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提起了带我出去这句话。 “为什么不杀我,还要带我出去?就算你对你弟弟没有感情,我毕竟还是打死了你弟弟,哪怕是你说的做过一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你要杀我就和捏死一只蚂蚁一样,为什么不杀我还特意跑到牢里来带我出去,这种事换成你自己你会相信吗?” 我以为她会原形毕露,因为我说的话都太直接了,哪怕她口口声声说着不想杀我,但是在外人看来,这完全就是不可能的。先不说那个男人是她弟弟,哪怕就是她的手下,那也是她的人。 而我对她而言,是一个普通的再不能普通的陌生人,她可以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随意的捏死我,这又不是什么难事,她为什么不那么做?任何一个正常人做的选择都应该是杀了我吧? 可她却微微眯起眼睛,柔和的笑着,说出了一句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话:“因为,我喜欢你啊。” 我不信!不可能!不存在!胡说八道!你天打雷劈五雷轰顶外焦里嫩嘴里放炮! “不可能。”我脱口而出:“在昨天之前我甚至都不认识你。” “啧啧,你这幅吃惊的表情我倒是第一次看到,很有趣。” “你不认识我,不代表我不认识你啊。在几年前,我可就注意到你了,地下黑市的黑拳霸主,人送外号“疯狗”。” “而且我说的喜欢,你别误会了,不是那种...怎么说呢,不是你那个朋友和初墨间的那种喜欢,只是普通的对一件东西的喜欢罢了,欣赏,你懂吗?” 赢鹿何其精明,只看到那张被压在枕头下初墨的照片,就明白了鸡姐肯定是喜欢初墨,而且是爱情的那种喜欢,普通人谁整这出,还是在女子监狱。 我摇头:“不懂。” “也没指望你懂,你只要知道我喜欢你就行了,想把你占为己有的那种,让你变成属于我的东西。一个便宜弟弟换一个,嗯怎么说呢,就不叫你疯狗了吧,花姑娘?也不行,这是东洋人的称呼,那就...小宝贝?妈的听得我自己都想吐....” “时临风这个人,当年算得上是黑市里的一个传奇,年轻时在国外的地下拳场里打拳,五百多场无一败绩你懂吗?这一点上你们倒是一样的。不过后来,他突然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去哪了,也没人找得到,直到几年前,我在黑市里看到他。虽然模样看起来多少有些变化,但我还是认出来了,我厉害吧?哈哈哈哈哈~” “放弃国外所拥有的一切,突然出现在国内的一个小黑市里,为什么呢?我很好奇,然后我就看到你了,时临风派出来的一个黑拳手,居然是个小女孩子,他是想老牛吃嫩草了吗?也不怕塞牙。” “我呢,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注意到你的,不过那会都是因为时临风,因为我很想看看,时临风教出来的拳手,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如我所见,很强,三百多场的全胜,还是在一个女孩子身上发生的,外头的那些正常人谁敢信?所以呢,我就越来越喜欢你了,我喜欢你骨子里的那股子狠劲,喜欢你那副死不服输被打到惨不忍睹还是往上冲的样子,多少也有几分像我当年呢~” “我曾经找过时临风,一起也喝了两杯茶,说实话我是想让时临风加入秦帮做事,但是这种典型王见王的场面,他拒绝了,他说他已经退出江湖了,金盆洗手了。好不好笑?他既然退出了,那为什么会把你推出来打拳?他不是个什么简单的角色,你如果说他是为了钱吧,这也太难理解了,毕竟我开出的条件,可不是仅仅靠你打拳就能赚的到的,或许你打一辈子拳都远远比不上。” “我那便宜弟弟想打拳赛,想出名,我任由他去,他说他想跟你打,说你是拳场上的霸主,他也想做霸主,一个痴人说梦的蠢东西。不过毕竟是我弟弟嘛,表面功夫总要做一下,我派人去找时临风,开出了一千万的条件,我想着时临风又不缺钱,肯定不会同意的,结果他答应的很痛快,分分钟就把钱拿走了。那行嘛,那就打嘛,就让我那便宜弟弟上去了,结果,死得不能再死了,啧啧,我都没眼看。” “没事,谁都有失误,你可能没留住手,我能理解,谁让我这么喜欢你呢~但是啊,时临风把钱拿走了是怎么回事?我要找时临风,他却不见了,就剩下你一个人出拳场,我能怎么办呢,面子功夫总要做的吧,所以就有了后来发生的事了,倒也感谢龙帮的那个憨憨,也不知道他怎么有胆子出来说情的,总得来说,也算是有个理由把你放了。” “我有个很奇怪的点,就是我找不到时临风,他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这让我有点不高兴,要命就算了还要钱,多少有些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我知道你被关到牢里来了,不过那个时候我也有些事情要处理,一时半会就耽搁了,等我忙完,我就来找你了呢,有没有感动到?只不过我没想到你居然混的这么惨,这一身伤,啧啧,你这模样还像是拳场里那个杀人不眨眼的疯狗吗?多少有点不像话了。” 赢鹿看着我肚子上的绷带,略带嫌弃的摇摇头,大有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我没有理会她这副模样,她刚才说的那些话我都有认真听,按照她说的,她确实从来没有想过要杀我,之前大铁头来找事,是大铁头自作主张要给赢鹿卖好。而关于我的那些资料,和西牢来的那个女人,都不是赢鹿做的,像她说的,她没有必要做这些,她想杀我真的太容易了。 那么会是谁,除了赢鹿,谁想置我于死地。而那个时候老爹明明收了钱,又为什么没有叫我停手,我当时从拳场出来就没有见过老爹,直到我被警察带走判了刑,才见到老爹,他只留给我一句话:“在里面活着,我把事情解决了就来接你。” 他要解决的,是什么事情,我现在也不明白了,但就目前看来,绝对不是赢鹿的事。
第32章 王见王 我和赢鹿的对话在两个狱警的传唤中停止了,按照狱警的意思,是副监狱长要见我,也就是初墨。 那狱警看到赢鹿也在我这里,她们十分震惊,因为按照她们得到的消息,赢鹿来牢里是为了来杀我的,为什么现在赢鹿就和我坐在一张床上?还没打起来?怎么回事?传言有误? 赢鹿也没为难她们,在两个狱警随时准备掏枪的紧张神经中,起身就往门外走去,走到门口,她突然回过身来看我,吓得那两个狱警差点就白鹤亮翅直接拔枪了。 “楚辞,其实我们是同一种人。”赢鹿笑吟吟的说了这句话,然后转身就出去了,她走路的声音还是那么刻意,吹着欢快的口哨,甚至还时不时的踹一脚不知道哪个牢舍的铁门,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她赢鹿可以在这座监狱里肆无忌惮。 至于她的这句话,我没有放在心上。我和她是同一种人,可能吗?她高高在上,是秦帮的主事人,黑白两道通吃,只手遮天,来趟监狱就像是逛自家后花园一般肆无忌惮。 就像鸡姐说的那样,别人来监狱都是老老实实坐牢,她呢,活像个来度假的大爷,还偏偏就是没人敢动她。 而我,社会上的渣滓,每天在拳场里拼死拼活就为了捡条命苟延残喘,长这么大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些什么,除了打拳还是打拳,终日混在血腥和黑暗中,甚至有时候我都不知道,我到底还算不算是人,还是像他们说的,我已经变成了一条“疯狗”。 赢鹿说她喜欢我,虽然并不是爱情之间的那种喜欢,但是说实话,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喜欢我,我曾经最想听到的,是初白对我说这句话,但是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她们所有人都是高高在上的活在阳光中,只有我,卑微到尘埃里,如同烂泥一般。 见到初墨的时候,还是在她的办公室里,她的办公室和监狱长的办公室不在同一处,装修风格也不一样,监狱长的办公室很大,办公家具都是大红木的,尽显奢华。而初墨的办公室里比较简单,只不过摆放的奖杯奖牌之类多了些。我很喜欢初墨的这个办公室,采光很好,阳光很足,待着特别舒服。
那个狱警附在初墨耳边,给她报告着什么,还时不时的指指我。初墨的眉头也慢慢拧起。 “赢鹿去找你了?你们说了什么?她为什么没有对你动手?”狱警走后,初墨一口气问了我好几个问题,她迫切的想要知道答案,所有关于赢鹿的答案。 我也没什么可藏着掖着的,毕竟我也答应了初墨,会把我知道的都告诉她,所以,我说了。 “她说她喜欢我。” “????” 不怪初墨现在这幅满是震惊和不可思议的模样,毕竟我一开始听赢鹿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也懵了。 “不是爱情的那种喜欢,按照她说的,是喜欢一样东西,喜欢一样她觉得有趣的东西。”我解释了一遍。 初墨的表情总算缓和了一点,我就说嘛,怎么可能她喜欢你,她一个秦帮的老大,你一个黑拳手,你还打死了她弟弟,她不剥你层皮你都该谢天谢地了,怎么可能她还会喜欢你?她有病吗难道? “她来这里的目的呢?她喜欢你,又要杀了你?”初墨组织了下语言,问我,在说到喜欢这个词的时候,她明显的停顿了一几秒,有点卡壳。 我摇头,把赢鹿和我说的话重复了一遍,但是我没有说关于地下拳场的事。 “她不是要杀我,她说她要带我出去,你手上的那份关于我的资料,不是她寄来的,她说她不会做这么掉身价的事,西牢的那个犯人,也不是她派来的,在她进牢之前,她根本就没有听说过这个女人的存在,她也不屑于做这种借刀杀人的事情,她如果真的想杀我,我甚至没有机会来坐牢。” 就是这样,赢鹿虽然每句话都把自己放在一个很高的位置,但是事实情况就是如此,赢鹿就是身处在一个极高的位置上,所以很多乱七八糟的事,她都没兴趣做,乱七八糟的人,她也不会在意。 “带你出去?她凭什么?!”初墨的声音突然就提高了一大截,她愤怒的一拍桌子,吼道:“她以为监狱是什么地方?幼儿园吗?她来接孩子放学了吗?还带你出去?!她自己都不可能出去了,她凭什么带你出去?!” “还有呢?她还说了什么?你杀了她弟弟,她为什么要带你出去?”初墨的胸口不断起伏,显然气急,但她还是强制着让自己的语气平稳下来。 我不太明白初墨为什么火气这么大,赢鹿说的话确实无法无天了一些,但是也不至于让初墨一下子气成这样吧,而且初墨说话那咬牙切齿的表情,她好像非常讨厌赢鹿,甚至可以说的上的恨,之前她恨赢鹿,我可以理解为她觉得,是赢鹿派人来杀我,然后顺带害了初白,但是现在我也告诉初墨了,西牢那个女人并不是赢鹿派来的,可是初墨还是那副仇恨至极的模样,是因为什么,我确实疑惑,但是我也并不想知道,她们的事,我没理由去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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