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被人追着跑马也不是第一次了,大不了再狂奔一整夜呗,指不定跑过了国境线就安全了呢。 正想着,她便蹬着马镫跨了上去,当她正有些激动地想要夹马肚的时候,萧烈歌在马背上一撑就翻身上来,坐到了薛知景的身后,一把抓住了缰绳。 “想逃跑?你逃不掉的。” 薛知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地让自己的语气柔和一点,“我真的不是奸细,昨天我伤了你的手,我跟你道歉,你就放了我吧~” “道歉?”萧烈歌带着青草气息的味道从身后传来,但她的话却像是肉食动物一般的让人难受,“伤我的人,这么容易就放了吗?至少得给我当上十年的奴隶我的气才能消。” 听到这个话,薛知景的脸铁青铁青的,这人怎么这么野蛮,她是山里的强盗吗?还是说他们契丹人都是如此。 知道这里是辽国,又见过她住的野外帐篷,还见着掌柜对她如此恭敬,她怎么也猜到了,这个人肯定是契丹人,而且还有可能是契丹的贵族。 真是有着无法理解的文化差异,看来是说不通了,只能先这样,然后找机会再逃走吧。 跑马出城,目的地是昨天的那个帐篷区。 其实薛知景还挺佩服他们契丹人的,辛辛苦苦从蒙昧的阶段走向强大,占领了广袤的土地,拥有了丰富的人口,建立了鼎盛的国家,却一点都不敢到城里去享受花花世界的富贵生活,反而常年维持着从古至今的游牧渔猎,从而一直保持着足够强大的野性和武力值。 原来真的有人懂得什么叫做“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在这一点上,那个皇帝和皇太子都病蔫蔫即将“断子绝孙”的大成王朝皇族真的比不上。 萧烈歌带着薛知景进了自己的帐篷,她坐到了最深处自己的床榻上面,对着还站在帐篷中间的薛知景招了招手。 薛知景走上前去,准备跟她商量商量,“其实我有很多的才能,您看要不我给你当个账房,我算学很好的,我免费给您工作,当给您抵罪了好吗?” “算学账房?”萧烈歌琥珀色的眼珠转了两圈,笑了起来,“行啊,一会儿我的羊就要吃草回来了,你去数一数吧,大的有多少只,小的有多少只,晚上你再负责挑一只今晚烤了吃。” 这个任务太简单了吧。 走出帐篷,发现整个营区开始热闹起来,有人赶着一大片的羊回来了,浓烈的动物气息扑面而来。 薛知景在宫里吃过很多的羊肉,几乎都是从辽国进口的,羊肉交易还是两国之间的大宗交易呢。 只是,这数量? 密密麻麻一片啊,还到处乱跑啊,这要怎么数? 薛知景吃过羊肉,但没有跟羊交流过,萧烈歌手里那些赶羊的侍从有的则根本听不懂汉语,薛知景想让对方帮忙都没有办法。 只好用笨办法一个个地数,但是经常数完了,一转头,刚才数过的那只又跑到另外一边去了。 天都黑了,远处燃起了熊熊的篝火,萧烈歌哈哈地笑着过来,远远地对薛知景高声说道,“行啦,数不清楚就过来,陪我喝酒。” 薛知景没有想到自己在数学上的第一次滑铁卢竟然是因为一群羊??? 寒着一张脸走了过去,萧烈歌仗着自己比薛知景略高一点,便揽住了她的肩膀,左手一把猛地拍向了她的胸,嘴里说着,“你这小子太瘦了,这胸肌?” “唔~”薛知景被拍得闷哼了一声。 萧烈歌力气大,又没轻没重的,听她的意思,还当这是胸肌呢,薛知景差点儿觉得自己回头都该不能发育了。 感受到异样的触感,萧烈歌的手也僵了。 过了一阵,萧烈歌才干干地问道,“你是女的?” 薛知景也有些诧异地看向她,“难不成你一直以为我是男的?” 萧烈歌的表情很明显就是这样,她甚至略微有些尴尬的脸红。 薛知景脑子里迅速闪过一些说辞,趁着对方此时的尴尬,赶紧说道,“所以我说我不是奸细,谁找奸细找我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这我能做什么事儿?” 说这话的时候,她还努力地表演了一下,语气放柔,姿态放软,力求表现出自己最柔弱的感觉出来。 萧烈歌梗着脖子说道,“那你是干什么的,不是奸细,身上血腥味儿怎么这么重?” “哎~”薛知景开始发挥她的表演才能,故作悲伤地说道,“其实我是大成边境的一个富家女子,我家主要的生意是向辽国这边贩卖药材,这不今年大成受灾,药材吃紧,我们家的资金就断了。为了凑资金,我爹就要将我嫁给另外一家的少爷冲喜,好拿对方的彩礼。结果那个男的根本就是个病蔫子,长年躺在床上下不来,但是为了家里,我不得不认命,可是,就在我出嫁的头一天,突然那个病蔫子死了,我听说我嫁过去就要冥婚,直接把我活埋了,我只好逃走了。” 萧烈歌哪里听过这样的故事,顿时就愣了。 薛知景当然要再接再厉了,继续说道,“我没有办法,只有一路往北跑,我家的人在后面追,我就一路跑进了林子里,后来还遇到了一头野猪。索性我们边境人家的女儿,都会学点拳脚,万一遇到事情能用得上,我就拿着石头和木棍跟拿野猪搏斗,身上就沾上了它的血,但我也几乎是筋疲力尽才来到这里的,后面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这?” 薛知景的表情实在是太过真诚了,简直说得她自己都信了。 万分感谢现代社会那些丰富多彩的段子和电视剧桥段,让她分分钟都能编出一个能哄骗草原无知少女的故事来。
其实萧烈歌已经信了,当她发现对方是女孩子的时候,莫名的就有了一种自己误会捉弄了对方的感觉,好像还有一点点的愧疚。更别提对方说出这样的一个故事来,更是在她单纯的心灵里落下了震颤。 但她从小地位尊崇,是皇后生的女儿,以前父亲当皇帝,现在哥哥当皇帝,都任她放肆地做自己,从来没有给谁道歉过,当然也没有人敢编故事哄骗她。 所以她虽然心里想着自己有失误,但嘴上却仍然说着,“那也不能证明你不是奸细,况且你还伤了我,你还是我的奴隶。” “……” 不过就算如此,薛知景还是发现了萧烈歌对她有些不同了。 熊熊的烈火上烤着一只羊,萧烈歌铁塔一样的侍从像个200斤的大厨,仔仔细细地在给那烤全羊洒香料,香味儿远远地飘了过来,让人不自觉地流了口水。 萧烈歌拉着薛知景席地而坐,面前是一个小餐桌,萧烈歌招呼人再送了一个陶瓷的碗来,然后她从她的羊皮酒囊里面给两人一人倒了一碗的酒。 “喝吧,马奶酒。” 薛知景端起碗来,闻了一下,度数不是很高。 她对着身边的萧烈歌笑了笑,说了声,“谢谢!” 萧烈歌系在头上的红色发带落到了她的脸上,被萧烈歌一手扒拉开,然后她脸上的那股别扭的劲儿就落入了薛知景的眼里。 薛知景慢慢的松了一口气。 虽然对方是契丹贵族,还动不动就爱说奴隶奴隶的,但本质上还是个有着孩子般单纯内心的少女,性格还是可爱的。 这样的话,或许自己逃离的计划,还是可以实现。
第23章 洗脚奴隶 烤好的羊肉被切了一块装到盘子里送了过来。 萧烈歌对着薛知景摊开了手,“我的刀,给我~” 薛知景看了看她,很想装个傻,没有想到萧烈歌呵呵一声,说道,“别告诉我你丢了,我这么金贵的一把匕首,你肯定好好藏着呢,拿出来吧,不然我自己来拿。” 薛知景这才从怀里将其取了出来,她用自己的一块衣服下摆包着呢,没有武器的人好不容易拿到一个武器,真不想拿出来。 萧烈歌拿了过来,将其取出,切下一片羊肉,用刀插着递给薛知景,“你要是表现好,我回头赏你一把匕首,不过这把不行。” 她挥了挥手里沾了油的匕首,“这是我父亲送给我的,他都去世了,我当个遗物呢。” 原来是遗物,薛知景顿时神色一动,道了个歉,“对不起啊,我不知道。” 萧烈歌倒是对她的道歉没有什么反应,“吃啊~”她扬了扬下巴,指向了那刀锋插着的那一块羊肉。 薛知景伸手将其取了下来,一边看了看萧烈歌,一边将其放到了嘴里。味道不错哦,油脂丰富,美拉德反应呈现的味觉享受极其舒适。 在汴京城的时候薛知景常吃羊肉,因为这个时代猪肉还不太流行,但大成王朝的人喜欢煮羊肉,味道是不一样的。 估计见薛知景尝得挺好,萧烈歌有一种养宠物的类似感觉,那种投食之后的精神满足。她又去切了一块,说道,“我手里的羊,那都是草原上最肥美的。吃着烤羊肉,喝着马奶酒,这是贵族的享受。” 薛知景心里暗想着,这人要求真低。 对方却骄傲地说道,“我跟你说,一般的奴隶可享受不了我的烤羊肉和马奶酒,你就感恩戴德吧。” 这奴隶的事儿还没完了吗? 萧烈歌说奴隶要随时在她的身边伺候她,给她安排在她的帐篷里睡,还让她的两个女奴照顾薛知景换了身他们的衣服。 萧烈歌睡她那个膝盖那么高的矮床,而薛知景作为奴隶,要睡在矮床侧面地板上的毛毡毯上。 睡觉前,两个女奴给抬了一个装了热水的洗脚桶进来,她们本来想蹲下来的时候,萧烈歌招呼她们出去,对着薛知景招了招手。 “来,小奴隶,给我洗脚。” “……” 薛知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给自己做心理建设道,没事的,寄人篱下寄人篱下。 她走了过去,蹲在了洗脚桶的面前,还对着萧烈歌笑了笑,“把脚给我。” 薛知景此时笑起来,眉目柔和,墨黑的瞳仁清澈明亮,看起来既青春又灿烂。 萧烈歌又呆了,她觉得自己像是落入到了春季草原上繁茂生长的花丛当中,轻柔的阳光洒在她的额头上,疾风刮过她的面颊,带来一阵又一阵温暖的气息。 “嗯?脚。”薛知景催促了一下这个突然发愣的人。 萧烈歌下意识就躲开了对方的目光,脚一抬,就连着靴子伸到了薛知景的面前。 薛知景轻轻地给她取下鹿皮靴子,解开她白色袜子的带子,将其取了下来。 萧烈歌的脚白白嫩嫩的,还有些小,跟她的身高比起来有些不配。薛知景给她把脚放到盆子里的时候,突然有一种在给小朋友洗脚的感觉,虽然她前世没有养过孩子。 突然就抿嘴一笑。 “你笑什么?”萧烈歌竟一直在观察着她,发现她笑了起来,便古怪地问道。 薛知景的手放在盆里,指腹按在萧烈歌的脚上,肌肤接触着,她还沿着对方脚趾的纹路在按着。 她抬头看向萧烈歌,手却没停,“没有,就是觉得你的脚挺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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