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奴隶打仗不行,白马说要不用他们排队摆阵,只要会骑马敢杀人就行,那些牧奴过得也惨,干活不说吧,动不动就被抓去祭祀。那些人信奉什么战争之灵,要砸下来头盖骨喝血,等我们让他们杀人的时候,一个个一开始还不敢,我上去就先教他们怎么割头皮,跟那些牧奴说他割你们的,你们也割他们的啊。才割了几个,那些牧奴就红了眼了,杀了个遍。” “我当时还担心人多了走得慢,白马说我们再有三天就能到了,这时候就算有报信的,他们也回不来,再说也没人想到我们能跑这么远的地方。” “路上斥候还看到了几个村落,但是白马都没动,他说等回来的时候再杀,免得回来的时候挨饿。要不说当初姬夏让我们听他的,要是我,肯定想不到回来的事。” “等到了那个村落,那村落真是大啊,估摸着少说也得有七八百人。他们又不种地,再大的话牧草就不够了,男人走了一半,留下的人也不多。” “当时白马就说,姬夏当初离开城邑的时候得留人监城,这个大村落也一样,首领不在肯定也得留个人,这个人要是能抓到那可就不是一般的功劳,就像是假如咱们和娥城打仗把数九抓了……” “他说一旦打起来,那人肯定会跑,所以得分四十个人去后面埋伏。我们就抓草,白马自己肯定不能去,那些奴隶也不会。八十个人,七十九根草,我抓了个最长的。嘿,当时我弟弟抓了个最短的,气的直骂。” “临走的时候,我弟弟还把我葫芦里剩的一点酒抢走了,说我要是真抓着人了,回到夏城不知道有多少酒。我当时就想,酒不酒的那倒没事,我就寻思着也想和狸猫一样,和城邑里的女人出去单过,真要是这事办成了,估摸着那女人肯定觉得我很厉害。” “我也不知道白马这一仗是怎么打的,三面放火就留了一面,我们就在没着火的那边藏着。也就两个时辰的功夫,一群人就慌慌张张地骑着马往这边跑。当初埋伏的时候白马就说的明白,马跑两个时辰就得歇一阵,那时候正是他们跑不动的时候,我一看人不多,但是一个个穿的不是貂皮就是狐狸皮的,就带着人冲过去了。” “我就盯着一个女的,心说杀归杀,那一张白狐狸皮可别粘上血。后来我才知道,你们猜这女的是谁?” “嘿,这女的原来是首领哥哥的女人,首领的哥哥原来是首领,死了之后当弟弟的当了首领,马啊,女人啊,都成了他弟弟的了。长得还是挺好看的,不是很强壮,但是头发就像是傍晚的太阳一样,皮肤白的真就根茅草根一样,我追上去,第一剑刺歪了第二剑才刺死,可惜那张白狐狸皮了。” “又弄死了几个后,我看一个老人脖子上挂着那么多的人头皮,都快死了,手里还攥着一个头盖骨,旁边两个年轻的死命护着,我就知道这个人肯定就是白马让我抓的那人。” “那两个年轻的打仗是把好手,我也没和他打,带了七个人一起拉弓,一轮就给射死了。我跑过去一把就把那个老人拽下来用草绳子捆住了。” “他手里拿着的那个头骨可和别的不一样,里面有一层亮闪闪的东西,跟铜似得,可又不是铜,比铜还亮,就垫衬在头盖骨里面。血倒进去,轻轻一倒就全流出来了,一点都不粘。”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头盖骨真不一样,这是他们部族从西边迁来之前就有的,有人在水里玩的时候捡到的一种黄色的石头,特别亮,还特别沉,也不像咱们炼铜一样还得用炭熔炼,拣出来就是亮的,就是很软。” “当初他们在西边一共做了七个这样的头盖骨,给各个部族中最厉害的巫灵祭司。他们好像是因为信战争之灵还是大地之灵的事打起来了,这个部族就迁走了。除了他们占着盐田外,这个头骨也是挺多迁到这的小部族跟随他们的原因。好像西边的部族来过好几次想要这个头骨,他们都不给。” “这东西还真挺好看的,我以前没见过,可是第一眼看到那种黄澄澄的颜色就觉得这东西真好。” “等我带着这个活的去找白马的时候,那边都已经杀完了,满地都是死羊,血都把草染红了,明年那地方草肯定长得很高。” “我们八十个人一个没死,还放了那么多奴隶,走的时候我们一人骑着四五匹马。那些牧奴要跟着回来,白马就和那么牧奴说:以前他们抓你们当牧奴,你们看看,其实他们也就一个脑袋,现在你们有马有武器,去抓他们当牧奴。跟着我们回去,得当野民……” “那些牧奴一听,觉得还是不跟着来了,三四百人就留下了四十来个,剩下的赶着羊什么的又学我们去找杀别的聚落了。” “其实我知道,白马是故意的,让那些牧奴引走那些部族报复的人,他们又不能打,人越多走的越慢,真要是被追上反而不如我们人少跑得快。而且这些牧奴都不用我们教他们,他们肯定会让那些奴隶主恨的牙齿酸疼的。” “我们就和牧奴反向走,选了最好的马,除了马也没什么东西值得带回来。回来的时候,留的那几个村落正好够我们吃的,干草什么的都是备好的。我们就边走边杀,村子都不大,有时候还没等杀呢,人就先跑了。” “路上有病的跑不动的马就扔掉,一开始有村子,后来就杀马吃,不过马可比羊大多了,杀一头就够我们吃一顿的,就是肉太粗,一点不如羊肉好吃。” “姬夏你走的时候留给我们三百匹马,我们杀了一圈带回来了四百匹。一开始我们不会骑马,蹬着踏脚绳,骑了几天大腿里面摩的全是血。现在回来的一个个都会骑马了,大腿里面的肉也结疤了,带回来的四十个牧奴也都是骑马的好手。” 他眉飞色舞地说完,从装着白狐狸皮的口袋里掏出来一个头盖骨放在议事会大厅的石头上。 头盖屋里面趁着一层黄金,加工的并不精细,可能是捡到的狗头金,毕竟金的金属性太惰,自然界里大多是单质存在,而且质地又软,延展性极好,不需要太精细加工,也可以弄的这个时代意义上的很薄。 即便议事会大厅中的人从未见过金子,金子也没有被赋予高阶等价物的含义,但在傍晚的火光下发出的熠熠光泽,还是让人不由自主地喜爱上了这种金属。 前世里很多与世隔绝的部落,甚至新旧大陆数万年都不曾有联系,但黄金却不约而同地成为了各个文明圈所最喜爱的金属。 闪烁的光泽下,报信的人笑的露出了牙齿,将几张狐狸皮放在头盖骨的旁边,笑道:“等白马回来,城邑要赏他些什么呢?他说,这头盖骨和抓到的那个巫灵祭司,得分一半的功劳给分开的那七十个人。”
第四十章 应对 两个人的故事讲完,铜剑的主人收回了自己的剑,叹了口气,起身推开了门口的人离开了议事会大厅。 很快,另一个报信的人也离开了,议事会大厅的门关上了。城邑中六司之下直辖的官员基本都在房间之内,加上十几个部族首领,整个城邑权力中心的人算是齐了。 狼皮问道:“这事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打仗哪有不死人的,有规矩,该怎么半就怎么办。你们觉得我怎么样?” 几个人一愣,急忙道:“很好啊。” “那你们觉得那些奴隶会觉得我怎么样?” 几个掌管奴隶的人嘿嘿的笑了,他们可是不止一次听奴隶们咒骂过陈健,甚至有奴隶唱几句关于牛虻马蝇蚊子的歌,然而仔细一听都知道是在骂陈健。 “同一个人,同一件事,评价是不同的。想让所有人都说你的好,可能吗?好比你们中有税务官,收税的时候别人也说你不好,是不是你们就不去收他们的税了?管打仗的首先要打赢,剩下的都不重要。城邑和部族不一样了,为了城邑,总得有人恨你,但也会有人敬你。做的越多,恨得越多,敬的也就越多。” 他叹了口气,看着这些将来城邑的管理层,很郑重地说道:“你们想一想,想通的就留下,想不通的,那就什么都不要管,做个好人,族人们都会敬他,谁会恨他?” 下面的人沉默了一阵,没有一个人离开,城邑和部族已经不一样了。以往部族必须要得到族人的尊重,而城邑除了尊重之外,还有暴力还有规矩。 狼皮起身道:“我也是这么想的,怨恨归怨恨,可白马的确成功了。只是我听这两个人的意思,好像草原上部族的人还不少,咱们是不是要准备一下?” “打仗倒是不怕,他们未必打得过咱们,我现在愁另一件事。” 陈健吸着凉气站起来,苦笑道:“怎么说呢,好比我在山洞里,不远处就有一个鱼塘,每天我去鱼塘捕鱼就饿不死。现在忽然有了一头老虎藏在附近的山林里,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老虎会扑过来,所以你得整天拿着长矛,不能拿渔网了。哪怕这老虎不立刻跳出来,可我也没时间捕鱼了。” 他从石板下的皮囊里拿出几张树皮,看着上面密密麻麻只有自己看得懂的数字,重重地叹了口气。 白马做的不但没错,而且很好。但正是因为很好,所以和草原上的那些西边迁来的部族结下了大仇。 不是一个所谓的头盖骨的问题,而是草原上的部族肯定会趁这个机会打一仗,来凝聚人心或是统一数百里范围之内的草原诸部,仇恨会让他们暂时放下一些分歧,也会让那些有雄心的人趁这机会树立威信。 草原的生态很脆弱,陈健和白马在草原上转了一圈,杀的几百号人,羊更是宰杀了一堆,但是相比于辽阔的草原这还不够。 因为他们不种植,所以他们住的很分散,而因为很分散,所以不可能一次都杀光。 杀得大多是女人老人和孩子,轻壮的男人杀得不多,白马袭击的那个村落只是草原大部族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比如落星投靠的是首领的大儿子,小儿子留在原本的村落,其余的儿子都分散到其余的地方,只有每年特定的时候才会聚在一起。 不管是要给族人一个交代还是为了立威或是为了削弱那些不顺从的部族,这一仗或许真的会打起来,陈健只能提早准备。 城邑的家底太薄了,任何时间都是宝贵的,趁着冬天下雪前多开垦一些土地明年就能多收获一些粮食。 就算不考虑趁着现在开垦土地的问题,其实各个部族的粮食都不够撑到明年新麦收获。
收获的麦子本就不多,种到地里将近十八万斤,吃了一部分,又因为第一次吃到正式的主食吃的又多了些,此时雪还没下,各个部族加在一起的麦子也就剩下十四万斤和十几万斤的豌豆;菽豆除了保障新军外,都要留下做种子。 城邑公产稍微多一些,不算菽豆,还有八万多斤粟米,九万多斤麦子,十四万斤豌豆,七百多头羊,两仓库的臭烘烘的鱼干,而粟米有一大半还存在别的城邑没有运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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