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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清完结]二进制

时间:2025-07-06 18:00:04  状态:完结  作者:齐娜eris

“虽然你没有提及,以及赵壹笙这些年也算是低调。高科和巨量好赖都是海阳区重点扶持的企业,或多或少我们都曾经在一个饭桌上吃过几次饭。也算是稍稍了解赵壹笙这个人,她的周围人不算多,却没有你。”元辞说,“既然你和她的孪生姐姐那么亲近,你们家里又是熟悉,没道理她的身边没有你的任何消息的。”

“或许我可以认为,你把阿竽的死,一定程度上归罪于赵壹笙?还是,她身边的,卓舒清?”

我讨厌聪明人!

第18章中考前

18.

我的确讨厌聪明人,但一定程度上,我又是喜欢聪明人的。

毕竟总没有人真的喜欢傻逼,也没有人真的那么有耐心能够将一件事情反反复复的讲。

“看你的反应,我猜对了。”元辞迎上了我的目光。

“卓家很难在当年的那件事情上独善其身。”要不是她利用阿竽探路,卓家怎么会那么快的把以申城为中心的地区商业板块拓展开来,更遑论如今只差几步就能够和景家在申城分庭抗礼了。

涉及到卓家,哪怕是元辞许多话也是无法说出口的。

至少我以为会是这样,可没想到元辞却没有任何的顾忌。她眼里流露出兴致,望着我说:“可她作为赵壹笙的伴侣,你很难对她下手,是吗?”

下手?我哪里有什么资格对卓舒清下手?我脸上的笑容绝对算不上好看,我回望着她,没有说话。

我的表情已经回答了一切。

“要是同时对付段家和卓家实在是有些困难,但好在你只是针对段毓桓。或许这件事情还有可以操作的空间?”她的姿态仿佛卓家是什么可以任人拿捏的无名之辈一样。

我笑着摇了摇头,并不认可她的话:“卓家远没有看起来的这样不显山不露水,用我当年和赵壹笙接触的程度来说,她家就像个冰山一样。露出来的只是咱们看到的。和她家对上,绝对不是什么明智之选。”

“难道和段毓桓对上就是明智之选了?”元辞问我。

“不明智,但我要杀了他。”

我说我要杀了段毓桓时的语气十分认真,元辞或许是没有想到我会这样直白地将自己的野心袒露出来,她愣了一下,随后她撩了下头发,说:“他到底是段家人。”

我点了点头,无所谓地回答:“对,他是段家人。那又怎样?”

元辞的神情有些凝滞,但很快她就恢复了平日的模样,耸肩,和我说道:“确实,那又怎样。”

·

“继续讲吧,我听着呢。”元辞打开了一瓶红酒,放在一旁醒着,她手抱着抱枕,靠在沙发上,歪着身子等着听故事。

要不是已经夜深,我没有进食的习惯,感觉应该给这样的元辞一桶爆米花才合适。

我面上露出假笑,说:“我给你讲故事,你也得给我讲你和沈清润的故事。”

“成交。”元辞答应的很是爽快。

其实我和阿竽后来的故事没什么意思。升了初三以后,我们这帮人还是有点中考的压力的,就是赵壹笙都不再继续练体育了,而是专心开始补自己的文化课。

我知道,这是康姨夫对她们两个人的希望。他希望海阳区的中考状元会在他的两个女儿中产生,当然,我们所有人都觉得那个人会是阿竽。

阿竽也是这样以为的,她把自己逼得很紧。

本来她就不愿意动,到后来就算放学后,她都要跑到实验室去,和一群人鼓捣她的一个勉强能够算作发明的小玩意。

而那天下雨了。

初春的季节,马上就到了中考。阿竽发明的小玩意获得了邺城的二等奖,理所应当地拿到了中考的加分。这本来是一个很好的结果,可就因为这个小发明,她得帮老师干个活。

天气越来越冷,我趴在桌上,看着空无一人的教学楼,没忍住叹了口气。

这时候祝施的小纸条传了过来。这种传纸条在学生时代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我打开了祝施的纸条,只见上面写着:阿竽好像没有带伞,等会要去接她吗?

我当然要去接她,但我自己去就够了。于是我给祝施回到:我自己去就行,你和阿笙先回家吧。

纸条传过去,我看到祝施和赵壹笙在说着什么,也就不再继续看着她们。只是静静地等着时间流逝,很快,就到了放学的时候。

我第一个冲出教室,拿着雨伞奔向实验楼。

一到实验楼,我就看到了大厅门口的阿竽。

“阿竽。”我叫着她的名字。

阿竽身上穿着我们最为普通的白红色校服,一张好看的脸因为马尾完全展露出来,尽显自己的美貌。

阿竽看到我的身影,她笑了起来。一阵风吹过来,带起她的发丝,当我走到她跟前的时候,我恰好抓住了那缕发丝。我笑着和她说:“抓到你了,阿竽。”

她轻轻地笑了起来,眼神中是我常见的温柔。她捉住我抓着她发丝的手,温声和我讲道:“我一直没有离开过你的手掌心。”

我的苍天,谁能知道这句话对我的攻击力有多强。

青春期的荷尔蒙本就旺盛,我们又是那样长久的时间里都压抑着对彼此的感情,我警惕地瞥了眼四周,发觉实验楼附近只有我们两个人。

于是,我抓着阿竽的胳膊,拉着她来到了大厅旁边的长廊上,将她按在了墙上,直接吻了上去。

我们不是第一次接吻。

但这次,我吻得很用力。我扣着阿竽的后脑勺,不让她远离一丝一毫。只听到她发出了轻轻的笑声,随后她主动搂住了我的脖颈,热情地回应着我。

风声越来越大,而雨水也逐渐落在了我的身上。可我根本顾不得那么多,我知道眼前人,只知道眼前人是我的阿竽。

直到我们都透不过起来,这才微微分开喘了口气。我想要说什么,话还没有说出口,我就感觉到阿竽抓着我的手的力度一边,抬眸看着阿竽的神情,我顺着她的目光瞧见了站在大厅的祝施。

我和阿竽一起看着祝施,也不知道她看到了什么,还是什么都没有看到。只见到,她忽地转过了身,向着实验楼的里面走去,好似在找寻我们一样。

我们对视一眼,从长廊回去,走到大厅,正好遇见了从里面出来的祝施,她看到我们抓在一起的手,表情有点不自然,但整体还好,她对着阿竽说道:“雨下大了,阿笙有点担心你们两个。我刚才的路上又买了把伞,咱们一块出去吧,我的司机等在门口呢,今天坐车回家吧。”

祝施家里有钱,她有司机这是一直以来我们都知道的事情。只不过长久以来她都是和我们一块走着回家,然而今天这个天气,坐车回家也好。

我和阿竽都没有反对。

一起上了祝施家的车。

“等等,你忽然提到了祝施看到你们接吻,怎么,因为这件事情,你和你的妻子要分开了吗?”元辞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把红酒喝进去了半瓶,此刻说话的语气带着醉意,问道。

我点了点头,从她的手上拿过还没有喝完的半杯红酒,自己喝了下去,回答:“对,她看到我们在接吻。在中考结束后,就在我准备告白的那天,阿竽出国了。”

她去找自己的外公外婆了,甚至一个消息都没有留给我。

“我申请下次给我讲。”元辞像个乖宝宝一样,举手说道。

我看着她睡眼朦胧的模样,很是无奈。这人的酒量是薛定谔的还是真菜鸡,今天也没有喝多少啊,怎么看起来就已经醉了啊?

笑了下,我抓着元辞的手臂,让她栽倒在床上,不管她还没有洗澡。对着她静静地说着:“可以,你先睡吧。”

元辞闭着眼睛点头,可当我要离开的时候,她却抓着我的手。我回头看向她,想问问她要干嘛,却撞见了一张硕大的笑脸,她说:“一块睡吧,方尼姑。”

“一起睡我也得去洗个澡啊。”我很无语,怎么,难道她以为我会大发慈悲的睡在沙发上吗?怎么可能。

元辞听我这么说,也不说话了,翻了个身,没一会就传出了睡着的声音。我很是无奈,笑了下,走进浴室。

等出来的时候,元辞依旧在原地。三米的大床的另外一侧,还有着好大的位置。掀开被子,我躺了进去。

望着白花花的天花板,我忍不住轻声念叨着:阿竽,我们可是清白的。清清白白,绝无二心的那种清白。你这个小心眼儿、醋坛子,可不要因为我和她睡在一张床上就生气哦。

阿竽,不要生气。

来梦里找找我吧。

我好想你。

第19章中考后

19.

其实我没想好什么时候表白。

一定程度上我知道自己是个很矛盾的人,虽然别人日常会觉得我很果决,但我很清楚,在一些事情上,我会犹豫很久。

这样的话听起来好像有些抽象,那我就举个例子好了。

比如,我很轻易的就知道了自己喜欢上了阿竽。

意识到自己的喜欢,这件事情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很难的事情。虽然在那个年代里,女生喜欢上女生是一件很小众的事情,或者说,是一件很标新立异的一件事情。也常常有人会迷茫,会想要知道自己对对方的到底是喜欢还是一时间对朋友的迷茫。

但我很清楚,我就是喜欢阿竽。

不是姐姐对妹妹的喜欢,也不是朋友间的占有欲作祟。我就是情侣之间的喜欢。我想要拥抱阿竽,想要亲吻阿竽,如果可以,我甚至想要和阿竽做只有夫妻才能做的事情。

可是意识到自己喜欢后应该怎样呢?

不对,应该说,意识到我和阿竽互相喜欢后应该怎样呢?

好像应该是在一起才对。

那么在一起的前提条件应该是什么呢?

表白。

我当然是不指望阿竽表白的。阿竽忙着中考,一天天累死累活的,要是还让她操心表白的事情,那么压力也实在太大了。更何况,明明是我先喜欢上她的,而且我比她大,我表白才是最正常的。

好了,确定了,应该我来表白。

可是应该怎么表白呢?

临近中考的那段时间,我观察了很多班里面谈恋爱的同学们。也找了一些很不靠谱的人询问了应该怎么表白,有人和我说要在班里面的黑板上写上阿竽的名字,告诉全世界我喜欢她;有人和我说得找个空教室摆满蜡烛,我站在爱心里面,捧着花和阿竽表白;还有人和我说得去学校广播室,找一首情歌表达心意;更有人和我说,这些太高调不好,应该写一封表白信就好……

霹雳巴拉各种各样的意见几乎将我堆满。

我本来就像是一团浆糊的脑子,更是变得乱七八糟。

我应该怎么表白呢?

我想了好久好久,真的好久好久。久到我们已经中考完,久到中考成绩已经出来了,久到我已经安慰完阿竽没有考到邺城第一名,我都没有表白。

可我不表白好像也并不会影响我们。

我依旧可以来阿竽的家里找她玩,依旧可以拉着她的手,亲吻她的唇。那么表白不表白的真的很重要吗?

我有点迷茫。

这一天,我拎着妈妈让我给帕特丽夏阿姨的西瓜来到了阿竽家。阿姨和姨夫去上班了,赵壹笙和祝施出去玩了,家里面只有阿竽。

我和阿竽将西瓜放在了满是水的水桶里,两个人坐在院子里,百无聊赖。

四合院有一点的好处就是院子里面的树带来了足够的阴凉。我伸直了自己的大白腿,脚丫子轻轻晃了晃,擦到了阿竽的腿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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