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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刻意展示出自己的实力,以雪之前被谢挚拉下马的前耻,也为的是要震慑众人。 果然,顿时有人勃然变色:“啊……谁看见了,他并没有动用符文的力量!” “他竟以纯粹肉身之力就径直跃上了十几丈的高台!” “天呐……不愧是益部最强大的天才之一!——比武台已经有一栋高楼那么高了!” “听说马腾飞并不是正儿八经的体修,可是他的肉身却如此强大,竟比真正的体修还要可怕!这些大氏族的子弟,当真跟我们是云泥之别……” 见此情状,猪永皓的脸色变得更加青白了——作为体修,他自问也并不能如此轻松地跃上十几丈的高台。 “小挚……!” 他平常红扑扑的圆脸上此刻闪着惶恐的光,连嘴唇都在发抖。 “小挚!”他又叫了一声,扯了扯少女的衣襟,惶急地低声说:“听我的——你真不能跟他打!” 谢挚要是被众意怂恿着逞一时之勇,今天真的上了这比武台,非得横着下来不可——被打得从此再也不能修行,这都是好的,只是恐怕,会去了大半条命!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来日方长……是不是?你别跟他对着干,他让你磕头,你磕一个就是了……这总比,总比没命下来更好一些!” 他真不愿意看见自己新交的朋友落到这种地步! “没事啦……” 谢挚很为他的忧虑而感动,轻轻地拍了拍少年的手背,示意他不用在意,“我自有分寸。” “喂——你还上来么?” 台上的马腾飞等不及了,不耐烦地喊道: “要是忽然又胆怯了,不敢上来,提早告诉我!——等你切实上来,那时再想求饶,可就晚了!” “来了!” 谢挚答应了一声,将怀中的小狮子塞给猪永皓让他抱着,“阿猪哥,劳你照看一下我的灵宠,我去去就回!” 说着她就轻快地往前奔了几步站定,等待着笼罩着比武台的阵法将她缓缓举起来送到台上。 ——她之前没见过这种神奇的比武台,很是新鲜,不愿错过,想玩一玩。 更何况,之前玉牙白象检验她肉身修炼情况时直接拔地而起了一座数百丈高的大山,她也已经跃上去了,现在对跃一座十几丈的台子,颇有些兴致阑珊看不上眼,而对于跟马腾飞较劲,她更是懒得去斗一时之气。 反正,她待会很快就能解决他了……争这种小节,有点没意思。 见她根本没有试着去跃比武台,而是选择直接被阵法举上去,底下观望的众人都有些不安低落,发出了一阵窸窸窣窣的议论声。 他们之前见谢挚应战应得如此干脆,还以为她有什么了不得的修为做底气;可现在,她连试着跃上比武台都不敢! 要是谢挚真被这个益部的少主给打败,丢的可就是整个雍部的脸了! “我们快去观武台吧!在那里看得最清楚!” 众人为台上的少女捏一把汗的同时,也还对她抱着期冀——万一她在藏巧于拙呢? “终于赶到了!” 钱德发指挥着青年,“看!在那!马腾飞在那!我看到了!咱们坐得离他们再近点!” “好嘞!” 随着他发出命令,青年身下的巨熊化形奔跑如飞,立刻便将两人送到了称心的观战点。 “咱们接下来好好地看吧!” 他的眼里闪烁着兴奋的精光,“看一看,这个少女到底是不是骆燃霄传信中的新天才!” 随着阵法伸展出一道金光,将谢挚缓缓地托举上石质的圆形高台,无形的屏障悄然落下,水幕一般包裹住了整座石台。 谢挚好奇地用手指轻轻地碰了碰,发现其中蕴含着一股精妙强大的力量,“啊,这大概就是比武台的保护阵法了……” 这阵法可以保护观看对战的观众,免得他们受到旁溢的力量伤害; 不过,自从英才大比设立以来的数百年里,还从来没有少年天才的对战可怕到需要发挥保护阵法的力量。 “少废话!” 马腾飞不耐烦地皱紧了眉,“报上你的氏族与名字来!” “白象氏族,谢挚。” “裂云天马氏族,马腾飞!” 随着两人报出姓名,比武台散发出了晶莹的辉光,笼罩住了站在圆台两头的人—— 对战正式开始了! “哼……” 见到比赛正式开始,马腾飞反而不着急了——现在,谢挚再想退出也做不到了。 他嘴角噙着一抹森冷的笑,低低地说:“你会为你没有选择向我磕头而后悔的。” “那可不一定——我这个人,从来不后悔。” 谢挚弯着眼睛,很自在地背着手,眼睛还在四处张望。 ……死到临头,还敢如此装模作样!少年的额角跳起恼怒的青筋,感觉自己受了轻视。 他抬起手中的金鞭指向谢挚:“我听说你是个剑修?——拿出你的剑来!” “唔……” 想起了背上还在装死的胖竹笋,谢挚犹豫了一瞬,便打消了使用它的念头——万法剑竹是她的大杀器,她还不想过早将它暴露于众人眼前。 “我没剑。” 打定了主意之后,谢挚便腼腆地摊手一笑,理直气壮道:“没钱买呀!——剑很贵的!” 这话说得很真心实意——她是真的没钱! “……” 听到她这话的观战众人此刻和马腾飞的心情达成了惊人的一致,终于被飞马氏族的少年大怒地喊出来: “没剑你干什么说自己是剑修!??” 此人一定是个坑蒙拐骗的小骗子!马腾飞卷着暴怒,抽出惊天动地的一鞭:“今日我便教你这小贼有来无回!” 也没人规定剑修非得有剑呀!谢挚心里还很委屈,不闪不避,向前疾奔了几步,拳头上腾起无量辉光,跟马腾飞的金鞭重重地碰撞到了一起。 “轰隆!!——” 第65章 牧首 “王上,您这边走……” 身穿锦缎的矮胖中年男子点头哈腰地为身后的女人让开路,粗圆的腰竭力地弯下去,连眼角的皱纹也满溢着笑。 他长得很富态,一张红光满面的小圆脸,圆鼻子也红红的,只是太胖了一些,腰间的玉带几乎束不住圆滚滚的肚子,沉甸甸地要往下坠; 又打扮得过于珠光宝气,十个手指上个个戴满了硕大的宝石,明明穿着中州式样的长袍想附庸风雅,但又学不到中州的精髓,只好竭力尽能地将自己心中以为有中州风味的东西一气都堆到身上。 脖颈上还戴着一弯璀璨的金项圈——那却是中州的孩童才戴的饰品,让他更加显得滑稽而又不伦不类。 他身后的女人迈步进来,露出素净而又寡淡的一张脸,如同晦暗的深夜里忽然升起了一汪皎白的月亮似的,整个屋室和见到她面容的人心里都亮了亮。 她淡淡地发了话,“不必叫我王上——这里又不是中州的朝堂,称我牧首大人即可。” “是、是!” 男人脸上的笑几乎快能用手掬起来了,“牧首大人!” 姜既望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知道自己是不能叫他改变这过于恭敬谄媚的态度了,并不多言,只是继续往前走。 “近来定西城的防守可都还好么?英才大比即将开始,雍部四方来人,要是有灵兽趁机混进来,那就不好了。——你也知道时局如此,近百年来,人族跟灵兽的冲突越来越频繁了。” 她腿长,走得相当快,钱进荣得紧赶慢赶才能追上女人的步子。 他拿手绢擦着额头上的汗,努力叫自己的嗓音听起来又热忱又亲切: “噢……都好!都好!您不用担心!我跟您打一百个包票!咱们的护城阵法,那不用提,是星罗十六部里数一数二的;蛟马卫首领也日夜不休地在城外盯着呐!城内也有祭灵大人守护着……最稳妥不过了!” “嗯,那很好。”女人朝他点了点头,很客气,“有劳钱城主。” “不劳……不劳!”钱进荣呆了呆,而后将腰弯得更加低,几乎同地面平行,“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应该做的!您言重了!” “对了——” 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姜既望停住脚步,回转过身子。 “什么?——您只管说!” “英才大比马上就要开始,我们的比武台都调试好了么?” “都好了!都好了!这几天有性急的孩子甚至都已经上去对战过了,没什么问题!跟往年一样好!” 悄悄地觑了一眼姜既望的神色,仍旧看不出来什么深浅,钱进荣心里七上八下的,将声调扬起来,试探着问:“要不,我带您去看看?” “也好。”姜既望点头表示了认可。 她的话,向来是很简短的,钱进荣心里有时候私下揣摩,觉得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就该这样。 他是定西城本地人,若干年前在大荒也是个不大不小的天才,在英才大比里拿了前三甲,被选往天衍宗做了三百年的内门弟子,修到了髓树境,从此再也不能寸进。 在修行上既走到了尽头,他转而开始攀登起另外一条同样使他兴奋的山峰,为自己谋取起世俗的荣光,在五十年前终于荣归故里,回到了故乡雍部,做起定西城的城主来。 按中州羁縻大荒的习惯,通常是人皇亲自选派中州的强大王侯来做一部的牧首,至于中心城市的城主,则选修为逊之的本地人作为牧首的副贰; 在实际情况中,其实城主很像是一个小王国的宰相。 但钱进荣非常尊敬雍部的新牧首——渊止王姜既望,这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尊贵身份与赫赫战功,也是因为钦佩喜欢她的为人—— 在姜既望刚来雍部的时候,她其实并不大受雍部人的欢迎,众人对她尊敬有余,而亲近不足。 大荒人粗直爽朗的性情叫他们本能地喜欢同样粗犷的人,可是他们这位新牧首却看起来纤柔而又文雅,说话柔声细气,遣词排句也讲究,显示出她良好的学识和教养,发簪上雕着孤瘦的鹤——时人论起来,觉得这位牧首其实也很像是这么一只孤伶清雅的鹤,因此跟她说话的声气都比对常人柔和,仿佛怕把她惊走了似的。 她的衣服还是中州式的宽袍大袖,没有入乡随俗改换门庭,换上大荒的服饰,手指伸出来像光洁的玉葱,乌黑的发髻挽得很高,看起来像尊表面上流转着柔和珠光的陶瓷仕女,于是雍部的人们便私下议论起来,觉得恐怕这位新牧首——尊贵的人皇的姑母是有些看不起西荒人,不屑与他们为伍的;他们也知道中州人惯常轻蔑的称呼将他们唤做“西荒蛮子”或者“鬼奴”。 同时他们开始悄悄地怀念自己的上一位牧首: 那是一个七百岁的强壮女人,常常穿着很厚的刀痕斑驳的铁甲,头发花白,皮肤是深深的橄榄色,但是非常有精神,眼神像鹰隼一般锐利而又精明,嗓门尤其洪亮,腰间挂着一柄神兽脊椎锻造的骨刀,会将兽皮靴子踩在桌子上大声地跟人划拳,一口气喝下一斤的大荒烈酒——她是极少有的大荒本土人封拜牧首,封号叫“烈山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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