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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之下,季茗穗不顾宋钰的阻拦,顺手拿起手边货架上的水果软糖,扔进了购物车里。 水果软糖也是宋钰平时喜欢吃的。 “你……”宋钰的心里突然涌起了一股熟悉的感觉。 上辈子,季茗穗也是这么溺爱她的。 她喜欢的东西,不管是什么,季茗穗都会疯狂的买给她。 有一段时间,她突然喜欢上了高定礼服、感觉很漂亮,她本来只想定做一件的,但是季茗穗知道了以后,约了各大奢侈品牌的设计师,几百万一件的礼服,季茗穗一口气给她定做了50多件。 见宋钰起疑了,季茗穗眯了一下眼睛,用一种好客的语气说道:“你第一次来我家,我想多买点零食招待你。” “哦。”宋钰松了一口气。 原来季茗穗是想用零食招待她这个客人,她还以为季茗穗跟她一样,也重生了呢。 季茗穗说道:“都是打折的,没多少钱。” 宋钰摆了一下手,“不用。” 她跟季茗穗开玩笑,“而且你嘴上说的是买‘点’,可实际上你买了一车。” 虽然只是超市的购物车,而不是季茗穗之前的计量标准——卡车。 季茗穗笑了笑,“你第一次来我家嘛。” 一购物车的零食,装了满满两大袋子。 付完了账,宋钰拎着两个大袋子,率先离开了超市、向扶梯的方向走去。 “宋总,你一个人拎两个袋子太沉了。”季茗穗想跟宋钰分担,“我来拎一个吧。” 宋钰摇了摇头,“不用。” “你是病人,不能让你拎东西。” 她把手上的两个袋子当作哑铃,向上抬了几下,然后笑着对季茗穗说道:“而且我之前总健身,胳膊可有劲了,拎这么两大袋子东西也不会累。” 季茗穗闻言,小腹不由一紧。 上辈子她和季茗穗在一起十一年,她当然知道宋钰的胳膊多有劲了。 她浅吸了一口气,在心里谋划了起来,虽然今天晚上她很难跟宋钰亲热,但她实在是太想跟宋钰犯贱了。 所以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宋钰今天晚上狠狠的收拾她一顿呢? 家里正好有冰啤酒,要不等下一起吃晚饭的时候,她把宋钰给灌醉得了…… 季茗穗正思索着,余光突然扫到了购物袋里、宋钰买的那套可爱北极熊内衣。 她叹了口气,瞬间兴致全无。 瞬间! 全无! ……还是算了。 今天晚上,她宁愿老老实实的睡个素觉,也不想被穿着可爱北极熊内衣套装的宋钰教训。 ------- 作者有话说:小小番外: 关于重色轻友—— 一轮结束之后,戴斯玥摸着应漫的脑袋,轻声试探道:“如果你的仇家,把我和宋钰绑走了,然后挖了两个坑,把我和宋钰扔了进去,让你二选一,你选谁谁就活,你不选谁谁就会被活埋,那你会怎么选?” 应漫趴在戴斯玥身上,用力的皱了一下眉,“你是我最爱的老婆,宋钰是我最好的朋友。” “这……” 她摇头,“不好选啊。” “不管选谁活,我过后都会良心不安的。” 戴斯玥踹了应漫一脚,冷声说道:“今天晚上没第二轮了,你滚去睡觉吧。” 应漫急了。 她只是说了一句“不好选啊”,居然就没第二轮了。 这…… 应漫只犹豫了一秒钟,就果断对戴斯玥说道:“我选你。” 她坐起身,做了一个“用铁锹挖土埋人”的假动作,努力逗戴斯玥开心,“老婆,而且不用仇人出手,为了节省时间,我决定亲自活埋宋钰。” ------ 宋钰:姐妹,你比我狠多了。 我只是不选你而已。 你不仅没有选我,还为了逗戴斯玥开心,说要亲手活埋我! 应漫:
第51章 季茗穗虽然住在高档小区, 但因为是合租房,所以居住环境并不是很好。 进了门,宋钰第一时间向主卧的方向看去。 那是季茗穗的房间, 她上辈子来住过几晚。 而且那几个晚上是她刚跟季茗穗在一起的时候。 别看季茗穗长相清清秀秀、性格文文静静的,但是季茗穗在情事上特别主动、一点也不扭捏。 白天她刚接受了季茗穗的表白、与季茗穗确定了情侣关系, 白纸一张的她, 正打算抽空上网查点教程、看些小电影的片段, 再去研究一下指法、请教一下经验丰富的应漫,然后一周之后, 等她一切都准备好了,就可以在五星级酒店的套房里、在铺满玫瑰花瓣的大床上,给季茗穗一个美好的初次体验了。 结果当天晚上,她在季茗穗这里吃完了宵夜, 刚想起身回家,就被季茗穗拽到了床上。 她当时都懵了,她以为季茗穗留她到这么晚, 就是单纯的想跟她一起吃顿宵夜而已。 没想到季茗穗真正想要让她吃的,竟然是…… ——“茗穗, 你给我几天时间,让我学习一下。” “我现在……不会啊!” ——“没关系。” “我教你。” 因为她毫无经验, 又新奇的要死,所以季茗穗的初次,她不管是下手,还是下嘴,都没轻没重的,只顾着埋头使劲,一点缓冲、适应的时间都没给季茗穗留。 那个晚上, 季茗穗在她手里,真的遭了挺大的罪的。 不过也是那个晚上,她隐隐约约的意识到,季茗穗的喜好比较特殊。 按照常识,人被弄疼了,是会躲的。 可季茗穗不仅不躲,还用两条腿死死的缠着她、嘴里念叨着“求求你了”、“我再也不敢了”之类的话。 之后的几个晚上,季茗穗更是在那间主卧里,引导着她打开了一扇又一扇的…… 嘿。 ……新世界的大门。 那些她现在感觉习以为常、不过如此的玩法,当初真的给经验尚浅的她,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震撼。 故地重游,再回想起那时的场景,宋钰不由耳尖一红。 季茗穗,“……”她家狗子这段时间憋的,瞧见点什么都能瞬间来劲。 那对狗耳朵更是一天红八百遍,根本就没有冷静的时候。 不过眼见着宋钰从超市到合租房这一路,暴露的越来越明显了,季茗穗不得不开口提醒了宋钰一句,“宋总,客厅是公用的,我住左边那间主卧,你进了我的房间再换拖鞋就行。” 她为了更好的掌控宋钰,是打算在宋钰面前演一辈子“没重生”的,宋钰要是再继续这么暴露下去,这出戏她可就要演不下去了。 宋钰闻言,突然反应了过来。 按照现在的时间线,她今天是第一次来季茗穗家,不能对季茗穗家表现的太过熟悉,于是她点了一下头,“好。” 然后装模作样的问了一句,“冰箱在哪?” 其实她知道冰箱在哪里,季茗穗不喜欢与室友共用冰箱,所以单独购置了一台小冰箱放在房间里,她上辈子来这里住的时候,季茗穗用那台小冰箱给她冰过啤酒、冻过雪糕来着。 但是为了不让季茗穗发现她重生的真相,她决定演出一副对这里十分不了解的模样。 季茗穗笑着接戏,“我房间里有个小冰箱。” 宋钰一边往季茗穗的房间走,一边在心里给自己刚才的演技打分——100分! 她给自己打满分,并不是因为她狂妄自大。 而是因为季茗穗。 在季茗穗眼里,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最优秀的人,不管她做了什么事情,她去找季茗穗给她打分,季茗穗都会毫不犹豫的给她打满分的。 虽然她是个生性谦虚的人,但是被季茗穗这么惯了十一年,她的自信心难免会比正常人高一些。 季茗穗走在宋钰身边,她转头瞧着宋钰面带笑容的样子,在心里给宋钰刚才的演技打了一个分数——100分! 像以前一样,是满分。 5分是宋钰的演技分,剩下的95分,是因为她爱宋钰,所以打给宋钰的爱情分。 进了季茗穗的房间,宋钰站在门口的地垫上,等着季茗穗给她换拖鞋。 季茗穗看了宋钰一眼,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扔在了宋钰的脚边,“宋总,换鞋。” 宋钰先是一愣。 之前不管是一起回家,还是一起去别人家里做客,进门的时候,季茗穗都会蹲到她脚边,贴心的帮她换拖鞋的,今天这是怎么了? 季茗穗怎么不帮她换拖鞋了? 愣了几秒钟,宋钰突然反应了过来。 哦。 对了,她已经重生了。 这辈子不爱她的季茗穗,当然不会帮她换拖鞋了。 宋钰立即把手里拎着的两袋东西放到了旁边的地上,她先换上了季茗穗扔给她的拖鞋,然后又从鞋柜里拿出另一双拖鞋,弯腰放在了季茗穗的脚边。 她笑着对季茗穗说道:“你也换鞋。” 季茗穗勾起唇角,应了一声,“嗯。” 这就是她爱上宋钰的原因。 过去的十一年,哪怕她在宋钰面前表现的多么卑微,她再低三下四的跟宋钰犯贱,宋钰也没有轻视过她。 一次都没有。 等季茗穗换好了拖鞋,宋钰满意的点了一下头。 相比于被季茗穗照顾,其实她更想去无微不至的照顾季茗穗。 好朋友之间性格都是相似的,应漫谈起恋爱来,舔狗成那个样子,她作为应漫最好的朋友,能比应漫强到哪里去? 刚跟季茗穗确认关系的时候,她就做好了给季茗穗当一辈子舔狗的准备了。 谁知道季茗穗就愿意把她当成祖宗一样供着,没办法,为了配合季茗穗的特殊喜好,她只能隐藏本性给季茗穗当了十一年的娇纵金丝雀。 其实她心里更想给季茗穗当舔狗来着,没想到上辈子没当成的她,这辈子终于可以随心所欲的照顾季茗穗了,给季茗穗换鞋、做饭、打扫卫生了。 宋钰在心里欢呼了一声——耶! 然后就开始忙活。 她先把多余的鸡蛋和青菜放进了冰箱、零食塞进了储物筐,然后拿着剩下的食材去了厨房。 等水开的那几分钟,她也没闲着,拿着扫把,一边扫地,一边顺手整理房间。 季茗穗一向过得挺糙的,不过季茗穗的房间,虽然凌乱了一些,但是却很干净,属于那种乱中有序的类型。 季茗穗根本不舍得让宋钰干活,她上辈子赚到第一桶金之后,立刻就带宋钰搬去了市中心的大平层,并给家里请了两个家政阿姨,专门负责宋钰的饮食起居。 现在看着宋钰忙前忙后的,她真的都快心疼死了,于是她立刻皱眉制止,“宋总,你去歇着吧,房间我自己收拾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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