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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告诉我,嗯?” 康斯坦丁坐回沙发上,张开双臂搭在靠背上,翘起二郎腿,惬意的挑衅道,“快让我这个一直骚扰你的混蛋被吓破胆,做上三天三夜的噩梦,如何?” 加百列的语气里却充满怜悯:“康斯坦丁,你如此执着的将缪斯的失踪归咎于一个凡人,只是因为这样,你才会不用面对那个更让你恐惧的可能性:她是自愿离开你的,并且,她像你的那些老朋友们一样,再也不想见到你了,不是吗?” 顿时,康斯坦丁从沙发上弹起来:“下地狱去吧!你个混账天使!你这个——我祝你被地狱里的烈火烧成焦炭!我祝你被路西法撕成碎片!我祝你……我……艹!” 路过圆桌,他顺手抓起放着百合花的花瓶,转手一股脑的砸向加百列,吼道: “这就是那些狗娘养的天使把你独自扔在这的原因!” 在冲出大门,冲入雨里,冲到一条巷子里后,康斯坦丁收起了脸上外溢的愤怒。 他倚着墙,点起一支烟,独自盘算起来: “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找到让这混蛋彻底破防,全盘交代的法子。” “首先,我可以让那个混账天使知道他错了,缪斯女神就是被绑架了!” 朝着加百列的脸飞来的花瓶在半空中停住,自动飞回桌上。 连带着洒在地上的水、百合花、掉落的花瓣全部一丝不苟的回归这只花瓶里。 壁炉无声地燃烧起来,那本被康斯坦丁吐过血沫的杂志飞进火里,瞬间成了灰烬。 其它的杂志则寻找书架上的空隙自动归位。 刚才的闹剧好似从未发生。 加百列走到沙发旁坐下,重新拿起之前读的那本书。 纸上的文字却越读越没意思,他放开手,让书自己飞进壁炉里。 这不是心烦意乱。 康斯坦丁经常跑过来说一些没有意义的话,但从没有让他心烦意乱过。 何况,他知道康斯坦丁这么做的原因: 这个人类太好奇了,不允许魔法世界里存在着他不知道的秘密,哪怕是大天使。 有时候,他倒真希望那份‘礼物’能让康斯坦丁瑟瑟发抖。 刚归位到书架上的一本杂志仿佛被无形的线牵引着,回到他手中。 他的指尖无意识的摩挲着杂志封面,又想起当年最后一次天使聚会的情景 : 乌列尔从天父那里收到了最喜欢的《经外书》。 拉斐尔收到天父赠与的预言。 米迦勒身上有天父的一堆涂鸦,都是万物的标记。 在他们交流时,只有他攥着天父给的“礼物”呆坐一旁,连展示的勇气都没有…… 四天后。伦敦。咖啡馆外。 实话说,突然有一个魔法师跑到面前,要和自己谈谈“你的罪行”。 乐夏的第一个想法是:“罪行?你说的是哪一轮?详细点,否则我真是千头万绪,不知从何理起。” 茫然.jpg 康斯坦丁攥紧了他的手腕,咬字清晰:“你囚禁了缪斯女神,得到了不属于你的才能,现在,你的报应来了……” 乐夏弱弱的说:“可我从没囚禁过谁……” ——为什么是这种指控? ——这罪名就算他是红眼状态都不会认。 ——有光头作证,黑发红眼时的他向来都是只杀不囚的。 ——要说他自己被不同的讨债者囚禁过,还差不多。 康斯坦丁滔滔不绝:“你以为我会相信你吗?我有一万种手段让你说实话,只有现在老实交代,之后才能少受点……” 乐夏突然问:“如果我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呢?” 康斯坦丁不信:“别挣扎了,你身上的魔力浓的都快溢出来了!” “哦,大概是因为这个?”乐夏索性让命运头盔显现在桌上。 康斯坦丁错愕:“你是命运博士?” 乐夏想起超人的话,当即复述:“纳布是秩序之神,我的使命是维护秩序和规则。纳布神怎么会允许他的传承人有‘囚禁’的罪行?” ——既然是命运博士,康斯坦丁认为自己连“为什么你会画出加百列”都不用问了。 ——谁能想到命运博士挑人的时机这么巧!? Q版小人的额头搁在桌面上,隐约有“……混蛋”,“我被做局了……”之类的低语飘出来。 眼前这幅可怜的情形,让乐夏心生同情:“如果真的是囚禁,我可以帮你找找。” “说定了。”康斯坦丁直起身,泰然自若。 乐夏:“……只是要快点,我说过的,我在等人。你有什么线索吗?” 康斯坦丁说:“缪斯是灵感女神,绑架缪斯的人可以从她身上榨出大量的灵感,通过在各个领域发表创作。名利双收,成为这个时代最出名的创作者。” 乐夏:“换言之,我们只要找到这个时代最出名的创作者,就能找到缪斯?” 康斯坦丁幽深的盯了他一眼,随手拉住一个路过的小Q服务员:“我问你,这个时代最出名的作家是谁?” “杰洛·戈恩啊,在你对面坐着的这位,”服务员理所当然的回答,“不然能有谁?” 康斯坦丁松开手,宣布:“线索断了。” 乐夏:=_,= ……怪我喽?
第34章 “不不不!我绝对不会这么做!” 乐夏连声否决, “我玩过很多类似题材的游戏,我知道‘剧情杀’是怎么回事: 一旦我跟着你离开咖啡馆,我等的人肯定会进来, 让我和他之间出现一个‘完美错过’。” ——他早该怀疑,康斯坦丁为什么会出现的这么巧。 这一定都是他正在进行的攻略线上,又跳出了策划的“小巧思”: 在一个地方等待特定的人时, 必定会出现一个从未见过的角色, 带着紧急任务而来。 这类任务往往涉及“人命关天”,让人产生一种道德上无法拒绝的愧疚感。 可一旦他被勾引走, 就会弹出诸如[你和加百列完美错过]的提示,让他呼天抢地, 痛心疾首。 ——不做人的Galgame都是这样的。 ——没苦, 但要强行制造“错过”。 果不其然, 在他表示“可以帮忙”后, 康斯坦丁要带他“离开咖啡馆”了。 ——如此明显的“直钩钓鱼”。 ——他可是玩过数部Galgame的人,怎么可能上钩? 康斯坦丁眯起眼:“说人话,小子。至少说点英国话。” 乐夏义正言辞:“人话就是,我不会离开, 我会像涂了强力胶一样粘在这张椅子上, 直到我等的人出现。” 康斯坦丁不解:“你怎么这么固执?我告诉你, 光是坐在这里,我们可找不到线索!” 乐夏不语,只是思考如何“两全其美”。 他也知道: 如果是寻常的流程,为了寻找失踪的缪斯女神,他只能和康斯坦丁离开咖啡馆。 他们要到处搜罗一大堆所谓“可疑的创作者”,再挨个排除这些人的嫌疑。 ——就此开启一连串的侦探剧情。 但,怎么可以如此拘泥固有思维? 他说不走, 就是不走。 他说要等到,也一定要等到。 ——这种时候,就应该读档啊! 不过,这一周目他的存档点虽然多,但无论回档哪个时间点都让他有心理阴影。 第二周目更别碰了,虽是教主,名下教徒无数,但疲劳值998,脑回路极其“文艺”。 即便他真的找到了缪斯女神,在那样“文青”的状态下,他自己都猜不到会发生什么。 现在他想想,第二周目应该像一张MEME图那样: 上一格,教主版的他:“但吊诡的是,我从你身上看到了一种后现代年轻人的虚无主义和思想深度,它奇怪的映衬了……” 下一格的加百列:“我体育生,听不懂,你是不是想睡我?” ——“绝杀”。 思来想去,乐夏觉得还是得读第一周目。 第一周目的存档点依然在“超人救走斯塔克”后的第六年,时间上也合适。 他从物品栏里揪出鹦鹉玩偶,一顿揉搓,把当前点的存了档,又回档“第一周目第六年”。 ——他的意识一秒交错,眼前再度亮起,已是进入黑发红眼的状态里。 乐夏往沙发里靠了靠,伸出腿搭在办公桌上,那里装着的传唤铃正好被他的鞋帮压住。 “叮铃铃~~~” 西装革履的Q版政务长走进来,低眉顺目,额头上挂着一颗大大的冷汗:“将军,请指示?” 乐夏不和他客气:“这个时代最出名的多领域创作家是谁?” 在政务长的圆脑袋上蹦出一个大写加粗的问号。 幸好,这个问题他知道答案:“是理查德·埃德加。” “埃德加”这个名字总让乐夏觉得耳熟。 细一回想,他悟了: 这不是安塔尔的助手吗? 所谓“剧情”,果然就是个圆,又被它省了NPC建模。 以防万一,他追问:“这人住在哪?” 政务长想不通:一个世界闻名创作家怎么忽然惹到了乐夏? 他也不想关心,只是迅速奉命查出地址。 ——的确是住在哥谭市。 “位高权重”的好处之一,就是处理事情的效率可以特别快。 当天晚上,乐夏就独自抵达哥谭,顺着地址拜访理查德·埃德加。 地址居然也在犯罪巷,不过,不是第三周目里他和杰森住过的屋子。 正当他想到这点时,背后响起刺目的光和摩托车轰鸣的声音。 一辆摩托车轰鸣着从小巷冲出,凶猛而笔直的朝他撞来。 这种程度的偷袭太小儿科。 乐夏在精准闪避的同时,顺便看清骑手的样子: 那Q版小人的脑袋裹着红色的头盔,全身严严实实,穿着皮外套,戴着黑手套,胸前是红色的蝙蝠图案。 一击不成,骑手弃了摩托车,跳跃、翻身,落在地面上。 他摆了个洒脱的POSE,从皮衣里掏出两把黑色大枪,一刻不停的对准乐夏一通扫射。 乐夏身轻如燕,快步踏过地面和墙壁。 子弹紧跟着他的步伐扫过,这些地方瞬间冒起青烟。 第三周目,乐夏住在犯罪巷,当然知道这里经常在晚上爆发“火拼”。 杰森就经常告诫他:“不要晚上出去瞎逛,必须这么做不可的话,你一定要找我陪着。” 只是没想到,他回档后刚到犯罪巷就被卷入奇怪的枪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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