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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里发生的一切犹在眼前,不管她此刻如何放松,那些事仍然如影随形,梦魇般跟着她,她就像站在光和影的分界线上。 奚墨是她的光。 可也不能因为贪恋这光芒的温暖,而忘却背后那阴影里爬出来的危险。 “我总是瞒不过你的。”阮夜笙笑得无奈。 “是还不方便说么?”奚墨打量她的神色,低声道:“如果不方便,也没关系,你能说的时候再说吧。” “没有不方便,现在其实就能说。”阮夜笙突然有点如释重负,以奚墨的心理素质,即使现在告诉她,可能也没什么。 奚墨招招手,示意她过来。 阮夜笙就又将椅子搬近了些,坐在奚墨身边道:“你说得没错,我过来的时候是急于告诉你一些事,很重要。但是后面想着你高烧才退,需要好好休息,我怕告诉了你以后你难免思虑过多,就睡不了一个好觉了,我就又改变了想法,打算等明天你出院了再告诉你。” 她叹口气:“不过你既然都问了,那我就现在跟你实话说了吧。” 从阮夜笙这番话里也能听出那些事确实是比较严重,奚墨蹙眉道:“白天在酒店的时候,我是长时间昏睡的状态,是那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对吧?我虽然闭着眼睛,但是偶尔也有模模糊糊的意识,感觉自己像被什么东西扯着,甩了出去,又扯了回来,总之很不舒服。” 阮夜笙斟酌了一番,才道:“其实你会有那种感觉,是因为当时我和你换回来了。” 奚墨:“……” 她伸出手,一把捏住了阮夜笙的手腕,紧紧握住,呼吸里有了几分压藏不住的紊乱,缓声确认道:“你说什么?当时我们换回来了?” 阮夜笙看了一眼奚墨捏过来的手。她知道交换回来一直是奚墨的心愿,此刻自己跟她说当时换回来了,可想奚墨心底的波动有多大,不然奚墨这么端着的一个人,也不会突然就和她有这么直接的肢体接触。 阮夜笙手指微微动了动,那一瞬间也很想回握住她。 不过又想到奚墨不过是因为太激动了才握了她的手,如果有那么一天,在平静无波不需要任何缘由的情况下,奚墨能仅仅只是因为想,而似这样握住她,那该多好。 会有那么一天么? 如今奚墨待她和以往大有不同,这点她完全能感觉到。有时候阮夜笙也会暗自想,奚墨会不会对她有那么一些那种好感了? 只要一点点,也好。 世人希冀和愿望千千万万,各有不同,有炽热的,有扭曲的,有卑微的,有温柔的。即使是再难以启齿的愿望,对于持有愿望的人来说,也是心底特别的一抹色彩。 那色彩太过灼人,看一眼就像能吸走全部心魂似的,可能是毒,也可能是药,有的让人神魂颠倒,有的让人不择手段,有的让人失去自我,有的让人既甜蜜,又酸涩。这种名为愿望的色彩毁了很多人,也救赎了很多人,它有那么多种不同的形态,却有一条共通之处。 那就是让人远远望着,忍不住想穷尽一切去靠近。可等有一天真的可以越靠越近了,却又越发小心翼翼起来。 靠近的人会开始怀疑自己,那会是真的么? 是幻觉,还是臆想? 自己真的就要实现愿望了么? 还是纯粹是自己想太多了? 阮夜笙明白,现在的奚墨确实是对自己很好,但是她其实并不确定,这是不是奚墨对待好朋友的方式。以她的了解,奚墨朋友非常之少,所以这样就意味着如果一个人成为了奚墨的好朋友,奚墨必然会对这样的好朋友展现出尤为特别的关心。 这种特别的关心确实是容易让人误会的,有时候她真的看不出奚墨到底在想什么,所以她只能多番试探,试探的结果也大多是能让她暗自欣喜的,但是试探过后,她反而更加患得患失起来。 都说直女才是最会撩,她们还撩得无心,很容易让人误会,多少弯成蚊香的人被直女撩了,还误以为人家喜欢自己,其实人家根本就对女人没那意思,这也是常见现象。 很多时候奚墨的回应是很朦朦胧胧的,但是能感觉到那种朦胧的甜度,所以阮夜笙很高兴,她觉得奚墨可能是对她有点好感的,但是奚墨却并未明确地表现什么。阮夜笙骨子里是个细致谨慎的人,如果不明确,那就意味着可能会是自己主观的自作多情,就像这次奚墨握住她的手,也只是因为听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奚墨越是如此,她却越是不能确定了。 不过她能确定的是自己现在已经是奚墨的好朋友了,但是……她不想只做她的好朋友。 “你在想什么?” 一声低语响在耳边,阮夜笙抬起眸,看着奚墨。 奚墨脸色有些古怪:“我问你我们是不是换回来了,你怎么不说话了?” 阮夜笙笑:“没有,因为当时情况有点复杂,我就想组织一下语言,看看怎么跟你描述比较好。” 奚墨又看了她一眼,神色颇有些意味不明的,不过还是静等她继续说。 阮夜笙将起伏的心绪小心地藏好,接道:“确实是换回来了,但是我当时看了下时间,时间非常短,只有几分钟。” 奚墨得到了她明确的回答,知道的确是换回来过,面色这才缓和了许多,跟着又蹙起眉来,说:“几分钟也很重要,至少换回来了。有了这么一个结果,必然就有一个会造成这种结果的契机。” 阮夜笙道:“我当时也考虑了这个契机。” 奚墨向来条理分明,这下已经完全进入了冷静思索的状态,道:“两次结果都是交换,那么契机应该也是有什么共通的。交换的过程中应该会有共同点,找到共同点,就可能找到这个契机。” 她接着说:“当初我们一致认为那次酒店大火的时候,我们身上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造成了身体交换,但是当时我们都陷入昏迷,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而这一次我也是昏迷的,也不清楚情况,如果要找相同点,那就是至少有一方昏迷。一个人在昏迷的状态下,她会失去意识,精神处在非常脆弱的状态,也就是说,这个时间段,意识对于身体的掌控是非常薄弱的。” 阮夜笙知道她的意思,道:“虽然在医院醒来的时候,我们身上并未有任何烧伤的痕迹,这代表大火可能还没烧到我们那,但是大火会带来浓烟,给身体造成影响,或许当时还发生了别的什么,不然又怎么会晕过去,所以想必当时我们的身体状态也很虚弱,而你生病发烧,身体状态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那么还有一个相同点,就是至少有一方身体虚弱。所以当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和身体同时处于非常虚弱的状态,是交换的一个必要条件?” “有这个可能。”奚墨沉吟道:“但是这两次结果还是有不同的,第一次交换我感觉它非常彻底,而第二次,你说只是进行了几分钟,那么可能是虚弱的程度不同?” 阮夜笙听她这么一说,也想到了什么,脸色有些变了:“所以可能是发烧所造成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虚弱程度太低,导致只能持续几分钟,并不稳定,很快又恢复原状了?” 奚墨道:“是有这个可能,就算一个人受伤了,那么这个伤的级别还有很多种,感冒发烧所造成的身体变化,和很多严重的伤病比起来,其实并不算什么。” 阮夜笙低下头去。* 静了好一会,阮夜笙才缓缓开口:“奚墨,你说那次酒店大火,我们有没有可能因为一些我们不知道的缘由……其实差一点就死掉了?” 奚墨心头猛地一跳。 死亡对缠绵病榻的病人来说或许很近了,但是对于大多数年轻且健康的人来说,是非常遥远的,大家每天正常学习,工作,生活,除非总是疾病缠身,或者精神状态极度抑郁,不然很少有人会去想死亡这个话题。 如果有一天后知后觉自己可能曾经和死亡擦肩而过,那种感觉其实是非常可怕的,回想一下那个瞬间,都觉得后怕到毛骨悚然,甚至感觉此刻的平静生活都变得不真实起来。 奚墨盯着阮夜笙,道:“你是想说,发烧之类的虚弱程度不足以让我们换回来,如果要彻底再换回来,至少要满足的一个条件是……濒死?” 阮夜笙也看着她,缓缓点头。 第57章 第五十七章 第五十七章 濒死,那就是站在名为死亡的万丈深渊边上,只要再往前踏出一步,就万劫不复。 谁敢和死亡扯上关系,谁敢冒这个险。 濒死之所以让人惧怕,确实是因为死亡本身给它带去的影响,世人畏死,所以畏惧所有一切和死亡沾边的东西。按道理来说,死了就是彻底什么都没了,而濒死至少还有一线生机,死亡在事实逻辑上应该比濒死更可怕才对,可是但凡向那些有过濒死体验的人问询,得到的答案通常却是濒死的感觉其实比死亡更可怖。 因为死亡意味着再无感觉,可能死时是痛苦的,之后就彻底消散了。而濒死不但是深切地感受到了死亡来临时的那种疼痛,挣扎,彷徨,绝望,等后来从生死边界线上爬出来以后,若还记得濒死时的情形,不论过去多久,那种感觉都会成为烙在骨子里的阴影,伴随一生,让人一想起就后怕。 突然扯出这样一个异常沉重的话题,气氛顿时凝滞起来,两个人都沉默了。 阮夜笙深呼吸了一下,尽量让自己平静了些,之后继续分析:“如果其中一个条件是濒死,那到底是两个人都要处在濒死状态,还是说至少有一个人濒死就可以了?先前在酒店的时候我们虽是双双昏迷,不,甚至可能是双双濒死,而今天就只有你一个人陷入昏睡,我是好端端的,可是也发生了短暂的交换,那或许是意味着只要最少有一方的身体和意识同时达到虚弱条件,这个过程就可以进行了。如果将这个虚弱程度加强到濒死程度,才有可能彻底换回来,那么同理推论,只要至少有一方达到濒死即可,并不需要两个人同时满足濒死条件?” 她低头暗自琢磨了片刻,觉得还是有些漏洞,就又补充说:“当然,如果说是因为我今天身体状况正常,而导致交换时间非常短,影响到了交换的稳定性,那么可能一个人濒死也会影响其结果,或许最终要两个人濒死才能真的做到。不过条件是至少一人濒死,或者两人濒死,其实也都是有可能的,我们暂时还没办法确定,只能都归入备选条件中。” 如此分析了一番,她想听听奚墨的看法,结果发现奚墨只是一直将目光落在她脸上,也不吭声。 “我是不是哪里分析错了?”阮夜笙见她那副神态,不由问她。 “没有。”奚墨道:“你分析得很好。” 她在这停顿了一下,漆黑的双眼中盛了安静的光:“你就不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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