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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童这才发现自己走路不看路,差点撞在地铁站一根圆柱上,她冲奶奶一笑,小声说:“谢谢奶奶。”
奶奶很慈爱的看着她:“哎呀,你长得像只小兔子。”说完笑眯眯走了。
季童只是一路都在想——喜欢女生对沈含烟这样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更难的工作环境。
意味着学术圈更不容易的晋升。
意味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去打理人际、去考虑养老等一系列问题。
这些问题ABC选项一样被列出来,季童才发现处处都是矛盾。
她前十八年的人生太过顺遂,以至于想得太少,太不周全,以至于二十二岁的沈含烟出现在她的人生里,明明只比她大四岁,却像一个领先季童很远的成年人一样,让季童觉得连她的背影都遥不可及。
如果说秦菲的一次告白点醒了季童对沈含烟喜欢,那这个女生偶然的一句话,让季童第一次开始思考——
她的喜欢,会成为沈含烟的累赘么?
******
之后发生了一件事,有一天季童和沈含烟在家做晚饭时,有人按响了门铃。
季童去开门,本以为是快递送上门,没想到来人让她一愣:“莫春丽姐姐?”
沈含烟听到了季童打招呼的声音。
她本来是没必要过来的,但她关了火、放下锅铲,走过来问莫春丽:“你怎么来了?”
她站在莫春丽和季童之间,那是一个很微妙把季童隔开的动作。
莫春丽问:“我能进来么?”
沈含烟这才说:“哦,请进。”
她们家其实连客用拖鞋都没有,沈含烟好不容易给莫春丽找了双鞋套。
莫春丽扶着墙一边套鞋套,一边冲季童笑:“季童,你好吗?”
季童缩在沈含烟背后笑了一下。
沈含烟把她引进客厅,给她倒了杯水,又问了一次:“你怎么来了?”
第53章
莫春丽望了一眼厨房:“是不是打扰你们吃饭了?要不你们先吃饭?”
此时的格局是,莫春丽坐在沙发上捧着一杯水,沈含烟坐在她身边,因为沙发太小,季童一个人坐在餐桌边的椅子上,撑着下巴晃着腿。
莫春丽的视线越过她的肩,又从厨房折回来笑盈盈落在她身上。
季童一愣,莫名有种被cue到的感觉。
她本想问莫春丽“要不要一起吃饭”,可看了眼沈含烟的脸,还挺严肃的,丝毫没有邀请莫春丽共进晚餐的意思。
季童就闭嘴了,她突然想起一件事——
之前看的那些纪录片,草食动物对自己的进食时间往往更警惕,周边有其他动物时它们往往不选择进食,因为不确定是否有被攻击的风险。
相较而言,肉食动物则要随意得多,它们会当着一群羚羊蚕食另一只羊,因为很清楚自己站在更高的食物链上。
季童心想,她和沈含烟的进食习惯为什么完全反了过来?不是她是兔子、沈含烟是豹吗?
正胡思乱想,就听莫春丽问沈含烟:“你怎么不接电话?”
沈含烟淡淡的说:“手机坏了。”
嗯?季童下巴从掌心上抬起来一愣。
她到现在才知道沈含烟的手机坏了。
毕竟她和沈含烟的生活,可以说十分规律。她知道沈含烟几点会出门,也知道沈含烟几点会回家。有时候晚那么一点,只要季童在阳台站上没多一会儿,总能看到那个清丽的身影,向着她们共同的家走来。
那时季童粉白的手指,总是轻扫在厨房栏杆上写一个字。
刚开始的笔画是,一点,一撇,一横勾。
过去她在那座三层楼的老房子里很多年都没明白的一个“家”字,在这里好像插进泥土的花,顿时生长出了意义。
原来有温度的地方,才能叫作家。
而季唯民曾带回家的无数女人,她们或长或短、或厚或薄的一条条丝巾,荡涤了那座老宅所有的温度。
季童把注意力放回眼前,因为莫春丽在跟沈含烟说手机的事。
莫春丽:“不能修了?”
沈含烟:“问了,不能。”
莫春丽:“赶紧买个新的吧。”
沈含烟:“等这段时间忙完,我再换几个地方问问。”
莫春丽急了:“哪能等呢?你不知道朱蔓等着揪你的小辫子吗?”
朱蔓这个名字季童可太熟了。
她跟沈含烟去参加过一次张愚教授的同门聚会,当时就是这个朱蔓为难沈含烟让她喝酒,不然就不给她最新的考题。
因为朱蔓男朋友是学法律的,跟莫春丽有交集,一次共同的聚会上,莫春丽听到朱蔓抱怨填资料时联系不上沈含烟,太耽误时间。
莫春丽自己给沈含烟打了个电话,也没打通,这才找到家里来。
因为沈含烟已经考上张愚教授的研究生,九月一开学就要进项目了,朱蔓作为在读研究生里年纪最小的,被张愚安排来提前登记新弟子的资料什么的,好提前跟项目报备。
沈含烟:“我跟那边打招呼了,正常工作时间都可以打实验室电话找到我。”
莫春丽几乎是冷笑一声:“她才不管你呢!你任何时间让她联系不上你,就够她在张愚教授面前参你一本了!你还不知道朱蔓那个人?”
沈含烟:“我知道,谢谢。”
季童忽然想起,有天她忘记带钥匙,给沈含烟实验室打过一次电话,去实验室找沈含烟拿钥匙。
当时季童走在走廊里,好像听里面在说实验经费什么的。
季童走进去,沈含烟看了她一眼,就没说什么了。
季童之前查过一些资料,一些项目组的学生为了保证实验进度、尽早做出成绩,不会等冗长的经费申报流程,而选择自己垫资,有些甚至是自费。
季童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沈含烟不修手机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段时间没钱。
或许对沈含烟而言,她的实力强到,根本不在意朱蔓在张愚教授面前那几句闲言碎语。
可季童在意。
季童忽然想起那个一起在奶茶店打工的女生说——“像你这种人怎么会懂人生有多难”。
又想起沈含烟说——“人生,是很难很难的”。
可她不要她的沈含烟,人生是很难很难的。
这时莫春丽站起来:“好了,我就是来通知你赶紧买手机,我不打扰你们吃饭了,我先走了。”
季童一听这话,溜进厨房端沈含烟刚炒好的菜,准备先把饭桌摆好。
这时被沈含烟送着往门口走的莫春丽“啊”了一声,笑着看向季童:“今晚有空吗?”
季童马上看了沈含烟一眼,沈含烟没什么表情,她就不知道怎么回答莫春丽。
莫春丽直接告诉她:“今晚有个聚会,是我哥给我的邀请函,会展出一些国外知名服装设计师的手稿,国内圈子里很多设计师也会去,你有兴趣么?”
这下季童是真的有兴趣了。
她又悄悄瞟一眼沈含烟,沈含烟一张脸上还是淡淡的没什么表情,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好像没什么给季童意见的意思。
季童只好自己拿主意,很小声的说:“好啊,我想去。”
莫春丽一笑:“那太好了,衣服你不用自己准备,我妹昨天刚买了好多,我借一套给你就是。”
她叫季童:“你先吃饭吧,那聚会九点半才开始,我一会儿稍微早点来接你,顺便把衣服给你带过来。”
看来时尚圈的人都是夜行动物。
莫春丽笑着走了。
沈含烟把莫春丽送出门以后,自己走进来,看季童已经把菜都端到桌上了,她打开电饭煲添米饭。
季童在她身后好像犹豫了一下,用很小的声音问:“喂沈含烟,我可以去么?”
沈含烟端着两碗米饭转身,刚好看到季童在用粉白的手指,轻轻抠灰色格子的桌布。
这个动作说明两件事——第一,季童很想去那个聚会,第二,季童很紧张她的答案。
沈含烟把米饭放在桌上:“你不需要问我,你自己拿主意。”
******
饭后季童洗碗,沈含烟把餐桌收拾出来。
因为这间出租屋很小,季童所用的卧室一张床、一个衣柜和一个床头柜就塞满了,根本不可能再塞下一张书桌,客厅也是一样狭促,好在四人餐桌还算够大,所以沈含烟和季童都拿它当书桌用。
沈含烟在桌边处理实验数据没一会儿,门铃就响了。
季童看了沈含烟一眼,沈含烟这次没有站起来的意思,也就不会隔在季童和莫春丽之间了。
季童自己去开门。
莫春丽笑盈盈跟着季童进来,沈含烟也只是淡淡打了个招呼,就继续埋头做自己的事。
她看上去没管莫春丽和季童在说什么做什么。
莫春丽先把衣服拿给季童:“先换衣服,我帮你简单弄一下头发化一下妆。”
其实这些季童也不是不会,又一想,可能莫春丽更了解今晚聚会的风格。
她先去卧室换衣服。
走出来的时候,餐桌边的沈含烟倒是抬头看了她一眼。
季童本来还担心莫春丽妹妹的衣服不适合她,现在看来这担心是多余的。
这是一条带点哥特风的吊带裙,通体黑色,裙摆有一点点蓬,吊带上有一点白色褶皱的滚边,胸前黑色蕾丝做出的一点小镂空,让少女雏鸟般的胸脯,也隐约有了饱满起伏的形状。
脖子上一个黑色项圈,是蕾丝与皮质的结合,像那种漫画中长生不死的吸血鬼少女,也很应和整体的哥特风格。
莫春丽满眼惊艳:“也太适合你了吧!我妹穿这裙子简直是糟蹋!”
她走过来拍拍季童的肩:“等我帮你卷下头发化下妆,保证你整个大变样。”
莫春丽准备的真的很齐,她还自己带了卷发棒和化妆包。
而且莫春丽被富养长大,审美其实挺好,也不是那种只知道搞学习的类型,比如她能从她妹的所有裙子中,一眼挑出最适合季童的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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