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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短短几分钟,苏依茗已经脑补了一出名为“夏初辞の悲惨人生”的大戏,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想要保护她的心更坚定了,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夏初辞知道此时她脑子里的想法,一定会喜极而泣,磕头谢恩,并发誓来世做牛做马报答她,也不枉费自己在这段时间里兢兢业业的抱大腿。 “你搬来跟我住吧。” “咳~”正喝茶的夏初辞被呛了个正着,一句再正常不过的话,有必要说得这么郑重其事、一往情深吗!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这是在和爱人山盟海誓呢! 夏初辞用了三秒钟确认一下自己的性别设定,是女的没错。然后她又用了三秒钟思考一下自己的性向设定,再次肯定是钢管直属性没错。 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也是她最不愿意接受的可能性,就是在苏依茗眼里,自己就是个需要人保护的小弱鸡,否则很难解释得通,她这该死的保护欲是从哪里来的。 “慢点喝,不着急。”苏依茗给她递了纸巾,又道:“你放心,老师那边我去说,你只管安心搬过来就行。” 近水楼台先得月,如果一起住的话,以后她们相处的时间也就只多不少,随时随地都能刷好感抱大腿,这么一想,一起住也不失为一桩美事。 而且苏依茗的宿舍是高级宿舍,和她之前的宿舍相比,简直就是豪宅一般的存在好么! 夏初辞暗暗在心里吐槽了一下万恶的资本,并心安理得地为即将入住豪宅而窃喜。 哼,有福不享是傻子才干得出来的事,夏聪明爽快地表示恭敬不如从命。 好事成双,系统也发来贺电: 【恭喜贵方!加强主角与反派角色关联度,读者爽度+50。】 欧耶,果然离得近,爽度挣得多。 第17章 同居啦 苏依茗却忽然将她扑倒在床,一…… 自从夏初辞住了进来,苏依茗的宿舍变得有人气了不少。 以前苏依茗只有在早上有课时才会在学校留宿,一般每周只住两三天,虽然从厨房到卫生间的设施用具都样样俱全,但大多都很新,尤其是厨房的锅碗瓢盆,从没用过。 当时,巡视一圈后,夏初辞很认真地问她:“你真的有住过吗?” 苏依茗道:“平时住家里居多,偶尔过来住。” 多少学生还在挤着四人间呢,你竟然放着这么好的宿舍不住,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顶着她责备的眼神,苏依茗赶紧解释道:“我一个人住太无聊,所以没课的时候就回家去了,不过你搬过来了,以后我会常住的。” 说的也是,这里自然是比不上苏家豪宅的。不过,如果她回来常住的话,这里只有一个卧室,不太可能委屈苏大小姐和自己挤一张床吧。 夏初辞犹豫了片刻,嘀咕:“那......我睡哪里,沙发好像也挺大的......” 苏依茗伸手搓了搓她的脑门,无奈道:“在瞎想什么呢,你当然是和我一起睡啊,这是双人床,咱们俩睡得下。” 夏初辞原本做好了包揽所有家务的准备,却万万没想到,“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竟是个田螺姑娘,上到换灯泡,下到洗衣拖地,样样得心应手,简直可以被评为家务小能手。 如果非要说苏依茗还有什么不会的,那也是有的,比如她的厨艺,可谓是一言难尽啊。 那天,为了庆祝夏初辞的入住,苏依茗特意亲自下厨做了一道“番茄炒蛋”,据说这是她唯一会做的菜。 夏初辞满怀期待地尝一了口番茄,好家伙,齁咸中带着酸味。又吃了一口焦糊的煎蛋,掺杂其中的蛋壳碎片差点没把她送走。 自此,夏初辞剥夺了她下厨的资格,小命要紧! 都说距离产生美,但有时拉近距离更容易发现美。 苏依茗的自律简直到了可怕的地步,她每天六点准时起床,然后是晨跑、读书,当然现在还多了一项,那就是叫夏初辞起床。 俗话说:人和人的区别比人和猪的区别都大。 夏初辞认为自己天生有懒骨头,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更是起床困难户。她的精力似乎总是比常人少,即便是和苏依茗同时入睡,晚起一个小时,她也困得不行。 早上有课的话,以前她至少要设置五个闹钟,才能确保自己不迟到,自从搬来和苏依茗住之后,闹钟就再也没派上用场。 苏依茗晨跑回来后,简单冲了澡就会坐在床边叫她起床。 刚开始,夏初辞会把自己埋进被子里,继续闷头睡,但苏依茗比闹钟还锲而不舍,不达目的不罢休。 于是她把起床气都撒在罪魁祸首身上,嘟囔着掀开被子,一头扎进苏依茗的怀里,果然很奏效,人肉闹钟终于安静下来了。 过了十分钟,苏依茗会凑近她的耳边,轻轻道:“乖宝宝,该起床了。” 夏初辞总会缩了缩脖子,笨拙地躲避突如其来的气息袭击,勉为其难地起床,睡眼松松,无精打采地在苏依茗的帮助(伺候)下刷牙洗脸。 然后是吃早餐,还都是热乎乎的,这是苏依茗晨跑时顺路买回来的。 喝着香糯的豆浆,夏初辞幸福得想流泪,终于感觉到活力满满的一天要开始了。 第N+1次觉得大反派其实是个田螺姑娘。 这天早饭过后,苏家的司机就来接苏依茗去公司了,没错,就是去公司。作为苏氏集团未来继承人,苏依茗上大学后就开始参与家族产业的经营管理学习了。 这就是富家子弟和普通人的差距之一,都说他们的起跑线比很多普通人奋斗一生终点线还要高,人们往往只看到他们所拥有的,却没看到他们在这条路上付出的汗水。 以前,夏初辞的日常和大多数普通学生差不多,无非就是上课、兼职、闲着。 而现在,她除了上课,就是闲着,很少再做兼职了,因为苏依茗包揽了她所有的吃穿用度,甚至连零花钱都能找借口塞进她的荷包。 没有了经济压力,兼职的动力也就严重不足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都是常态。 对于吃软饭这件事,一回生两回熟,她早已习以为常了。 虽然午夜梦回时,她也会间歇性地为自己这种占人便宜的行为感到羞耻,但面对苏依茗的温柔霸道攻势,她每每一败涂地,并附赠一句感慨:“田螺姑娘真好!” 这不就是她毕生的梦想么——做一条有人养的咸鱼。 课后,夏初辞找了赵文扬一起吃午饭,她已经很久没有和竹马哥好好聚过了。 一方面夏初辞勾搭,啊呸,交上苏依茗这个好朋友,光顾着刷分了,没顾得上竹马哥。另一方面赵文扬也一直忙于交换生的考核竞选,平时也没怎么找过她。 “那恭喜你了,努力了这么久终于成功了,你什么时候要走,我们找个时间庆祝一下呗。” 夏初辞得知他被选上了,也很替他高兴。 “具体时间还没定,等定下来再和你说。说回你吧,搬出来住还习惯吗?” 她咬着筷子,对这段蹭吃蹭喝蹭住的软饭生活,给出了一个十分中肯的答案:“还不错,苏依茗很照顾我。” “那就好。”赵文扬很欣慰,感慨道:“有了志趣相投的好朋友就是不一样,你整个人都变了好多。” 自从解除了ooc功能,她就一路放飞自我,无所顾忌,也难怪赵文扬会觉得她变了很多。 无法和他解释真正的原因,夏初辞只能默认他的话,调侃道:“哈哈,是变可爱了还是变好看了呢。” “变得比以前调皮多了。” 调笑过后,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宠溺的笑容慢慢淡去,叮嘱道:“以后我不在你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现在你有了好朋友,我去国外也能安心些......” 得,赵爸爸的碎碎念模式又要开启了。 夏初辞哭笑不得地打断他的嘱咐,无奈道:“又不是三岁小孩,我能照顾好自己,你就别操心了。再说了,现在不是还有苏依茗嘛,你就安心在国外好好读书,我还盼着你回来挣大钱养我呢。” 人们常说寒门难出贵子,但是这个普遍性的定律在赵文扬身上不成立,他就是特殊的那一部分人。 虽然他的起点远低于那些富家子弟,但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加上后天努力,足以让他一骑绝尘,跨越阶层,成为人上人。 这样一个大好青年,前途一片光明,他精彩绝伦的人生不应该就那样草草收场,所以她一定要改变这个如兄如父的竹马的结局。 而且,这么好的男人,本就应该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爱情与事业双丰收。 抛开原作的先入为主观念,单纯从这几个月的相处来看,夏初辞认为赵文扬对她不是爱情,因为她完全感受到他对自己没有强烈的占有欲,只有纯粹的保护欲。 所以他对她的守护,或许只是一种刻进骨子里的习惯,并非是爱慕之情。 为了证实这一点,夏初辞试探道:“等你学成归来,多少名媛贵女要望眼欲穿了,哈哈。” “小不正经,带着你这个小拖油瓶,哪个女人愿意嫁给我啊。” 她捂了捂被敲的脑袋,埋怨地哼道:“我已经长大了,不许再敲我的头了。” 他笑着摸了摸刚才敲过的地方,十分没诚意地安慰道:“好好,不敲,摸摸就不疼了。” 夏初辞打掉他那双弄乱自己发型的大手,给了他一个嫌弃的眼神:少拿这种哄三岁小孩的招数来敷衍我! 赵文扬也不在意,哈哈大笑起来。 下午没课,夏初辞去了超市买菜,虽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吃学校食堂,但她隔三差五也会下厨。 想要留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留住他的胃。 同理,要想留住一个女人的心,也要留住她的胃。 咳咳~其实,主要是因为苏依茗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活,她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无是处,这才这么执着于折腾这些吃的,以此来暗搓搓地表现自己的价值。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 汤都炖好了,她却收到了苏依茗的微信,说是晚上公司有晚宴,要很晚才回去,让她自己先吃饭,别等她。 晚上十一点,敲门声想起,夏初辞跑去开门,站在门外的除了苏依茗,还有平时接送苏依茗上下班的司机。 但是,平日里司机只在学校门口接送,从来不会送到宿舍的,很快司机大哥就解答了她的困惑:“小姐喝醉了,还坚决要回宿舍,不肯回家,所以要麻烦同学你照料了。” “喝醉了?” 夏初辞上下打量苏依茗,可是,她双目有神,脚步沉稳,气质依旧优雅,除了脸色较之平时红润了点,实在是看不出来哪一点像喝醉了的样子。 但很快她就被啪啪打脸了,司机一走,苏依茗就整个人趴倒在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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