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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师姐也有个秘密。 她喜欢狗很久了。 在她一帆风顺的明亮人生里,喜欢那个人是一场绵延不绝的阴雨。 她不想让任何人,包括狗,知道自己的暗恋。 直到有一天。 她写给狗的十五封情书被偷走,并发布了。 * 匿名的情书小偷、投稿者有个更大的秘密。 她原本只是讨厌大师姐。 后来,她有点喜欢狗了。 ——灰扑扑的我唯有在你的眼中闪闪发亮。 ——世界上唯有咳嗽、贫穷、与爱情无法隐藏
第16章 入V万字更新 ◎活力小谢+钓系小沈◎ 谢煜睡了一个很长的觉。 她昨天太累了,在马车到旧丞相府后,她将所有的事情都交给沈长胤去扫尾,囫囵吃了点东西就睡着了。 这一睡就睡到了第二天天亮。 她躺在床上,环视了一圈房间里熟悉的布置。 第一个念头是:这里就是她以后三年要住的地方了。 她起身,走到书房,推开窗,清晨的空气扑面袭来,带着一丝隐蔽的清香,她发现院子里的槐树花如同清凉的雾气,已经渐渐白了。 周围的一切都是如此的静谧,沈长胤应该已经上朝去了。 这是个适合梳理自己思绪的好天气。 她坐在桌前,裁了一沓小纸。 拿出一张,决定先从简单的问题回答起。 当时被俘虏在勤政殿里,她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主角遭受迫害,又重生回来复仇。 第一个问题,这个主角是不是沈长胤? 答案:不是。 梦里的那个主角的人生中只剩下了复仇,权力是复仇的手段,百姓甚至也是复仇的对象。 而沈长胤显然更关心权力,也愿意善待百姓。她也许要向谢氏皇族复仇,但似乎没有那么疯狂。 第二个问题,那她为什么会做那样的梦? 原以为这是某种世界意志的提醒,如今想起来,却可能只是她的大脑无意识组装出的故事。 答案就暂定是这个吧。 第三个问题,沈长胤是什么样的人? 这个问题刚刚已经被回答过——野心勃勃的、争夺权利的、善待百姓的、复仇的。 更大的问题是,这些特质都是百姓会在乎的,沈长胤的属下会在乎的,甚至皇帝会在乎的,因为这些特质对她们有着最大的影响。 可是如果自己真的要和她一起生活,甚至是结婚,在同一个屋檐这种距离下,沈长胤又是什么样的人呢? 在过去一个月里,沈长胤显示出了控制狂的特性,却在某种程度上是温和的、关切的,甚至是纵容的。 可这些温和与关切,是真的还是假的?——要知道她们第一次见面,沈长胤就在骗她。 她有什么理由去相信,那些温和不是另一种欺骗? 想不出来,将笔暂时放下,谢煜长长叹了一口气。 难怪现代社会里的大家都不愿意结婚,因为人很难完全认识那个即将每天和自己处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 虽然她确实是输了赌约,也确实是答应了沈长胤不再逃跑,可是她也很难兴高采烈地去成亲。 她被第三个问题困扰了许久,一整天都没怎么出门,坐在书桌前苦思冥想,就好像写不出文的小说写手。 到了深夜,沈长胤也结束了漫长的公务,回府了,敲了敲她的门。 “请进。”谢煜说。 沈长胤今日束发,露出光洁的额头,那张过于精致的五官纤毫毕现。 她穿着白衣,步伐轻缓,温声说: “三殿下,我听侍女说,你这一整天都闷在屋子里,可是对我们的婚事还有什么顾虑吗?” “有啊。”谢煜很直接:“我很好骗吗?” 沈长胤:“怎会。” “那为什么我总感觉你在骗我,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在骗我。你上一次骗我是什么时候?” ——刚刚。 还有接下来。 “三殿下,我只有那天晚上骗过你而已。” “为什么要骗我?” 因为整个谢氏皇族,只有你最好骗。 “并非是要伤害你,我只是很惊讶你会出现在那里。”沈长胤说:“我以后会尽量少骗你的。” 不是不骗,只是少骗。 但谢煜还是哼了一声,表示勉强答应。 “所以我们现在是权力联姻,或者说是政治联姻?”她严肃地思考:“那我们应该约法三章。” 沈长胤忽然就笑了。 “你笑什么?联姻不是很正常吗?” “是啊,是很正常的。只是联姻是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她们很少像您一样……正式。” 大多数人都追求一个体面,即使利益交换的本质不变,台面上也要表现出情投意合、互相倾慕的样子。 “没有关系。三殿下需要,那就让我们来约法三章吧。”她还是答应了。 谢煜又拿出一张小纸,起草了一份合同,但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以讲的。 只能严肃规定: “甲乙双方为政治联姻关系,并非正常婚恋关系; 双方不得逼迫彼此履行妻子义务; 双方不得干扰彼此寻求其她浪漫对象。” “其她浪漫对象?”沈长胤读到这一条,忽然说:“比如您从小定亲的那位沈家大小姐吗?” 谢煜莫名抖了一下,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 安定下来后说:“我根本不认识那个人。我突然发现,你们俩都姓沈?” “是的。奈何她是江南水乡优雅端庄的高贵大小姐,我只是西北军事起家的、卑微的人。” “想来三公主喜欢她更多,也是正常的。” “咦……”谢煜摸了摸自己的胳膊:“你差不多得了。” 沈长胤就笑,在纸上签上了自己的姓名。 合同一式两份,谢煜递了一份给沈长胤,将自己那份连同上午写的三个问题,一同夹到一个小本子里,然后长长呼出一口气。 那就这么定下来了——她未来三年的人生。 对于穿越者来说,也算稳定吧,没有很糟糕。 从明天开始,她也不用再担心自己要逃到哪里去了,可以吃喝玩乐。 “给点钱。”她说。 本想解释一下,为什么在政治联姻中,她可以没有负担地花沈长胤的钱。 但沈长胤毫无异议: “账上的所有银钱都可供三殿向您调用;在钱庄账户上,您和我有着同等权限;侍女稍后会给您送点银票,还有零用的银子。” “三千两,您看如何?” 她很满意。 谢煜起了一下范,露出了一个贵妇的满意笑容,然后贵妇挥手,让沈长胤走了。 “遵命。”沈长胤将这个词说得轻而缓,望着她,倒退着走了几步,而后出了房间。 * 第二天一早。 谢煜蹬开被子,一个翻身,先在自己房间里做了200个仰卧起坐,感觉到活力十足了,又看着窗外天还蒙蒙亮,就冲出了房间。 “三殿下!你这是往哪儿去?”在小厨房做早餐的侍女们惊讶地喊她。 “出去玩!”谢煜头也不回地扎进远方清晨、暗蓝色的世界里。 她要去赶早集! 不过五更天,梆子在早市巷口敲响,夜间起来的一层薄冰迅速在热锅的热气下融化。 从巷口出发,最先遇见的就是卖麻团、油条、炸糕等物的摊子,摊主举着长木筷子,翻捡着在油锅里翻腾的吃食,时不时挑出一两个熟了的,出锅、沥油,用去年夏晒干的荷叶半包着,递给顾客。 这样主顾便可举着热腾腾的美味,一边往里逛早集一边吃了。 “卖芦蒿!头茬芦蒿——!” 早集不是每日都有,街上的摊贩数量也更多,可以买到不少不常见的野菜、野味。 鲜活破冰的鱼在桶里游来游去,听着主顾和老板讲价。 谢煜左看右看,两只耳朵、两只眼睛都不够用了。 再往里走,就是那些有桌椅的食品摊的天下了。 热气如白雾一般,每家的锅里都升起来一片。 她在巷口买了油条、糯米团,如今都拿着,坐到一家小馄饨摊前。 看着店主先在碗里加了一勺猪油,又加了一勺虾油,虾米打底,将小馄饨从热锅里捞出放进碗里,又用洁白的骨汤一冲——! 香气四溢,直冲大脑。 她赶紧捞起筷子,挑了一小勺辣椒油倒进汤里,敞开来吃。 吃到鼻尖略微冒汗。 吃得正爽快,却突然感觉到有毛茸茸、温热的东西靠近她的脚踝。 低头一看,是只黄白花的小狗。 小圆眼睛乌溜溜黑,应该只有两个月大,胎毛还没退。 因为毛蓬松,所以看起来肉乎乎的,但应当有一段时间没吃过东西了,直勾勾地盯着谢煜勺子上的馄饨。 “理论上,狗是不可以吃太咸的东西的。”谢煜说:“但是你也没有那个资格嫌弃。” 她找摊主买了个小碗,分了一点馄饨进去,等凉了之后,递给小狗。 分完了之后,发现碗里剩下的馄饨不够自己吃了,只能再买一碗。 吃完馄饨后,她一抹嘴,站起来,却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不对劲。 再低头,发现小狗也吃完了,就在她的脚边、咬着她的蓝色裙角,拼命往后退,不让她走。 谢煜像河豚一样鼓起脸颊,将自己的裙子从小狗嘴里救下来,迈开脚步,却一直被小狗颠颠地跟着。 “你走开,我不喜欢狗。”她说:“我警告你,我只是喂了你一次,我不是你的谁。” 再走。发现小狗还是跟在她后面,一路小跑,像个在风中的蒲公英。 谢煜叹气,试图再讲一次道理:“我没有自己房子的,我现在还住别人家里呢,我哪有地方养你啊?” “你能不能去找个有钱的人碰瓷啊?” 狗没有听懂,歪歪头,小玻璃珠一样地眼睛亮闪闪地看着她。 谢煜认命地转过头,小狗赶忙跟上。 她在外面玩了一整天,发现街上到处都是忙碌的人,还有不少正在搭建的木台子,仿佛在筹备什么即将到来的节日。 小狗也就这样在她身边跟了一整天。 谢煜吃糖人,它就吃糖人的腿;谢煜吃绿豆糕,它吃绿豆糕的边角料。 到了傍晚,谢煜站在旧丞相府外,拎着一截绿色的竹筒——里面是打包的咸豆腐脑,对小狗说:“到此为止,你不能再跟着我了。” 恐吓狗:“这里面是大魔王的老巢,像你这种小狗进去了就要被下锅。” 不知是否真的被她吓到,小狗呜咽一声,乖乖地坐在原地。 “缩起来都没有我脚大。”谢煜嘟囔一声:“好好待着,明天我拿鸡蛋给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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