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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顿了顿,继续道:“不过她真的做到了。自从那一次后,她游得越来越好,再也没溺水过了。” “……” 简珩的嘴唇抿着,半晌,低声道:“我想一个人待会。” 侯昊洋愣了一下,没再勉强,拍拍她的肩膀离开了。 沙滩上又只剩下她自己。 她还是没动,就那样坐着,上官瑾的脸在她脑海挥之不去。 她记得她手指无力地垂着,睫毛上挂着水珠。 也记得她脸上还带着没褪去的倔强,仿佛下一秒就会轻笑着说:“怎么还哭了啊,我不是好好的吗。” 可她没有。 回到酒店已经是傍晚了,天彻底黑下来的时候,房间里只剩窗外的灯光还亮着。窗帘半拉着,风吹进来,带着海边的湿气。 简珩坐在圆桌前,她面前摊着一份起初发的行程单,折角处已被她指尖磨得起了毛边。 手机突然响了一下。 是上官瑾的。屏幕亮起,是当时返程时顺便拿下来的。手机壳很普通,是银灰色,像她一样,总是让人猜不透心思。 屏幕上跳出一条通知,简珩没看清具体内容,只是被屏幕上的背景照片吸引住了。 那是一张她的照片。 运动会那天,她去送通讯稿的时候,心里还在想着信的内容,就这样被上官瑾抓拍的那张照片。是发在论坛的那张,被她画上了一对兔耳朵,怔愣的模样。 她盯着屏幕,有点看不清那时的自己——太狼狈了,太窘迫了。好像所有的情绪都摆在脸上了,就这样被上官瑾看穿,明晃晃地摆在所有人面前。 她一时间出了神,直到有人敲了敲门。 门开了,侯昊洋拿着汽水走了进来:“我刚听说,上官瑾要提前回家了。” 简珩手指顿了一下:“什么?” “她家里人说她身体出了状况,不适合再继续研学,要把她送回镇江好好静养。”侯昊洋挠了挠头,“就在刚刚吧,几个穿得西装革履的男人从她房间拖着行李,一件一件往外搬。” “……” “我猜她这次研学本就是她争取来的,上官阿姨肯定不让她因为这种没用的活动浪费时间。”侯昊洋语气低了一些,“她家里人说着什么‘后果’‘回去好好反省’的词,就执意派人去把她接回去了。” “后果?” “对啊,说得挺难听的…他们不太高兴她受了伤,好像觉得她给他们丢脸了似的。” 简珩的指尖动了动,情绪略激动:“可她受伤了,为了救我。” 侯昊洋喝了口汽水,安慰道:“你也别太自责了,本来就是突发事件。那天天气本就不太对劲了,教练居然还让你们下海,不是你的错。况且她也没事不是吗,回去就能见到她了。” 简珩僵在那里,眼神是空洞的,指尖泛白。 后来侯昊洋走的时候,脚步声都变得不那么明显。 酒店的灯光是暖白的,明明柔和,却让人说不出的晃眼。简珩看着被风吹得浮浮沉沉的窗纱,指尖轻轻摩挲着桌上冰冷的杯沿,水已经凉了,半杯水,她一口也没喝。 侯昊洋的声音还在脑子回荡:“她应该今晚就走了,咱们只能回去看望她了。” “听说她昏迷的时候还在念叨你的名字。” 他还说什么来着? “唉,其实从小她家里对她就是这么严格,处处都管着,一点自由都没有。我们家倒是摆烂式教育,所以小时候没少跟她比较……” 简珩只觉得耳边的风声像一遍遍的低语,又像浪打礁石,带着一点细碎的痛。 她眼睛有点酸,却没流泪,只是抬起手,揉了揉眉心。 手心还残留着白天海水的味道,淡淡的咸腥。她想起她在浮球上惊慌挣扎的时候,是谁逆着浪游过来,拉住了她。那只手明明那么细,却让她一瞬感到无比的心安。 她低头盯着面前的手机,犹豫了一下,屏幕亮起。 熟悉的界面跳出来,上官瑾的名字在消息列表静静躺着。她没有点进去,只是盯了一会。 直到屏幕自动熄灭,连那一点亮都消失了。 房间静得厉害,只剩下墙上的空调出风口在“嗡嗡”地响。她忽然觉得有点冷,伸手拉过外套,抱在怀里,却不穿上,好像这样能温暖一点点。 窗外的夜色渐浓,远处的海已经看不见了,只剩下一片朦胧的深蓝。 作者有话说: 研学结束了,接下来的时间线会跳的很快,放心,全是糖^ ^ 第29章 爱的勇气 桌角那束机场买的风干小苍兰,花瓣已经脱落了一半。它陪她从海风吹得肆意的十月,一路落到了十一月的生日前夕。 那天是一个星期天的午后,刚吃完饭,简璋接了个电话。 他喂了一声,听了一会,眉头挑了挑,语气倒是难得轻快:“她啊,行,刚好今天小珩没事,两个人见见也好。” 挂断前还笑了笑:“不用不用,她俩联系就行了,咱们大人就别插手了。” 简珩坐在餐桌的另一侧,正用牙签拨着碗里没吃完的玉米,听到这句,抬眼看了他一眼。 “谁要回来?”她问。 简璋拿了杯茶水,喝了一口:“你宋畅姐啊,说这几天刚好能请到假,要回来一趟。” 她手指一顿,没说话。 饭后的厨房水声渐渐响起来,张秀兰在刷碗,窗外树枝被风吹得轻轻拍在玻璃上,晃出一点不太稳的光影。 自从宋畅搬家到汀兰市,她们确实已经很久没见过。虽然对于简珩来说,她从不主动去联系谁,但宋畅是她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曾经给她伤痛的童年带来过温暖的人。 上官瑾出事后的那几天,聊天列表安静得过分。她偶尔也会划过去,指尖划到那个熟悉的名字,又默默划走。 倒也不是不想点开,只是她有点怕看见红色感叹号。 或者更怕什么都没变,只是没有了消息提醒。 上官瑾回来后竟一次都没找过她,销声匿迹般离开了她的生活,她也没有再去找她的勇气。 “哎,想啥呢?” 思绪被简璋打断,她起身去厨房送碗:“爸,我吃饱了,先走了。” 下午出门,跟宋畅约在了她们小时候常去玩的那片小公园,镇江的十一月,凉意是悄悄渗进来的,落了半地的梧桐叶,打着旋往街角堆,老城区的红瓦屋顶上,偶尔能看到昨夜凝结的薄霜,被风一吹化成细水珠,顺着瓦片的纹路往下淌。 简珩穿了件长袖打底衫,外面套着去年刚买的夹克,路上的行人却还有穿短袖短裤的,和她相比像是另一个城市的人。 她早于约定时间半个小时到达,小公园里只有稀稀拉拉的行人,这片地从前些年市中心扩建开始,就没什么人来了,偶尔能看见几个晨练的大爷。她走到公园中心,面对着渐红的枫树坐在长椅上。 石阶上落满的枫叶让简珩想起了七岁的某个午后,那时她还留着齐耳短发,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蹲在凤凰木下观察着蚂蚁觅食的场面。公园里有不少运动器械,但对于八九岁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很好的游乐设施。 小简珩从不加入他们的嬉闹中,每次她来公园的目的,就是为了亲眼观察前一天书上读过的昆虫习性或是植物趣闻。所以,避免旁人的打扰,她专门挑草木茂盛,偏僻的地方待着。 这天也是一样,她盯着搬运蚂蚱遗体的工蚁,一动不动。蚂蚱太大了,于是首先发现的侦察兵触角上下摆动,呼唤救兵。不一会,一队排列有序的工蚁朝着食物前进,它们似乎商量着如何把这庞然大物运送回家。半晌,有计划地站在蚂蚱的各个部位前,用力一扯,就这样分成了若干份。 它们各司其职,将这份“美味”搬回了不远处的洞穴。 小简珩看到这,随身携带的小本子上已是密密麻麻的的涂画,她正准备起身,却被突然凑过来的女生吓了一跳。 “咦,你在观察蚂蚁觅食啊。” 那是十岁的宋畅,笑得眉眼弯弯,眼角的泪痣徒增了些俏皮,双手扶膝弯着腰看着她。 小简珩似乎忘记了该怎么说话,这是这么多天以来,第一个朝她搭话的人。 她把本子背在身后,脚下局促地踩了踩腐烂的落叶。 宋畅还是笑着,在她面前蹲下来,轻声道:“你别害怕,我也对生物感兴趣,没事就会来这转转。平常就我一个人,可孤单了,今天让我发现了你这个小家伙,我们以后可以作伴啦。” 小简珩向后缩了缩,小声道:“你…不害怕吗?” “害怕什么?”宋畅不解道。 “以前我来这,有很多人说我是怪胎,说我可怕。”小简珩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几近不可闻。 宋畅轻拍她的胳膊,语气还是轻轻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爱好,他们喜欢嬉笑玩闹,而你喜欢观察生物,这都没有错。但是他们不应该这样说,这样是不尊重你的。” 她顿了顿,继续道:“下次遇见这种情况,也不要跟他们吵架,万一伤到你就不好了。我们要学会正视自己,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不用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啦。” 小简珩那时甚至不敢去看她的脸,只记得当时阳光正好,照得她的发丝金闪闪的,也照到了脆弱的心上。 而此时,逆着光走来的两张笑脸重合了。 简珩一时间愣了神,宋畅比前些年她记忆中的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她穿着一件米白色的圆领毛衣,边缘微微卷起,露出一小片光洁的脖颈。浅褐色的毛呢裙长度刚过膝盖,走路时随着脚步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腿,脚上深棕色的小皮靴,踩在地上发出轻缓的“哒哒”声,和毛呢裙摩擦的窸窣声混在一起,透着股温柔的气质。 “怎么啦,这么多年不见不认识我了?” 宋畅走近,坐在简珩旁边,从随身带的帆布包里取出根棒棒糖递给她。 “喏,你最喜欢的,青苹果味。” 简珩脸颊烧起来,赧然道:“我都多大了,小畅姐。” 但她还是接过那根棒棒糖,在手里摩挲着。 宋畅忍俊不禁:“多大了,在我眼里也是小孩。” 她说话时,目光在简珩脸上细细游走,又惹得简珩不自在了起来: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吗?” 宋畅摇摇头,道:“不是,我是在看你这些年变化真大啊,差点认不出来了。你长高了,头发也长长了,最重要的是,眼里有光了。” 简珩微微一笑:“因为…我有了一个很重要的朋友。” 宋畅嘴角噙着一点若有若无的笑意,眼尾的弧度很柔和,她牵起简珩的手,放在自己腿上,一下一下轻拍着: “看到你身边有了可以陪伴你的人我就放心了,当初离开的时候,我对这里没什么留恋的,唯独放心不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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