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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殿下。”看到朱标,蓝玉赶紧蹦起来行礼。
史书上对蓝玉的记载是嚣张跋扈、志满气溢,虽勇武过人、能力出众,却居功自傲,本来作为太子妃的舅父,加之又是太子的铁杆支持者,就算有些缺陷,也是完全能容忍的,只可惜“朱标”早逝,朱元璋担心朱允炆年纪幼,压不住他,硬是扣了个谋反的大帽子杀了。
以他目前的表现来看,有未来那样的性格并不稀奇,但起码现在,蓝玉还是懂得什么叫做礼法和尊卑的。而他的本事不容埋没,只要朱标好好的,就不会落得个鸟尽弓藏的下场。
称王典礼后,他们总算在老朱同志的介绍下认识了,好朋友要么志趣相投,要么能取长补短,朱标和蓝玉属于后者,相处起来竟然意外得很投缘。
“你都准备好了?”朱标问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对,之前王爷就交代过了。”蓝玉道,“您也把心放到肚子里,就算我变成鬼,也不会让人把小明王给抢走。”
“不只是抢不抢走的问题,有人半路劫杀小明王,下个毒也是很方便的,你得小心小心再小心。”
“王爷已经说过了。”蓝玉道,“随行的有大夫郎中,我稍后就去叮嘱。”
“不要太骄纵,韩林儿毕竟仍有名分在。”
前两句蓝玉还认真听,这一句他不以为然:“咱们王爷很快就能扫老鼠一样把张士诚给收拾了,到时候黄袍加身,您就是太子,我给您当大将军,韩林儿一个光杆司令,有什么重要的,也就是现在不能死,以后还不是……”
朱标咳嗽两声打断他的话,瞪着他道:“让你照顾人,你就照顾着,哪来那么多废话。”
“是。”蓝玉瘪着嘴应下。
“真的记住了?”
“记住了,记住了!”
“那就走吧,地方说远不远,等你回来,我请你去酒楼吃顿好的。”
有这个承诺,蓝玉精神许多。吃什么倒不重要,他享受的是朱标看重的态度,那种被人记挂在心上的感觉很好,尤其是朱标的地位比他要高,蓝玉能清楚地认识到朱标并不像别人一样图他什么。
“走吧,出城去。”
今年朱元璋如愿称了王,小明王的存在更显得如鲠在喉,尤其是快要过年了,他若是还在,少不了一番大费周章的祭拜与作秀,正好,滁州的宫殿终于竣工,满朝上下都想着赶紧将人送走,连干油漆的时间都不想考虑。朱元璋这时候又不在应天了,恭送小明王的任务落在朱标头上,朱标安排蓝玉护卫,自己则是领着文武百官在城门送行。
礼数做全总是没问题的,起码让别人抓不出把柄来。
暂时禁止正门处百姓的通行,所有人都准时抵达,经过繁琐的仪式后,韩林儿就要出发了。
送出一段距离后,天上又开始向下飞雪。
蓝玉策马走在朱标身后,落他半个位置,两人身下马的马蹄声交错响着,咯哒咯哒清脆动听。
“瑞雪兆丰年,真是喜气。”
朱标嗯了一声,目光黏在车架顶上,黄色的车顶慢慢被雪花覆盖,每隔一段时间,就白一分,每离应天城远一寸,就冷一点。
“您看什么呢?”蓝玉问道,“喜欢这车?我家里也有差不多的,给您送去。”
朱标哭笑不得。这车是皇帝坐的,说他喜欢什么意思?老子还没当上皇帝呢,儿子就想当了?再说自己家里有,难道王府没有吗?一是显得傲气凌人,施舍一般,二是显得好像贪墨了许多军款。
一句话足够被参十几回,偏偏还真的是好意。
也亏得是朱标懂他,回头看了一眼队伍,见没人听见,骂道:“以后不准说这种话。”
“为什么?”
“不懂?”
“不是很懂。”
“回去问你姐夫,让他给你讲讲。”
蓝玉的口无遮拦打消许多离别愁绪,朱标再去看车的时候,突然见前面马车的车窗里伸出了一只手来。
“怎么回事?”蓝玉也看见了,两条眉毛几乎竖起,怒道,“是不是他在搞幺蛾子,想坏事?”
说着,他就要上前去。
朱标拦住人:“我去看看,你在后面等着,我没有叫你,就别过来。”
蓝玉犹豫一下,乖乖勒马,他后面的大臣们不明所以,只好也原地停下。
朱标知道韩林儿是在叫自己,韩林儿也知道朱标肯定会明白他的意思,于是在窗前默契地见面。
和他想的一样,韩林儿脸色煞白,已经哭过一场,袖子都还没有干。他那张圆圆的脸都似乎有些干瘪了,像是没浇水的多肉,两手紧紧捏着衣服的样子,比小姑娘还要害羞。
“朱标。”他低声道,“朕,不,我要走了,你多保重,菜地里的那些白菜就拜托你照顾了,如果可以,能帮我尝尝味道就更好。”
“好。”朱标没有嫌弃他话中琐碎乏味的内容,认真答应下来,“去了滁州,你好好生活,那里相对自由点。”
韩林儿扭过头,躲开朱标的视线:“真有你说的那样就好了。”
他想起朱元璋给自己的警告,话到嘴边,咬着牙,闭了闭眼睛,还是选择把它咽到肚子里。
“你是我长这么大以来唯一的朋友,我想送给你一件礼物。”他把头扭回来,“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
朱标下意识的要拒绝,却见韩林儿已经猛地拔下头上的木簪子,用劲掰开,从里面倒出了一颗小石头来放在掌心。
石头约莫只有人的食指指甲盖大小,粗糙灰白,普通极了,随便一捡,都能在路边捡到一大把。
“你有没有听说过起义的传说?”他现在披头散发,“就是黄河修筑堤坝时的那一个,关于石人。”
“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
“对,就是这个,我手里的这颗石头,只要注入法力就会变大,这是石人的第二颗眼睛。”韩林儿道,“只要把眼睛还给石人,它就会满足归还者的一个愿望,据说无论是什么都可以。”
“没有代价?”
“没有。”韩林儿道,“但我永远也用不上它了,现在送给你,我只希望你能永远记得我。”
“可这是你父亲留给……”
“我现在给你!”韩林儿把半边身体探出去,啪的一下把东西拍到朱标手里,“给你你就收下。受你照顾这么久,你把它当作谢礼吧。”
不远处的蓝玉吓了一跳,握缰绳的手瞬间捏紧,差点冲上来,见朱标没受伤,也没有叫他,才压下脾气继续盯着。
“……谢谢。”朱标把石子放入怀中,“我会好好保存的。”
韩林儿点点头,露出一抹安心的笑容。
随后他嘴角的弧度就像雨天的泥土坡般迅速垮掉,勉强支撑的笑脸亦一点点崩塌,与滑下去的泪珠一起隐没在昏黑的车厢里半隐半现,为了不让除朱标以外的人发现,他遮住了脸,一开始是小声地哭,但很快就变得嚎啕起来,只有咬着袖子才能吞声。
“我不想走,可我也不想留下来,还能去哪……”
“朱标,你爹想当皇帝就当好了,为什么要揪着我不放?我让给他,让给他还不行吗?”
他喊着前后颠倒、意味不明的话,翻来覆去说着自己想回家,想活着,想死掉,想爹娘,不想做这个皇帝。
朱标没有安慰他的资格,只能静静骑在马上看着。
明黄的马车不过是鸟笼,囚禁每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第112章 千里寻眼
一只食指大的灰老鼠穿过对它而言崎岖不平的石子坡路,踏入了一处树林。
树林外是个小集市,凌晨时分就有人烟,农民们背着菜筐来卖自己的作物,家里养禽的会额外带几个蛋来出售,养猪的卖些肉,养牛羊的卖些奶,客人是一大早就起来为了抢新鲜的城里人,多数是已嫁做人妻的妇女,她们是持家的好手,在摊位间穿梭,一眼就明白谁家的货更好,选定了就想办法与老板商量,看能不能便宜一些。
春天的到来是值得庆幸的,不仅因为食物将要充沛,也因为生命将要繁盛。春冬之交,很多老人和穷人都熬不过去,刚生产下的婴儿也很难活,现在过了倒春寒,棉衣可以脱了,积雪能化了,应天城会再次热闹起来。
老鼠直立起来,看了看逐渐密集的人群,它们城南的族群虽然和人类有了协议,不再啃食庄稼粮食,可到底有别的老鼠会这么做,贸然出去,依旧是万人喊打的结果。
趴在草丛里,它又想了想,决定还是出去。再犹豫下去,人越来越多更不好走,过了仙草滴露水的时间,一个冬天的等待全部作废。
冒着风险,灰鼠冲出去。它的身型小,成精以后速度快,人来人往的,竟然也没看见它,任其在各色各样的鞋边经过,等跑到对面的山上后,这关算是过去了。
满山青翠,遍地生花。仙草生长在灵气最足的地方,灰鼠一路狂奔,自溪水中游过,跑进云雾缭绕的山谷。在山谷的正中央,有道飞瀑,瀑布飞流而下,落入下方深潭,潭中光洁如玉、洁白如雪的石头上长着异草。
仙草是红色的,叶子不多,片片舒展,顶部则弯曲下垂,像是祥云的尾巴,挂着一滴欲掉不掉的水珠。
这就是灰鼠梦寐以求的露水了,哪怕是饮下半滴的半滴,至少也能抵十年修行。
找了一根粗壮木棍扔进水里,灰鼠跳下去踩住,用妖力造了一股风吹动自己向巨石飘去。很快它就到达目的地,取出早就准备好的碗托在下面。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水流激撞的声响不绝于耳,灰鼠全神贯注下,甚至感觉不到臂膀的酸痛,在它耳中,山林寂静,风吹树动,沙沙声格外清晰。终于,露水颤抖几下,脱离红叶,于光照中折射神秘的彩色,轻轻躺入碗中。
灰鼠欣喜若狂,端起碗就向嘴边送。
这时,突然一阵巨响,瀑布上坠下黑影,轰然溅起水花,无形波纹扩散下,以灰鼠的渺小身形根本无法抵挡,连反应都来不及有就跌进水里,等它再爬上来,不仅碗不见去向,就连仙草和石头都四分五裂,四散飘着,再也没有重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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