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分别在即, 她也能笑着调侃:“再闯祸可没人给你们收拾烂摊子了。” “我们早就不闯祸了。”有几人理直气壮道。 成凝笑了笑:“我知道。” 她怎会不明白呢,当年苦着脸说“怎么办”的小朋友们终究也学会了说“我可以”。 “有空会回来看你们的。” “那可说好了。” 成凝点头,笑意愈深:“说好了。” 本身因为喜欢的姐姐要嫁人了, 大家难免有点感慨不舍,但结婚终归是喜事,哪有不开心的道理, 不能这么沮丧下去。 程迎夏看着一张张垮掉的脸,招了招手:“大家听我说,成凝姐结婚是喜事啊,都开心点别扫了兴,姐又不是永远不回来了,再不济想她的话我们就飞过去看她嘛,多大点事。” 一番劝说让众人不好的情绪慢慢都开始收敛起来,离愁别绪让她们纷纷回忆起了鸡飞狗跳的青春。 “我记得兰兰有一回逃课,她爸妈去学校没发现她人不在,气得半死,回家狠狠骂了一顿给她关了一个月禁闭......” “小夏那回更狠,一个星期没回家,她爸妈都找我家去了,还是我来成凝姐这把她拖回家的.......” “就是啊,咱谁能有小夏皮,她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越管着她越浪......” 面对友人的激情吐槽,程迎夏跟着一块笑,也不否认,她以前年轻的时候确实是蛮皮的,没一个人跟她似的这么作。 旁观的小花插入不了这样的话题,这是程迎夏的朋友圈子,她再怎么受到宠爱,没有一起经历过一些事情也无法真正融入。 羡慕吗?有的,灿烂热烈的少年时,能不顾一切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是她没有体会过的人生。 但更遗憾的是这些事情她都没能参与,她的人生,从遇到程迎夏才刚开始,而程迎夏的人生有过许许多多别的人。 某种意义上她其实还很感谢这样的生活造就了今天的程迎夏。 程迎夏还在同朋友举杯畅饮,满脸嬉笑,她已经很尽力在把大家情绪往好的方向带,但更不舍的,小花知道,是她自己。 热闹之间,小花抬头的时候不经意与成凝的眼神对上了,在幽暗的光线里显得别有深意。 这场交流太意外了,两人都一时愣住没了动作。 后来成凝嘴巴张了张,无声做了个口型,小花看懂了,说的是“好好待她”。 好好待她。 小花心中突然就升起一股怨气,这也许是人在面对竞争者时一种自发的防御机制,本能上便产生不适,即使对方没有恶意,也下意识的感到抵触。 人是感情动物,也是自私的生物,自我的本能驱使了情感,告诉她要保护自己,告诉她这个时候应该不开心,那她自然而然感到不开心。 该如何做不需要别人来教导。 酒吧到了营业的点渐渐开始吵闹起来,dj小哥哥上班的时候还跟一群人打了声招呼,场子真正燥热起来是在凌晨,在不知道谁的耸动下她们混入了舞池中央与不相识的男男女女共饮狂欢,仿佛这样就能抓住青春的尾巴,在迷人的节奏中发泄自我。 就这样一直到天明...... 天将亮的时候成凝找了代驾把烂醉如泥的小霸王们一个个送回了家,小花难得在一群人中间是清醒的,跟在后面帮扶,一声不吭。 程迎夏被小花带回家,安排妥帖,睡到第二天下午才醒,和家里打了声招呼,连妹妹都没有带,独自开车前往成凝的居所。 是昨天约好的,成凝说在走之前单独见上一面,她毫不犹豫便答应了。 成凝的家还和从前一样,程迎夏进门的时候瞪着眼睛四处查看,除了墙纸家具看起来像是换了新的,其余摆设一点没有变,墙上照片都是以前拍下来的。 以前不想回家的时候,她都是来这里蹭吃蹭喝蹭住,几乎把这儿当成第二个家,细数一下已经很多年没来过了,扑面而来的熟悉感简直让她想要落泪。 “先等我一会儿。” 成凝开门放她进来后留下了一句话转身离开,再回来的时候程迎夏正在摆弄书架上陶制的盘子。 听到来人动静,程迎夏回头看了她一眼,然后指着模样怪异的盘子说:“成凝姐,这个你还留着呢?” 成凝点点头,问:“还记得它么?” “当然记得,这盘子还是有一年我和兰兰她们去玩陶艺的时候DIY的,上面的小猫是我亲手画的。” 程迎夏说着说着突然被自己给逗笑了:“很丑不是?做的一点也不圆,猫画的也丑,奇奇怪怪的都不像个盘子。”
“我在手工上好像一直没什么天赋。”最后她给自己下了这么个定论。 成凝笑着摇摇头:“不丑,不然我也不会留这么多年。” 还用木架托举着摆放在安全的地方,唯恐它跌下来磕了碎了,之前是放在房间里,后来挪到了客厅的书架上。 略往前走了几步,成凝亮出从房间里拿出来的东西,搁在程迎夏跟前,说:“给你。” 程迎夏看到那是一串钥匙,一瞬间明白是这间房的钥匙。 “给我?” “是你结婚又不是我结婚,我还没来得及给你置办礼物呢,你怎么先送我套房子。” 她有点意外,有点不解,也有点不愿意接受人去楼空的事实。 “收下吧,”成凝将屋内各处扫视一眼,语气颇有不舍,“不想让别人住进来。” 曾经希望和程迎夏有一个家的愿望最后只剩一套没有人住的空房子。 也许她想保留的不是房子,是无疾而终的感情。 拍了拍程迎夏的肩膀,她很是郑重的说:“替我好好保管它。” 程迎夏没吭声,在原地呆了半晌才接过钥匙紧紧攥在手里。 像是了结了一桩心愿,成凝偷叹了口气,招呼程迎夏坐下,自己跑去了厨房。 程迎夏朝里边看了两眼,猜到什么,于是说:“成凝姐,不用麻烦了,我不渴。” 成凝手里的杯子才刚刚拿出来。 “你以前可从来不介意麻烦我。” “以前是以前嘛,”程迎夏解释,“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 成凝静默着没有说话,继续往杯子里倒了一小半的水,水是程迎夏来之前就烧好的,一直晾着,她摸了摸杯壁,温度适宜,才拿着走了出来。 这杯水最后还是被塞进了程迎夏的手里。 “和她最近怎么样?” 程迎夏撇了撇嘴,对于这个问题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和小花之间的关系很奇怪,非常奇怪,不知情的人或许会以为她们早已经进入了老妇老妻的相处模式。 自从小花正式来公司上班她的衣服和饮食包括叫起床都是小花一手包办的,极大程度上迎合了她这个懒鬼,程妈妈有些时候都看不下去让她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都老大不小了不要还像个巨婴,老麻烦妹妹。 过了三年独立的生活,程迎夏觉得自己已经学会安排自己,可是跟小花渐渐和好后她觉得还是妹妹好,这些生活的琐事不费力气,但太细节,也只有小花才能这样了解她的每一点,包括她的那些隐藏起来偶尔作祟的坏脾气和一身的小毛病,然后包容。 程迎夏在贪恋这份好的同时一直明白,她不是因为小花对她多好才那么爱她,而是一个灵魂对于另一个灵魂的契合,这些事情谁都可以做,只有小花来做的意义是不一样的,有她存在的生活总能让人感觉到幸福。 无条件接纳另一个人进入自己的生活,这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然而她们并没有明确在一起。 就差那一点名分了。 “说到这个我也好苦恼,她迟迟不肯接受我。” 成凝听此言挑了挑眉:“为什么?因为性别?” “不是,”程迎夏笃定地摇摇头,“我知道她也喜欢我,但她退缩绝不是因为性别。” 想起上次酒后吐真言,小花的反应已经可以足够证明一切,她们之间的阻碍或许并不在于性别的认知,而是在于两个家庭。 “我们俩的情况有些特殊,她可能顾虑太多,害怕影响我们家的关系。” “你们的情况是有些棘手,我也从未遇见过。”成凝眉头微微皱起,像在思考,没过多久舒展开来,“你可得把握好机会。” 时机对一段感情来说虽不是达成的必要条件,却是结束的最好借口。 她是陪着程迎夏走过半个青春的人,可终究没能抵过蛮不讲理的爱情。明明她是先到的那个人,却抵不过后来者居上,归根结底,程迎夏对她没有超过朋友之外的情谊,这一点她早就接受了。 和现在的未婚夫在一起到最后结婚是成凝自己的选择,未婚夫对她很好,在她需要走出一段感情的时候一直陪着没有离开。感情是千面的,谁说感动不是其中一种呢。 一边的触摸不及的飘渺爱情,一边是唾手可得的幸福,即使她偏爱开解别人的烦恼,劝人坚持自我主张,也选择了更容易走的一条路,甚至连试错的勇气都没有。 还不及一群小朋友勇敢。 这两人的事应该不需要她来操心,程迎夏已经足够勇敢,而小花,她的认知里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有坚持的毅力。 成凝此刻释然,那点微不足道的执念,早该放下了不是。 “就不怕她跟别人跑了吗?” “不可能,”程迎夏坚定摆摆头,“我和她早晚的事。” 成凝笑了笑:“这么有自信?” “那当然了,我可是程迎夏。”自称程迎夏的人满脸骄傲。 成凝看着那张脸,早已褪去了稚嫩,越来越趋近于陌生,和记忆中甚至没有半点重叠,随意的穿着与动作也被纠正过来,变成成年人惯有的精致打扮与斟酌内敛的言行。 少年人的意气风发变成了志在必得的稳妥,像她,又不像她,事实是这就是她,分属于不同年龄段的她,收敛起锋芒的程迎夏变得有富有魅力却让人倍感陌生。 像从前从前一样,成凝最后一次摸了摸她柔软的脑袋:“是啊,你可是程迎夏。” 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程迎夏也有了能真正管束她的人,只是很遗憾那个人不是自己。 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哦豁
第59章 慢慢喜欢你12 成凝离开了A城, 和她的未婚夫一起,婚礼在H国举行,那也是她未来将要定居的地方。 程迎夏带着小花和朋友们一起, 如约而至, 参与了一场青春的落幕仪式,回到G城之后,生活步入正轨, 忙碌依然是生活的主基调。 为期三个月的实习结束, 小花不负期望留了下来, 和其余实习生一起搬上更高楼层, 正式和程迎夏对接。公司的商务内容一直是由程迎夏亲自接管, 整个公司最核心的部分被牢牢把握在手里, 同时熟悉度也是最高, 因为一开始的工作她就是由此做起。 当年程爸爸戏言让小花来打理公司的账务,小花听从建议选了这样的专业,最后步入工作还是从事了一场交易中最重要也是最令人疲累的商业部分。原因很简单,后勤的岗位学习过程太漫长了,她想尽快成长起来,就必须要在一线岗位持续积累工作经验,这样才能真正帮到程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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