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孤城看得出来,白云嘴上说着不想跟他再有牵扯,实则根本无法拒绝他。 向他靠近,是白云刻在身体里的本能。 没有一座山庄会拒绝自己的庄主。 也没有一个城镇会拒绝自己的城主。 既然这是白云所愿,又有何不可? 叶孤城道:“我答应了。” 白云:“我想要一张很大的床。” 沈稚蓄谋已久,几乎在他话音落下时,和叶孤城同时开口。 “我也要住在这里。” “可以。” 沈稚立刻:“你答应了!不可以反悔!” 叶孤城:“……” 你的话真的越来越密了。 沈稚:“我也要一张很大的床,我目测过了,这里能摆开。” 叶孤城:“不行。” 白云:“你可以住我的床,我的也很大。” 沈稚:“好的。” 叶孤城:“……” 他麻木地离开不再属于自己的卧室,去了前面的书房。 沈稚和白云对视。 在船上已经观察彼此很久了,现在一点新鲜感都没有。 不如练剑吧。 两人拿着剑去了外面。 - 西门吹雪和万梅返程的速度很快。 这次外出,是万梅练习轻功的好时机。 万梅的体力充沛,使用轻功和剑法时似乎不需要内力,不存在后继无力的情况,只是他的速度始终提不上去。 生死决战时,速度至关重要。 除了拔剑的速度,还有轻功的速度。 若只有剑快,轻功不利,怎能追上对方? 万梅进步非凡,两人赶路的速度一再提高,最后以西门吹雪感到疲惫而结束。 他们来到了一间客栈,西门吹雪要了两间上房,又买了白面馒头,和白水煮蛋,还有白水。 西门吹雪回到房间,去隔壁喊万梅过来吃饭,里面没有任何回应。 他推门而入,发现窗户大开,桌上留下一封信。 万梅的字迹与他一模一样,没有丝毫分别。 【我出去散步,就不吃饭了,不要等我,我午后回来。】 西门吹雪将纸张合上,心中有些无奈。 他一直都知道,万梅不想吃馒头和水煮蛋。 可是万梅的江湖经验实在太少,又失去了记忆,西门吹雪总会担心,这世上会有什么东西对他不利,而他自己却不知。 他原想让万梅吃上几日就放过他,算是对他在合芳斋偷吃糕点的惩戒,之后另想办法,传授他江湖经验,没想到万梅竟然躲起来了。 西门吹雪回到房间,独自用饭。 离开万梅山庄后,这些食物只是用来维持体力的,而非享受。 他外出杀人时,纯粹地就像个苦行僧,除了自己的道,别无他求。 万梅翻窗从客栈出来,去了一间酒楼。 他拿出一粒碎银,放到柜台上,“来几个招牌菜,不要馒头不要蛋,你看着上吧。” 店小二:“好嘞,您先请坐,过会儿就好。” 正是饭点,酒楼里人很多。 万梅跟一位客人拼了个桌。 店小二奉上免费的茶水,请他稍等片刻。 那位客人看上去三四十岁,样貌英俊,脸色苍白,有一股病弱与英气并存的美。 他穿的很普通,眼神也很普通,透出一股萧索的气质。 他的面前摆放着一坛酒,除了这坛酒,再没有别的,似乎也在等菜。 万梅将剑放在桌上。 这是出来以后,西门吹雪又给他准备的剑,应该是刚买的。 家里的剑还没有主人,又买了把新的剑。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给那些剑都找到领养人。 拥有了四个脑子以后,沈稚的思维变得非常敏捷。 万梅想完了剑,时间才过去了一眨眼。 对方的视线落在了他的剑上,笑着说,“阁下看起来是位剑道上的高手。” 万梅:“你是追命?” 追命从小受了内伤,没有办法练习上半身,只能练腿,把腿练得可长可短,可硬可软,就像橡皮泥一样,非常的神奇。 他很爱喝酒,常常请朋友一起去喝诸葛正我的藏酒,也算是给那些酒都找到了合适的领养人。 眼前这个人落拓的气质有些符合追命的描述。 满脸病容,还坚持喝酒。 追命倒是未必有病容,可他不是受过内伤,他爹给他起的名字都叫崔内伤,可见伤得很重,有后遗症也不是没可能。 那人怔了下,“大名鼎鼎的追三爷,岂是我能相提并论的。” 万梅脸色瞬间冷了下来。 他几乎就要拔剑。 那人疑惑地问:“我们应该没有见过?” 万梅:“没有。” 那人更加疑惑:“阁下为何对我抱有如此大的敌意?” 万梅:“因为我听说过你。” “你只听说过,又不曾亲眼见过,怎知传闻中的那个人就是我?” 万梅:“因为你长得很好看,一般长得普通好看的人,可能籍籍无名,长成你这样的,必定在江湖中名声响亮。” 那人笑道:“江湖是按资历排辈的,可不是按脸排的。照你这么说,江湖第一美人,岂不是世上名气最大的人?” 万梅:“确实很大。” 那人想了想,竟不知该如何反驳。 万梅:“而且那些美人,真的美到那种地步吗?跟那些人比起来,难道不是你我这样的人更美吗?” “……” 虽然你的确很好看,但你为何能用一副随时可能杀人的神情,问出这样自恋的话? 万梅:“用过饭后,我要跟你比试。” 那人问:“比美?” 万梅:“比剑。” 那人说:“可我不会用剑。” 万梅:“我知道,你用的是刀,刀剑同源,可以比。” 那人:“……可我用的是飞刀。” 听到这句话,万梅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他的神情更冷,“飞刀不是刀?” 李寻欢叹气,“飞刀当然是刀,它看起来和刀差不多,只是比刀更小一些。” 店小二端上了两盘李寻欢点的菜。 李寻欢道:“相逢即是有缘,阁下可要一起喝一杯?” 万梅轻蔑地扫视,发现俩全是下酒菜。 可恶的酒蒙子。 万梅:“不。” “好吧。”李寻欢举起酒杯,朝他做了个敬酒的动作,一饮而尽,“还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我姓崔。” “崔三爷的崔?” “不。”万梅冷冷道,“我名崔雪,与追命无关。” 李寻欢:“……” 你真的不是西门吹雪吗? 万梅的饭也被端上来,他拿起筷子,慢条斯理但极其专注地用饭,没有再理会过李寻欢。 李寻欢也专注而沉默地喝酒,时不时地看他一眼。 他倒是听说了一个传闻。 万梅山庄化形成人,也是位绝世剑客,正在到处找人比剑。 不过还有传言说,万梅山庄和西门吹雪的习惯一模一样,喜穿白衣,杀人后会吹去剑上的血滴,只吃白面馒头和白水煮蛋。 应该不是眼前这位。 或许他只是个普通的剑客,因为仰慕西门吹雪,才模仿他穿起白衣,板起了脸,更名为崔雪。 万梅吃完饭,李寻欢的酒也喝完。 他咳嗽地很严重,脸颊也不再苍白,但是看起来更加虚弱了。 万梅给他倒了杯水。 李寻欢说不出话,向他摆手致谢。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平复下来,“多谢你了,不必担心,老毛病了。” 万梅:“什么时候比试?” 李寻欢:“必须比吗?” 万梅:“倒也不是,只是看你很不顺眼。” 李寻欢苦笑,有时候他也会觉得自己很糟糕。 万梅:“你的人生只有过去吗?” 李寻欢愣住。 万梅:“那些事情,不是你自己做的决定吗?” 李寻欢沉默。 万梅:“你把那么重要的东西随便送走,那些被你送出去的才是受害者!” 难怪他如此厌恶自己,大概是在为诗音打抱不平吧。 李寻欢:“是我的错。” 万梅:“你不去弥补造成的伤害,反而自我放弃,难道你觉得,受害者知道你过得很惨,心情就能好起来吗?” 李寻欢沉默。 万梅:“你若心里还有李园,就不该任由他被改名成兴云庄!是你亲手杀死了他!” 李寻欢:“……?”
第38章 李寻欢被龙啸云救了一命, 和龙啸云结拜,带他来自己家里。 龙啸云在那里见到了林诗音,对她一见钟情。但林诗音不光是李寻欢的表妹, 还是他的未婚妻。 龙啸云娶不到林诗音就要抑郁死了。 李寻欢不想让他死, 把未婚妻送给了他,还把祖宅当诗音嫁妆一起送出去了。 沈稚要是他家祖宅, 肯定当场黑化! 万梅越想越气,冷声说:“你这么喜欢龙啸云,可以自己嫁给他。为什么要把李园送出去?你爹和你大哥要是知道,肯定会从棺材里爬出来,晚上一起站在你床头盯着你。” 李寻欢:“……” 话里的场景有些过于可怕了。 这对父兄的歉疚, 也是李寻欢一直以来痛苦的地方。 当年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快十年。 他从世家公子,变成了浪子,再没有了家。 这些年来, 他没有一次回去祭拜过父亲和兄长。 因为他不敢。 从家里出来以后,他才发现自己没有了归所,好像一只失去了双足的鸟,没有停歇的时候,只能不停地飞。 他多想有人来骂一骂自己, 可惜能骂他的人已经死去,活着的人, 或许也不愿再见他。 崔雪说的对。 若是自己能早些遇到崔雪, 明白这些道理就好了。 李寻欢看着万梅,像是在看一个长辈, 又像在看一个知己。 万梅诡异地从他的目光里看到了期待。 他是不是有点变态? 想到这个人明明病的很严重,大夫都让他戒酒,喝的越多, 死的越快,他还非要喝,说不定还真的喜欢自虐。 有些人就是喜欢痛苦。 可能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痛苦。 他明明可以逃离,却依然选择了沉溺其中。 痛苦会带来独特感。 李寻欢确实够独特的。 他真是主角! 万梅:“我要跟你比剑。” 李寻欢叹了口气,“好吧。” 他喝完最后一口酒,和万梅离开客栈,来到了一处偏僻的树林。 李寻欢已经成名已久。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早就传遍大江南北,在道上混的没有不知道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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