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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尚书此刻看着金杯,只觉得它是随时会夺人性命的铡刀。 若是被人发现,若是被人发现…… 他不由自主地开始想象,怎么也停不下来。 即使这个金杯已经在他的手里安然存放了十年,可是殷尚书不敢赌。 他开始庆幸,自己听着那人的话,守口如瓶,没有把金杯向外宣扬。 不…… 殷尚书突然打了一个寒颤。 这个金杯,是十年前的那天晚上他悄悄拿走的,是为了留作纪念。 过了这么久,可殷尚书仍然能记起来当时的场景,那里的豪奢之物,可不止这一只金杯。 当时只以为是幻境。 如果……全部都是皇家之物—— 殷尚书两眼一翻,直接晕过去了。 等再次醒过来,殷尚书已经无暇思考背后的种种,只作鸵鸟心态。 “要把它毁掉,毁掉。”殷尚书喃喃自语。 只要毁掉,当作什么都不知道,一切都与他无关了。 有了具体的目标,殷尚书打起精神,思考应该怎么把它销毁。 金不如铁,只要拿重物砸下,抑或用火烧,都可以改变它的形状。 能烧融金的火焰只在匠坊,殷尚书在心中排除这个选择。 那么就只有,把它砸得面目全非,砸得叫人看不出它是何模样。 殷尚书踱步到木椅旁,把金杯放在地下,聚起全身力气高高举起木椅,就要砸下—— “咚。”木椅被扔在一旁。 殷尚书怎么也下不了手,他颓然坐在地上。 地上的金杯是那样的精巧绝伦,那样的巧夺天工。 这样接近仙物的金杯,当真要毁在他的手上吗? 殷尚书犹豫不定。 脑中的念头反复变化,最后,殷尚书无奈地哀叹,“罢了,把你送走吧,送得远远的,离京都远远的,埋起来。”
第100章 殷尚书深深吸了一口气, 寻来他以前迷上丹青之道时用的颜料,将金杯的耀眼颜色一笔笔掩盖。 随着时间流逝,金杯一点点变得平凡而普通, 看起来就像黑釉云纹杯,只是在阳光下会隐隐透出丝丝缕缕的暗光。 殷尚书沉吟片刻, 提起笔来,洋洋洒洒在纸上写了一大串字。 把书信和杯子放置在一起,见事无遗漏, 他这才喊人。 “来人啊。” “大人有何吩咐?”小厮谨慎小心地进门问道。 “你把这个匣子,送到梨城县老家去, 里边是我给老夫人写的家书、银票, 仔细点叫人送。” “是。”小厮得令, 捧着匣子出门。 “等等!”殷尚书想了想, “再去库房,给老夫人挑些颜色稳重些的布匹和首饰, 一并送过去。” “是。” 孙意柳正从右相府回来,看见小厮匆匆忙忙捧着东西从殷尚书房间出来, 立刻叫住他, “站住。” 她眯了眯眼睛, 和右相相似的轮廓显得有些凌厉, “是什么东西?” “夫人。”小厮赶紧行了个礼, “是大人送给老夫人的年礼。” “年礼?”孙意柳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往年也不见大人给老夫人送礼啊。” 小厮不敢妄加揣测, 一五一十把殷尚书的话复述出来,“听大人说,今年是老夫人的八十大寿,因着朝中事务繁琐, 不能回去贺寿,所以只有以信祝寿,再送些老夫人用得上的东西,了表孝心。” 原来如此。 孙意柳与殷尚书的母亲相处不多,只见过几面。 殷尚书的家境说不上好,起初只是个穷秀才,全是靠家中老母辛辛苦苦供他读书,这才考取了功名。 孙意柳再怎么说也是相府出来的姑娘,右相对她严苛,可自小也是锦衣玉食养出来的,气质仪态与平头百姓差了不止几万倍。 老夫人怕来京都给自己的儿子丢面子,也不知道如何与大户人家出来的儿媳相处,所以一直待在老家。 孙意柳走上前,简单翻了翻殷尚书送过去的东西,见里面只是些信件布匹首饰之类的东西,草草放下。 她秀眉紧锁,“夫君送的也太随性了,去,把我嫁妆里面的那副点翠屏风和青玉席添进去,当作我给老夫人送的寿礼。” 殷尚书本来看孙意柳拦下小厮,难免心生惶惶之意,好在孙意柳没发现什么不对。 “夫人,那是你的嫁妆,怎么能送出去呢。”殷尚书拢了拢衣裳,漫步走过去,神色略微不赞同地看着她。 孙意柳脸色柔和下去,“夫君,那也是我的母亲。” 殷尚书看着眼前温柔娴静的女人,情不自禁抚了抚她的鬓角,“夫人,娶了你当真是我三生有幸啊。” 原本的寒门穷秀才,被相府千金一眼相中,从此投入右相门下,人生进程比起旁人,说是一步登天也不为过啊。 “夫君又在说傻话了。”孙意柳看似娇羞地垂下头,用力地眨去眼底的湿意,掩住眼底的悲伤。 夫君啊夫君,你若是知道,开始的一切都是假的,都是旁人的安排,甚至时时刻刻都被床边人监视,你还会这么觉得吗? 孙意柳百思不得其解,在她看来,殷尚书就算确实有些才能,可是也不至于让右相早在十几年前就注意到他,还不惜以自己的女儿为棋子,只为掌握他的所有动向吧。 只可惜,孙意柳观察了这么多年,也没有看出什么异样。 原本孙意柳嫁进来时就打定主意,不管这个人是何秉性,都要忍下来,与他虚与委蛇半生。 可是…… 殷尚书除了在她嫁进来之前,有过些浪荡的传闻。可孙意柳嫁进来以后,殷尚书便对她百般依赖,小心呵护,在这个男人身上,孙意柳真正体会到了被人当作掌上明珠是什么感受。 哪怕她偷偷吃了绝育药,至今都没有为他生儿育女,殷尚书也不曾纳妾,更不曾在外风流。 就算原先是看着右相的份上,他不敢轻慢她。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已经做到户部尚书的位置,对她的情意也没改变一分。 这怎么能让孙意柳守住自己的心? 右相正是看出这一点,才会次次都敲打她,让她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 “对了,为何要在这个匣子里面放只杯子?这有什么特别的吗?”孙意柳刚刚就想问了,信和银票装一起也就罢了,为何还要夹杂着一个杯子? 还是一个黑黝黝,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杯子。 孙意柳的随意一问,却让殷尚书的心又开始咕咚咕咚狂跳,他干笑两声,找补道:“这不是想着母亲的大寿,怕她想起早已死去的父亲嘛。我记得小时候,他就时常拿着一个这样黑黝黝的大碗喝酒哩。” “我这个做尚书儿子的,送碗过去有些失了身份哩,索性送只黑杯,好叫母亲难过时,就拿这只酒杯给父亲祭酒,睹物思人。” 他有些紧张,说到最后乡音都冒出来了,而且前言不搭后语,听起来毫无逻辑。 好在孙意柳心里憋着事,加上膝盖一阵一阵的刺痛,也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原来是这样,那你快给老夫人送去吧。”她交代小厮。 殷尚书暗自舒气,“夫人,叫膳吧?” “嗯?夫君先前不是说,晚上不与我用膳了吗?”孙意柳诧异地回问,“刚好是初一,我方才回了一趟家,用过膳了。” “哦,哦,原来你去右相府上了,怎么不叫我一起呢。”殷尚书挠挠头,“岳父大人会不会觉得我失礼?” “不会的,他知道你们都忙。”孙意柳已经快支撑不住,站着说了这么久的话,她的脸色不太好看。 “改天还是要去同他解释一番。”殷尚书打定主意,转眼一瞥,“呀!” “夫人,你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是不是生病了?”殷尚书着急起来,“快去叫个医师过来。” “不必了。”孙意柳叫住他,轻凑到他耳旁,“只是来月事了,有些腹痛。” “哦,哦。”涉及这个,殷尚书有些哑然,他不自在地摸摸鼻子,“那我扶着夫人回房。” 孙意柳没拒绝他的好意,挽住他的手。 从后面看,两人如胶似漆,真真是好一双壁人。 可暗地里,两人却各怀心事。 - “哇——京都的年节好生热闹。” 到处都是游走的小摊贩,夹着风雪的冬日在拥挤的人群中,都显得温暖起来。 卫河墨被肉饼的香味吸引过去,他拉着程子君,两人挤在一个小铺子上。 “我要两个煎肉饼!还有,还有……”卫河墨满怀期待地巡视一圈,“还有三个糖葫芦。” 卫河墨喜欢冬天吃糖葫芦时冰沙沙的口感,他决定自己要吃两串。 “好嘞。” 摊主将发好的软和面团压扁,熟练地包上夹着葱花的肉馅,收口朝下,放进铁锅中。 “滋滋滋——” 香气爆裂开来,不断飘进卫河墨的鼻腔中。 程子君轻捏着他雪白的后颈,“墨宝儿,少吃点,你在家里刚吃饱,在外面吃撑了回去要难受了。” 卫河墨求饶:“糖葫芦吃不完带回去嘛,反正可以放到‘冰箱’里,明日再吃。” 他对程子君用妖力凝成的能保存食物的木柜爱极了,还给它取了一个古怪的名字。 程子君勾起一抹浅笑,无奈从了他,“好吧好吧。” “两位郎君感情真好。”摊主有些牙酸,赶紧把煎肉饼和糖葫芦递过去。 “哈哈哈。”卫河墨眉眼弯弯,“劳烦问一句,你知道这里有什么能放灯的地方吗?” 卫河墨抬头时看见了天上星星点点飘着的孔明灯,惦念着要和程子君也去放一盏。 “噢,放灯啊,放灯要去城门外,不然在京都城内放的话,坠落下来,失火就不好了。” “有理。”卫河墨左右环顾,四周都是人,要是落下一盏,引起火灾,确实不堪设想。 “不过现在想去放怕是玩咯,从这里去城外要好些时间呢,人家怕是都放完散去了,那时候,也没有这般热闹的氛围了。”摊主说得头头是道,看来已经有好些人问过他这个问题了。 卫河墨和程子君相视一笑。 有程子君在,路程什么的都是小问题。 他和程子君拿上东西,一边吃一边走,隐匿在人群中。 一眨眼,就到了城外。 这边的人确实多,不过城外空旷,就算有众多孔明灯照映着,也还是略显昏暗,没什么人注意到突然出现的两人。 卫河墨吃了两口煎肉饼,过了嘴瘾又觉得太油腻,把它和糖葫芦随意放在草地上,找小贩买了盏外边画着同心莲的灯。 回来正打算坐在地上一边捣鼓一边吃糖葫芦,结果扑了个空。 “我的糖葫芦呢?”卫河墨左看看右看看,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记错位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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