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长君之所以会遭暗杀,沦落成如今的模样皆是因为手下人的出卖。而出卖的他人便是天道宠儿的男人——孔宗文。 孔宗文本是戚长君的手下心腹之一,却因为没抵住金钱的诱惑出卖了戚长君的行踪。 戚长君有个只有心腹们才知道的事,就是每年他都会抽一天的时间去一个地方。全年,只有那一天是他独自行动的时候,那里仿佛是他的圣地,他不准有人跟随。 从敌对势力嘴里得知戚长君“死亡”的消息后,孔宗文的胆子立刻大了起来,在军队内部搞起了分裂。 没了戚长君领导的军队很快的变成了一盘散沙,最后分成了三部分。五分之一的人归顺了孔宗文,自立门户;五分之一的人坚守华南,继续守卫戚长君的地盘,和孔宗文打起了擂台;第三部 分,也是大部分的人则选择了卸甲归田。 他们想跟随的只有戚长君,没了戚长君的军队呆着也没意思,反倒不如回家种田,过几天安稳日子的好。 “小飞,吃,吃。”傻大个夹着一块肉送到顾云溪嘴边,打断了他的回想。 顾云溪笑了笑,张口把肉吞了下去。傻大个一看他真的吃了,顿时兴奋地拍了起手来,就像个没长大的小孩子一般,喜怒都在脸上。 这人的傻并非是天生的傻,是因为脑子里的淤血作祟。只要他日日用世界能量为爱人调节,不出三年就能痊愈。 如果爱人活着回到华南,孔宗文的宏图大业又会如何呢? 有一个一呼百应的对手在,孔宗文想称霸一方唯有另寻退路。就看天道准备给他什么样的金手指扳回世界线了。 想到这里,顾云溪的眸光渐渐冷了下来。他不得不再次用些手段逼天道现身了。上个世界,他让系统吞噬了卓昀夜的灵魂,天道竟然都没有任何反应。 越是没有反应,有时候就代表着越是危险。天道的卑鄙他从来不会小觑,端看他到底是想搞什么花样。 “你可还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气氛和谐的用完饭,梅致鹏十分和蔼的向傻大个问道。他看得出来,傻子并没傻到家,就是脑子不太灵活,语言表达不太行。你说话只要不特别高深,他都懂,显然以前受过不错的教育。 傻大个挠了挠头,呵呵傻笑着回道,“傻子。”所有人都喊他傻子,他清楚的记得少年也这样喊过他。他说完后骄傲的看向顾云溪,似乎在求他的夸奖。 顾云溪呼出一口气,摸着傻大个的头,轻笑了几声道,“傻子这个名字不好听,以后我便叫你梅佑南吧。”
“父亲,您看如何?”冠以梅姓,肯定要得到身为一家之长的梅父点头才行。对于这个决定,心善的梅父一定不会拒绝。 “好,就叫这名字吧。”梅父笑了两声,停顿了一下接着道,“回头我便让人把族谱拿来,把佑南收为义子,当你的哥哥吧。” 傻大个虽然又傻又丑,但是不知怎么的,梅致鹏就觉得看他顺眼,还越看越顺眼。他有种直觉,这男人曾经必定不是池中物。就是可惜,傻了。梅家这一代只有顾云溪一个孩子,实在是子孙凋零,多收个儿子热闹热闹挺好。 顾云溪双手成拳握在唇边轻咳了一声,抬眼望向不按常理出招的梅父,真想说不用对傻大个这么好。爱人成了哥哥,他俩以后在一起了,可不又得把梅家推向风口浪尖。 “飞儿,在外的时候,多注意照顾照顾哥哥。”梅致鹏的视线在两个儿子身上来回转了转,语气轻快地对顾云溪吩咐道。 顾云溪看着梅父脸上愉悦的笑容,乖巧的应了声是。 傻大个不知道梅父在高兴些,听顾云溪说了声是,也跟着回了声是。然后用那双单纯的眸子看着少年,里面带着欢喜、亲近和一丝丝的羞怯。他拉着顾云溪的袖口,指着外面的天色说道,“黑了。”黑了就该睡觉了,他要和少年一起睡。 顾云溪自是知道他的心思,漫不经心的瞧了他一眼。傻大个马上用可怜兮兮的目光盯着他,看的人都不舍得拒绝。 也许是感觉到顾云溪对他平和了很多,他的行为放肆起来。也不管梅父还在场,扯着顾云溪就走了。 顾云溪微微眯了下眼,用探究的眼光看着傻大个。真是,说他傻他是真的傻,但有时候偏偏又比谁都精明,知道怎么戳人软肋给自己谋福利。 一个傻子成了梅致鹏义子的事,第二日就成了平城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羡慕傻子的好运气。 要是能享受每家的万贯家产和滔天权势,别说只丢了一只眼,就算再加一只手他们都愿意。有人伺候,什么都不缺的生活,在这个乱世,那该是何等的好。 “依我瞧,梅致鹏就是个道貌岸然之辈。他就看人是个傻子,便想随便糊弄一下,不用赔钱了。如此品格低下的人竟然被称为守护神,呵呵。”一位年轻男子在茶楼之上发出了不同的看法,他嘴角的笑意还没来得及收敛,顿时就化成了一声痛呼,脸上遭了一个瓦红色茶杯的重重一击。 “你不是我平城人,胆敢诽谤梅家,滚出平城!”这男子还未弄清是谁打了他,便听到了这句话。抬眼就见数十人正脸色不善的盯着他。 平城已经是乱世之中的桃花源了,但是他们明白,这个桃花源却是处在风雨飘零中。在这外面有一双双虎视眈眈的眼睛盯紧了平城。所以平城人不能失去梅致鹏的保护,他们无论怎么非议梅家,在他们看来都是平城内部的事情,却绝不准外人对梅家评头论足,还敢诋毁他们敬重的梅致鹏。 男子惊怒非常,手指颤抖的指着在场的平城人道,“你们,你们,哼!”他甩了下衣袖,大踏步离去。茶楼上的人互相看了看,齐声笑了起来。 楼上雅间的顾云溪轻抿了一口茶,笑了笑。平城人倒是有几分可爱,无怪乎上一世梅家牺牲全族也要保护平城了。
第144章 打脸倾城戏子 傻大个自从得了梅父的认可,便彻底在梅家扎根了。 梅父对他很纵容,那种纵容中带着一份说不出道不明的恭敬,不由得让顾云溪心生怀疑,认为梅父是不是知道傻大个的身份了。想到梅致鹏对军阀们不加掩饰不住厌恶,才把这种怀疑压下来。 顾云溪之前就说过,傻大个是个很会戳人软肋,得寸进尺的人。他现在仗着哥哥的身份,非要每晚都和顾云溪一起睡。说只有握着少年的手,他才能睡的安生。 他在梅家并不像外界所想的那样好无用处,作为一个曾经叱咤一方的男人,傻大个的警觉性非常强,他的体内仿佛囚禁着一头猛兽,只要有不轨的人敢接近顾云溪半步,立刻就会被他凶狠的撕成粉碎。 这让梅致鹏对傻大个黏着顾云溪不放的行为倒是乐见其成。 顾云溪身为梅家的独子,意图通过他威胁梅致鹏的人不在少数,平日跟在他身边的守卫从不少于五个。如今傻大个一个就能顶十个,梅父自然高兴。 “小飞,你累不累。”傻大个一脸心疼的擦着顾云溪额头的汗水,嘴里不断的嚷嚷着说,“我不要你练了。” 一晃就到了酷暑难耐的夏天,即便练功的地点已经挪到了室内,梅家也运了数量可观的冰块来降温,仍然抵不住那种独属于夏季的闷热,加之每日繁重的练习,十几个少年均热得满头大汗。 咸湿的汗液很快的再次冒出来,模糊了顾云溪的眼睛,他微皱了下眉,甩了下头发,仰头对傻大个道,“快去一边呆着,要不一会儿师傅来了又得骂你。” 庄老头对傻大个看不惯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张口训闭口骂都成了惯例。这也难怪,谁叫他总是吵嚷着不让顾云溪学戏了。 整个梅园谁不知道顾云溪是庄老头的心头宝,最看好的弟子,就等着将衣钵传给他呢。偏这傻大个天天念叨着让顾云溪放弃、放弃,庄老头不知道忍了多久才没上手揍他。 傻大个哪里肯走,嘴里一边嘟囔着,“不学了,不学了。”手上边一刻不停的给少年擦着汗。 “梅大少爷,麻烦您上别处嚷嚷去。我老庄头还得教弟子呢。”庄老头手里拿着一条长鞭气咻咻的走了过来,劈头盖脸又是一顿骂,“你要是闲着没事就去看看戏,喝喝茶,做些少爷该做的事,别来这烦人!” “小飞,你听到没,老头说让我们去喝茶!”傻大个顿时眼神晶亮,拉着顾云溪就要走。 这可把庄老头气的不轻,一脚就朝他踹了过去。 傻大个这倒是机灵了,知道躲。 庄老头翻了个白眼,他就晓得这小子在给他装!有些话他听着了,非得给你扭曲个意思。有些话,他就单单捡着听。以后谁在给他说傻大个傻,他就给谁急! 顾云溪摇了摇头,拂开傻大个的手。他指着坐在一旁安安静静等着他的系统和惊天道,“去,和他们一道呆着去。否则下次我不带你来了。” 这个威胁果然很管用,傻大个虽然心不甘情不愿的,还是听话的走了过去。 系统面无表情的瞥了瞥他,冷哼一声。在他心中,他的主人没人能配得上,如果不是胜在时间上,这人休想碰他的主人一下。 系统对顾云溪的感情很复杂,但总归来说崇拜更多爱慕。他当初舍了命背叛主神,就曾想过无论何种结果,只要能陪陪顾云溪,他都愿意咽下去。 现在,能得了顾云溪的一点信任,对他来说就是天大的恩赐了。 惊天舔了舔傻大个的手,阴阳怪气的还了系统一个冷哼。若不是怕顾云溪生气,它还会给这个无知的系统一爪子。 它的两个主人可是宿命爱侣,注定会爱上彼此的,一个小小的系统懂什么!看它,它都原谅前主子,不阻拦了。 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两年的时间就这样悄然无声的逝去了。 十五岁的顾云溪比之以往的青涩少年更添了一份成熟的意味。他容色无双,如琬似花,连平城最娇俏女子都比不得他半分。当他出现在平城街道上的时候,身上散发的光彩简直令人神魂颠倒,只恨不得能再多长一双眼睛,能多瞧上少年两眼。 傻大个常常因为众人对顾云溪痴迷不已的视线而在街上闹得不可开交,每次都是被一众家仆强压着回家,方才能免了流血事件。 顾云溪学的是旦角,非常注重行为举止,他的一举一动优雅至极,带着一股迷人的韵味,让人不由自主的心驰神往,他就算不上妆,没有华服加身,也能紧紧的抓住人的眼球。 每日里意图偷偷潜进梅园看他练戏的人不止几何,还未正式登台,他便已扬名北方,成为路人皆知的人物。 “好,很好!”面貌又苍老了几分的庄老头站在台下,激动的身子都在颤抖。他灼热的目光在顾云溪和黑少年身上停留了许久,兴奋道,“你们可以正式登台了!” 他和众位师傅已经教无可教,这批孩子个个都是好苗子,他们能得了这些弟子那是前世修来的福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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