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没人想过要先下手为强宰掉这个颇得小丑心意的幕僚,但没有一个人成功过。被派去刺杀的往往能留条性命,但下令刺杀的通常都会死的很凄惨。 时间一久,哥谭混黑的人人自危,都寻思小丑这是要统一哥谭的节奏不成?几个帮派头目凑在一起商量了很久都能讨论出个对策,自己反而因为会上翻旧账差点当场火拼。 在这种再逼一逼就要到爆发极限的时候,詹姆斯·博德率先抛出了橄榄枝。宣称只要按照他的规矩行事,就可以在哥谭肆无忌惮的“工作”。 在强权面前,总有心志不坚定的第一个背叛。当第一个投诚的帮派发现,晚上不凑巧撞上小丑的时候,居然真的不会再被狼牙棒爆头了。 中小帮派立刻犹如潮水一般向前涌去,投奔了“明主”,而其他老牌家族虽然牙咬得直痒痒,却也无能为力。 此时竟然没有任何一个人想得起来,这肆无忌惮“工作”的权利,是他们本来就拥有的,在被詹姆斯·博德剥夺之后再次获得,竟为了自己本该有的东西感恩戴德。 而从此,詹姆斯·博德这个人终于进入了众人的视线,进入了蝙蝠侠的视线。但不知道是小丑对这个心腹太过偏爱,还是这人藏得着实好,蝙蝠侠居然一次都没有逮到过他。 而约翰之所以能认出这位哥谭**的当红炸子鸡,还要从一桩“正经工作”说起。 差不多一个月前,他接了一份活计。在哥谭这种地方想活下去,别人给什么活你就得干什么活,约翰也是如此。 年少耍狠的多了,脑子不太清醒,和唯一的好友也生了嫌隙,这么多年下来,他身边连一个可信任的人也没有。提供活计的“老板”也是看中了他的了无牵挂,才选中了他。 “工作”很简单,跟踪一个富有的年轻人,记录他每天的行踪和行动轨迹。 约翰初期踩点的时候觉得这简直一份再轻松不过的活了,不过是个有钱的富家公子,只要跟踪跟踪他拍点照片就能赚上五百美金,要是这活能一直持续下去,他就能和这位“小詹姆斯·罗德里克·凯恩”同进同出到天荒地老。 第一天,很顺利,小詹姆斯是个生活有些放荡的公子哥儿,夜里进了酒店,第二天中午才睡眼惺忪的出来。一天都耗在豪华的商业街里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大概是没看到合心意的,什么都没买就唉声叹气的走了。 很不凑巧的,晚上发生了抢劫案,三死一伤。刚巧就是小詹姆斯逛的最久的那家,如果再逛一会儿才去吃饭,公子哥儿怕不是要吃枪子儿了。 第二天,很顺利,小詹姆斯昨天回酒店比较早,但还是睡到了中午才出来。他今天心血来潮的去逛了逛哥谭的码头,啧啧称奇地拍了不少照片。倒大霉的撞上了正准备卸货的**,差点挨揍。 旁边戴着墨镜看不清脸,人高马大酷的和武打明星一样的保镖好像想撸袖子上前维护雇主,但是人怂怕麻烦的小詹姆斯立刻拦住了,连连道歉拉着保镖走了。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约翰听说那间仓库着了火,一个活口都没留。 第三天,小詹姆斯照例睡到中午才起,他在市中心的餐厅定了桌子,吃到一半的时候和旁边站着的保镖说了两句话,好像是保镖说了句菜看起来也不怎么好吃,他居然把保镖也拉了坐下来点了餐。 下午他们又出去逛街,小詹姆斯喜气洋洋的进了一家有名的夜总会,知道这家店背后有本地老牌家族的约翰有些犹豫要不要进去。但为了雇主的那五百美金,他还是跟进去了。 小詹姆斯和保镖不见踪影,大概是进了包间。被热情的服务生缠住的约翰有些狼狈的进了洗手间,刚进隔间点上一支烟,就听到有人进来了。 他敲了敲约翰的隔间门,约翰不太耐烦地叼着烟,含混不清的说这里有人了。但是对方还是坚持不懈地敲着门,约翰这次心情更糟了,他有些暴躁的大喊“说了这里有人了,你他吗是聋了吗?!” 对方不再敲门,但外面随之传来了“咚”的一声巨响,好像是有人摔倒了。约翰等了一会儿没有人爬起来的声音,他有些慌。门口搜身的时候他把刀藏在后巷的垃圾箱里了,现在身上什么武器都没有。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约翰有些惊慌地掏出打火机,喉结滚动了一下,决定拿着打火机和外面不知是人是鬼的玩意儿拼了。 他猛地打开门,外面的人却并没有站在很近的地方,对方穿着考究的西装三件套,手上拿着一根做工精巧的手杖,听到门打开了正冲约翰绽开一个阳光的笑容。 是小詹姆斯·罗德里克·凯恩。 看到自己的跟踪对象应该是有点尴尬的,但另一样东西吸引了约翰的全部心神。 是中间人,他昏倒在地上没有动弹不知生死,而小詹姆斯的保镖把守者门口。 约翰被这幅景象惊的说不出话的,小詹姆斯体贴的开了口。 “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是詹姆斯·博德,您或许听过我?” 之后他说了什么,约翰其实已经记不得了,他只知道自己对着那双和传闻中的小丑如出一辙的瘆人的绿眼睛,答应自己会为他工作。 而一个月后的现在,詹姆斯·博德再次站在了约翰面前。不知道来的这位扮演的是财神,还是死神,不管是哪一种,约翰只能俯首。 -------------------- 作者有话要说: 杰克酱披上马甲的马甲出场啦!本章的小彩蛋,罗德里克·凯恩是玛莎·韦恩的爹,这个假名来自孩儿他奶奶对孙子深刻的爱(真)约翰是个原创角色,推动剧情发展的工具人,他的背景设定其实也是个小彩蛋,后面的剧情会提到(指迫害少不了他) PS看到大家都说双J好磕我露出了姨母笑hhh,这篇文最早其实设定就是纯爱来的,但是我存稿存着存着觉得笑笑不灭何以为家,就变成了无cp……等笑笑完蛋再让他们谈恋爱吧!
第45章 工作 约翰本来以为詹姆斯·博德会把自己带到个什么仓库或者藏身处之类的地方给他下达指令,没想到居然真的带他来了一家还算有名的高档餐馆。 “别客气,想点什么点什么,我们今晚这顿大餐都要多亏了你才能吃得起。”詹姆斯喜笑盈盈的为约翰倒了杯酒。 不知道他在说哪一件事,约翰只能赔笑。詹姆斯对他的态度也不在意,熟练的招呼服务生要了一份加巧克力酱和杏仁碎的香草冰淇淋。 在詹姆斯吃着甜点幸福的感叹人生如此美好的时候,约翰打了个寒战颤颤巍巍的问: “您、您这次找我,是有什么吩咐吗?” 詹姆斯并不急着谈工作,只是微笑示意他点单。心想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约翰僵硬的随便点了份招牌菜。 菜上的很快,法式迷迭香烤小羊排配孜然烤土豆,迷迭香特有的松香味和白兰地的醇和完美遮盖了羊排腥味的同时,也最大程度激发了羊排的鲜香。高火烤制的小土豆撒上孜然和烘烤过的白芝麻,一口下去让人都忘了自己身在何方。 约翰咽下最后一口肉,幸福的打了个饱嗝,然后他才记起自己面前还坐着詹姆斯·博德。但詹姆斯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好像就是特意来请吃约翰晚饭一样,不知道什么又点了好几份甜品,正在逐一品尝。 见约翰结束了用餐,詹姆斯也放下了叉子。就在约翰以为终于要进入今晚的正题的时候,詹姆斯又抿了一口酒,突然开始聊起了中心城。 “你对中心城的英雄寒冷公民怎么看?” “没什么好感。”约翰老实的回答道。 约翰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哥谭人,虽然自己的生活一团糟,但他对其他城市的反派们,都是嗤之以鼻的,对英雄,那就更没有好感了。从小道消息听到的八卦,更让他对寒冷公民这个“英雄”感到作呕。 “嗯……是因为炼金小姐那件案子吗?看来消息传的很快啊……”詹姆斯交叉十指顶住下巴,对约翰的耳聪目明很满意。 “但是不,他做的可不止这么点事情。” 约翰不知该怎么接话,好在詹姆斯也不需要他发表什么看法。 “我需要你去跟踪一个人,他是中城警局实验室的一名探员,名字叫巴里·艾伦,跟踪他,记录他的行踪,就像你擅长的那样。我需要知道……” 詹姆斯沉吟了一下,似乎在思考些什么,几乎只花了三秒钟他就继续说了下去。 “我需要你在他行为异常的时候立刻通知我。” “先生,我不太确定您说的行为异常是指什么?”约翰小心的问道。 对他来说弄清雇主的需求是第一位的,尤其当你的雇主是哥谭的地下领头人的时候,一点小小的失误都可能招来杀身之祸。 “让我想想,嗯……”詹姆斯露出一个和煦的笑容,“你就看他什么时候准备来哥谭吧?” 结束了晚餐,詹姆斯又补充说这或许会是个长期的工作,但对约翰来说也没什么所谓。詹姆斯很慷慨,一次性结清了一万美金的费用,约翰很想带着这笔钱远走高飞,可惜他还是没那个胆子。 “等这单活干完了,或许我该去拜访一下那个现在当上了神父的家伙,嘲笑一下他的制服。”这么想着,约翰启程去了中心城。 整整三个月,这位艾伦探员就像是个机器人一样,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早上迟迟到,中午吃汉堡,晚上加加班,偶尔喝母亲共进晚餐。就是个很平凡的,很幸福的年轻人。 但约翰不敢掉以轻心,上次的教训还历历在目,说真的,谁能想到那个富家公子哥儿凯恩,看起来悠悠哉哉的到处逛街,其实是在踩点呢? 想起短短三天里的丰富经历,约翰吐掉嘴里的烟,又拍下了一张巴里·艾伦慌慌张张衣服都没穿好就上班的照片发给了詹姆斯,顺便祈祷这活能快点结束,为小丑的幕僚工作还是太考验心脏了。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祈祷奏了效,晚上到了快下班的点,巴里·艾伦突然疯了一样冲出了警 |局,神神叨叨的喊着什么自己是闪电侠,还要去找他老婆。 约翰“嗤”了一声,觉得他怕不是加班加傻了。几个月里他都看到好几个对他有好感的妹子都被他的迟钝磨到失望走人,他巴里·艾伦一条凭本事单身的单身狗,哪儿来的老婆。 但是良好的职业素养让约翰直觉这就是詹姆斯说的行为异常,继续跟紧了点目标人物。然后就看到那位艾伦探员特妈宝的和那位美丽的夫人黏黏糊糊宛若再也见不着一样的道了别,开着车往哥谭的方向去了。 “詹姆斯也太神了……这和他说的一模一样。”约翰立刻给詹姆斯发了消息,显示了已读但没有回复,只是又多了一笔钱进了户头。 “所以这份工作,大概算是……结束了?”他不确定的自言自语着,决定今天庆祝一下,“就去吃烤羊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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