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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稚靠近了些,盯着叶孤城的脸看。 叶孤城没有说话,任由他打量。 沈稚:“你为什么晒不黑?” 海边的紫外线都很强,叶孤城早上练完剑回去的时候会被晒到,在城主府中练剑的时候也会被晒到。 他不做防晒,竟然保持着瓷器似的莹白肤色,而且脸和脖子一点色差都没有,真的很神奇。 叶孤城:“不过是寻常事,天底下晒不黑的人有很多。” 沈稚:“还有谁?” “西门吹雪。” 沈稚心道,确实。 西门吹雪也是天天练剑,皮肤白的像剥了壳的水煮蛋。 “白愁飞。” 小白确实走南闯北也不没有变黑,换身衣服就是贵公子。 “陆小凤。” 陆小凤的皮肤不算特别白,但是就属他最神奇,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过得那么糙,身上连点风吹日晒的痕迹都没有。 所以这就是设定的力量吧。 沈稚想了想那副场景。 肤色莹白如细腻瓷器的叶孤城在海边练了两天剑,脸、脖子还有手都被晒成了紫红色。 那肯定不行。 沈稚:“多亏你是纸片人。” 叶孤城心道,这是在说自己如白纸一般苍白? 正琢磨着沈稚话里的意思,海面上驶过来一艘船。 这在飞仙岛是极其常见的情景,并不值得过分关注。 但是那艘船很快靠在了码头,从船上下来十来个人,其中四人在前面开道,两人在中间提着一口箱子,还有八人跟在后面,浩浩荡荡,好大的排场。 叶孤城定睛一看,发现箱子上写着“福威镖局”四个字。 是白云找人押送的镖。 叶孤城看了眼沈稚,见他脸上表情不变,对镖师们没有太多关注。 也不知白云有没有将此事告知沈稚。 如果沈稚知道白云这般向他示好,会不会再次替白云开口说话? 想到那副场景,叶孤城倍感无奈。 那躺镖是押运到城主府的,和他们完全顺路。 叶孤城不想沈稚过多关注他们,“你要不要去城外的街市上逛一逛?” 沈稚:“我自己去?” 叶孤城:“我与你一起。” 沈稚:“你不是很忙吗?” 叶孤城:“今日上午有空闲。” 沈稚:“好的。” 两人拐弯去了飞仙岛的集市上。 飞仙岛很大,白云城只是其中的一座城镇,外面还有许多小的村落。 这里的人很少以种田为生,多是靠着打渔、经商生存。 岛上不会歧视商人,一直都鼓励贸易,外面的集市也很繁荣,似乎比城里的人还要多。 叶孤城:“质量更好的会拿到白云城中贩卖,在这边的都是稍次一些的,不过价格也更便宜。我想,再好的东西在你眼中也没有价值,比起货物,还是气氛更重要。” “是的。”沈稚感叹,“你很了解我。” 他从五百年后过来,除了珍珠宝石书画古董,什么没见过? 书画古董他没那个审美,看不出好坏。 珠宝就更不用说,系统都给他变成真的了,就算再好的宝石,也比不过他自带的那些。 叶孤城说的对,氛围更重要。 他快乐地去了摊子上,挨个挑挑拣拣,买了一条很漂亮的银鱼,外加一个玻璃鱼缸,又买了些五彩斑斓的石头,用来装饰鱼缸。 叶孤城为他付过钱,“你若是想来,我随时奉陪。” 沈稚抱着鱼缸,银色的小鱼在红袍覆盖的玻璃中游来游去。 沈稚:“你好像变了个人。” 叶孤城:“我只是怕你误会。” 沈稚:“误会什么?” 叶孤城:“我不讨厌你。” 沈稚:“我知道。” 毕竟他有很多美好的品德,就算最开始对他抱有偏见,只要跟他相处久了,发现了他的优点,一定会喜欢他的。 沈稚以为叶孤城不想见到他,也肯定是叶孤城自己的原因。 他太寡了。 绝世大寡王。 活该寂寞。 叶孤城:“你很好。” 沈稚:“是的。” 叶孤城:“我很喜欢你。” 沈稚:“是的。” “走吧。”叶孤城问,“要不要我帮你拿?” “我自己可以,而且我喜欢看鱼。” “嗯。” 两人从集市中走出,返回城主府。 十几个镖师正从府里出来,管家在后面相送,“真是辛苦诸位了,大老远的跑这么一趟。” “不辛苦,拿钱办事,都是应该的,倒是兄弟几个还蹭了您一顿饭,您真是太客气了。” 邱管家道:“一顿饭而已,算不得什么。宫主的东西安然送到最重要。” “宫主?” “城主已为白云城建立了神宫,如今他正是灵毓宫主。” 沈稚:“这么听起来,白云真的很像你的女儿。” 叶孤城:“……我非皇帝。” 沈稚:“无所谓,反正没人管。” 叶孤城:“……” 镖师们留意到了从外面回来的二人,他们见过叶孤城,见沈稚身着红衣,与叶孤城关系亲密,便知道他就是“血衣剑客”。 福威镖局的名声这么好,有八成是因为押运的货物能准时送达,还有两成是他们会做人,即便丢了货,与雇主打好关系,好好沟通,雇主也是可以体谅的。 镖师们主动打招呼道:“叶城主,又见面了。” 叶孤城漠然颔首。 镖师又跟沈稚寒暄:“您就是血衣剑客沈稚吧?果然是青年才俊,一看便知气势不凡。” “是的。” 镖师们噎住了。 叶孤城怕沈稚得罪人,主动开口转移话题,“辛苦诸位了。” 镖师受宠若惊,“哪里哪里,谈不上辛苦。” 叶孤城对邱管家说:“你去送这几位去码头。” 邱管家:“是。” “您真是太客气了。” 邱管家带着十几个镖师离开,叶孤城松了口气。 沈稚快步进府,刚来到后院,就看到了摆放在正中心的箱子。 箱子上的封条已经打开,看起来是验过货了。 他把鱼缸放在台阶上,掀开盖子,里面的人偶瞬间膨胀,一条胳膊鼓了起来。 沈稚提着人偶的脖子把它拿出来,整理好衣服,放在叶孤城旁边比量,“真的跟你一模一样!” 叶孤城神情冰冷。 沈稚:“再给它染个色,把头发染成黑的,画好五官,再挑一把剑,缝在它的手里,那就更像了。” 叶孤城:“……” 沈稚:“晚上可以抱着睡觉。” 叶孤城想到了那一晚,白云贴的自己很近。 如果是沈稚的话……叶孤城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感觉自己可能会更不自在。 那种不自在,应该如同少年慕艾一般吧。 沈稚:“晚上你抱着它睡。” 叶孤城:“……” 沈稚忍无可忍:“你为什么老是不说话?” 叶孤城:“我心中思绪纷杂,不知该如何说起。” 这么一说沈稚就明白了。 “我也经常有这样的感觉!因为想要说的话太多了,每一种回复都可能会引向不同的话题,但是我又都很想聊,纠结半天选不出来,最后都错过了。” 叶孤城:“……” 不,沈稚的感受跟他还是不一样的。 他是无论哪一个都不想聊。 也不是不想,只是其中的情绪太过浓烈,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沈稚:“我到现在也没有想到好的解决办法,帮不了你。” 这种时候如果回答“好的”或者“是的”,也是一个都聊不成。 叶孤城心想,沈稚也将自己放在了心上。 沈稚本性有些冷漠,并非热情的人,他却待自己如此用心,随意一言都会主动思考解决之法。 叶孤城:“这不怪你。” 沈稚:“是的。” 当然不怪我。 自己提供了良好的情绪,让他有了表达欲,怎么可以被怪罪! 要怪就怪你自己嘴巴笨。 沈稚把人偶塞到叶孤城的怀中,“有它相伴,你就不会寂寞了。” 叶孤城感慨万千。 沈稚知道自己的寂寞。 但他一点都不想要这个东西。 它不止很丑,而且太大了,手臂还是张开的,放在床铺上直接占据大半位置。 叶孤城委婉地拒绝:“这是白云的东西。” 沈稚:“是白云送给你的。” “……” 早知如此,当初就拒绝白云送礼物了。 不对,他本就拒绝了,只是怕伤了白云的心,没有把话说得太坚定。 现在还给白云也不合适,毕竟这是“叶孤城”。 叶孤城拒绝了白云,怎能再将“叶孤城”交到他的手上。 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没有逃避的余地了。 为今之计,只有把话说清楚。 叶孤城抱着人偶,对沈稚说:“我对白云无意。” 沈稚:“你不喜欢他,为什么要送他房子?” 原来沈稚还有这样的误会。 叶孤城:“他毕竟是白云城,在城中地位不凡,应该有自己的住处。” 沈稚接受了这个理由,“那之前的偏爱呢?” 叶孤城顿了下,“爱屋及乌。” 多么熟悉的回答! 白云落难时,西门吹雪和万梅去救他,万梅问他为什么对白云这么上心,西门吹雪给出的答案也是这四个字。 不对啊,白云就是叶孤城的万梅。 沈稚:“爱谁?” “你。” “因为我比白云来得早?” “你和白云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白云不懂人的感情,他也并不喜欢我。在他的心里,人间就是一场游戏。或许是因为我的身份特殊,让他误以为这是爱情,其实并非如此。” 那是城镇和主人之间的羁绊。 叶孤城认真地看着沈稚:“你应该明白。” 沈稚:“你觉得白云不懂感情,我懂?” 叶孤城:“没错。” 沈稚的眼睛很亮:“这世上没有人比你更了解我了。” 叶孤城就是他的知己! 可能和身体有关吧,白云某些情绪缺失,操控起来有种在玩游戏的感觉。 马甲没有疼痛和恐惧,连死都不怕,怎么可能懂爱? 只有本体有正常的感情。
第72章 万梅杀了人以后, 没有即刻返回万梅山庄,而是来到合芳斋,托人给西门吹雪送了封信。 他在信中言明自己的剑法已经江湖少有敌手, 打算在外面玩一段时间再回去。 挣脱所有的枷锁后, 万梅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吃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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