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 “偶尔飞来蹭食。” 桓容靠向车壁,看着吃饱不算,还要将剩下的肉干划拉到一起,准备吃完打包的领角鸮,摸了摸刚刚被蹭的手背,这是要成精的架势? 荀宥和钟琳互看一眼,都没再发问。 自被桓容从流民中挖出,两人见识过太多不可思议之事。要是逐一深究,问题会越来越多,稍有不慎就可能为桓容引来麻烦。仅为满足好奇心的话,实在是得不偿失。 既成为县公舍人,凡事自当为县公考虑。 自古以来,凡身具大才,贵不可言者,总有异事存于世。例如剑斩白蛇的汉高祖,出入有云彩浮于头顶;重立汉室的光武帝,同样有异闻存于史书。 对比桓容的种种,荀宥和钟琳都是心头微动,再看向桓容,表情均闪过几分异样。 两人家学渊源,不比郗超善相人,却也有几分相面的本事。 越看桓容的面相,两人越是心惊。 初见未曾觉得,如今细看,竟有几分贵极之相! 两人目光灼灼,桓容被看得万分不自在,差点撵人下车。即便对面是两个帅哥,还帅得各有千秋,被这么盯着也着实渗人。 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荀宥和钟琳同时收回目光。 面上虽然不显,心下却不约而同生出一个念头:乱世之中,能者居上。明公身具司马氏血脉,生母是晋室长公主,问鼎九州,逐鹿中原,并非没有可能。 从龙之功。 四个字撞进脑海,沉稳如荀宥,安然如钟琳,也不由得攥紧十指,激动起来。 夜色渐深,领角鸮吃饱喝足,抓着肉干飞走。 营地外的狼群抢完内脏和碎骨,仍不舍得散去。 幽幽的绿光在营外游动,木板后的士卒分毫不惧,偶尔丢出几块骨头,活似在逗弄看门的凶狗。 远处林中,埋伏的鲜卑骑兵愕然不已。 “幢主,他们真是汉人?” 要是没看错,环绕在营地四周的可是四五群狼! 入冬之后,北方的狼群愈发凶恶。 饿疯的凶狼遇上虎豹都敢撕咬。 这些晋军非但不将狼群撵走,反而“养”在营外,他们疯了不成? 队伍中的羌人和羯人暗中交换眼色,趁着鲜卑幢主被狼群吸引注意力,猛然仆上前,抽出藏在身上的匕首,一刀扎进他的后心。 得手之后,两人立刻抢过弯刀,打出一声呼哨。 其他羌人和羯人收到讯号,纷纷拿起武器,冲向最近的鲜卑人。 原本想着帮鲜卑人打破晋军营地,狠狠捞上一把,再将这些鲜卑人除掉。不想这些汉人十分警惕,营盘造得像地堡,外边还有成群的野狼! 若是和鲜卑人一起进攻,死伤肯定惨重。如果不能取胜,被汉人认出来,部落的生意也会玩完。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干掉这群鲜卑兵,向汉人示好。回到部落后,再向邺城送信,将事情栽到汉人头上,照样能捞到不少好处。 心思既定,羌人和羯人动起手来毫不犹豫,刀刀狠辣,目的就是要将鲜卑兵斩尽杀绝,一个不剩! “啊!” 鲜卑兵遭遇突袭,经过最初的惊慌,迅速镇定下来,开始三两背靠一处,同羯、羌对砍。 如荀宥和钟琳所言,慕容垂的确打着大军的主意。殿后的队伍并不被他放在眼里,知晓是桓容领兵,才派出几百精锐前往夜袭。 不料想,鲜卑将官习惯了欺压杂胡,忘记上峰的警告,遇上羌人和羯人部落,照样搜刮牛羊。 和往日不同,被搜刮的部落非但没有反抗,反而愿意出人一起追袭晋军。 理由很简单,这伙晋人带了不少好东西,战功和武器他们一概不要,只要大车和皮甲就好。 “好!” 鲜卑幢主没想过这是圈套,答应得十分痛快。殊不知,羌人和羯人跟上队伍的同时,就是他丧钟敲响的开始。 林中的厮杀开始得突然,结束得却并不快。 鲜卑人仗着武器精良,和羌人羯人拼死搏杀。喊杀声引起晋兵注意,更引来营外的狼群。 “府君,可要派人前往打探?” “不用。”桓容刚要入睡,听到秦雷的声音,裹着斗篷坐起身,道,“让弓兵上大车,对着营地外的狼群射击,注意别射死了,赶往林中即可。” “诺!” 林中是哪族胡人,桓容不关心。 之所以留下狼群,防备的就是夜间出事。这些野兽可分不清种族,管你是鲜卑还是杂胡,一概都是猎物,照扑不误。 不枉费他一路舍弃牛羊内脏,各种培养感情,关键时刻总能用上。 至于敌友? 这个乱世,讲究的是权势,维系彼此的是利益。 他和杂胡做生意,却并未同其结盟。 那些部落的确得了他的好处,但机会送到眼前,照样会扑上来狠狠咬上一口。 密林距营地不远,至今没有任何示警,动手的时机也相当突然,足可证明其不怀好意。 今夜没动手,八成是知晓自己不好惹,没有取胜的把我。不然的话,十成会和鲜卑骑兵一起进攻营地,然后再来一场黑吃黑,一箭双雕,一举两得。 他不过是抢先一步,将危险扼杀罢了。 残忍吗? 的确。 狡猾吗? 不假。 但在这样的时代,不能冷下心肠,早晚会成他人的盘中餐,变成砧板上待宰的鱼肉。 桓容十分清楚,走出这一步就再也回不去了。 那又如何?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乱世之中,当为乱世之法。 过于心慈手软,不会被人称道,只会被视为软弱。 桓容坐在车内,望着留有剑痕的车壁,静静听着北风呼啸,狼群嘶吼,以及隐约传来的惨叫,双拳一点点握紧,直到掌心留下月牙状的凹痕。
第八十九章 将计就计 大雪纷纷扬扬下了整夜。 清晨时分,桓容推开车门,一阵冷风迎面扑来,接连打了两个喷嚏。 “郎君,北地寒冷,不比建康,还是多加一件裘袄。” 阿黍展开狼皮制的裘袄,仔细搭在桓容肩上。 黑色的毛领在下颌围拢,两枚珍珠镶嵌在领口,随着呼吸,一层薄薄的雾气凝结在皮毛上,愈发衬得少年肤白似玉,鹄峙鸾停,道不出的雅致俊秀。 营地中的篝火燃了整夜,因有人看顾,遇上大雪也未熄灭。 狼群在天亮前散去,营地四周的内脏羊骨均被清扫一空,仅存的几点血迹被大雪覆盖,不见半点踪影。 五六名役夫穿着裘袄,利落的撤掉车前挡板。 两什步卒列队出营,沿着留在雪地上的足印,小心的潜入密林。 少顷,一名什长发出讯号,响亮的哨音破开朔风,传遍整个营地。 “找到了!” 两名步卒飞奔回营地报信。 雪深没过脚面,两人一路跑过来,气喘如牛,眉毛和睫毛结了一层冰晶。 “都在林子里,从兵器看,至少不下五百人。” “走,去看看。” 营中正在准备早饭,秦雷和钱实负责防卫,典魁恰好无事可做,报知桓容后,跟着步卒走进林中。 桓容坐在车辕上,捧着阿黍特意调成的蜜水,一口一口慢慢饮着。 昨夜里,鲜卑和杂胡起了内讧,在密林好一顿厮杀。 狼群被箭矢驱赶入林,遇上满地血腥,立即亮开嗓子,发出声声嚎叫。 据猎户出身的弓兵说,被叫声引来的狼不下两百头,八成还有其他的猛兽。想想可能出现的场景,桓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哪里还有一探究竟的念头。 “府君,仆观天象,今明两日将晴,可令士卒加速行军,尽快过谯郡赶上中军。” 桓容点点头,道:“还有多少裘袄,都分发下去。制好的肉干和蒸饼也发下去,今明两日全速赶路,只在夜间休息。” “诺!” 临出发前,钟琳特地找上中军主簿,摆事实讲道理,侃得对方两眼蚊香圈,要来三百件裘袄。 桓大司马命桓容领兵殿后,本就十分理亏。如果压住裘袄不放,定会招来异样目光,平日里积攒下的声望又会损失一大截。 能坑渣爹一回,桓容乐见其成。 不过,为钟琳的人身安全考量,他特地派典魁随行。万一桓大司马真的不要脸面,以典魁的身手和速度,好歹能杀出重围,将人囫囵个的救回来。 至于事后追究,桓容想得很清楚,自己讨要物资明正言顺,渣爹敢揪住不放,他就敢彻底撕破脸皮。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穿草鞋的总能干翻穿皮靴的。 到时候,借一借郗刺使等人的势,不愁不顶穿渣爹的肺。 好在事情顺利,三百裘袄一件不少。整车物资拉回来,钟琳犹在叹息,只道数量实在太少,早知如此,应该要六百件才对。 桓容当场未做评价,回到武车却是捂嘴偷笑。 当初到流民中捡漏,当真是赚大了! 裘袄逐一下发,热汤业已熬好。 士卒排队领汤的时候,典魁自密林中归来,丢下两条皮毛还算完好的狼尸,先抓起两把雪搓搓手,随即端起一碗热汤,也不嫌烫,咕咚咕咚半碗下肚,呼出一口热气,眉眼间舒展开来。 “昨晚上动静不小,林子里血腥味太大,少有囫囵个的尸首。” 桓容坐在车辕上,一边咬着烤得焦香的蒸饼,一边听典魁叙述,竟没感到半点不适。 该怎么说? 人的适应性果然强大。 “雪上留着爪印,我四下里都看过,不只有狼,还有豹子。可惜没见到尸首,怕是受伤后跑了。” 说话间,典魁比出两个巴掌,双眼放光道:“我在几棵树上看到了熊爪印,八成是狼群惊动了在那处睡觉的熊,光看爪子,站起来将近两人高!” “喝!” “这么大的熊?” 钱实和秦雷巡营归来,听到典魁的话都吃了一惊。 经过长年战乱,北方地广人稀,密林丛生,野兽并不少见,但这么大个头的熊也很少有。 “熊可还在?” 典魁摇摇头。 “我追着脚印绕过两圈,没寻到。” “要是能猎来,熊皮处理一下,正好给府君做条褥子。”
“是啊。” 几人都感到可惜,桓容摇了摇头,道:“猎熊不易,何况眼下也没有条件。昨日荀舍人推断,鲜卑兵可能在通往汝阴的古道设伏,我等既为大军殿后,自然不能继续耽搁,需尽快赶路,同中军汇合为上。” “诺!” 众人齐声应诺,以最快的速度填饱肚子,整理队伍,拔营继续前行。 途中遇上两支迁移的部落,仅剩的小半车皮甲和刀枪都被换了出去。 至此,清理战场时搜来的鲜卑兵器全部清空,换得的牛羊宰杀制成肉干,几辆大车又被堆满,车辙的痕迹比前时更深。 “秦雷,打听一下,近日是否有鲜卑骑兵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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