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厨子擦了擦手,招呼道:“各位是来店里食宿的客人?一起喝一杯?” 说着他就要拿酒壶倒酒,被阿飞一把按下:“这酒不能喝。” 厨子疑惑地看向他,讪笑道:“客人是觉得我们小店的酒水寡淡?” 李寻欢道:“你这酒里的确掺了不少水。可水为天地之息,世间最为纯净之物,没什么不能入口的。我这位朋友之所以说你的酒不能喝,是因为里面有毒。” 说话间,金蝶已经飞到了一旁的酒坛边上,口中发出细细的鸣声,像蚕丝在互相摩擦,又像是空气在微微震动,那声音极轻,很容易就会被忽视。 可在听到这声音的瞬间,那足有一人环抱大小的酒坛忽的凭空晃动了一下! 原本还想争辩的厨子被这动静吓了一大跳,原本被厨房烟气熏得通红的脸,霎时变得惨白,慌忙向阿飞身后躲去:“有东西!那坛子里有东西!是毒蛇钻进去了吗?!” 金蝶又叫了一声,那坛子晃得越发厉害了,几乎要把酒坛撞倒在地。 李寻欢拿起桌案上的筷子,抬手掷向那酒坛,只听哐的一声,筷子便将酒坛击碎,一地的碎片崩裂开,里面小半坛的酒水也洒了一地。 那酒坛碎片中,一只足足有成人两掌长的红头黑蜈蚣昂起了脑袋,向着金蝶的方向,周身步足不停爬动着,它虽然比小巧的金蝶大上许多,但扭曲的身躯、颤动的触角都表现出了惊慌之感,它没有任何和金蝶争斗的意思,当即向着角落逃窜而去,这红头蜈蚣动作极快,便是一般的武林高手,也拿不住它。 可金蝶的动作更快。 这成日里停在邀月发间休息,和她嬉戏时也轻飘飘、慢悠悠的万蛊之王终于提起了精神,金光闪动间就落到了蜈蚣的背上! 金蝶那细细的虫足抓住了红头蜈蚣,像之前啜饮酒水时一样,咬在了蜈蚣背上,将这剧毒的毒虫转眼化成了一滩红黑色的毒液,混着酒坛碎片中残留的酒水,一点一点吞食。 它挑食得很,只吃了毒性最强的部分,就晃悠悠又飞回了主人身边。 大厨魂不守舍地看着这一幕,直到金蝶儿落在邀月的手上,他才注意到被阿飞和李寻欢挡住的门外,竟有三个美若天仙的女子,其中那月中嫦娥一样的人物托着金蝶,笑道:“我平日里少了你吃的?这不成蛊的毒虫也贪一嘴。” 李寻欢道:“使用虫蛇之毒,果然是他。” 林诗音皱眉道:“是因为你说过的那几个南疆童子?” 阿飞道:“他们是我杀的。” 那是在阿飞与李寻欢刚刚结识时,因为李寻欢卷进金丝甲一案,却不愿意让阿飞与自己一起惹上麻烦,选择独自去寻找线索,阿飞便寻到了污蔑李寻欢夺金丝甲的镖师,顺手杀了阻拦自己的人,其中就有南疆极乐峒峒主五毒童子的手下。 他抿着嘴角,神色愈冷,在他看来这是自己行事牵连到了李寻欢,而李寻欢救过他,是他唯一的朋友,是除了早逝的母亲外,第一个真心诚意待他好的人。 对阿飞来说,他可以为朋友出生入死无数次,却不能让朋友被他牵连到分毫。 阿飞不愿意亏欠别人,尤其是他的朋友。 李寻欢笑道:“但你是为了帮我才杀了他们,所以他们的主人来找我报仇,并没有找错人,应该说,他找对了。” 说完,李寻欢仔细地观察起四周,那总有些提不起精神的慵懒气消失了,像是换了一个人,明静而锋锐。 他站在炊烟缭绕的厨房里,被人围绕着,身边是林诗音安抚大厨的温和言语,可他的五感已经被全部调动起来,观察着这屋中的一切,从地上的砖块、碎片、酒水,到桌上的碗筷、菜肴、厨刀,甚至是头顶的房梁、横木、瓦片。 每一缕气息,每一处油渍,每一丝痕迹,都归入他的感知中。 这是武道修行至一定境界的人,才会对自己所处的环境具有的掌控力,只要他认真起来,江湖上至今还没有谁能逃脱他的追踪。 就像他手里的飞刀,总能命中自己的敌人。 —————— 李寻欢追索来敌而去,他的动作极快,众人中能跟得上的不多,其中自然不包括林仙儿。 她看着走在自己身侧的邀月,心中暗恨,原以为同为毒蛊之道的高手,五毒童子威名赫赫,总有能克制她的办法,没想到她的蝴蝶竟如此厉害,难道她身上的毒真的只能靠此人来解? 这多半出身魔教的女子,心思莫测,手段狠辣,绝非李寻欢这样拘于为人道德的君子,也不是阿飞这样不知世事、容易被情义打动的孩子,连心眉都还有少林寺名声这条软肋可以拿捏,可谁能用魔教的利益来拿捏魔教中人? 偏偏这还是个女人,林仙儿最好用的筹码在她这里根本不管用。 只能盼着五毒童子不要像伊哭一样没用,轻易就被李寻欢解决了。 顺着他们的意思,去少林寺指证自己的同伙,以换得解药,最后多半会被少林寺看押,交给那些被害女子的家人处置,虽然说这里面也有很多可以做手脚的地方,比如说把事情都推到百晓生的头上,或是诱惑少林寺的僧人帮自己逃走,毕竟和尚也就是剃了头发的男人,这世上的男人能抵抗林仙儿魅力的不多。 可这样必然会毁了自己苦心经营的名声,自己的所有谋划都只能转入暗处,还惹来一堆的仇家。 她现在人手折损了太多,要寻一个不畏惧李寻欢和少林寺的靠山,岂是那么简单的? 还有这个名叫邀月的女子,她到底是谁,想做什么? 像是知道她的想法似的,邀月道:“你引伊哭和五毒童子这些人来对付李寻欢,不太够。” 林仙儿只默默不语。 邀月也不需要她回答,自顾自道:“这世上能和李寻欢争个胜负的高手不多,排除那些已经不问世事的,和远在天边的,只有兵器谱上的天机老人和上官金虹。” 林仙儿不太相信这话,她虽不是武林高手,却知道武功要在不断对敌中提升,李寻欢已经退隐江湖十年了,这十年他不仅堕了精神,还折腾坏了身体,要找梅二看病,而别人却在不断精进,十年过去,今非昔比,他这病虎还有几分当年的余威? 这也是伊哭敢直接寻李寻欢动手的原因。 林诗音却对邀月的话十分信服:“孙老爷子的确是一位智慧长者。” 铁传甲有些惊讶地看向林诗音:“表小姐认得那位天机老人?他老人家仙踪缥缈,虽然是天下第一,可见过他、认得他的人却极少。” 林诗音点了点头,孙白发的事牵扯到《怜花宝鉴》,她不好当众细说,只道:“有幸见过一面。” 铁传甲叹道:“只是不知道,那位上官金虹又是怎样的人物。” 邀月道:“他是一个和你们少爷截然相反的人。” 龙凤金环上官金虹,在和孙白发一战落败后就一直沉寂,这不是他放弃了自己的野心,而是用这十余年的时间积蓄自己的势力。 花白凤曾说老教主是一个权欲极重的人,这话对也不对,对在于当年他的确看重权势,所以才和白蝶夫人联手登上教主之位,镇压教中所有不服者;不对在于老教主夺权,不是为了权,他是为了全本的《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为了追求这本奇书中的魔道。 真正权欲极盛的人,是上官金虹。 邀月饶有兴味地说道:“咱们公子看似潇洒,但他一生所求无非‘情义’二字。” 从林诗音、龙啸云,到孙小红、阿飞,世情变迁,人来人去,他所求的、看重的,也就是这份情义,所以当两者难全时,他才会那么痛苦,这是比他性命更重要的东西,是他人格的两条主要框架,拆掉它,几乎就是在毁灭他,让他生不如死。 “而上官金虹最看重的,是权和钱。对他来说,权就是钱,钱就是权。” 若是换做上官金虹当年面对李寻欢的抉择——这应当称不上抉择。龙啸云既然生了病,那就和断了手的荆无命一样,快死的、无用的人对上官金虹毫无意义。不要说为了救人,把自己这个最大的阻碍搬开,上官帮主能够给无用之人一块棺材板,都是他老人家不忘救命之恩了。 想到这里,邀月的目光移向了若有所思的林仙儿。 【作者有话说】 这里是沉迷游戏的作者上线了_(:з」∠)_游戏真好玩_(:з」∠)_
第63章 李寻欢走进了一处枯木林中,少林僧人本与这桩恩怨无关,而且他们还要照看着店铺行李,所以跟在他身边的是阿飞,以及金蝶。 金蝶儿入冬后就有些精神不济,现在难得的积极,李寻欢等人已经停下脚步,它还是兴冲冲地向着一个方向扑去。 李寻欢想到它适才在店中捕食的行为,暗道这南疆蛊虫果然名不虚传,喜食毒物。据说越是剧毒的蛊越是喜欢食毒,因为蛊虫本就是靠互相吞噬争斗培养出来的,所以习惯了用剧毒来滋养自身,哪怕遇见比自己还厉害的蛊虫,也不会像那只蜈蚣一样逃走,而是撕咬争斗到最后,才被对方吞食。 比起天地间各种生灵为了生存而搏杀猎物,蛊虫这种人为培育出的存在,在习性上和自然生成的大大不同。 刚刚捕杀了一只蜈蚣的金蝶显然并不觉得饿,何况邀月还每日都用花蜜喂养着它,可它依旧会主动去搜寻毒物来尝尝,现在多半是去找五毒童子带来的那些虫蛇了。 金蝶翩翩,当是天公钟爱,才生就这样的灵秀生灵,可这样独一无二的美丽下是不断累积的剧毒,教人骨销神毁。 李寻欢神游了一瞬,就收拢思绪,回到眼前来。 冬日的黄昏已经渗了夜色,自入秋后就渐渐凋损的树木早落光了叶子,即便有一些眷恋枝头的,也会被无情的冷风带走,留下光秃秃的树干,戳在干硬的土地上,连树皮都干裂开来,让人怀疑这里的树都已经枯死了,整个林子便是树的墓园,在灰沉沉的暮色中,散发着一股从地底弥漫上来的死气。 枯木林中寒风萧瑟,仿佛呜咽,听得人骨头缝里都阵阵发冷。 阿飞早已习惯了这种寒冷,他行走在树林荒野里,甚至比置身人群中更自在。他的动作轻巧而迅捷,每一步都迈得小心,像是一只在不断靠近猎物的狼。 李寻欢轻功极高,他施展开时像是灵动的鸟、跳脱的兔,姿态闲雅,游刃有余,循着对方留下的蛛丝马迹,向着枯木林深处而去。 忽然,李寻欢停下了脚步,阿飞慢他一步也停了下来,警惕地看向前方几株高树,手搭在了剑柄上。 李寻欢扬声道:“极乐峒主远道而来,请李某喝了一壶好酒,怎么李某前来,却避而不见呢?” 五毒童子的武功毕竟不如李寻欢,他已经被追索到踪迹,难道还能一直逃下去?到时候先耗尽力气的反而会是他,而且对面来追自己的不过是两个人。
福书网:www.fushutxt.cc免费全本完结小说在线阅读!记得收藏并分享哦!
80 首页 上一页 68 69 70 71 72 7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