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弟也很年轻。”沈稚说,“大好年纪,干点什么不好,实在不行你去找块荒地犁了呢,不比现在强?” 白愁飞的心提了起来。 南王世子尴尬地笑道:“皇兄说笑了。这茶是从云南送过来的,价值千金,我不懂这些,平日里都是拿来待客的,皇兄喝着怎么样?” 沈稚又做了个品茶的假动作,“不错。” 南王世子手指点着桌面,定定地看着他,焦急等待毒发。 沈稚起身来到桌前,看到方才南王世子正在阅读的纸张。 “皇兄!” 沈稚移开视线,“怎么了?” 世子慢慢走过来,“我有件东西想送给你,小时候就想给你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年纪渐长,反而送不出手了。” “是什么?” “是……”南王世子凑到他跟前,突然拿出匕首,插向他的心口,“送你去死!” 沈稚早有准备,手臂一抬,握住了他的手腕。 南王世子拼尽全力,眼睛瞪得很大,匕首一点点向前移动。 沈稚用另一只手去挠他的腋下。 南王世子好像不怕痒,但是愣了一下。 沈稚趁机提起膝盖,撞在了他的两腿之间。 “啊!”南王世子大叫一声。 一直在后面准备着的白愁飞迅速捂住他的嘴巴,用手指轻轻在他颈后一点,南王世子浑身瘫软,失去了意识。 沈稚指责他:“你怎么才出手!” 白愁飞:“我相信你,他绝不是你的对手。” 沈稚:“也是。” 他坐到桌前,拿出纸笔。 刚才他就发现了,自己身体变得娇嫩,力气也比以前变大了,只是没有马甲那么明显。 估计是这个世界观的问题,比如在现实中修仙,修一辈子都未必能感受到“灵气”,要是穿越到修仙世界,成功几率还是很大的。 现在他来到了武侠世界,原来不适合练武的身体,也被同化成了可以习武的样子,所以才有这些变化。 沈稚蘸了些墨水,模仿着南王世子的字迹,在纸上写,自己要去飞仙岛拜师学艺了,学成之前绝不归来,请父王勿忧。 万梅练了很久繁体字,沈稚已经不是文盲。 系统优化后,他对手上肌肉的控制能力也有加强,模仿起他人字迹轻松极了。 他放下笔,对白愁飞道:“你有没有把握在不惊动其他人的情况下带世子离开?” 白愁飞:“可以。” 这座酒楼的消费水平很高,多用来谈机密事,闲杂人等自觉退下,不像其他热闹的地方,哪儿都有可能遇到人。 沈稚将叶孤城那封信收好,淡淡道:“那就带他一起走吧。” 白愁飞:“直接走?” 带着南王世子,绝不能返回他们的住处。 那间宅院才刚租下来,他们的行李都在那里。 白愁飞今天刚把偌大的院子,里里外外打扫干净! 沈稚:“那你再给他点结实点,抓紧回去一趟,我在这里等着。” 白愁飞;“此人狼子野心,带他上路,实在危险,何必带他一起?” “总不能让他的尸体烂在这里吧?那样很快就会被人发现了。”沈稚说,“先带他走,找个没人的地方弄死他。” 白愁飞欲言又止。 沈稚:“你想说什么?” 白愁飞:“他毕竟是皇室子弟,这样做会不会惹祸上身?” 沈稚:“那你说怎么办?” 白愁飞沉默。 他也说不好该如何处置,甚至还有些后悔开这个口了。 如果他没有说话,所有的罪责都是沈稚承担,以他的身份,确实担得住。 他开口以后,这条性命便系在他的身上了。 “我想到办法了!”沈稚拍手,“我们把他寄回去!” 白愁飞:“寄?” “寄回京城!等送钱的人过来,把弟弟和信一起交给那个人,都是寄给朱厚照的,顺路!” 白愁飞:“……” - 西门吹雪带着万梅和白云进入万梅山庄。 吴伯带着两排人出来迎接,他知道万梅和庄主的性子一样,都喜静,没让其他人离太近,独自走过来。 “恭迎山神。” 沈稚心想,万梅确实可以叫做山神,那白云应该叫什么呢? “山神一路辛苦,小人已经命厨房备好了饭菜,只等山神沐浴更衣,便可摆宴,为您接风洗尘。” 万梅:“甚好。” 吴伯心满意足,正要跟庄主打个招呼,突然看到了旁边的白云,“这位公子如何称呼?” 白云道:“我姓白,单名一个云字。” 西门吹雪听他这般介绍自己,就知道他不想和叶孤城再有牵连。 推己及人,若有一天,万梅也像白云这样…… 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吴伯没有多想,带着万梅去后面。 他看向万梅的眼神慈爱又尊敬,“外面那些江湖人,多的是亡命之徒。庄主以生死练剑,自然非常人能及。山神身份尊贵,不应也是这般,您不如好好习剑,他日去寻五岳剑派那些人比试。” “五岳剑派?” 有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这两柄绝世神兵,五岳剑派竟然没被杀干净? 西门吹雪冷声道:“沽名钓誉之徒,门下弟子剑法稀松,蝇营狗苟,远不如独孤求败当年。” 白云:“那你真是生错了时代。” 你要是晚生五百年,什么绝世剑客看不到,跟谁都能单方面很熟。
第19章 登岛 西门吹雪:“你与诸位前辈相识?” 回想起小时候,白云露出怀念的神色。 一想到有那么多作业要写,什么电视剧和小说都变得好看了。 等他空闲下来,无聊的时候,搜以前看的东西,有一些还是好看的,有一些……想到当年的心情,感觉那时候更该去精神科做个检查。 不过他也确实单方面认识了很多西门吹雪没见过的人。 这个时代的信息渠道太狭窄了。 要是在穿越前,他绝对不会玩这种毫无游戏内容的换装系统……倒也未必,真人开马甲,放在哪个时代都不能错过。 系统还是很好的。 白云怅然道:“那时候我还很小。” 西门吹雪的眼神愈发明亮,看白云的眼神,完全没了敌意。 他虽未见过诸位前辈的剑,可白云见过! 万梅山庄隐居深山,历代庄主都很低调,直到西门吹雪横空出世,才有了如今的名声。 白云城并非因叶孤城而成名。 早在叶孤城出世之前,就已经在江湖中声名远播。侠士们与白云城来往,并不稀奇。 白云不像万梅,失去了过往的记忆,他是真正拥有百年底蕴的城池。 与白云相交,足以弥补一些遗憾。 叶孤城身在福中不知福,连自身根基都能舍弃,即便剑法名副其实,性格中也定有不足之处。 西门吹雪:“你见过独孤求败?” 白云:“时间过去太久,有些记不清了。但我仍记得他的剑意‘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西门吹雪颔首:“与我所求剑道异曲同工。” 他的乌鞘长剑没有玄铁剑那样重,轻盈、飘逸,但同样古拙朴素,不再追求外观。 真正的剑技不再追求技巧,顺其自然,依照规律来做,再简单的招式也能练成绝世之剑。 白云:“叶孤城或可与他一战。” 西门吹雪:“叶孤城的剑法如何?” 白云:“花里胡哨,光芒四射,眼花缭乱。” 西门吹雪:“……” 明白了,就像你先前的衣着打扮那样。 万梅被管家带着去沐浴更衣,西门吹雪和白云都被冷落了。 西门吹雪习以为常,带白云前往自己的库房,“现在找人铸剑,至少十几天后才能铸成,你可以在这里挑一柄剑,暂且使用。” 白云:“你也为万梅铸剑了吗?” 西门吹雪:“万梅初学剑法,尚未找到适合自己的剑。我想等他剑法大成,让他自己选择。” 白云安心了。 还以为西门吹雪双标呢,给白云铸剑,给万梅就随便挑一把。 虽然他要真的这么做了,沈稚也不能说什么。 沈稚逐渐了解到西门吹雪的为人,对他愈发认可。 白云道:“你待他真好。” 他的语气很平淡,西门吹雪却不难看到平淡下隐藏的羡慕。 以他的身份,本该地位超然,被城中百姓视若神明,敬重有加。 白云城比万梅山庄的势力更广,财力更强,叶孤城的剑道也比他更胜一筹。 白云却沦落在外,有家不能回,和他的主人形同陌路。 西门吹雪看得出来,白云更喜欢华美的东西,对外形漂亮的剑关注的时间更长,最后却移开了目光,选择了一柄平平无奇的长剑。 这柄剑的剑鞘是棕色的,上面没有花纹,剑柄只做了简单的防滑图案,质朴极了。 西门吹雪记得,这柄剑的价格也很便宜,他十六岁那年用了两个月,就把它换掉了。 西门吹雪神情复杂,“你不必如此,尽可以选自己喜欢的。” 白云:“我喜欢这个。” 低调! 朴素! 不怕被抢劫! 白云爱惜地抚摸着剑刃,他也是有剑的人了。 身为剑客,要把它当成手机一样爱护,无论价格昂贵还是低廉,它都会陪伴自己好几年,关键时候还能救命。 白云:“这把剑保养的很好。” 剑刃还是很锋利的。 西门吹雪:“这里的剑,每年都会养护。” 白云:“我还以为,你会觉得剑是用来杀人的,收藏起来会失去它的价值。” “现在的我确实是这么想的。”西门吹雪说,“但以前的我不懂这个道理,换了很多剑。若有可能,我希望这间屋子里的藏剑能找到使用它的人。” 白云:“我懂。” 西门吹雪完全可以开一个剑舍,把领养代替购买的观念传递出去。 - 白愁飞回了趟家,拿了一条麻袋过来。 沈稚和他合力把南王世子装进麻袋里,由白愁飞把他运到城外藏起来。 沈稚则和白愁飞回到家里,一边等信使过来,一边准备退房,偶尔去城外一趟,给南王世子喂水喂饭,继续点上穴道,让他昏迷。 没过两天,信使就到了。 广州府也有朱厚照的眼线,不过鞭长莫及,他对这边的人掌控力不强,不敢完全信任。 送信的人白天打听到沈稚的住处,深夜悄然前来,留下朱厚照的信,带走沈稚的信件。 他一刻都没有过多停留,正要离开,被沈稚喊住:“等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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