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虽然过去,但关于她谈恋爱的传闻,却慢慢传了出去,就连她最好的朋友沈亦希,也对这谣言信以为真, “没谈的话,秦阿姨怎么会发这么大的脾气啊?” “玟妤,你就承认吧。” 沈亦希当年这两句话,至今还深深刻在叶玟妤的脑海里。 秦戏水是个疯子,却有能力扭曲事实,让她变成那个做错事的人。 叶玟妤不敢再想,面上表情微变,并没有纠正江茗欢对自己的误会,反倒顺势把话接了下去, “那是因为——即使谈恋爱,我也一样能考状元。” 文科状元,说起话来,底气就是足。 江茗欢被这句话堵的哑口无言,嘴唇动了动,怎么都不肯服气, “我也可以!就算谈恋爱,我也能考第一!”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着自信与骄傲的光芒,如同夜空中的星星般,耀眼又动人。 叶玟妤从没怀疑过她的能力,却还是被这样灿烂的目光吸引。 一个人的性格变了,似乎连眼睛,也会跟着变化。 明明是同样的一张脸,给人的感觉,却完全不同。 叶玟妤收回视线,平淡语气中透着几分强势, “嗯…那也不能早恋。” 江茗欢忍不住皱眉,好半天后,才轻轻出声, “真不讲道理…” 这句话叶玟妤也听见了,她不但不生气,反而忍不住勾唇笑了笑。 不讲道理吗? 或许吧。 *** 家宴时间定在周末,周六一早,叶玟妤就去了公司,等江茗欢起床的时候,家里就剩下她一个人。 微波炉里的早餐还热乎着,很显然,是特意为她准备的。 这么大的房子,就只有一个人,显得过于寂静。 她将早餐拿到桌上,食物的香气瞬间充斥在空气中。 包子很软,豆浆很甜,每一样,都比食堂的好吃。 她吃着吃着,忍不住有些开心,竟开始贪恋起这样平淡却温馨的生活。 一个人在家,倒也不无聊,那十套理综卷,就成了打发时间的最好工具。 不得不说,附中老师的出题水平非常之高,就算是现实世界中被称为“学神”的江茗欢,也因为细小的失误好几次陷入出题人的陷阱中。 不同于文渊阁中的“死题目”,这些理综月考卷上的题目,难度几乎是高考卷的两倍,题目不但偏,还十分灵活多变,容不得一点粗心。 一套卷子,做的江茗欢忍不住挠头,时间都差点不够用。 等算完分数,才发现只有268分,和她以前的接近满分的成绩比起来,实在是些低。 挫败感占据在心间,心情不由得开始失落。 江茗欢看着错题出神,就连有人开门进屋都没有发现。 叶玟妤一大早赶去公司,就是为了把下午的时间空出来,她可没忘记,家里的小孩曾要求自己陪她买衣服。 进了屋子,才发现客厅里空无一人。 客房的门是敞开的,叶玟妤放下钥匙,步子轻迈,慢慢走到客房门口。 房间里的女孩静坐在书桌前,一手捏着笔,一手扶着额头,目光全放在桌上的试卷上。 苦恼的表情、沮丧的眼神,无一不在暗示,这张卷子做的并不顺利。 叶玟妤看的分明,表情依旧淡淡的—— 小孩这是没考好,信心被打击了。 拿到卷子的时候,老师已经特意叮嘱过,说附中的卷子一向很难,没拿到高分也不用特别在意。 她不忍心打扰,却还是有些担心。 伸手将颊边碎发拨到耳后,叶玟妤在门上轻轻敲了敲,语气有些担忧, “江茗欢?” 敲门声并没有引起女孩的注意,倒是那句轻柔呼唤,让女孩回过了神。 江茗欢放下笔,转头看向门口,就见穿着一身职业装的漂亮女人半靠在门上,表情慵懒。 酥腰纤细,长腿如竹,包裹在白衫黑裙之下,风情万种。 这样的女人,工作的时候一定很吸引人吧。 江茗欢咬了咬唇,不敢再看,强迫症似的将笔放回笔袋,又将卷子整整齐齐叠好,方才起身出去。 叶玟妤并没有说过中午会回来。 “你怎么回来了?”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穿着白衬衫的叶玟妤,总有一种禁/欲的性感。 江茗欢抬起头,又飞快的挪开视线,再看看自己身上穿的旧毛衣,忍不住自惭形秽。 成绩越好的学生,似乎会更偏执的注重分数,同为优等生的叶玟妤,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她笑了笑,语气轻快,想让小侄女开心点。 “回来带我家小孩出去吃饭。” 江茗欢愣了愣,片刻后才反应过来,女人口里说的“小孩”是自己。 “我才不是小孩!” 她红着脸,有些羞怯,却又无法控制的沉浸在这宠溺的氛围中。 曾渴望过的来自女配的宠爱,像酷暑中一汪清凉的山泉水,慢慢将她包围,让她心甘情愿溺在其中。 叶玟妤弯了弯嘴角,立直身子, “走吧,先去吃饭,再带你去买衣服。” 江茗欢讶异,没想到自己一句无心之言,会被人放在心上。 身为叶氏总裁,叶玟妤有多忙,她不是不知道,就连小说里都写过—— “由于工作繁忙,就算叶玟妤很想陪陪自己的侄女,却总是找不到多余的时间,两个人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但只有在周末下午,才有相处的机会。” “你不上班吗?” 江茗欢跟在女人身后,两只手纠结的握在一起。 叶玟妤蹙了蹙眉,看了看身后的女孩,将钥匙递了过去, “你忘了,我是老板。” 底下养了那么多人,哪用得着老板天天守在公司。 江茗欢攥着钥匙,一时说不出话来。 关于书里的情节,如今她是完全分辨不出来哪里能信、哪里不能信了。 空气逐渐安静。 叶玟妤进了卧室,江茗欢亦步亦趋。 或许是忘了家里不止自己一个人,叶玟妤对着房间的落地镜理了理头发,旁若无人的脱下黑色外套,随后解开胸前一粒粒扣子。 江茗欢看着她的动作,小脸瞬间爆红,钥匙一下没握住,摔在地上,发出“砰”的一声。 叶玟妤这才反应过来。 她悠悠的转过身,肤白胜雪,su/胸半露,一点都不去遮掩。 江茗欢的脸红的几乎要滴出血,还没等她转过头,耳边,就传来女人的低沉嗓音—— “我换衣服,你也要看吗?” 作者有话要说: 小阿姨这身材…不做受可惜了
第三十三章 同为女人, 自己有的,对方也都有,叶汶妤一点都不觉得尴尬, 语气中充满戏谑。 反倒是被她看着的女孩, 满脸窘迫。 江茗欢红着脸捡起地上的钥匙,“砰”的一声将门带上,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唯有紧抿不语的软唇,泄露了内心的慌乱。 谁要看她换衣服啊!自恋! 女人的声音还萦绕在耳边,江茗欢没好意思再待下去, 拿了车钥匙就跑下楼,一个人去了车里。 小小的插曲, 却让她别扭了整个上午,直到两个人吃完午饭, 她都不肯主动和叶汶妤说话。 盛达广场,晋市最大也最繁华的商场。 叶汶妤站在门口,心头触动, 这家商场,是叶氏集团旗下的,也是她掌管公司后投资的第一个项目。 三年前, 这里还是一片荒地,政府出其不意把这儿设为晋市第一条地铁的中转站, 其中的含义是什么, 不言而喻。 高收益, 高风险,但凡在商界摸爬滚打过的人都会明白这个道理。 在这里投资虽然富有前景,但风险, 也绝不可忽视。 彼时叶汶妤刚成为叶氏总裁,不说老员工不服她,就连她那两个名义上的哥哥,也在公司冷眼看戏,等着她出错。 但最终,她还是凭借一己之力说服董事会,以二十亿的价格买下了这块偏僻土地。 事实证明,她当初的决定没有错。
商场刚建好的第一年,当初那二十亿,就全部赚了回来。 如此巨大的成功,即便是她这样从小听惯了夸赞的人,也忍不住有些骄傲。 由于是周六,商场的顾客比平时多了好几倍,来来往往的人群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听着耳边喧哗的声音,江茗欢小脸微垮,心情复杂,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盛达广场对于叶汶妤的意义,她自然知道,但她更能确定的,是两年后——这里会变成顾家的产业。 原因是什么,她不愿细想,但终归和白眼狼脱不了干系。 “叶汶妤,走啦!” 女孩轻灵悦耳的催促在耳畔响起,唤回女人神思,她点点头,迈开步子走了进去。 商场能有今天的成功,叶汶妤付出的心血最多,她没事的时候,也会一个人过来看看。 一来二去,商场经理也认识了这位大boss。 这会儿叶总裁才刚出现,经理立刻从办公室跑了出来,还以为今天有突击检查。 叶玟妤摆摆手,三两句话将人打发,随后带着身后衣着寒酸的女孩上了五楼的服装区。 江茗欢一路上沉默无言,刚刚那位女经理和周边员工带着审视的目光似乎还停留在她身上,让她十分别扭。 感受到小侄女的忸怩,叶汶妤慢慢停下步子,刚转过身,身后的人就直接撞进她怀里。 走路都发呆。 她摇摇头,伸手揉了揉女孩的脑袋, “别想太多,她们只是好奇,并没有恶意。” 婉转低回的声音,似水如歌,慢慢渗进心里,江茗欢抿了抿唇,终于将头抬起。 鼻尖依旧是熟悉的淡淡清香,她眼睑微垂,往后退了两步。 “叶玟妤,我——” 支吾半天,最终却什么都没说。 叶玟妤见她表情为难,体贴的没有去追问,只是默默牵起她的手,带着她走进面前这家女装店。 洋气的装潢,明亮的灯光,随处可见的长镜,以及各式各样最新款的少女秋冬装,无一不透露出时尚奢侈感。 江茗欢平日大部分时间都放在学习上,并没有多少心思关注自己的穿衣打扮,才进店站了没多久,就忍不住好奇心,这里看看,那里摸摸。 每一件衣服,都很漂亮、很精致。 明黄色的修身卫衣,布料绵软,光是摸着,手心都能生出暖意。 叶玟妤在旁细心看着,但凡是江茗欢看过的、摸过的,全都让工作人员记了下来。 除了这些,她还让店主为江茗欢搭配了几套衣服。 女孩不明所以,拿着衣服磨磨蹭蹭进了试衣间。 叶玟妤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的翻起杂志。 三分钟后,换了一身新衣服的少女从试衣间中走出,羞怯的走到她面前,轻轻开口, “怎么样?” 叶玟妤双腿交叠,杂志被打开,随意搭在大腿上,耳边声音轻软,她合上杂志,抬头瞬间,眼里闪过一丝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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