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p:超级英雄都身材好啊,据说夜翼屁股很翘?是不是真的? UU:非同一般的翘【拇指】,不过我也喜欢罗宾,我亲戚家有个小孩被他救过,当时那小孩哭得不行,罗宾就唱歌哄他,小孩说罗宾哥哥唱歌特别好听,还是《放牛班的春天》里的歌。 Bar:原来超级英雄也会看电影,我男神也会唱歌,我就是因为他唱《圣母颂》的样子爱上他的,可惜我之后要去大学,没法经常和男神相处了。 Cap-fans:超级英雄也是人,会看电影很正常,我男神还会画画呢。 Bar:我喜欢黑漆漆,不过罗宾也挺好的,就是现在这个罗宾相当的凶残,前阵子把一个强x犯的【哔——】给打爆了,然后他就跑布鲁德海文去了,我估计他跑布鲁德海文去和这事有关,好在最近回来了。 Yep:该不会是和黑漆漆吵架了吧哈哈哈哈哈? Angel:罗宾特别会照顾小孩子是真的,他还会撬轮胎,我们学校有好多老师和同学都喜欢他。 Magic:可惜从没见过罗宾在少年泰坦团队活动时出现,身为坐标星城的超英粉,其实蛮期待罗宾和我男神快手一起出现在超英活动里的。 Magnet:可能是因为哥谭人都比较独?那边的变种人都不轻易和别人一起活动。 Cool:哥谭好歹也是全美最蛇精病的城市,我觉得那边发生什么都不奇怪。 Bar:喂,哥谭也有正常人的好吗?比如我和我男神。 Bar:等会儿,我男神说要来看我的球赛啊啊啊啊啊!!!!!他超好的! ==================== 社交群小秘密:cap-fans(队长粉丝)的男神会画画,而且他总是知道一些奇奇怪怪的信息,比如知道FBI的人曾经在哥谭被吞到骨头渣滓都不剩。 Angel(天使)知道罗宾会撬轮胎,而且他所处的学校的师生都很喜欢罗宾。 Magnet的网名翻译过来就是磁铁,而且她知道哥谭的变种人都不喜欢和外人打交道。 总结: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群,以后估计还会陆陆续续加入一些其他的神秘网友~请不要屏蔽作话,因为蘑菇很喜欢在作话里塞点有趣的小伏笔。
第四十一章 和我拍合照吧 AC/DC是世界上最棒的摇滚乐队之一, 粉丝也是惊人的多,其中不乏比较奇特的那种,比如全美名人托尼.斯塔克,还有出身于蝙蝠家的两个年轻义警。 准确的说, 杰森是这支乐队的铁粉, 迪克是陪杰森过来的。 然而因为演唱会的人太多, 而且摇滚粉丝们听音乐也不可能是老老实实的坐着, 大家都站了起来, 于是一个问题也出现了——杰森看不到舞台了。 14岁的小罗宾个头仅有156cm, 这还是阿福努力喂养的结果, 幼年坎坷的日子让他的发育期迟迟不来, 站在同龄人里也是不折不扣的矮冬瓜, 甚至有同学叫他“袖珍美人”,然后被杰森痛扁了一顿。 不过有这种苦恼的人显然不止杰森一个,还有些身形娇小的乐迷, 会请身板较高大的同伴架起他们,比如说他们附近的一对情侣就是如此, 女朋友坐在男朋友的肩膀上。
杰森默默的看向迪克,迪克沉默几秒。 他试图挣扎:“小翅膀, 你确定要这样吗?” 杰森将乐迷们参加AC/DC演唱会时会领取到的红色小恶魔角戴头上, 蓝绿色的澄澈眼眸往上看, 目光中含着强烈的渴望。 连蝙蝠侠都拒绝不了这样的小罗宾,更别提夜翼了。 迪克只扛了三秒钟就忍不住笑起来, 他认命的蹲下:“ok, ok, 你上来吧。” 杰森立刻欢快的爬上迪克的肩头,乖乖坐好, 迪克顺手扶了他一把,免得小孩摔下去,然后站了起来。 “你好轻啊,小翅膀,你的具体体重是多少。” 杰森想了想,回道:“42kg,我不算轻,只是花滑选手也不能太胖,不然会跳不动的。” 迪克心说自己14岁的时候早就体重过百磅了,个子也比杰森现在高不少,但阿福一般都会很用心的照顾家里的小孩,杰森这副发育不良的模样,只能说是小时候吃太多苦了。 接着就是燃爆全场的表演了,AC/DC乐队已出道四十多年,成员平均年龄是六十多,个个都是秃顶老头,可谓摇滚界的活化石,但他们就是硬摇滚的一杆旗帜,年纪一大把了照样魅力不减。 这支超一流的摇滚乐队的现场极高,自带“你大爷永远是你大爷”的气场,当安格斯.杨穿着校服、踩着鸭子步出场的时候,迪克就听到杰森狂热的用小奶嗓开吼。 演唱会的开场曲当然是《highway to hell》,而这首歌还没唱完呢,杰森就扒了外套将之甩成个螺旋桨。 这小孩一首歌就high起来了。 老实说,这现场的气氛有点疯狂,迪克不是没经历过比这更疯狂的场景,比如阿卡姆集体越狱什么的,但那时候他光顾着抓逃犯救路人了,一点兴奋劲都不可能有,现在却是全场上万观众一起开心的嚎,那感觉甭提多棒了。 于是等演唱会结束的时候,别说全程high翻天的杰森,就连迪克都嗷嗷的挥舞着恶魔角为老爷子们打了call。 这种和人一起看演唱会的感觉太棒了,迪克再也不心疼那花了他小半个月工资的两张门票,只觉得物超所值。 他伸了个懒腰:“看来以后也可以多到演唱会之类的地方玩一下,感觉心里的郁闷都跟着发泄掉了,杰森,你看那个xx乐队怎么样?” 杰森仍然戴着那副小恶魔角,步伐带着一股雀跃。 “那个乐队不行,车祸的几率有点高,如果不是铁粉的话,大可没必要花钱跨城市追他们的演唱会,买音碟就好,有顶级现场和稳定发挥的乐队和歌手都是宝藏,不可能每次我们有时间时都能正好碰上。” 小孩掰着手指:“百老汇的音乐剧和一些好电影也不错,以后有机会了我都想去看,我还没看过现场的《歌剧魅影》和《小王子》。” 最好是能把布鲁斯也带过去,虽然杰森也知道成功地几率很低,但人总是要有梦想的嘛。 迪克笑着看他:“你还喜欢音乐剧?” 杰森对迪克挑挑眉,眼中有着细碎的灯光,他张口唱了起来。 “Think of me, think of me fondly, 想念我,深情的想念我 when we\'ve said goodbye. 即使我们已互道再见 Remember me, once in a while 回忆我,偶尔地回忆我 please promise me you\'ll try. 请答应我,你会试着想起我……” 即使早知道罗宾会唱歌,但杰森今年变声,迪克从未听过杰森用现在的声音唱歌。 但依然是很好听的,好听到迪克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将来去从事声乐相关的行业?肯定会很有前途。” 杰森惊讶了一下,然后摇头:“不行的,我的声乐技巧都是小时候和妈妈去教堂的时候从唱诗班那里学的,很粗糙,而且比起音乐,我更喜欢文学。” 迪克买了两个冰淇淋,分给杰森一个,一边走一边和杰森聊道:“看来你对自己的未来已经有所规划?” 他自己还只有14岁时,还天天惦记着活力双雄的事业,从未想过离开布鲁斯身边,甚至有过将来做全职义警的念头,后来才决定做警察。 杰森却不是这样,童年时期的他什么都没有,在有了触及新生活的机会和条件后,他对未来就有了更多期盼。 小少年思考了一阵,点头。 “我将来想做作家,这样时间会比较自由,还可以到世界各地旅游、取材,去看更多的风景,我想去看喀纳斯湖,布鲁斯说过从某个角度看去,那座湖水的颜色就像我的眼睛,然后去德国听《伊丽莎白》,去法国看巴黎圣母院,还有看芬兰的极光,去澳洲攀岩,和一个朋友一起去公路旅行,看更多的地方,见识很多人和事,揍更多的坏蛋,保护更多的人!” 只要看到杰森此时的表情,是个人都能明白他多么渴望那个未来。 迪克知道杰森是个聪明的小孩,拥有可以评到5级的聪慧大脑,比迪克还高0.5级,并擅长和喜爱阅读,文学课的作业永远A+,如果是他的话,是真的可以做到这一切的。 “这次演唱会算我的生日礼物,对吗?” 迪克怔了一下,才发现自己刚才看杰森的眼睛看呆了。 他掩饰住那一瞬的失神,点点头:“是的,还有谢礼,谢谢你寄给我的那么多小甜饼,你喜欢吗?” “超级喜欢,但谢礼和生日礼物一起送不合适吧?” 杰森左右看了看,眼前一亮,他自然地拉住迪克的手指扯了扯,指着路边一家快照站说道:“和我拍合照吧,布鲁斯在我生日的时候就和我拍了合照,你也得来。” 所谓的快照站,其实就是大头贴,3美元可以拍黑白的,5美元可以拍彩色的,还有各种头边框任选,最近在大都会的年轻人之中很是流行,主要是情侣们喜欢这个。 迪克嘀咕道:“我和女朋友都没拍过这玩意呢。” 杰森一边挑着边框,一边随口问道:“哪个女友?芭芭拉?唐娜?女房东……” 小朋友报了七、八个名字,然后摊手表示他只知道这么多,如果还有他不知道的,他也不补充了。 迪克嘴角抽搐:“不,已经很齐了,我都不知道你居然连我的初恋名字都知道,你是从哪里知道我和她们交往过的?” 面对这个问题,杰森罕见的犹豫起来,好半响才慢慢回道:“B的电脑里有我们的资料的。” “他连这些都记录?” 迪克差点没直接表演一个现场暴走,在发现罪魁祸首不在这里后只得作罢,这就是他最受不了蝙蝠侠的一点,老蝠亲可怕的掌控欲使孩子们在他面前几乎没有隐私可言! 杰森觉得还是要替布鲁斯辩解了一下的。 “其实他加密了,是我自己在练技术的时误闯进那个文件夹的。” 迪克捂脸:“你不用替他解释了。” 大概是他现在的表情看起来太衰,场面安静了一会儿,少年清澈的笑声便响了起来,好听的人耳朵痒痒,迪克犹带懊恼的抬起头,就见杰森笑得眼中都出现了水光。 他像是揉大狗一样揉揉迪克的头发:“好啦,我没有嘲笑你的意思,打起精神来,要拍照了,可惜这是外面的相机,在家的话,我们还可以换衣服拍一张。” 杰森指的是换上制服拍照,他和布鲁斯的那张合照就是穿制服拍的,小罗宾抱着双臂,斜靠着蝙蝠侠,亲昵又信赖。 和迪基鸟拍照时当然不能那样,杰森看着迪克思考了一下,让迪克也举起一根手指。 鉴于这算是杰森要求的礼物,迪克照做。 他疑惑道:“举手指又是什么意思?” 杰森理所当然道:“你是一,我是二啊。” 说着,杰森举了两根手指。 迪克立刻就懂了杰森的意思,他恍然大悟的点了下头,就听到咔嚓一声。 迪克慌忙转头:“等会儿,我还没看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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