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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注意到莱蒙的目光一直在往路边的文创冰激淋柜上飘。 “不不,我不吃零食。”莱蒙义正言辞,“会长不高。” 苏格兰:“……哦。” 明明超想吃的样子。 “我们去玩疯狂过山车怎么样?” 苏格兰默默看向他的假发和帽子,知花裕树明白了,“好吧。” 别低头,假发会掉。 苏格兰提着交易得来的箱子,看了看天空,“快要下雨了。” 乌云遮住了月光与星光,吹来的风湿漉漉的。盛夏来临,雨也跟着多了。游乐园的广播在提醒游客尽快离开,游乐园将于半小时后闭园。 “好吧,那我们回去。”游乐园下次也可以再来,知花裕树很痛快地说。 风越吹越大,假发糊了知花裕树一脸,他拿手扒拉开,瞥到前方不远处地面上一顶眼熟的帽子。 他对苏格兰笑:“苏格兰你看,那顶帽子和我的好像……等等,我帽子呢?” 知花裕树在空空如也的脑袋上摸了两下。 “幸好我身手好。”知花裕树拍掉拾回来的帽子上的土,重新扣回脑袋上,又被风吹起来,折腾了几下后,他终于彻底放弃。 “苏格兰,你在看什么?”知花裕树回头想招呼苏格兰快点走,却发现对方怔怔地看着他的胸口。 今天苏格兰不对劲的地方太多了,知花裕树已经认定他是生病了。 估计是某种精神类疾病,得治。等回去他要好好劝劝苏格兰,不可以讳疾忌医。 “你在看这个吗?”知花裕树低头,发现御守从风衣里掉出来了,大概是他弯腰捡帽子的时候掉出来的,“你喜欢的话可以送你。” “不用。”苏格兰慢慢说,他走到和知花裕树并排的地方,两人重新一道往园外走,苏格兰侧头看着身边的人,轻声问:“莱蒙,这种御守似乎女孩子更喜欢戴在身上,莫非是你姐姐或妹妹的吗?” “欸?不是哦,我没有姐妹,这是我自己的,不过我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买的了。”知花裕树捏起下巴冥思苦想,“想要链接的话是不可能的,苏格兰你喜欢的话我真的可以送给你,我们是朋友嘛。” 苏格兰笑了下,“不用,你留着就好。” 知花裕树看了看他,“苏格兰你今天真的好怪。笑得也奇怪。” 天边出现了闷闷的雷声,一声接着一声。 苏格兰沉默地走在莱蒙身侧,回忆和雨一起慢慢落下。 【诸伏景光第一次见到新搬来的邻居家的小女孩的时候也是在一个连绵的雨天。接连下了三天的雨,他身上都差点长霉菌。爸爸妈妈叫他下楼,他噔噔噔跑下去,发现爸爸妈妈和哥哥都在沙发一侧坐着。 另一侧是一个头发花白的婆婆牵着一个小女孩。 诸伏景光从没见过那么好看的女孩子,雪白的皮肤、红润的脸颊、樱桃一样的嘴唇,还有淡金色的长发。 妈妈捂着嘴偷笑,小声和哥哥诸伏高明说:“看,小景脸红了。” 诸伏景光同手同脚地走到了沙发边,在哥哥身边坐下,正对面就是那个漂亮到不可思议的女孩子。 婆婆介绍了她的名字,诸伏景光一直记得,直到很多年后也记得。 她叫知花裕树。 后来他们一直叫她小树。 小树不是个难相处的人,但也不好相处。她才五岁,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抱着一本书坐在那里看,书名叫《伯恩斯新情绪疗法》,也不知道能看懂多少。 诸伏景光就蹲她旁边看她。 他经常和小树分享趣事,只要他说,她一定会客气地回几句“原来如此”“真有意思”“竟然这样”“哈哈哈哈”。 诸伏景光觉得哪里有点怪,但也不好说。 时间久了,小树终于主动同他说话了。 “我怀疑你是依赖型人格障碍。” 她巴拉巴拉说了一堆,诸伏景光没怎么听懂,但看她目光中隐含期待,他狠狠点头。 然后小树就拉着他的衣袖说要带他出门买药,“感谢你成为我的第一位临床患者。哦对了,你叫什么?” 诸伏景光的脸再次涨红,小声说:“景。叫我景吧。” 两人还没走出门口,就被小树的外婆截住了。外婆轻轻给了小树的脑袋一拳,小树顿了足足三秒才抱住脑袋叫了声“痛!”。 外婆判了小树的非法行医罪,并剥夺了她继续看书的权利,然后柔声拜托诸伏景光多带她出去玩一玩。 “小树没什么朋友,要麻烦小景多照顾一下了。” 小女孩面无表情反驳:“才不是,我有朋友,在我脑子里住着呢。” 外婆:“胡说八道!” 得到旨意的诸伏景光时常带着小树去后山玩,和山村操一起捉甲虫。当然,小树一般是到了地方,自己找棵树爬上去,然后就躺在树杈上睡觉。 她说:“我来到这个世界是有使命的,我的身份非同一般,怎么能和你们凡人一样做这种事?我才不需要朋友。” 诸伏景光自己找了手工教程,熬了一个晚上,做出了一枚幸运御守,送给小树。 御守的颜色同他的眼睛是一样的,这样就好像它能代替他一直陪在小树身边。 “这是送你的小学入学礼物,希望它可以帮你祈求到好运,喜欢吗?” 小树把它带到了脖子上,点头:“嗯,喜欢。” 诸伏景光和她说:“小树,明年要来我的学校上学哦。” 他比小树大两岁,已经是上小学的年纪。而小树,要明年才进入小学。 女孩子叹了口气,“我知道了,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会去的。”】 莱蒙脖子上的御守正是他当年送给小树的那一枚。 虽然说幸运御守到处都是,但诸伏景光不会认错,那毕竟是他曾经亲手制作的,针脚简单粗陋,以他现在的眼光看,实在太过粗糙。 意识到这一点后,很多疑问豁然开朗。 之所以他会觉得莱蒙眼熟,是因为儿时他真的同他当过亲密无间的伙伴,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个星期。 因为就在诸伏景光送小树御守后不久,诸伏家就发生了那起令他失去父母的案件。诸伏景光因此得了失语症,被东京的亲戚接走照顾。 几个月后,浑浑噩噩的他回到长野县同哥哥见面,才知道隔壁的婆婆不久前出了车祸,已经过世,小树也被其他亲戚接走。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从此记忆就渐渐模糊,苏格兰才没有第一时间认出莱蒙。 而且对方也和小时候比起来变化太大了。淡金色长发变成了银色短发,甚至连性别都变了,他也是因此一直没将两个人联系到一起,等等—— 仔细说起来,那两个星期的时候似乎从来没有人说过小树是个女孩子,而最初婆婆介绍他的时候,他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小树身上,只最后听到婆婆说他的名字。 是因为小树长得太好看了,所以他才下意识觉得对方是个女孩子。 这其实也不怪他,莱蒙本来就长得异于常人地好看,儿时男性特征不明显,会被认成女孩子也再正常不过,但糟糕的是—— 那时候他因为小树更喜欢哥哥而非常郁闷,还跑去和哥哥信誓旦旦地说:“哥哥,就算小树更喜欢你我也不会放弃。等我长大了,要让小树成为我的妻子!” 苏格兰痛苦面具。 难怪那时候哥哥面色古怪,还差点被水呛到,一向沉稳睿智的少年竟有几分不知所措,沉默许久才道:“勇气可嘉。”
第25章 大雨忽然而至,没带伞的两个人回到别墅都淋成了落汤鸡,直奔浴室而去。一二层各有一间浴室,一层的在莱蒙的房间,二层的在健身房。 苏格兰打开健身房浴室的淋浴,凉水冲下来使得大脑清晰了许多。 就现在的状况看,莱蒙应该并没有认出他。这对他来说是好事,假如对方最初就认了出来,那他的卧底身份一开始就会暴露。 但是同时也会有隐患,因为对方随时可能会认出他。 苏格兰关掉淋浴,擦干净身体,从旁边柜子里拿出未拆封的浴袍换上。 洗漱镜被热气熏出一圈白雾,他抹开水渍,镜子里倒映出男人锋利的眉眼和到了晚上变得略长的胡茬。 除了这双猫眼,现在的他和小时候一点也不像,难怪小……莱蒙没有认出来。 其实莱蒙也和小时候很不一样。小时候的他总是被外婆打扮得五彩缤纷,皮肤虽然也白,但脸颊红润,像水蜜桃一般。不像现在,冷白的皮肤如同雪水,好像连血管里流动的都是无色的液体。 有时候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简直像一具尸体。 而且小时候的莱蒙哪怕冷着脸也软萌可爱,短腿短手像个洋娃娃,一条街的阿姨没有不喜欢他的。 所以真的不怪他会认错,谁能想到软萌可爱的小妹妹长大了会是身高接近一米八,肌肉结实流畅,一拳下去能干死一片的男人啊! 虽然说凭借御守认出对方后,他再回忆,确实能感觉到两个人五官很像,甚至仔细一想,性格上也仍然有相似之处。 但是小树到底为什么会变成组织里的代号成员莱蒙,当年离开长野县后他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 已经17年了。 这17年间,到底都发生了什么。 …… 知花裕树舒舒服服地泡完澡,趿拉着拖鞋从房间走出来。苏格兰没回自己房间,也在起居室坐着。窗帘只拉了一半,窗外狂风暴雨、电闪雷鸣。 苏格兰穿着白色浴袍,一只手放在膝盖上,一只手撑在下巴处,浴袍领口微微敞开,隐约露出狙击手锻炼非常到位的胸肌。 他又在发呆。 “你在cos思想者吗?”知花裕树路过评价道。 他穿着苏格兰的同款白色浴袍,领口规规整整,浴袍带也一丝不苟束起来,头发像阿拉伯人似的包了块白毛巾。刚洗过澡,脸上却也没什么血色。 苏格兰:“……” 一想到儿时在哥哥面前说过的豪言壮语,苏格兰现在就有种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莱蒙的感觉。 明明有更多需要思考的事,但只要看到他,脑子里就会循环播放那句振聋发聩的“等我长大了,要让小树成为我的妻子!”。 ……救救他。 深呼吸。 没事的没事的,谁还没个童言无忌的时候,小时候的话怎么能当真,更何况看样子莱蒙已经把他这个人彻底从记忆里删除了。 “没有,我先去休息了。”苏格兰起身,神色没有丝毫异样,他看向银发少年,后者看出他有话要说,微微歪了下脑袋。 尽管打扮得有些古怪,却丝毫不减他的美貌,就连时光也仿佛偏爱他。算起来已有22的年纪,却仍如十七八的少年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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