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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童上学,画画,拍照,甚至还认识了一个和沈含烟差不多大的姐姐,好像叫莫春丽还是什么的。
沈含烟好像就这样淡出了季童的生活。
只是现在,季童为什么气的发抖?
他突然想起,沈含烟告诉过他,季童最喜欢的是牛奶味食物,并让他好好记住的。
他记得过一阵,现在又忘了。
而季童因为他忘了沈含烟的话,没买牛奶巧克力却买了黑巧,气得浑身发抖?
他刚要说话,季童就甩下巧克力礼盒,自顾自蹬蹬蹬的跑上楼了。
季唯民跟上三楼,敲了敲书房的门:“季童。”
他早已发现,有些季童不得不回家的时候,她只愿意待在书房。
书房里面没反应,可打开的灯显示季童就在这里。
季唯民又敲了敲门:“季童,是我的错,我重新给你买盒牛奶巧克力好吗?”
过了很久,季童的声音才蔫蔫的传来,听上去垂头丧气的:“不用了。”
“我现在大了,也该学会吃黑巧了。”
******
时间一翻过一月,就意味着莫春丽和季童很快要出发了。
两人的大学在英国同一个城市,倒不愁没有伴。但经历十多个小时的飞行远离故土,这事难免还是让人心生感慨。
莫春丽问季童:“行李收拾得差不多了么?”
季童点点头。
莫春丽又笑着问:“在国内还有什么想做的事么?”
季童笑着答:“把喜欢吃的店通通再吃一遍吧。”
莫春丽:“我陪你?”
季童摇摇头:“我自己。”
出国倒数前三天,季童独自坐在一家汉堡店里,这家汉堡店很奇葩,居然有草莓口味的汉堡,连面包胚都是粉红色的,据说卖的奇差,但老板出于私心就是不下架。
其实就连季童这么喜欢甜食的人,都觉得那款草莓汉堡实在是过甜了,所以她来吃过一次之后,再没来吃过第二次。
可是今天,她坐在汉堡店里,捏着那个粉红色的汉堡,不断告诉自己:我是来吃汉堡的。
店里透明的落地玻璃外,不停有学术气息很浓的大学生们,成群结队的走过。
季童看一会儿,咬着汉堡低下头,过一会儿又忍不住抬头看。
今天这边有这么多精英大学生是因为,旁边的会馆里,在举办一场演讲活动,三位主讲人,都是国内研究生里的佼佼者,受邀在此分享自己的学习经验。
所有学霸都知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所以这场演讲被炒的特别热,可以说是一票难求。
季童对着窗外看了半天,并没有看到那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
等到入场时间过了、店外已经没什么大学生走动了,季童站起来买了单,走出店外。
会场外这时已变得空荡荡了,三位主讲人巨大的易拉宝海报,还在场馆门口摆着。
今天依然下着雪,雪花飘在海报黑色的背景上,又飘到那张清冷而隽秀的脸上。
旁边简简单单写着——主讲人:B大化学系研一:沈含烟。
其实对季童来说,这行字还可以再简单一点——只要“沈含烟”三个字,就够了。
第64章
当纷飞的雪花在那张清冷的脸上越沾越多的时候,季童忍不住伸手去拂。
明明触到的只是一张冰冷海报而已,为什么她的指尖一阵滚烫。
也许那滚烫来自她的眼眶,她要拼命忍耐才能勉强压抑。
沈含烟,我很想你。
季童死死咬着下唇,把沈含烟海报上的雪花一点一点拂掉。
“喂!”一个粗粗的声音响起:“那边的小姑娘!海报不能随便摸!我们还要回收的!”
一个戴红袖章的大爷冲了过来,现在是场馆的看门人。
他这么突然一喝止,季童吓了一跳,一扭头看着大爷,眼睛都是红红的。
大爷反而被她吓了一跳:“嗨,我就是说不能摸海报,你也不至于哭啊……”
季童吸吸鼻子:“大爷,我迟到了,现在还能进场么?”
大爷:“不能不能,迟到了就不能进了。”
季童:“可是我有票,你能不能通融一下?我真的很想听这个演讲,想了很久了。”
她双眼红红的看着大爷,因为天气冷,小巧的鼻尖也冻得红红的,像只小兔子。
大爷自己家里也有小孙女,被她这样看的心都软了:“唉,好吧,既然你有票……”
季童已经吸着鼻子笑着在双肩包里翻票了,往大爷手里一塞,拔腿就往场馆里面跑。
大爷:“你跑那么急干什么?别摔了!”
他低头一看:“你给我的这不是一张白纸吗?!”
他想去追,然而那个小兔子一样的女孩,已经拼命的挥动着双臂跑远了,拼尽全身力气推动场馆那扇厚重的门,从门缝里钻了进去。
大爷喃喃自语:“看来她是真的很想看啊。”
放过她算了。
******
其实季童哪里有票呢。
她连沈含烟的名字都不敢想,更没有见沈含烟的勇气。
直到莫春丽问她:“在国内还有什么想做的事么?”
她发现她内心真正想做的事只有一件——跟沈含烟告别。
迫切想要与沈含烟告别的愿望,和不能见沈含烟的痛苦,在季童心里无限拉扯。
就在她犹豫期间,沈含烟那场演讲的票早已抢光了。
其实大家都是冲着沈含烟去的,像沈含烟这种有颜有才有技术的高岭之花,无论自己如何低调,早已不知圈了多少粉。
季童甚至觉得说她是现在国内最火的大学生都不为过。
那样的沈含烟曾一度属于她,然而在往后更漫长的人生里,却已永久的不属于她了。
一想到这里,季童心里就下起茫茫的大雪,雪片刀子一样割在心上最嫩的那块肉,让她丧失了所有见沈含烟的勇气。
直到今天,她默默打车来了场馆附近,还钻进那家难吃得要死的汉堡店里,骗自己说:我是来吃汉堡的。
直到现在,她终于钻进了演讲厅,突然暖烘烘的暖气,跟刚才外面的冰天雪地形成鲜明对比,让她出了一脊背的汗。
原来第一个演讲的人,就是沈含烟啊。
全场座无虚席,季童默默站在最后。
所有的灯光都打在沈含烟身上,她是一个藏在黑暗里的影子。
沈含烟变了。
季童心里再次清晰的涌现出了这个感觉。
沈含烟不再是那个穿着起球的T恤、梳着简单的马尾、躲在季家三楼书房拼命学习的女大学生了。
那时的沈含烟是一颗蒙尘的珍珠,而到了现在,沈含烟是一朵烟花了。
四周的黑暗都化作她的陪衬,唯有她灼灼盛放,是全场唯一的焦点,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投射在她身上。
季童忽然吓了一跳——她怎么会冒出这种想法呢?烟花那么短暂。
沈含烟是凭自己的实力,要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她起点那么低,其他女生天生就有的东西,她要拼命踮着脚去够,可她从不哀怨也从不叫苦,一张脸上的表情总是淡淡的。
因为她知道自己能做到。
因为她是沈含烟。
即便心里这样为沈含烟高兴着,季童站在一片黑暗中,还是被光亮中的沈含烟刺痛了双眼。
因为沈含烟变了。
她剪裁得宜的西装,她丝缎光滑的衬衫,她微微做卷了一点发尾的黑发,她淡淡的一点眼妆和模拟天然好气色的口红。
她对着话筒说着一些季童听不懂的话,那么自信。
季童脊背上的汗逐渐化为了一根根细密的刺,扎在她背上,沁出无色的血珠,只有她一个人知道有多痛。
她顶着背上的那股刺痛,几乎是落荒而逃。
门口看门的大爷被这横冲直撞而来的身影吓了一跳,等看清是她后:“哎小姑娘!你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
不是假装有票好不容易才混进去的么?不是很想看么?
季童闷头冲在雪地中,悲哀的想——
原来时间真的是很残酷的东西。
原来沈含烟在和她分开的日子里,已经走得这么这么远了。
所有人都以为她不会再想沈含烟了。
那,沈含烟偶尔还会想起她么?缅怀的,还是厌恶的?
可能连想都不愿再想了吧。
******
沈含烟从台上下来的时候,一个短发女生冲她笑:“很精彩啊。”
这次演讲由邶城的大学生协会主办,所以工作人员大多是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负责沈含烟的这位研二。
沈含烟:“谢谢,辛苦你了。”
她把手里的演讲稿交给短发女生存档。
短发女生笑着接过:“就是没想到你在台上会打了一个磕巴,排练的时候可是一次都没有过,还是紧张了?”
沈含烟点点头。
短发女生:“哇你也会紧张啊,我还以为凭你的实力和性格肯定不会紧张呢。”
沈含烟笑笑:“为什么不会?”
短发女生笑说着“有让我心里平衡一点”,带着沈含烟的稿子走了。
沈含烟一个人在休息室收她的包,因为另外两个主讲人都还没讲完,所以这会儿休息室里空荡荡的只有她一个人。
她愣了一会儿神。
其实她刚才磕巴不是因为紧张,她从不紧张。
她磕巴是因为她看到了一个人。
可能很多没有上过舞台的人不清楚,当人置身于明亮灯光下的时候,反而能把一片黑暗的观众席看得更清楚。
这次的演讲人气很高,全场座无虚席,所以当她演讲的过程中、最后面那扇门被开了一条缝隙的时候,她一下子就看到了。
有人迟到吗?
然后她就愣了,猛的打了一下磕巴,全凭着对演讲稿的熟练程度才顺了下去。
她没想到会再见到季童。
邶城那么大,刚和季童分开的时候,她觉得好多个地方都提供了她偶遇季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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