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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兔糖(GL)

时间:2023-06-07 10:57:02  状态:完结  作者:顾徕一
  季童走到窗边看了看,楼下风景不错,有个小花园,开着淡粉白色的月季,还有很小的白色蝴蝶绕着花丛飞着。
  阳光明晃晃,再往远处望去的话,能望到医院外面有火锅店,麻辣烫店,锅盔店。
  季童回到病床边坐下,手里拿着她从包里掏出来的杂志:“你是天蝎座对吧?和我一样。”
  她翻到星座运程那一页开始念:“稍显低迷的运势,前进的步伐会越来越吃力,生活方面建议主动做‘断舍离’……”
  她放下杂志,说:“我呸。”
  沈含烟静静看着她。
  季童:“关于治病你是怎么想的?要不要做手术?我告诉你,我很想吃医院外面那家火锅,三嫂子老火锅。”
  沈含烟口齿含糊的说:“我会做手术的。”
  季童吸吸鼻子:“是因为我找来了吗?是因为你不想在我面前显得胆小没面子吗?”
  沈含烟慢慢摇头:“因为……我想活下去,因为……你还活在这世界上。”
  季童:“如果我不来,等你治好了病,你会回去找我么?”
  沈含烟扯起嘴角很艰难的笑了一下:“会。”
  季童不管不顾的到来,终于冲破了她的最后一道防线。
  季童趴在沈含烟的床边,把沈含烟的手放在她脸上。
  她那么年轻,才二十三岁,脸上饱满的肌肤充满胶原蛋白膨膨的,而沈含烟也年轻,才二十七岁,胳膊和腿却都已变得沉甸甸的,像垂老的暮年人,深受高血压和头疼呕吐的折磨,连视力眼也开始受到影响。
  季童想,要是沈含烟能像妖精一样,从她身上吸/精血就好了。
  她是不是就能把自己的生命力渡给沈含烟?
  但如果不能,她就一直这样守着沈含烟,陪着沈含烟。
  如果沈含烟在人间,她就做一个平平凡凡的人类。如果沈含烟去地狱,她就做永世不超生的恶鬼。如果沈含烟上天堂,她就做沈含烟天使翅膀上的一根羽毛。
  她的嘴在沈含烟的手下一张一合:“沈含烟,你都决定做手术了却拖着不告诉医生,是不是怕自己死了?”
  “我告诉你,你别怕,你死了我还活着,我一辈子记得你,你就不算真的消失。还有你的墓碑上,我会刻上‘妻:沈含烟’,另一边就刻‘妻:季童所立’,等我死了,我就跟你葬在一起。”
  “在我死之前,我会拼命吃拼命喝拼命看书拼命旅游,你喜欢看名著是吗?你还有哪些想看没看的,有多少统统告诉我,我用一辈子慢慢看,所有这些你没来得及看没来得及体验的,我都攒在心里,等我去地狱或天堂讲给你听。”
  “所以沈含烟,有我在,你别怕。”
  ******
  季童把沈含烟要做手术的决定告诉医生,回到病房后,沈含烟手机响了。
  季童接起来:“喂。”
  中介的声音传来:“沈小姐,好消息,你的房子卖出去了。”
  季童心想妈的,对哦,之前怎么就忘了中介肯定有沈含烟的新手机号呢?
  虽然沈含烟肯定不会接她电话的。
  季童:“我不是沈小姐,我是她妹妹。”
  中介:“哦哦对,上次见过的。”
  后续的事情,就统统由季童处理了,沈含烟不需要再操心。
  季童发现,沈含烟早已委托了一个律师,把卖房子的钱全留给她。
  她回到病床边,病房冷气开得足,她给沈含烟掖掖被子:“你把房子卖了也好,等你好了,我们重新买个更大的,不过我不需要你的钱,我现在很有钱了你知道吧?公司是我的了,季唯民所有的钱都是我的了。”
  沈含烟,这不就是你想要的么?
  在你死之前,把所有你能想到的人生障碍全部帮我扫平,希望我未来的人生一片坦途。
  可我告诉你,我比你还要贪心。
  我不止要这些,还要你活着,活着跟我一起享受。
  季童从十八岁开始,以为她是跟奚玉抢沈含烟,二十二岁时,以为她是跟季唯民抢沈含烟,再后来,以为她是跟一个很重要的“朋友”抢沈含烟。
  到头来她发现自己错得离谱,原来,她一直是跟死神抢沈含烟。
  可是没关系,这么多年她都习惯了,跟谁抢她都不怕,就算沈含烟到了地狱,她也会挥舞着刀枪冲进去,牛头马面算什么,魑魅魍魉又算什么,就算双目血红的饿鬼逼上前来,她也会把沈含烟抢回怀里,带回人间。
  从前她是个很胆小的人,却也是个什么都不怕的人。
  现在她是个很勇敢的人,却也是个心怀恐惧的人。
  她所有的勇气、拼杀、怯懦、眼泪,都是因为——沈含烟。
  她紧紧握着沈含烟的手,沈含烟费力的说:“你回一趟邶城。”
  季童:“别想支开我。”
  沈含烟:“不是,是……日记。”
  ******
  季童给沈含烟请好护工,坐上了回邶城的飞机。
  蜀城飞邶城三个小时,季童一早走,下午就可以回来。
  她先去找中介拿沈含烟家的钥匙,打开门,房子还跟她最后来的那一次一样。
  她走进卧室,打开衣柜,找到最深处的一个小小夹层。
  那夹层有多隐秘呢?要不是沈含烟亲口说出来,无论是季童,还是后来买房子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发现这一所在。
  季童把好几本日记找出来。
  这些日记本沈含烟舍不得处理,却也带不走,若不是季童这么执着而莽撞的追过去,沈含烟大概本打算让它们被遗忘在时光深处吧。
  直到发现不可能甩得掉她时,沈含烟才愿意让她知道全部的真相。
  按沈含烟本来的想法,也许很多很多年后,会有顽皮的小孩子捉迷藏时,无意发现这些日记,好奇的从衣柜夹层掏出来。
  到那时,纸张都已泛黄,字迹都已模糊。
  却会被后世的人知晓,在很多很多年前,有人那样深刻的、绝望的、无可挽回的爱过一个女孩。
  季童拿着日记,她不敢坐沈含烟的床,哪怕沈含烟不在她也觉得那是一种亵渎,于是走到客厅,蜷腿坐在沙发上,颤抖着手指翻开了日记。
  沈含烟的字可真好看哪,如她整个人一般清隽。
  “2016年8月18日,晴。
  今天天气热,而邶城的地铁总是人多,到季家时出了一身汗。世界上怎么会有那样的小女孩呢,眼睛像玻璃珠一样,整个人像只小兔子。她看上去有点怕我,其实我也有点怕她,总觉得自己一身汗味,靠近她都要把她弄脏了似的。”
  “2016年8月19日,晴。
  小兔子每天早晚都要喝奶,喝奶的样子有点好笑。而且,她居然会做早饭。”
  “2016年8月25日,晴。
  为什么小兔子现在喜欢跑到书房来打游戏吃零食了?而且,我居然不反感。不过好可怕,她吃的薯片居然是甜口的!!!”
  三个感叹号,看得季童笑了起来。
  “2016年10月27日,晴。
  我把秘密告诉骆师兄了,他知道我可能活不了几年这事果然很惊讶,所有人都以为这些事该离自己很远吧,他也没答应跟我谈恋爱,这很正常,谁愿意陪一个生命正在倒计时的人体验谈恋爱这种事呢?太沉重了。不过,我也没觉得被拒绝了是什么大事。
  大事是意外得知了今天是小兔子真正的生日,可最终我也没帮她买到想吃的烤白薯,因为我摔倒了,这让我厌恶起自己的病来,如果没有摔倒,应该就能追上卖烤白薯的车了。
  更大的事是,小兔子咬了我的手指,如果我把真实的想法写下来,等我死了有人发现这本日记的话,会不会觉得我很不道德?”
  “2016年11月22日,雪。
  我发现自己没办法跟骆师兄接吻,因为我满脑子都想着另一个名字。
  如果有人在我死后凭这本日记审判我的话,那就审判吧。
  我在想的是——季童。
  今天我生日,季童不让我吃季总买的蛋糕,自己在大雪夜跑出去买了大白兔喂我,嘴对嘴。
  不知道季童是不是喝醉了,如果真是的话,那感谢世界上有喝醉这么可爱的事。
  以及,大白兔很好吃,我好像喜欢上吃大白兔了。”
  “2017年1月7日,晴。
  小兔子今天出发去英国留学了,应该再也不会回来了吧,不知道我以前费尽心思教她的那些事,能不能让她未来的人生路变得平坦一点。
  如果可以,我多希望可以不用教她这些,让她依赖我就好。
  我不知道对我来说,是活不了多久这件事更残酷,还是不能让小兔子依赖我这件事更残酷。”
  接下来,是她在英国的四年多时间,那段她上课、喝酒、看电影、跟莫春丽谈恋爱的日子。
  四年,四十八个月,一千四百六十天。

  沈含烟是怎么过的呢?她不知道,虽然沈含烟每天都记日记了,但每天都只有一行字——“季童,我很想你”。
  有时候字迹力透纸背,好像要把一腔思念倾注在里面,有时候字迹又轻飘飘发颤,好像病痛发作无力控制自己的身体。
  季童颤抖着肩膀把日记本放到一边,双手捂住自己的脸发出一声呜咽,她生怕再也忍不住的眼泪,会滴到日记本上把沈含烟的字给弄花了。
  天哪,她竟然以为沈含烟不爱她。
 
 
第91章 
  “2021年12月24日,雪。
  我绝没有想过会以这样的方式再见到季童,事实上,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她。
  四年后的第一面,我忍不住的盯着她瞧,那么爱喝奶有没有又长高一点?胖了还是瘦了?
  好像瘦了点,下巴尖尖的有点大人的味道了。可脖子上的条纹围巾,还有行李箱压出的痕迹,乱七八糟的,又像个连自己都不会照顾的小孩子了。
  我的小女孩回来了,可她看见我站在她父亲的身边,站在她曾拼命想把我推开的、她的父亲的身边,就那样看着我,眼睛一眨都不眨的。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可我不能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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