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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一切都糟透了,该死的哥谭,该死的老板,该死的无聊的人类。 该死的雨天。 他捧着自己的箱子,心里想着要是哥谭被雨水淹没了似乎还挺不错的。 没错,他被老板开除了。连着装自己物品的纸箱一起,被赶出了公司。 “嘿!尼格玛!别耍你那些小聪明了!”老板和同事们这样说。 那一刻,他意识到,事情从未改变过,Things never change。 他幻想着雨水倒灌,将街道和行人全部淹没,到时候水会没过人的腰腹,远处的灯光也不能再如此闪烁,而会像死人的双眼一样黯淡。 抱着纸箱,尼格玛的大衣被雨水淋湿,他瘦高的身影在街边的橱窗中晃动像根枯草。他躲到一处房檐下,蜷缩着肩膀。 真他X的冷,他在内心骂道,见鬼的哥谭!这个该死的“愚人村”! 有人在他旁边停下了。那人带着伞,但仍旧被雨水打湿了肩头。那是个身材高大修长的男性,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羊绒风衣,肩膀处有细小的水珠。 这人有着非常好看的侧脸,他收起伞,钢蓝色的眼睛正凝望着天空落下的雨水。 两个人沉默地在屋檐下等待雨势减小。 尼格玛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那个谜语,他就是突然对旁边的人说:“我是上天所派的军队,将扫清尘世的污垢,我的名讳是?” “雨”,那人语气平静的地回应道,转过头看向尼格玛。这时尼格玛才看见这人英俊的脸左半边有着三道显眼的伤痕。 尼格玛讨厌那些身材健美长相英俊的男人,这种人往往脑中无物,却被人群追捧,洋洋得意。而此时尼格玛心中往日会产生的那种嫉恨却完全消失,他完全好奇于眼前的人。 他是谁,他为什么脸上会有伤痕,他为什么要回答自己这个陌生人的谜语? 我是说——他完全可以不回答的,不是吗? 尼格玛看着旁边的人,这人神色是如此漠然,那是他从来没见过的。常有人说尼格玛听不懂别人说话,情商低,不会看人眼色。实际上,只要尼格玛愿意把人看进眼里,他聪明的大脑能分析出很多东西。 他见过许多人,有的人脸上写着贪婪、有的人脸上写着麻木、有的人写着野心、有的人写着绝望。 有人哀痛、有人快乐、有人幸福。 而眼前这个男人的脸上,尼格玛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情感——又或者只是虚无......nothing。 那人的眼睛像是藏着谜雾,全是尼格玛所无法理解的东西。这简直..... 太有趣了!!! 尼格玛没办法抗拒谜语,他天生就喜欢解谜,越难的谜题才越能显示出他的惊世智慧。 于是难以自制地,尼格玛对那人絮絮叨叨说了很多,从华盛顿·欧文的《大杂烩》到哥谭日报的新闻有语法错误,从街头开了家蓝纹奶酪店到哥谭的失业率都是由煞笔资|本家导致的。 那人一直也不说话,只是默默站在尼格玛旁边。那双迷蒙的眼睛遥望着雨幕。 钢蓝色的、沉默的眼睛。 天空逐渐转变为更加深沉的黑色,而雨也变小了,尼格玛意识到,哦,是时候可以离开了。 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是其实又没什么可说的。他看着旁边那个人拿起伞,准备离开。 黑色的风衣衣摆被风刮得微微飘动,那人走到零星的细雨之中,也没撑开伞。正当尼格玛以为那人就要这么走开时。 那人却看向尼格玛,给他了一张名片,“如果你感觉自己真的有才能的话,就去韦恩集团吧,你会有一份工作。” “爱德华·尼格玛先生。” 尼格玛听到自己的名字被这人以一种轻柔含糊的语调念出,不由得浑身一激灵。 随即他意识到,自己抱着的纸箱文件被风翻开了一角,那里有自己的签名。 尼格玛接过那张名片,那张名片上写的是“托马斯·韦恩”。 后来他试探着去了韦恩集团,通过了测试,入职了韦恩集团。他也知道了托马斯·韦恩的所有事情,包括他11岁时父母双亡,以那么小的年纪却支撑起了韦恩集团。 果然托马斯韦恩是个聪明人,所以才能欣赏自己的才华!他真是太有眼光了! 虽然进了韦恩集团后,尼格玛的生活比之前要好多了,他在研发部,甚至还能凭借自己的脑瓜子获得优秀员工。然而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对,他觉得生活应该更“有趣”一些。 那位托马斯·韦恩,那个有趣的谜团,那位聪明人,应该会带来更加令人兴奋的东西,他会给自己带来更加、更加迷人的未来。 现在,这位托马斯·韦恩,自己承认的聪明人,正充满期待(并没有)、用如此赏识的目光看向自己(看工具人的眼神),他的笑容充满了鼓励(只是普通的笑容),他浑身都写满了“尼格玛,你可以”(不要虚构情节好吗),自己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我可以,当然,我是说,我能行的,先生。”尼格玛声音激动得有些颤抖,“我愿意。” 他心情激动,直接一把抓抓住了林恩的手,林恩有些微妙地低头看了看,心想这人到底什么毛病,动不动就喜欢抓别人手。 但林恩也懒得尝试挣开,他说:“很好,那么爱德华,现在开始你直接听命于我,不必再去研发部了。” 爱德华,天呐,他叫我爱德华,尼格玛激动得人都快冒烟了,这是何等的看重!他们俩简直就是路易十三遇上了黎塞留,威廉一世和俾斯麦!定能共创佳话!还哥谭一个朗朗乾坤啊! 而到时,他爱德华·尼格玛,就会获得众人的崇拜与艳羡!所有人都会为他的聪明才智而折服! “那么,爱德华,我需要你去做一件事。”林恩说道。 是什么?莫非要研发什么高端秘密武器,还是调查哥谭高层的密辛,亦或是制定一个宏大的控制哥谭的商业计划?!尼格玛浮想联翩,觉得自己正在走向人生巅峰。 “我需要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帮我找一位在下水道里的朋友。”林恩微笑着,看着尼格玛。 尼格玛:“啊?” 不要相信坏男人的话,会变得不幸。 这是一句至理名言,但彼时的尼格玛尚且不懂得这个道理。或者说,他觉得自己飘零半生,正逢明主,觉得眼前之人简直是哥谭最有眼光的好人。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林恩的BOSS直聘。 这就是他数天后,一身污垢,臭烘烘脏兮兮出现在哥谭下水道的原因。尼格玛的西装破破烂烂,整个人活像是在街上乞讨了半个月。 “我讨厌哥谭!!!”他如此悲愤地想着,双腿都在打颤。而一只人形大鳄鱼,正眼含凶光注视着他,那张大嘴张着凑近尼格玛,一口就能把可怜的尼格玛头咬掉,长久没刷牙的臭气熏得尼格玛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他沦落成这样的原因,要从哥谭的鸡开始说起,但是在那之前。 再重复一遍,不要相信坏男人,会变得不幸。 ------- 作者有话说:终于入v了,感谢大家订阅,鞠躬,jpg 这几天因为要上夹更新时间可能比较微妙,明天也是零点左右更新 注:尼格玛举的那俩对例子,都是君臣相得的,但是臣子都比君主出名()所以这人被讨厌纯自找 写完这章我感觉自己脑子像被勺子杀|人狂敲了,这是部电影感兴趣可以看看。
第24章 哥谭发生了连环鸡口失踪案。 最近哥谭发生了很多事, 《阿卡姆计划》的建筑师被人杀|了,各方媒体争相报道。 在这种全城气氛诡谲的时刻,哥谭有人家的鸡被偷了就根本不算是什么能让人感兴趣的事。 你别问哥谭人怎么在城市里养鸡, 哥谭的事你少管。 而爱德华·尼格玛,一名有着超高智商的天才(自称),今天来到了这个“哥谭鸡口连环失踪案”的现场。尼格玛愁眉苦脸地盯着那个井盖,像是井盖上有富兰克林似的。 一天前,托马斯·韦恩先生交给他一项重要任务——找到躲进下水道的杀|手鳄, 将它带回来。 尼格玛智慧的大脑飞速运转,他开始调查,已知要找的家伙是个人形鳄鱼——认真的吗?而根据他搜集的信息,最近哥谭的这几条街发生了居民养的鸡消失的案件。 综合所有消息,他找到了这个下水井口。他看着那个井盖, 深吸了几口气。 “加油!爱德华!这次机会这么难得,你必须把握住!”他给自己鼓劲。终于伸手去打开井盖, 钻了下去。 杀|手鳄——现在他还叫韦伦·琼斯, 正郁闷地试图点火, 他旁边有只被勉强拔了毛的鸡。 他也不想去偷鸡的, 其实他并没有那么——他一点也不喜欢吃生食, 但是在他饿极了的时候就会脑子下线, 兽性本能占据上风, 然后就会开始一口把鸡给吞了。 要是有头牛或者猪大概也会被他笑纳, 但可惜哥谭东区的人均生存空间还不足以让他们去养这些大型动物。 然后韦伦恢复理智后, 就会开始呸呸呸吐毛。他深刻地感觉自己生活是如此悲惨。 所以他现在在试图烤鸡,即使是过着东躲西藏的生活,也要保持一点身为人类的尊严。 绝不是因为烤鸡更香。 下水道太潮了,韦伦几次试图点火结果都熄灭了, 他烦躁地挠头,想到烤鸡又决定再试试。 终于,他看到眼前的木头上燃起一个火星,他呼呼吹着气,试图让那个小火星茁壮成长。就在这时,一个东西惨叫着从天而降,直直砸在了旁边的水道里,激起的水流扑打在木头堆上。 那个火星消失了。 那个火星,那个人类文明的象征,那个韦伦细心呵护的产物,那个黑暗中的光明,就这么残忍地、无情地,被扼杀在了它的襁褓之中!!! 韦伦勃然大怒,他刷地起身,看向那个掉下来的东西。他一定要让这玩意儿——不管是什么东西,付出代价! 那团东西动了动,哦,那是个人,韦伦顿时心生警惕。 然后那人抬起头,举起手电四处摸索着,终于找回了自己的眼镜。但是那副眼镜已经破得像是被韦伦坐上去了似的。那人发出了声痛苦的呻吟。 韦伦就冷冰冰瞪着这人,看着他在水里哼哼唧唧,嘴里抱怨不停,“哦我的腿,”“我的肋骨!”“天呐我的腰!” 终于这家伙决定撑起身体,从水里站起来,韦伦看这家伙是个很瘦削的苍白的男人,穿了身西装,但是那西装已经被污水弄得不成样子。 哦,是个乞丐,来下水道讨生活?韦伦认为自己发现了真相,但是无论是谁,也不能杀死他的火苗!它才那么小! 他于是露出自己最凶恶的表情,张开血盆大口对准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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