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结束,梁曼宁动作潇洒的活动了一下手指,语气略得意的问,“怎么样?” 于瑾拍她马屁,“这也叫简单……”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把梁曼宁拍的身心舒畅,“这是五星的,所以有点难,我给你调两星,你试试看。” 说完,梁曼宁起身给她让了位置。 看着屏幕上花里胡哨的界面,于瑾忽然有些感慨,这游戏风靡的时候她正上高中,心思全扑在学习和赚钱上,只偶尔听同学兴致勃勃的谈起,没想到重回青春时代,连这种错过的潮流都能体验一把。 还挺好。 “开始了开始了。” “按上下左右和空格就行吗?” “对,快按!” 这游戏,确实,特别简单。 梁曼宁眼看着那纤细修长的手指不慌不忙的敲击着键盘,像是一道不会出错的程序,精准无误的卡在点上,从始至终连击未断,和她最初接触这个游戏时的反应,简直是天壤之别。 她给自己挽尊,“……看吧,我就说两星很容易,这回你试试四星。” “好啊。” 于瑾玩了一局,已然掌握规则,手指动作更为熟练,轻松拿下第一名,让梁曼宁目瞪口呆。 “你这……再来!五星的!” 其实这种时候,于瑾应当表现笨拙,可她胜负欲望实在很强,不想输掉比赛,五星也竭尽全力了。 “你真是第一次玩?” “可能,有点这方面的天赋。” 梁曼宁这下心服口服,“难怪我妈说你聪明,脑子好做什么都容易,玩游戏都这么厉害……” 于瑾听多了这样的话,早已习惯,正欲谦虚两句,虚掩的房门忽然被推开,伊红梅站在门外,眼睛瞪得像铜铃,跟黑猫警长似的,“梁曼宁!你自己玩游戏就算了!还教坏于瑾!” 这场景,别说梁曼宁了,就是很小就没了妈妈的于瑾都打心眼里犯怵。 不过再犯怵她也得替梁曼宁挡枪,梁曼宁要是因为她挨训,必然会恶化她们好不容易亲近一点的关系,因此她玩笑一样说,“难道在老师眼里,我是一个会被游戏带坏的学生吗?况且是我求姐姐教我的,我今天已经把物理作业都写完了,想玩一会。” 伊红梅闻言,目光稍稍温和许多,“这样啊,那你们玩吧,我买了点水果,待会洗好了给你们送进来。” “谢谢老师!” 书房的门被重新关上。于瑾转过头,对上一双充满震惊又夹杂着羡慕的眼睛,“怎么了?” 梁曼宁不好意思对小自己几岁的于瑾诉说心事道,眼珠一晃,吞吞吐吐的道,“没,没怎么……那个,你来试试六星的吧!”
虽然这类毫无技术难度的游戏对于瑾而言并无吸引力,但轻松悠闲玩游戏的感觉却格外有意思,她点点头,任由梁曼宁操控鼠标。 这个家庭没有熬夜的人,到十点半就各自洗漱去睡了,于瑾洗了个澡,平躺在不足一米宽的小折叠床上,枕着自己手臂琢磨着之后的打算。 伊红梅是个好老师,可掌控欲太强,这里只能作为临时的落脚点,不能久留,而在不干预剧情进展的情况下,距离她认祖归宗还有少说一年的时间。 这一年她得怎么过,才能过的好,过的滋润。 于瑾没什么凭借金手指成为大富翁的念头,那样未免太辛苦了,她的豪门家产足够她享乐一生,这会实在没必要折腾自己还在发育的身体,比起财富,青春是更为宝贵的,重活一回,于瑾想要个不一样的活法。 …… 翌日,伊红梅做了早餐又出门去了,只留下一张纸条和三百块钱在餐桌上,纸条上写,梁曼宁的姥爷昨天晚上身体不舒服,伊红梅去看过后仍不放心,今天要带老人家去医院做个检查,中午就在姥爷家吃饭,让她们两个自行解决午饭,还让梁曼宁带着于瑾去商场买一双新鞋子。 “真是的……姥爷身体不舒服也不跟我说。”梁曼宁愤愤的将纸条攥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是不满意伊红梅总把她当成小孩看待。 于瑾一边给她盛粥一边笑道,“到了该让你分担的时候,你想躲都躲不掉,这样不好吗,天塌了都有人替你撑着。” 梁曼宁斜着眼睛看过来,觉得于瑾小小年纪不该用这种老气横秋的口吻和自己说话,可转念想起于瑾的身世,她的神情立刻变得柔和了,于是揭过这个话题道,“快点吃,待会带你出去买鞋。” 这几日于瑾被那双挤脚的运动鞋折磨够呛,能换掉它简直是一桩值得放鞭炮扭秧歌的大喜事,当即埋头吃饭,像一只乖巧又驯良的小狗。 梁曼宁看着于瑾,觉得很奇怪,她不仅不心疼父母的血汗钱,反而满脑子想着要去哪才能买一双足够体面漂亮的鞋,若是这些钱不够,她又能从小金库里拿出多少来贴补。 她很少这么大方。 吃完早餐,二人打车去了金源。 要说白城也有那么几条繁华的商业街,而其中最热闹的当属一家酒店两家商场围绕而成的金源环路,这里不说应有尽有吧,却也称得上年轻时尚,比别处更值得逛一逛。 于瑾这些天多数时间待在学校了,周围全是干净利落的校服,偶尔看见几个发型略显辣眼睛的发型,也会及时用谭米雪那张漂亮脸蛋洗一洗。 乍出校门,她一时有些,有些难以接受这时代的潮流。 非主流? “你东张西望什么呢?” “没什么,嗯……就是,突然觉得你头发很好看。” “头发?”梁曼宁摸了摸自己的齐耳短发,鼓起脸颊道,“我还想去做挑染呢,我妈肯定不同意。” “别,我觉得这样就挺好的。”于瑾怕她听不进去,又字正腔圆的重申,“干干净净,自然美。” “你懂什么嘛,现在流行的,我室友她们都做了。” “我是觉得,做人不能随波逐流,要保持自己的风格和做派。” 虽然被于瑾毫不留情的反驳了,但梁曼宁并不觉得气愤,或是丢了颜面,她只目光凝滞的想了想,随即轻快的笑道,“还挺有道理,那你觉得我适合什么风格啊?” 于瑾见她笑,也笑了,或许是和那些要么圆滑虚伪要么固执己见的成年人相处久了,现在愈发觉得小女孩单纯直接,生动有趣。 正因如此,她说话也大胆许多,“你皮肤白,穿红色应该好看。” 梁曼宁伸出手,贴在她的手背上,哼哼着道,“我白?那你呢?吸血鬼啊!” 于瑾的白和寻常人的白不一样,她是没有丝毫血色,透着一股冷意的苍白,就像古堡里不见天日的吸血鬼,因而总有人说她体质虚弱。 其实她体质还好,就是有些畏热,这时候商场里普遍不爱开空调,空气流通又不好,没逛几家店她额头上便冒了一层汗珠。 梁曼宁心细如发,在一家冷饮店前停下问她,“要不要喝饮料?” 于瑾摇摇头说,“我不爱喝甜的。” 梁曼宁当她不好意思,硬把她拉了进去,“有不甜的,爱喝什么就喝什么,我请客。” “那好吧。”于瑾扫了一眼上面的价目表,感觉价格还算实惠,就对里面的员工道,“中杯冰美式,加奶不加糖。” 梁曼宁目光晃了一下,有点惊讶的看过来,这让于瑾意识到以自己的情况不应该做出这样的选择,“之前同学请我喝过一次……” 她补救的话还没说完,便被梁曼宁打断了,“多苦啊,亏你能咽下去。” 于瑾暗暗松了口气,笑道,“口味不一样。” “哎,这种小资情调我这辈子算无福消受了,我比较爱喝黑珍珠奶茶。”梁曼宁偏过头,对冷饮店员工道,“来杯香芋奶茶,多加珍珠。” 买了喝的,两人又逛了好几家店,终于以合适的价格买到了两双简约大方的运动鞋,虽然超出了预算,但梁曼宁很满意,她看到于瑾走路轻快的模样,比自己买了新鞋还开心,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她昨天还有些排斥这个“不速之客”。 而梁曼宁的转变,于瑾自然看在眼里,也并不意外,凭她的道行,想跟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姑娘交朋友,简直不要太容易了。 话又说回来,也是梁曼宁比较好搞定,换做谭米雪,可能…… 于瑾刚刚在脑子里做出这样的假设,就听有人娇声娇气的喊她的名字,转身一看,不由为这天注定的孽缘而感到无奈。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玩过QQ炫舞的小天使,来让我看见你们的双手,《动情》搞起来
第009章 前女友的写作风格与郭敬明有几分相似,极其善于用大量笔墨,从多个角度来描述服装,在阅读那本小说时,于瑾就知道谭米雪喜欢穿价格昂贵,华丽又繁重的裙子。 从作家的角度出发,这样一方面可以塑造假千金骄奢的性格,一方面可以对比真千金清贫的处境,是很符合逻辑的。 不过放在现实却并非如此。 起码在于瑾看来,不管是极具欧洲宫廷风格的泡泡袖荷叶边白衬衣,还是有些洛丽塔意味,用蕾丝、轻纱、蝴蝶结组成的连衣裙,穿在谭米雪身上都毫不违和,甚至让她甜美漂亮的像一块新鲜出炉的草莓蛋糕。 在非主流成为主流的时代,谭米雪才是真正意义上充满个性的非主流。 如果她天生是善良的女孩,于瑾想,自己会爱她。 可谭米雪,爱她绝对是一桩苦差。 “愣着干嘛,快过来,我提不动了。” “……” 于瑾如今的身份算是谭米雪的第三号小跟班,虽不至于要给她捏肩捶腿,但在这种场合遇见,拎个东西是理所应当的。 梁曼宁不知其中缘故,见谭米雪如此盛气凌人,心里难免有些不悦。 于瑾敏锐的察觉她眉眼中不自觉显露出的情绪,笑着解释道,“这是我同桌,谭米雪。” 在校园里,同桌之间的关系往往很要好,听于瑾这么说,脸上又是一派轻松明亮,梁曼宁便以为二人平时的相处模式就是这样,这才扬起手来和谭米雪打招呼,“你好,我叫梁曼宁,是你们班任的女儿。” 相较梁曼宁的爽利大方,谭米雪实在很没礼貌,她含糊糊的回应了声“你好”,就转过头对于瑾说,“我今天晚上飞英国,要给那边的亲戚买点礼物,重死了,正好在这碰到你,陪我逛逛。” 于瑾低头看了眼自己手里的购物袋,问道,“你妈妈不是不给你零花钱吗?” 谭米雪也想起了上次的雪碧事件,马上从自己的名牌小包中拿出了一张信用卡,“我有这个。” “……” 诚然,谭米雪一直在陈述事实,可言行举止总有种炫富的感觉,在寻常人眼里肯定不太讨喜,这让于瑾略感为难,她不愿意让梁曼宁认为自己在巴结有钱的同桌。 虽然她正在这样做。 犹豫片刻,于瑾道,“陪你逛街也可以,不过你打算怎么感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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