
铂金色的头发微微卷曲,眉毛细长,眼睛又圆又亮。普通翡翠般绿色的瞳仁好似幽深的湖水,摄魂夺魄,仿佛一下子能将人吸进去。皮肤白皙,唇红齿白,身体修长,比例刚刚好。
再穿上带有魔幻气息的浅绿色的服装,背上背着一把华美精致的弓箭,微微侧头看向镜头,好似一只真的精灵王子误入人间,不经意间被凡人拍到。
摄影师连连说好,经纪人也很满意。
其实哪有那么轻松呢,林秀从没有做过模特。之所以会有那么好的效果,全都是因为小萨在他的脑子里帮他实时查询模特相关信息。并且通过大数据分析,要拍这种风格的照片,需要模特做出怎样的神态,摆出怎样的动作。这都是有学问的。
早上拍完这组照片,中午草草吃了个饭,经纪人又把林秀拉去做造型。
“不是吧,晚宴晚上才开始呢,现在这么早就要做造型了?”林秀被按在椅子上,一个女性化妆师在他脸上细致地描画。
“你以为做个造型需要的时间很短吗?”经纪人双手抱胸,挑眉看向林秀,嘴角翘起嘲讽的笑,“今天这个晚宴可是很重要的,有多少人想要挤进去。她们从早上就开始做造型了,我还嫌弃时间太短,太赶了呢!”
“好吧,好吧。”林秀投降了,真是麻烦呀。
化妆实在是太枯燥了,林秀就叫小萨在她脑子里放几部电影来看。
看到精彩部分时,因为化妆师的手还在他脸上动作,林秀不敢露出什么夸张的表情,这实在是太难受了。
好不容易化好妆,林秀又被拉去换礼服,一件一件地试,一件一件地换。
最后经纪人上下打量着林秀,拍板定下了最终他该穿的服装。
林秀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
好像没有什么不一样,又好像哪里不一样了。
他当然还是那么好看,但是可能是化妆的缘故,他的五官有了微调,整体的气质也稍稍变了一些。他穿的不是寻常男人穿的西装,而是一件复古的贵族式的衣服,没有过于华美夸张,低调但又高贵。这活脱脱就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小王子。
这,这也太夸张了吧?
林秀揪着自己的衣服,眉头皱起。
镜子里面的小王子也微微蹙起眉头,看的人想要为他抚平眉上的褶皱,心甘情愿把世间的一切都捧给他,让他露出笑颜。
经纪人:“完美!”
旁边的化妆师也偷偷拿起手机拍起了照。
林秀弱弱地问:“为什么我要穿成这样子?普通的西装不可以吗?我觉得我的脸是可以hold住的。”
“都跟你说了,今天韦恩集团举办的晚宴上会来很多圈内的大咖。里面有个超级有名的摄影师,他最近要拍一个小王子主题的封面,却一直找不到模特。”或许是林秀现在这个样子实在是太精致了,安妮格雷不住地点头,看起来非常满意,“你这个样子非常好,那个封面非你莫属了。”
林秀还能说什么呢。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林秀做好了造型后不久晚宴就开始了。
他这种咖位小的当然是早早到场,站在僻静的角落里,听着周围人的谈话。
他得知今晚的宴会里,韦恩集团的总裁,哥谭的著名的花花公子布鲁斯韦恩也会出席。
布鲁斯韦恩,不就是蝙蝠侠的一个马甲吗?
林秀心里暗搓搓的有些期待,他还没有亲眼见过蝙蝠侠面罩下的样子呢。论坛里的网友们都评价他非常的帅呀,不愧于哥谭王子、花花公子的名头。
晚宴已经开始了一段时间,但是布鲁斯韦恩还是没有出现。周围的人都是习以为常的样子,看来他迟到是常态呀。
估计是去处理什么案件了?林秀在心里想着。蝙蝠侠总是很忙的嘛,哥谭那么乱,不忙才怪呢。
等到林秀被经纪人拉着去见了那个摄影师大佬,得到了那个摄影师的赞赏和拍摄封面的邀约,布鲁斯韦恩才姗姗来迟。
布鲁斯一出场就引起了大家的骚动。
毕竟有好大一部分人都是冲着他来的嘛。比如说一部分女孩们。不一定是为了资源,也不一定是为了钱,单单是为了布鲁斯的脸和他风流在外的名头,跟他一个晚上也不错呀。
林秀旁边的一群漂亮的女孩们就是这么说的。
[真是艳福不浅呀!]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主角待遇。】
眼看着布鲁斯韦恩,也就是蝙蝠侠,被一群人包围着,林秀就要看不到他的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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