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有个小任务,挣点零花钱,你要试试吗?”这件事程斯年假期的时候就想过,重生回来之后,她不仅在学业上下了功夫,也把前世写过的那些东西都记录下来,不过就是没有检查有没有错字,还有就是一些小短篇和发表过的软文都是手稿。 假期的时候,她给房东打了电话,表示她会出钱让她把家里的网线接上,她在网上连载的小说收益一直不错,假期的时候她把第一篇小说完结了,现在开始连载第二篇。 她文档里、U盘里还有手稿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需要整理一下,但却要找一个极细心又信得过的人,显然傅汎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这就要带我飞?你这大腿当的可以啊。”傅汎松开勾住程斯年的手。 “不过就是可能会耽误你时间,改错千字十元,录入十五。”程斯年是按照上一世的统一价说的,不过这个时候还达不到这个价位,但她并不想亏待傅汎。 “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帮忙,钱就算了,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傅汎伸手用拳头打了程斯年肩膀一下,语气有些不善,年少的时候,总是觉得跟好朋友谈钱就是伤感情,我把你当闺蜜,那我的就是你的,所以不要跟我客气,不然我们就不是好朋友。 程斯年愣了愣,才恍惚觉得自己自回来之后,跟傅汎的相处模式一直按照自己当初27岁的状态来,却忘记如今两人其实还都不满18岁,她这样的话说出来,确实有点伤感情,如果是当年18岁的自己可能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好,那你空闲时间帮帮我,等高考之后,我带你出去玩,不许拒绝,你这可是帮了我大忙的。”程斯年伸手拍了拍傅汎的手臂。 程斯年还记得自己当初跟傅汎两人对高考一点都不紧张,那年两人还经常逃课出去玩,逛遍了附近城市,吃了许多许多小吃,不过这一次,两人倒是开始有点用功的倾向了,只不过却是各自努力,其实对于傅汎来说,帮她检查手稿和改错字对她好处是很大的,傅汎数学成绩极好,语文成绩一般,尤其是作文,这也是班主任不喜她的原因,要不是当初分文理班的时候她家人都让她学文,她自己是一定选择理科的,如果她能认真看进去,成绩还是能提升一下的。 不过程斯年也没有耽误傅汎的复习时间,都是利用晚自习放学后,两人回去,一个在电脑前录入手稿,另一个在书桌前准备征文比赛,但大多数时间还是在写上一世她获得文学奖的那篇小说。 其实对于征文比赛来说,程斯年并没有多大的把握,对于命题作文并不是她擅长的类型,省内的初赛对于她来说没有什么问题,月底的时候,通过初赛的选手在省重点中学统一参加复赛,最终每个省只能选出五名选手去参加全国性的决赛。 程斯年为了这个征文比赛,月假的时候并没有回家,但也没有跟父母提这件事,这种事情关乎高考,对于她父母来说可是比她发表小说挣到了钱重要的多,那个时候农村的家长都希望自己家的孩子能考上一个好的大学,以后出人头地,改变自己的人生。 好在程斯年倒是不负众望,擦边取得了去参加全国总决赛的资格,在省内获得了第五名,她不是写不出来那些辞藻华丽的文章,可总觉得缺少些什么,她之前想过为了比赛改变一下,可最后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 四月末的时候,学艺术的同学回了学校,该准备最后的冲刺阶段了,当初班主任还曾经建议她去学传媒,不过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同学都开始进行冲刺阶段的学习,程斯年却一个人去了晋城,参加此次征文比赛的决赛。 程斯年不擅与人交流,因为没有跟家长说,所以自己一个人去参加比赛,路上也碰上跟随家长一同去参赛的人,在火车卧铺上,跟着车厢众人吹嘘自家孩子怎么怎么优秀,从小多么多么听话,程斯年看着坐在她对面下铺玩手机的那个人,一时间突然想起很久以前跟朋友探讨过的话题。 在她们上学的这个年代,被送到市里读书的并不少,她们班级有一半都是农村或是附近城镇出来的,有成绩好考上的,也有花钱进来的,但是有家长陪读的却是了了,至少她认识的并没有,那时的家庭条件能把孩子送出来上学的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压力十分大,别说陪读了,两个人能想办法让孩子在外面的生活好一点都十分辛苦。 但几年之后的下一代,陪读似乎成了流行的趋势,上了高中之后纷纷叫家长去陪读,仿佛谁家家长没有去陪读,就是不重视孩子一般。 程斯年之前遇见过一个人,十六七岁的小男生,从小没有离开过父母,每天晚上都要跟他妈妈一起睡,出去上学的第一天说什么都哭着要回家,第二天就闹着跳楼说什么都不上了。 她跟朋友谈论这个话题的时候,都觉得是家庭环境造成的这种情况。 程斯年算是感同身受,她小时候内向到有些自闭,不愿与人交流,沉默到在人群中毫不起眼,自小跟父母相处的时间太少,以至于她对两人并没有什么濡慕之情,甚至还有些疏远和惧怕,后来父母发现她这一点之后,不得不将她送出去上学,一边锻炼她的自理能力,一边也希望改变一下她的性格,假期的时候也尝试着跟她交流,程斯年十分感谢母亲当时那个决定,那时她的学习成绩也不好,性格不讨喜,甚至家庭条件也没有达到那个标准,但也是因为这个决定成就了她,后来等她终于能理解父母的时候,多次感谢过父母对她的培养。
她的父母没有什么文化,母亲中专毕业,父亲更是初中都没有上完,但却希望她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去拥抱她所想要的自由和梦想,过她喜欢的生活。 总决赛的时候,一共三个小时的时间,要写出两篇文章,一篇命题作文,另一篇自由发挥,程斯年便写了自己自身经历谈了教育的问题。 程斯年回去的时候,傅汎逃了课去车站接她,下车的时候已经是晚饭时间了,两人去了常去的烧烤店吃烧烤。 “大佬,你不在的日子让我独守空房啊!你可得补偿我啊!”傅汎一边往餐盘里倒着醋,一边开口说。 “你能不能统一一下称呼,我自从认识你,换过多少称呼了。”程斯年拿餐巾纸擦过杯子,然后拿了可乐给两人一人倒了一杯,以前的时候没少喝过,这段时间倒还是第一次喝。 “你之后想去哪个城市啊?”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傅汎显得认真了许多。 “想去晋城,你呢?” “我还没考虑呢,也不知道学什么专业,还不知道考成什么样呢,要是之后还能在同一个城市就好了。” 距离高考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程斯年拉着傅汎挑灯夜读,她自然也是希望两人之后还在同一个城市的,最好是能在同一所学校,但她也知道这有点强人所难,只希望两人能发挥的好一些,分数考的高一点。 傅汎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啊,要是她自己,真的是不可能这么复习的,也不知道自从上了高三程斯年受了什么刺激,以前对学习丝毫不上心的人,居然开始这么努力学习了。 五月中旬,征文比赛,程斯年不负所望,得到了征文比赛的第一名。 叶邵礼打来电话祝贺,然后给她下了最后通牒,必须考上晋城大学,这个学生他收定了。 在得到这个消息之后,程斯年才把这件事告诉父母,程父表达父爱的方式很简单,开心之下承诺她想要什么给她买什么,程母倒是叮嘱她静下心来好好复习。 而她参赛的文章,也在各所高校被传开,一时间倒是成了一个小名人,不仅拿到了比赛的奖金,省里和学校也给了她奖励,程斯年不习惯这样的场面,拿了奖金给全校即将参加高考的高三生买了考试用品,剩下的全部捐给了公益组织,希望能尽到自己的一份力。
☆、高考
六月份的时候,天气已经热了起来,拍毕业照的那天,程斯年总算见到了她的新同桌,是一个多月前调换的座位,两个人不算熟悉,新同桌是艺术生,两人这一个月以来,除了换座那天见了短短的一面,之后两人还真没怎么见过,两人不是你逃课就是她有事的,在高中最后的一天,终于老老实实的同桌了半节课的时间。 毕业照拍完之后就可以回去了,高考前有几天假期,她跟傅汎两人将寝室里乱七八糟的东西整理好之后,跟房东交了钥匙,是她表姐开车来接的她。 程斯年回了家倒是没有再像之前那样复习,这几个月将弦有点崩的太紧,她需要放松一下心态。 这一放松,原本每天只睡五个小时,这回了家一觉睡了十二个小时,醒来的时候还有些迷迷糊糊的。 高考的前一天,程斯年拒绝了老妈要去陪考的要求,她跟傅汎两人早都提前订好了酒店,两人也是运气好,分到了同一个考点。 叶邵礼打来电话问她有没有准备好,一副叮嘱自家孩子不放心的语气。 师娘接过电话让她不要听叶邵礼的话,放平心态就好,考完试过去玩。 程斯年是真的不紧张,心态很好,傅汎跟她一样,两人在班级群里跟班主任报了平安之后,就去了附近的小吃街。 以前上学的时候也来过,只是因为离她们学校有段距离,所以只来过那么一次,也没什么忌口的打算,大吃一顿之后两人一边散步消食,一路上还买了些零食,不管考的怎么样,总之先吃好再说。 一路上也遇见了几个同学,还有同校的校友,回去之后,因为酒店离考场近,整个酒店住的都是参加高考的学生,不过说是酒店,但其实也就是个相对干净一点的旅店,隔音并不好,两人躺在床上看电视的时候还能听到隔壁背古诗文的声音。 考试当天,程斯年的座位在第三组的倒数第二排,第一科考的是语文,对于她来说倒是没什么问题,就是做到最后的时候突然胃疼,大概是早上贪凉喝了冰豆浆的原因,最近都没有犯过胃病,倒是把这个小毛病给忘记了,早知道刚刚考场门口那些免费的各种药品去拿点胃药吃好了。 不过好在疼的不厉害,还承受的住,出门的时候意外的在门口见到自己老妈,她还有一瞬间的惊喜。 “妈,你怎么来了?” “我看别人家长都来陪着考,她们都催着让我过来看看你。”程母最擅长的就是口是心非,明明是不放心自己,却偏偏要找理由。 “中午想吃点什么?带你去吃点好的。”程母接过来程斯年手中的文具袋子。 “都可以,等等傅汎,等下吃完你就回去吧,这天这么热,你不用陪我,我不紧张。”程斯年还安慰了一下她,觉得自家老妈比自己还要紧张。 其实上一次她也来看了自己,不过这次程斯年都千叮咛万嘱咐的告诉不用特意为了自己来一趟,没想到老妈还是来了,三人在考场附近选了一家饭馆吃了饭,然后程斯年催着老妈快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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