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邓羽告诉我:“衣服有人给我洗了,我可以安心的在星期六、星期天玩篮球了。”说着他跑出去送衣服去了。 是杨思懿,我看见她在楼下等着。杨思懿永远和萧熏不一样,她是一个懂得对爱情付出的人,而萧熏更喜欢索取,索取她认为很重要的抚慰和吻。 月假总是网吧最最欢盛的时候,网吧不像家,网吧像厕所,有需要的人都会去,我不喜欢那么人多,我很害怕熙攘的人群,我最怕的还是有人看着我,那样我会感觉我会被敌视。 所以我总是会在别人放完学走光之后再下楼,独自吃一点剩饭。 而期间会写一下东西,摘抄,如果那一篇文章写得很好,我会花很长时间把它誊到本子上,那个本子第一页的后面有一张白纸,我会在上面涂染一种绘画,什么样子的绘画? 丢了,但是我会告诉你,个人觉得很美,像小时候的梦,是无数夜空下的遐想,终于得到誊写。 “你在写东西?” “我在抄东西。” 萧熏问我:“你长大想不想当作家?” 我看着她摇摇头:“我不想当。” 萧熏歪着脑袋:“为什么?” 我说:“因为作家都是自怜鬼。” 萧熏沉默了,难道她是自怜鬼?她一定是个好的作家,但是她却不喜欢写作文,她更喜欢的是哭。 萧熏说:“一个人痛苦他不可能表现在表面上,于是他会写作,写一行诗,写一个故事。”她没有说:如果惨的话,写得却是两行泪。 高一的时候我记得她坐在我的前面,她是我第一个认识的女生,那时候她还好小,十六岁。 高一的邓羽一直在练篮球,他总是比别人早起一个小时,于是就这样练成了。 高一的杨思懿过生日给我了一根生日蜡烛,给了邓羽一顶生日帽子。 高一的小锤被人打了,是我和邓羽帮他伸张正义。 这样的小城市,网吧就像旅馆,电脑就像情人,我情愿一晚上呆在里面,我不想看除了屏幕之外的世界,我不太喜欢这个现实世界,它让我感觉有些窒息,有些失望。 如果你能在网络里改编这个世界,或许那会让我感到轻松,但我不会感谢你,因为你在骗我。 往常,我会和邓羽在外面逛,逛到十二点,网吧才能包夜,如果你要提前的话,一个小时要花三块,太贵了,于是我们逛到很晚。 其实像这种夜灯笼罩的城市,黑夜才变得更黑,黑不见底,我们望着天,没有任何的光。 我们呼出一口气,那口气变成了气浪,成了云,然后就不见了,我们没有穿秋衣秋裤,更不穿毛衣毛裤,我们穿的像是夏天,外面校服,里面一件T恤。 晚上没有光,没有太阳,在这种暗夜,我们更像是丢失的羊羔。 “走走路就好了。” 我们会走很远,从有光的地方走到没有光的地方,然后再走回来。 我登了邓羽的□□,然后去了萧熏的空间,她有了自己的小说,名字叫《剑吻》,“没有人喜欢被剑指着”,这是第一句,“那种沉醉,也没有人能意识到吻能伤人”,这是最后一句。我没有看懂,那是篇古侠,我读了三遍也没有看懂。 吻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是不是窒息的?是不是失望的?答案好像是的,我有鼻炎,医生说是抽烟抽的,是肺里的脏东西,医生问我:“你是不是也喜欢吐痰?” “我不喜欢吐痰。”我几乎从不吐痰,我感觉吐痰好脏,我想这应该是人类进化上起码要完成的革命。 学校的男孩子不是,他们喜欢吐痰,他们认为那样很酷,是种艺术,混得好的必然要吐两下,所以如果你要摔倒,就千万不要摔倒在厕所那种地方。 我看他们打架,他们在缠抱,在伸拳头,结果两个人都翻倒了。 我扣了扣鼻子,打架绝对是种艺术。 老师说:“天上的云是带电的,有的带正电,有的带负电,当带正电的云和带负电的云相遇相撞的时候就会产生雷电,如果电量够大的话,那绝对够焦灼,就像……” 邓羽说:“岂不是就像吻一样?” 老师想了想说:“哎对,就像吻一样。” 而事实,邓羽把“焦灼”听成了“胶着”。 而事实,打架……就像吻一样。 我在网吧看着武打,看着看着便到了午夜,我望着外面的窗户,天好黑,我好害怕,我要等到天亮才能出去,我突然感到好孤寂,忍不住的孤寂。 而邓羽不在,他去陪杨思懿去了,他们像一对小两口,缠绵到不已,我不会怪他,因为我也喜欢杨思懿…… 如果我和她谈,我也一定会去陪她,我知道工商银行取款机处的旁厅从不关门,里面有暖气,也不会太冷,我会在里面吻她。 我望着朝起的太阳,如果夕阳能够把杨思懿赐给邓羽,那么就请下一个轮回,让朝阳唤醒时间,这次,让我坐在那个夕阳下。 后语: 这其实是一篇散文,高中存在一种孤独,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十六岁到十八岁,青春最琳琅的时候,之所以琳琅是因为叛逆。 有时候叛逆是一种天真,我们可以得到这个世界最高最无尚的荣耀,没有人能告诉我们不对,也没有人应该阻拦我们,难道不对吗? 我一直在回想高中的我们,女生的叛逆表现在开始化妆、穿高跟鞋、穿超短裤、谈恋爱,无视家长,无视老师,无视传统的思想禁锢。 那时候的女生就像玫瑰,开花、瑰丽,还有难以触摸的绒刺,让人无法捉摸。 没有人可以无视她们,因为在这个世界,她们是最具生命的物体,她们不是生命的最高体现,但是她们一定是这个世界最新型的生命体现,体现在一种生而拥有的魅力。这是人生中最大的喜剧,但喜剧也是悲剧。 楚子莘对于自己失败的爱情,最后他无意去爱上了别人已成形、已成功的爱情,这就是很多青春人犯的错误。 楚子莘真正的结局就应该去为萧熏去死,这是真的,不要去怕死,这就是我给年轻人说的。 现在的少年并不是迷茫,那都是藉口,不要被他们骗了,其实都是源于害怕,所以他们反而去做一些可怕的事,不用承担责任的事。 这个世界最美好的不用负责任的传说就在黑色里,黑色的缺点是充满了欺骗还有憧憬般的猜测。 还记得那时候我看电影,人民最恨的伪军在最后一刻反抗了日军,结果群体被枪打死了,那就是黑色的,失去了枪的一刻,最后也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开始对生命的不负责任就是世界上最黑暗的角落。 不生活在当时是无法明白人民如何对汉奸的痛恨,那是怎样种族上的耻辱,最恨也是黑色的,之所以最恨是因为无法原谅,这种负担打断了根本上的所有向往,这也是探入了人内心最黑暗的一面。 伪军比日军还要多(整个抗战期间,□□抗日武装歼灭伪军将近120万,日本投降时尚有伪军146万、章 伪警察40多万,再加上伪满洲国军、伪满警察等,总数至少在300万以上,数量比侵华日军还多),同样是种黑色,所以当黑色被道明的时候,你看的还有多清晰,多憧憬。
第24章 忆初只爱乐冰尘 第一话: 其实这个世界很大,我们身处地界,这个世界有天界,他们是悬浮在地面之上的九块板陆,每块板陆之间都有一条通道,他们交通相往,但是因为每块板块太过庞大,所以底下都是常年无光照耀的雪山,寒冷之至。 我因为成绩优秀而被高校选择,走的时候老师很伤心,他翻了翻纸张,然后对我说:“人活着就应该行走。” 那天我流泪了,因为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要走了,要去看一个大学校,出行前我兴奋多过忧伤,我终于要去大城市,那里一定有我的梦,从此我不再过穷苦的生活,说不定还能跳到天界。 天界离人界是有一定距离的,我们的高校是专门训练轻功的,原因是只有倚靠自身力量,跳上天界的人才会被承认,回归天界,这是限制天界人口的手段。 天界为此专门设人在四周巡查,给合乎规则的人一种证明。 而这个学校的升学率也是最高的,每年都会有一百多人用轻功飞升成功。 而事实每年都会招五千学生,所以升学率实则少得可怜,很多人还是选择在地界种地。 这个学校就坐落在一块天界大陆的旁边,从窗户往外看可以看见皑皑的雪山。 而我正是入学的第一天,老师让我们自我介绍。 “我叫乐冰尘。”这是我的名字,我灰溜溜地下来,去无聊的看着窗外,而后有一个声音突然吸引了我的注意。 “我叫忆初,希望大家能多多关照。”我突然抬起头,那是个很美的女孩,她有很纯美的酒窝和双目,目光轻盈,轻轻点过每个人的头顶,笑容很恬静,静得像夜空中的明月,那一刻我醉了,我甚至在想我是不是爱上了她。 于是每节课我都会用余光轻轻地注视她,她的背影好美,看她那用布巾包扎的辫子,貌似很可爱。 看她,成了我高校生活的一大部分,于是我的学业成了问题。 这里学的尽是武功,而我对武功基本上一窍不通,我不是学武功的好材料,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来错了地方,我跃起的高度并不能用来衡量天界板块的高度,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像是个笑话。 不过我没有后悔来这,我遇见了忆初。 只可惜我一点接近她的机会都没有,我在叹息人生。 别人在练武功的时候我就坐在山坡上拔草吃,断肠天涯,那几乎是每一天的黄昏,我也许真的不会武功,或许我永远到不了天界而染一生凡尘,我笑了,让我看一生忆初也好。 无法接近她,我只有远远的看,远远地那早出晚归的太阳,余晖总在最烂漫时消退,带着我一天的记忆消沉。 我记得她的身影,睡觉前她总是光顾我的脑海,每次都是那么近,于是患得患失,我害怕她,害怕她突然飞到了天界。 我甚至开始学会说梦话,但是奇怪的是我未曾记得梦到过她的样子。 那片山坡,那里有我患得患失的记忆,每次记忆都化成碎片,零零落落,就像风吹过云一样。
而我望着那片彩云简直呆了,我总觉得它在变化成什么,它在笑,是忆初在笑。 黄昏就像梦一样不会留下什么回忆,但梦有时也是让人醉于沉迷的。 我一直没想到的是忆初也坐了过来,她静静地过来,然后她悄悄地问我:“为什么拔草吃?” 我吃了一惊,然后把吃进去的草全都咳了出来。 她笑了:“你是个怪人,你为什么不找个伴呢?现在学校都很流行谈恋爱。” “谈恋爱?”我问她。 “对啊,”她对着我说:“我就有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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