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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片的,如白面一般的粉末随风飘向冲上来的杀手们。
杀手以为是毒药,立刻捂住口鼻,却发现那粉末只要碰到皮肉,宛如烧红的烙铁一般,皮肤表层立刻变红变紫,伤口越来越大,腐蚀的速度几乎是呼吸之间,杀手们疼的在地上打滚,有的地方已经被腐蚀出了森森白骨,目光所及皆是恐怖骇人。
杀手们痛苦嘶吼片刻,一个个就已经便没有了声息。
程欢看到如此场面,吞了吞喉咙。
她知道梵梨族是医毒绝顶,作为梵梨族的族长,牧歌自然也是用药用毒的高手,只是最近牧歌一直被她保护,让程欢恍惚以为牧歌只是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
如今看到牧歌不费吹灰之力将十几名杀手杀死,简直让程欢目瞪口呆。
而且这毒跟她用的“毁尸灭迹”的毒还挺像。
程欢想问问这毒什么来头,就听见牧歌一脸委屈巴巴的质问她:“你要打我是不是?”
程欢:“……”
这事过不去了是吧?
你这战斗力,咱俩谁打谁还不一定呢?!
【作话】
作话:
牧歌泪眼花花:你要打我?
程欢无奈:你先把手里的毒药放下,你听我狡辩……不,解释。
第28章 天下第一剑果然好剑
你抱抱我.
有些话不能随意说出口, 必须要深思熟虑,瞻前顾后。否则需要承担的后果将会无法估量。
程欢现在很后悔说出那句恐吓。
她很后悔!真的很后悔!
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 她一定不说了。
哪怕直接抗走牧歌, 她都不说那一句话。
程欢长叹了口气:“我真的没有想要打你, 杀手都追上来了,我见你不走,只能吓唬吓唬你。”
她抢在牧歌开口,继续道:“我发誓, 我没有讨厌你, 没有想打你,我若是说谎,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程欢!”牧歌正色道,“你别胡说!”
程欢到是不在意这些起誓,反正这玩意对她来说就是随口说说,不当回事。
但见牧歌如此重视认真, 程欢便闭嘴不说了, 以免又开启新的一轮争辩。
“好好好, 我不说,但你也别生气了行吗?我那话说的不对, 我不说了好吧。”程欢心力交瘁道。
牧歌红着眼, 迟疑片刻, 点了点头。
程欢见状, 顿感如释重负。
她翻身上马, 伸出手, “上来, 我们得加快赶往博川,这一路上应该不会平静。”
牧歌握住她的手,被程欢一拉,整个人落入她的怀里。
她试探地将自己依偎在程欢的怀里,两人身体贴紧。
牧歌感受到程欢在她贴近时的僵硬,本以为程欢会推开她,却发现程欢放松了身体,接受了她的靠近。
牧歌抿唇一笑:“好,听你的。”
程欢甩起缰绳,双腿一夹:“驾——”
河洛镇距离博川之间还有一个昭和镇,过了昭和镇在赶半天的路就能到达博川。
深夜,月挂高空,两人没有进入昭和镇找客栈休息,而是在郊外的幽林中小憩。
从河洛镇到昭和镇,两人已经经历了两次截杀,程欢都没有出手的机会,那些杀手都被牧歌一手解决,相当给力迅速。
程欢发现牧歌总能从身上各处拿出各种各样的毒药。
虽然当初牧歌受伤是她包扎,但她也没有检查过牧歌的全身上下。
如今见她总能掏出让程欢意想不到的毒药,程欢突然想了解一下牧歌的“全身上下,里里外外”。
“好奇?”
程欢:“什么?”
牧歌双手烤着火,偏头看她,“很好奇我那些毒藏在了哪里?”
程欢是真的好奇,点头道:“嗯嗯。”
牧歌站起身,走到程欢面前,张开手,“试试。”
“试什么?”
“试试你能不能找到我身上的毒。”
程欢来了兴致,欲欲跃试:“好。”
牧歌站直身子,任由程欢在她身上摸摸索索。
程欢先是摸了摸牧歌的靴子,空空如也。
又摸了摸衣袖,也是什么都没有。
程欢看了看牧歌的腰带,她的腰带可以放剑,那牧歌的腰带自然也可以放毒。
她摸了摸牧歌的腰带,果然在侧腰处摸到了一处凸起,“这里有毒?”
牧歌点头:“对了一处。”
程欢兴致盎然,继续摸索,摸到上手臂下面也有一处凸起,“这里也有。”
“又对了一处。”
程欢问:“一共有几处?”
牧歌答:“四处。”
那就还差两处。
程欢的目光从牧歌的上面扫描到下面,最终把目光定在她胸前。
她伸出手,“这里肯定……”
还未触碰到,程欢及时停下,将手收回,指了一下牧歌的胸口,“这里应该有,对吧?”
牧歌垂眸,点头:“对了一处,还差最后一处。”?
程欢又仔细打量了一下,摇摇头:“剩下的猜不到了,你直接告诉我吧?”
牧歌故意逗她:“求我?”
程欢:“求你。”
“……”牧歌顿住,“好歹你也是威名远扬的大侠,求人这种话也能随意开口?”
她刚才就是逗逗程欢,没真想让程欢求她的。
程欢到不在意,摆摆手:“沽名钓誉的玩意儿有什么可在乎的,你就告诉我最后一处在哪里?”
牧歌知道程欢这洒脱的性子,她拔出腰间的梨花刃,对着手指一划,鲜血流出。
“这就是第四处。”
程欢眨眨眼:“你的血有毒?”
牧歌点头:“我小时候被人下毒,命悬一线,虽然爷爷救了我的命,但我终生无法修习内力,也有了一身毒血。”
“我这身血,若是被人喝下,或者触碰到别人的伤口、眼睛和嘴唇,那人就会中毒。”
程欢:“可有解药?”
“没有解药,”牧歌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瓶,“但可以用药来压制毒性的爆发。”
程欢眼睛一亮:“用药压制毒性?那你可以用你的血来控制人,到时候那个人就可以为你所用。”
牧歌眸光一闪,笑道:“算是吧。”
程欢把火上的野鸡转了转,看外皮已经发黑,估摸里面已经熟透了。
她撕一个鸡腿递给牧歌,“吃吧。”
牧歌接过,咬了一口,眼中浮现怀念和悲伤,“你知道吗?以前在谷里,我和朋友经常会偷跑出去,到山上打野鸡烤肉吃,点火的烟迎风而上,这时候就有族人看到,告诉我爷爷来抓我们,我们为了不被抓到满山跑,踩坏了很多爷爷种的草药,气的爷爷让我们在祠堂罚跪。”
程欢笑了笑:“你还挺淘气的。”
“爷爷就是嘴硬心软,说让我们罚跪一晚上,结果别人一求情,爷爷就骂两句让我们不用再跪了。”
程欢借着火光,见牧歌眼角泛红,鸡大腿也就咬了一口便不动了。
“吃包子吗?”程欢拿出在河洛镇买的肉包子。
牧歌吸吸鼻子,“好。”
“吃完早点休息,我今夜守着。”
牧歌咬着包子,“我陪你一起守夜。”
“用不上你,”程欢说,“你虽然用毒厉害,但是毒药终究会有用完的时候,好好留着保命,那些小喽啰我一个人就解决了。”
牧歌点点头:“好的,要是有事你就喊我,我虽然武功不高,但也可以帮你一把。”
程欢:“好。”
程欢坐在火堆旁烤着手,深夜时分,夜晚凉如潭水,林间冷风吹拂而过,火苗骚动,人影随波逐流。
程欢看了看周围,以防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在附近埋伏。
目光一扫而过,落在旁边丛林中一株毛毛草上。
程欢看了眼身后的牧歌,倚着树干歪头闭眼,听呼吸声像是已经入睡。
她将毛毛草摘下来,指腹揉搓着毛茸茸的花序,刚毛粗糙,摸起来手感一般般,不似之前成为“兔子”那样柔软可爱。
程欢索然无味,将毛毛草扔入火堆。
【宿主打算在这个世界待多久?】
临近博川,小刺猬知道程欢要把女主送到男主身边后就要去闯荡这个退休体验世界了。
程欢想了想:“看情况吧,先把这个退休体验世界好好游历一番,咱们要花费的时间应该不小。”
“对了,女主这个世界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守护宝藏吗?”程欢猜测道。
毕竟看过这个世界的主线剧情,程欢大概能猜出来剧情的后续发展。
小刺猬点头:【嗯嗯,守护宝藏!】
程欢:“那女主应该很容易就能完成,以男主的实力来帮助女主守护宝藏不是什么难事。”
这个世界的男主程欢了解了一下,谦和有礼,清风朗月,是广奚城中远近闻名的美男子,男主性子温和,是个爱惩恶扬善的主儿,武功虽然在高手榜排行第十,但刚刚及冠的年纪已经排到前排,算是天赋异禀的练武奇才了。
而且男主的爹,御剑山庄的庄主是江湖高手榜前三,一把乘风剑,御敌千百,也是有万夫莫敌之势。
所以程欢把女主交给这两人还是挺放心的,御剑山庄也对梵黎族守护的宝藏并没有私心,庄主和梵黎族圣老之间也是真心相交的。
小刺猬:【那我们去完博川后再去哪里呀?】
“有这个退休世界的全部地图吗?”
小刺猬查看数据台:【只有一个模糊的草图,上面只会显示比较大的城镇,具体的城市信息还需要我们到达目的地后我就会自动收集数据的。】
程欢看了眼地图上最大的两个城镇,第一个自然是金陵,第二个就是长奚城。
“博川之后,我们先去长奚然后再去金陵,剩下的之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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