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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樱不知道又用了什么邪门的法子,竟然和李愁眠打得不相上下,打了三天三夜。 李愁眠身负重伤,渐渐落了下风。 蔡樱趁胜追击再接再厉,手再碰到李愁眠脸的那一刻,她突然定在了原地。 而李愁眠也是在此时,在蔡樱的眼中的看见了江青的身影。 江青原本是一睡不起的,但睡梦中,一直有人喊她的名字,她便醒了。 这一醒来,就看见蔡樱的狗爪子正往李愁眠脸上招呼。 情急之下,她竟然短暂地夺回了身体的主导权。 致使蔡樱地动作停下。 “师姐,快点动手。” 江青握住李愁眠手里的剑刃,指引着往自己体内插。 她不知道自己还能清醒多久,所以在这少得可怜的时间里,她必须毁灭自己,不让蔡樱的阴谋得逞。 李愁眠摇头,疯了似的想要把手抽出来。 她不要伤害江青,不要,她不要。 可江青手里的动作没有半分停顿,稳且有力,她道:“师姐,快点,我要坚持不住了,等这个颠婆醒了,你和修真界就都完了。” 李愁眠破声大哭,声音如鲠在喉,无助痛苦的哀嚎,像是一只走投无路的凶兽,反复重复着:“不要,不要.......江青,不要离开我。” 剑刃一寸一寸由白变红,江青安抚道:“不会离开的.......不会的。” 她有预感,她和李愁眠会再次重逢。 长剑彻底没入,一道凄厉的、尖锐的声音从体内迸发出来。 那不是江青的,那是蔡樱的。 【系统检测:宿主蔡樱攻略任务失败,即将返回主机接受惩罚。 】最后一道机械的声音响起,一切尘埃落地。 *江青靠在李愁眠的肩膀上,没了生息。 *后记:关于这场大战,人们传的玄之又玄。 都说青云宗那位高人年少丧偶,对世间再无任何留恋,她重整修真界,严厉打击歪风邪气,将青云宗治理得整整有条后,便退位,避世不出。 再又说那人鱼族的皇子,本是个废物草包,不晓得碰到了什么伤心事,落下了一颗金灿灿的泪珠子,觉醒了体内的血脉,成了人鱼族的新任族长。 这一切都往和平宁静的方向进展着,蒸蒸日上。 “唉,还是来迟了一步。” 一个佝偻的身影擦拭着剑,道。 “江老头子,我都提醒了你多少次快点快点,你咋这么墨迹呢,现在好了,死的死伤的伤。” 另一道声音响起。 “这不是来了,还来得及,都还来得及,等我去见见那个孩子。” 江枫青道。 他把剑背在背上,朝青云宗的方向飞去。 “你是说,当年杀了我满门的人,是我那走火入魔的父亲?!” 江枫青道:“不错,你的族人都是水火双灵根,这种灵根一旦修炼起来,就极易走火入魔。 我和你父亲是好友,那晚你父亲修炼入魔,杀人无数,我赶来时,就只剩下你一个人,躲在门后边看着我。” 李愁眠不解:“那您当时怎么不说清楚。” 江枫青:“你那时候刚睡醒,朦朦胧胧的,我这不是怕吓到你嘛,便通知青云宗的掌门过来接你,对了,你母亲手上的那个镯子,是你父亲托我用特殊打造而成的,可以有效短暂地控制住你体内的水灵根。 我给了你母亲,本来是想让她送给你的,那成想发生了这样的变故。” 李愁眠垂落眼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江枫青接着道:“江青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她只是被上天选中的祂,既然她已经完成了救世的任务,便该回到现实世界了,老夫方才掐指一算,再过个三百年,就是她转世投胎的日子。 届时,老夫可以把你送往那个世界,与她重聚。” “叮铃——”风将檐角的铃铛吹响。 李愁眠看着自己手腕处原本断了的红线突然又动了起来,嘴角荡漾出一抹欣喜的笑:“那便多谢前辈。” 正所谓有缘千里来相会,三笑徒然当一痴。 自从一见桃花后,直至如今更不疑。
第81章 现代番外(阮春and金意浓) 阮春和我是青梅竹马,我以为她是个侄女,就一直把她当作朋友,但是没想到后来她喜欢上了隔壁班的一个女生。 1.什么是青梅竹马?我和阮春从小一块长大,或许是因为缘分,我们就连小学初中都是在一个学校,而现在,我们又考进了同一个高中。 小打小闹一年后,很快就要分文理班。 我坐在椅子上,盯着手里的成绩单发呆。 窗外的阳光很刺眼,忽然,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过来。 “在干嘛?” 阮春背着黑色的包,手里抛着篮球。 我起身刚要出去见她,却听见“哗啦”一声,阮春拉开窗跃了进来,她一边笑一边拉开我身边的椅子坐下:“要分班了,来看看你选文科还是理科。” 将成绩单揉成一团小球,我心烦意乱:“我当然选理科啊!” 阮春哼了一声,那声音是从鼻子里发出来的,带着浓浓的不屑:“拜托大姐,你那数学44的分数是怎么敢选理科的。” 她说话戳中了我的痛点,我从小就是一个很偏科的人,跟理科沾边的东西我是一点都不行。 可偏偏阮春是个理科很好的人。 “你管我!” 我瞪她一眼,起身就要走。 “欸,等等。” 她一把拉住我的手。 挣了挣,没挣开。 阮春长得很高很壮,是很有力量感的那种类型,上次看她打篮球,还能瞥见她无意间撩起衣服擦汗时露出的八块腹肌。 据说她还是附近健身馆的VIP。 “喏,补给你的生日礼物。” 说着,她将一只装有礼物的袋子挂在我指尖,“上次忘了给你过生日,气得一整天没理我,我说大小姐你可讲点理吧,我那不是在给你挑选生日礼物吗?” 我强忍脸热,心想还好是背对着,不然她可就要看见我脸上的红云了。 “胡说,谁生你气了!” “是是是,你没生我气。” 阮春阴阳怪气的说,随后站起身子,夺过我背上的小熊书包,长腿一迈站在门口,“快走吧,都放学这么久了,再不吃饭我会饿死的。” 我一边笑一边赶上她的步伐。 我有个秘密,那就是我喜欢阮春。 但我们两个都是女生,所以我打算只把她当作朋友。 2.我分到高二(22)班,阮春分到高二(3)班,整整五楼的距离,这并不影响她成为校园风云人物。 因为长相出众,家里有钱,她到哪都能吸引一波颜粉。 其中不乏男女,男女!我也是后知后觉原来阮春这么帅。 这让我难免有点自卑,因为我知道我长得并不好看,甚至是平平无奇。 如果非要说和阮春有什么共同点的,那就是我俩都是女生。 这天午休,同桌讨好似的给我送来一盒牛奶,还细心地插好吸管:“金意浓,能说说你跟阮春是什么关系吗?我看见你俩天天一块上学放学。” 刷题的手一顿,我若无其事道:“她是我姐姐。” 她出生比我早三个月,“姐姐”这个称呼从幼儿园开始就被强制性的叫唤。 而她似乎也乐意听我叫她姐姐,并也打心底将我当作妹妹那样对待。 听到这个答案,我明显能听见同桌松了一口气。 本来刷题就矛盾,现在一来更不爽了。 我假装不在意的问了一句:“怎么了,你想追她吗?” “哈哈哈别开玩笑,就我这五短身材…… 想追她的是隔壁的蔡樱,长得很好看,那腿比我命还长。” 原来这次是个女生啊。 书翻了一页,我继续刷题。 阮春的追求者从小就没断过,以往无论有多优秀的人来追她,她都会拒绝。 以前是,现在肯定也是。 我笃定地落笔,将书画下深深的一道印子。 最近学校要举办一场篮球比赛,阮春毫不犹豫地就参加了,这人打小就爱篮球,詹姆斯是她最喜欢的球星。 比赛的前几个小时,阮春跟我打电话让我把她那件詹姆斯同款球服送过去。 这件球服对她意义非凡,像是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在她脑海般,美名其曰“穿上这件球衣打比赛就能得到詹姆斯的祝福。” 匆匆赶到篮球场时却找不见她半个影子,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四处张望片刻,一个穿着白衬衫超短裙的女生将我撞到在地,她手中捧着的冰可乐撒了我一身。 “啊啊啊对不起,你还好吧?” 女孩慌张地把我从地上扶起,一双大大的眼睛里满是自责,“同学,很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我看了看手中护得严严实实的球服,暗暗松了口气,还好没打湿。 此时此刻,女孩的另一位同伴急忙赶来,看到案发现场她一目了然,关心的问:“这位同学,你膝盖摔得很严重,要去医务室止血吗?” “不用了,我还要给我朋友送球服。” 现在距离比赛开始只有半个小时了。 “没关系,我是啦啦队的,你要给谁送球服,告诉我一声,我帮你送过去。” 不等我拒绝,女孩热情似火的拿过我手中的口袋。 行叭行叭。 我将球服递给女孩,转身跟她的朋友去了医务室。 等再回球场时,比赛已经进行到一半了。 我手里拿着水,越过无数人,坐到同桌给我占好的位置上。 刚坐下没多久,同桌伸手给我指了方向:“欸,你看那个女生,怎么样好看吧?” 那个女孩长头发白皮肤,一双新月似的眼睛见谁都噙着笑意。 可不就是刚刚撞到我的女生。 女生手里拿着手花,阮春打篮球她喊得比谁都卖力。 白衬衫超短裙,运动鞋长筒袜,整个人看上去都充满了活力,就像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阮春看见时,进球的手难得一顿。 要不是同学拉着我,我差点蹦起来,心跳如鼓雷,顿生不安。 “她就是之前我跟你说的蔡樱,她长得好看,还是啦啦队的队长,从分班开始,蔡樱就对阮春穷追猛打,呜呜呜,俊男靓女,我好磕。” 同桌捂着嘴狂笑,一脸cp磕疯了的模样。 我的眼睛渐渐暗淡下来,咽喉仿佛被一只巨大的手掐住。 以至于一场比赛我看得浑浑噩噩,直到裁判一声口哨才将我拉回现实。 “怎么可能,她们都是女生。” 我不知道是在对谁说。 同桌又道:“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女生和女生又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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