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秀芳肉疼不已,皱着眉头对程舟说:“送一只山鸡太贵重了吧?小舟,只怕你送过去,大头他娘也不会收的。” 这年头,肉比粮食还少见。 过年分的粮食,一部分磨成细面,省着点隔月还能给孩子尝尝鲜;肉就不行了,一年到头,只有过年村里大队上杀猪的时候,每家每户才能分上一小碗肉解解馋。 至于家里养的猪,那是要上交的任务猪,不能杀。还有鸡,也是不能动的,要留着下蛋给铁蛋小丫补营养,多余的鸡蛋也能拿到供销社去换钱。 越想越心疼送出去的山鸡肉。 看着表嫂一脸肉疼的模样,程舟莞尔一笑,道:“表嫂,之前说要送的,而且我又不是白给的。” 葛秀芳眼睛一亮,“不是白给,那就是出钱买了?” “不是。春花婶子的做鞋手艺好,我想请她帮我做两双,拿这只山鸡正好抵了做鞋子费的那些碎布头。” “那鞋子娘和我都会做,我闲了抽空给你做,你就别送了——” 葛翠花不耐烦打断道:“小舟,别理你表嫂说的话,赶紧去送。” 自家媳妇什么都好,唯独不太懂人情世故,总是小气吧啦的对粮食斤斤计较,舍不得给别人撒出去。 程舟抬脚就走,“好的,大姨,那我过去了啊。” 葛翠花凉凉道:“去吧,回来再找你算账。” 程舟:“……”好的,他就知道这事没那么容易过去。
第12章 进了隔壁大头家。 弄清楚程舟来意后,王春花连连拒绝道:“太贵重了,婶子不过是给你送了一个自家编的草帽,不值钱的,哪能收这么大一只山鸡?” 这意思是说程舟的礼太重了,如果换成一小碟肉,说不定她就腆着脸皮收下来了。 铁蛋和小丫不知道去哪儿了,没看见那两个小娃子的身影,房间里只有大头和他娘两个人。 大头这回很安分的躲在王春花身后,紧紧抱着他娘的大腿,一副想说话又忍着不说的纠结模样,黑黝黝的眼睛直愣愣的盯着山鸡,狂咽口水。 程舟看着有些心疼。 在这三个小娃子中,他最喜欢最心疼的小崽子不是铁蛋和小丫,恰恰是这个鬼灵精、骚操作、最馋肉的大头。 原因无他,每次看到大头某些时候的样子,总是能让他想起小时候自己贪嘴好吃、费尽心机讨好院长妈妈要零食的记忆。 有些不太好的日子虽然已经过去,可留在人心底的,却是永远无法填补的遗憾和心酸。 所以当他离开福利院以后,在吃喝方面绝对不肯亏待自己,如果碰到他想尝试但是又及其昂贵的食物,程舟宁愿花掉三个月的生活费也要买到它。 他心里想的很简单,既然没有人偏爱他,也没有人对他好,那他自己也能对自己很好。 王春花继续推辞道:“小舟,这山鸡太贵重了,婶子不会收的。” 这孩子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盐油贵。 这年头,在村子里,一年到头也就能吃一次肉,买都没地方买去。 程舟回过神来,招手让大头走过来,“大头,想不想吃肉?” 大头看了眼他娘的脸色,没忍住山鸡肉的诱惑,大声地回答:“想!” 程舟也不废话,直接把竹筐递给他,“去,把山鸡放你家厨房里去,我和你娘说说话。” 大头双手立马接过来竹筐,眼睛不敢看他娘,脚底抹油迅速离开是非之地。 王春花生气:“大头,你给我站住!” 程舟站在门口挡住路,笑着说:“婶子,你别多想,我的山鸡也不是白送的。正好想托你帮我做两双鞋子,老早就听表嫂夸赞,说是你纳千层底的手艺又快又好。” “不就是两双鞋子,也费不了多少功夫,回去拿些碎布头过来,婶子这就帮你做。那只山鸡你就拿回去,大头也是不懂事,尽顾着贪嘴好吃了。” 王春花不以为然,说罢便要绕开程舟去找大头。 “婶子,关键是我没那些碎布头啊,你也知道我刚来村里两天,行李都没带过来呢。” “再说了,过几天我应该就呆县城里住了,要是你真觉得过意不去,倒不如后面这几个月,给我留点自家种的青菜,让强叔每隔一个月给我送一回。” 大头家是外来户,家里人口少,只有三个人,自留地里种的东西也多,留出一部分给他送也不难。 至于葛大姨家的自留地,种的东西也就刚刚好够自己一家人吃的,程舟压根就没想过打自家的主意。 王春花惊讶道:“你要搬去县上住?”这才在村里住了两天呐。 “对,还没在县城里租到房子呢。” 程舟垂下眼睛,语气可怜兮兮,“等我搬到城里,估计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工作,前期的粮食我得自带一点,至于新鲜蔬菜之类的东西,婶子,我还得靠你呢。” 王春花闻言,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爽快道:“那敢情好,婶子也不跟你客气了。做鞋子要费的那些东西,我也全包了。” “等你搬到城里定下来,我让大头他爹定期给你送新鲜的蔬菜。” 自家自留地里的菜叶子,不值多少钱,拿来换一只山鸡划算多了。 “行,婶子,那就这么说定了。” 话刚说完,程舟便听到了悄悄冒出来的小人儿的动静。 从厨房过来的大头,抱着空竹筐,自以为悄无声息躲在门后,露出一个圆溜溜的光头小脑袋,偷偷看他娘的反应。 程舟顿时哭笑不得。 王春花也看见了大头那锃亮的光头,大步走上前来,一把揪住大头的耳朵把他拉进来,吓唬他道:“躲什么躲?躲也没用!我告诉你,今天别想吃到肉了。” “疼疼疼,娘,你快松手,耳朵要被扯坏了。”大头捂着耳朵狂喊。 王春花松开手, “疼就对了,活该!” 大头反应过来他娘说的话,激动的双手抱住他娘的大腿,问:“娘,你肯收啦?” “高兴也没用,今天的肉,偏偏没有你的份。”王春花故意气他。 “娘~”大头不依不饶和他娘耍赖,企图达到吃肉的目的。 王春花坚持不松口,表面上不答应,可是撑不住臭小子撒娇,眼底有着掩饰不住的宠爱和纵容。 程舟看到这一幕,心想,大头比他幸运多了。 ***** 傍晚时分,没有了白天正午时分的炽热阳光,温度反而不降。 往日里还会有微微凉爽的风从山间吹过来。 今天却不知为何,黏黏糊糊的风来回吹,带过来一股热浪的气息。 整个村庄像是一个闷热的大蒸笼。 某些预兆开始显现。 “万顺,我下工了啊。”王大力身先士卒的喊,迫不及待想回家偷懒。 王万顺头也不抬:“知道了,走吧。”就知道第一个说下工的人,肯定是这货。 有了王大力的率先试探,其他人也陆陆续续下了工。 王万顺记录好最后一个人的工分,麻利的收拾好东西,去找他爹王丰收。 建国以前,王丰收是大伙儿推选出来的村长;建国以后,便顺理成章的做了王家村生产大队的队长。 他爹虽然身为队长,可完全不徇私,照样自己扛着锄头去下地赚工分,能不偷懒就不偷懒。 绿油油的庄稼地旁边,王万顺冲着一个背影喊道:“爹,走了,咱们回家吃饭。” 王丰收听到声音,应声道:“哎,好,我这就过来。” 父子两人结伴,一边唠嗑村里的琐事,一边慢悠悠的走回家。 这时节,盛夏的天空是格外的澄净,西边的天际金霞弥漫,白云被染上金色,懒洋洋的在天上飘。 极目远眺,能看到半山腰的人家,徐徐炊烟袅袅,像是一副安静到无声的水墨画,充满着诗意与宁静。 还未靠近家里院墙,便闻到一阵及其好闻的肉香味,王万顺深深吸一口气,“哪里来的肉香味?”
第13章 王丰收放下烟袋,布满皱纹的脸庞显露出疑惑的神情,心里也很纳闷。 父子两人对视一眼,加快步伐走进自家院子大门。 只见院子里一角,多了一个用石头垒起来的简易灶台,下面点了一小团火苗,柴禾正劈里啪啦的燃烧着。 程舟坐着小凳子,靠近在火苗跟前,手里拿着长长的树枝,上头串满了麻雀肉,耐心的翻转烧烤。 随着时间的缓慢推移,烤肉的香气越发浓郁。 小丫、铁蛋、大头三个小娃子齐齐围着他流口水。 程舟瞧见两人进门,高兴的给他们分享自己烤好的麻雀,“表哥,姨夫,你们赶紧过来,新鲜烤好的麻雀,正好给你们尝尝。” 小丫幽怨的眼神盯着她爹,“要排队的,你不准吃。” 王万顺:“……” 厚着脸皮当着小女儿的面接过来烤串,啊呜一口就消灭了上面的麻雀肉。 嗯,焦香脆口,果然还是肉最好吃! 三个小娃子眼巴巴的看着,怨念冲入云霄,他们苦苦等了半天,还没吃到一串呢。 王丰收伸手拿到烤串,一眼就看到地上盆里提前弄好的一串串麻雀肉,“哪里来的这么多麻雀?” “我抓的,今天出门拿着铁蛋的弹弓,抓了一大堆。” 程舟语气得意。 “不错不错,挺厉害的。” 王丰收意外的夸赞道。 说罢顶着娃子们眼馋的目光,也是一口吃完刚烤出来还热乎的麻雀肉。 砸吧砸吧嘴,意犹未尽,感觉还没尝出味道就吃完了。 程舟见状,及时把手里烤的差不多的另外两串麻雀肉递给了王丰收,“姨夫,你尽管吃,盆里还有好多没烤呢。” 他打算提前讨好大家长,一会说起他要进城租房子的事,吃人嘴短,姨夫应该会帮他说话的吧? 王丰收犹豫了一瞬,施施然拿走烤串,笑的眼角皱纹堆积,“那行,我就再吃两串。” 顶不住娃子们怨念的目光,他干脆转身走人,准备拿回屋子里去吃。 王万顺留下来乐着说:“小舟,看不出来你还有这个本事呢,以后表哥可就有口福了。” 言语之间,暗搓搓期待着程舟以后天天去抓麻雀! 程舟闻言没好气的瞟了他一眼,和铁蛋小丫一模一样的反应,真不愧是一家人! 铁蛋等不下去了,嫌弃道:“大哥,你别废话了,吃完烤串就走开,小表哥还要给我们烤肉呢。” 王万顺:“……” 程舟:“……” 王万顺撸起袖子,一把拎住铁蛋的后领子,“臭小子,你说啥?有种再说一遍。” 秒怂的铁蛋:“没,没说啥。” **成功,王万顺心情颇好的越过三个小娃子,拿起盆里串好还未烤的烤串,厚颜无耻蹲在一旁加入只有程舟一人的烤肉团队。 小丫、铁蛋、大头:“……”敢怒不敢言。 内心齐齐土拨鼠式尖叫,啊啊啊,谁来收走这个厚脸皮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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