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是干狱卒的,都对犯人没好感,有些犯人不是一次两次的进来了,所以这些人听了丁田的话,还挺有道理,就没再嘀咕。 不过丁田怕她们不尽心,就道:“做好了之后,我还有奖赏,起码一人也能分点好东西。” 他没说是什么,只是想吊着她们,好好干活儿。 听到有好处,这些女人们才露了个笑脸儿:“好的,丁司狱。” “保证好好干。” 都是女人,谁还不会点儿针线活儿呀? 分完了工,丁田就下了差,没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布庄,府城的商业当然要比县城强多了。 最主要的是,北风府在战时没有被攻破,甚至战线一直被严严的摆在牛角县那边,没有波及到北风府。 所以北风府不仅蛇立不倒,各行各业也比新建成的牛角县要繁荣许多。 不少百年老店,信誉良好。 林氏布庄,就是百年老店。 粗棉布的质量不错,丁田看了个遍,买了二十匹回去,细棉布有八匹,都是原色的那种,最普通最便宜的棉布。 看到旁边有做现成的鞋子,就又订购了一百双。 不是棉鞋,是单帮的那种布鞋。 分大号、中号和小号三种类型。 古代这会儿没有什么机械加工,全都是人工制作,所以需要点时间,现在是二月末,冷,穿棉鞋的时候,但是过几天,进入三月份了,就会转暖,到时候鞋子做好了,正好,可以穿。 然后布庄的活计帮忙将二十匹棉布送回了他家。 金大娘已经做了晚饭,看到二十匹棉布,还都是原色的那种,是最便宜的棉布,结实,耐用,就明白了:“这是做衣服的布料?” “是。”丁田指着二十匹粗棉布道:“这个就是做囚服的东西,给别人我也不放心,您就照着最简单的衣服样式做,分大中小三个号……。” 丁田开始吩咐金大娘怎么做囚服,粗棉布当然是做囚服的,细棉布则是做内衣,粗棉布虽然耐磨,可贴身穿着绝对不舒服。 犯人也需要有贴身的衣物,所以丁田准备的很全面。 金大娘听了一堆,就问丁田:“那我做不过来,请两个人帮忙,行么?” “可以。”丁田点头:“工钱是一套衣服十文钱,内衣一文钱。” 毕竟内衣简单,囚服也不复杂,复杂的丁田也不会让人去做。 “好好好!”这个工钱给的不错了。 丁田还预支给了她两吊钱:“这个您拿着,购买一些线啊,针什么的,这么大量的缝制衣服,针线肯定用的多。” “好。”金大娘也没拒绝。 府城不像县城,百分之九十都是务农的人,府城里有做买卖的商家,也有没有田地,靠做零工养家糊口的手艺人。 其中不少女眷,都是靠给人缝缝补补或者洗衣服贴补家用。 金大娘也认识几个妇人,接了这么大一单活儿,她赚的肯定不少,那些妇人也曾经帮过她,她也算是报恩了。 所以白天丁田去上差,她就在家招呼几位妇人一起动手做衣服。 而丁田呢? 又开始差遣老郑叔了:“找几个泥瓦匠,盘炕,先在空着的牢房里盘炕,还要做一下马桶间,这样犯人就在牢里上茅房,我们也不用倒什么马桶了,直接掏茅坑就行……。” 丁田大刀阔斧的改革,趁着土地已经开化,在春风尚未吹起的时候,就修理牢房了。 第一个修理的地方,就是重犯牢房。 因为那里没有人,所以把所有的门窗都检查了一遍,门窗还好,都是铁木的,只要重新刷上漆,翻新就行了。 而里头的那些稻草……丁田一声令下:“全都给我清理干净,一根都不要留。 狱卒们努力的干活儿……实在是丁司狱的表情太净狩了。 “这稻草都给弄走了,以后来人睡什么?” “听说是有被褥了嘿!” “那得要犯人们多少钱?” “这钱也不是我们的……。” “累呀……。” “伺候他们吃喝还不算,连被褥都要我们给他们搬啊?” 抱怨的声音从很小,到后来的正常说话的声音,一边抱怨,一边干活,倒是没说不干……。 但是吃晚饭的时候,丁田没回去,在牢房里跟大家一起吃的晚饭,厨娘竟然端出来一大盆酸菜炖大鹅,里面酸菜少,大鹅肉满满当当。 主食就是二米饭,还有一些咸菜佐餐。 “今天吃肉啊?”大概是这里很少吃肉食,一个个的眼睛都亮了。 “丁司狱今天去买了五只大鹅给大家吃,明天还有屠户送来半只猪,你们有口福了。”两个厨娘乐呵呵的给他们盛饭:“听说后天还有蛋什么的送过来。” 众人纷纷看向丁田。 “嗯,以后禽肉、猪肉和蛋类以及青菜轮着来,不能光吃那些干巴巴的青菜,也不能老是吃肉,荤素搭配,干活不累。”丁田改了一下这个俚语,逗得大伙儿哈哈大笑,愉快的开吃。 有这样的上司,才是他们的幸运。 丁田见他们再也没有抱怨的意思,就知道,这帮人啊,给点好吃的就能安抚的很好,他也吃的开心。 吃过了饭,一擦嘴巴,才出了府衙,往回走,结果在家门口,看到了一个黑着脸的人……。
第一百一十四章 银针啊 “干什么去了?”王佐的俊脸臭臭的样子。 “我在府衙……加班干活了。”丁田突然有点心虚: ?,’ “我去外面办差回来,找你吃饭。”王佐口气不好: 你去料理一下。” 丁田有点怂的进了门:“卧槽!” 比起进去,他推出门的速度相当快:“你打了一头老虎回来?” 他新家不大的小院子里,一个好大的木板子上,趴着一头血乎乎的……老虎,一看就是被人打死的……老虎啊! “这头猛虎为祸乡里,王……大人去巡查春耕事宜,路过那里,就带着我们上了山,追了它两天,才将它宰杀掉。”王富贵在一边道:“还有不少肥兔子。”这个时候的兔子一冬天没出洞了,一个个肥的不得了。 丁田以前只在动物园和电视上看到过老虎,现在就有一只老虎在他面前,还是一只新鲜宰杀的老虎,那血迹都还没干呢。 这是新杀的啊! 老虎啊! 保护动物啊! 这还是一头野生的老虎,看看那爪子,再看看那露在外面的牙齿……我的天哪 “去做饭啊!”王佐看丁田对一只死老虎打量个没完,顿时就……更不高兴了:“我饿了 “我不会做老虎肉……。”丁田犹豫了一下:“也不会泡虎骨酒。” 这东西,以前只能隔着铁栅栏,眼巴巴的看几眼,谁会舍得杀了它? 再说,谁敢杀这东西啊? “兔子你总会做吧?”王佐换了个食材:“去做的快一些的菜,饭好了,我要吃饭。,, 丁田只好一抹脸,拎着两只肥兔子就去了厨房。 一大盘子的爆炒兔子肉,酸辣土豆丝,这就是今天晚上的菜了。 王佐的晚饭主食就是大米饭,他好像很久没吃饭了,吃的特别香,丁田则是在院子里看那头死老虎,看了半天,抬头问王富贵:“这老虎和兔子都是送我的吧? “送你的……是吧?”王富贵不确定:“我进去问问。” 不一会儿,王富贵从屋里出来了:“大人说,你想要老虎也可以,早饭他也来你这里吃。” 丁田:“……丨!!” 便宜不好占啊! “算了,来就来吧,我这早饭都是金大娘做的,我最多给他煮个鸡蛋。”丁田抹了把脸:“我也是要上差的人,也需要休息,更有我自己的生活。” 不能因为要照顾你们家王大人,我就要在公家工作还不算,回来还给他当厨子,起早贪黑的给他做饭吧? 那样就不是他丁田了。 王富贵又跑回屋里去了,半天才出来:“这件事情好办。” 丁田不知道他们要怎么办,反正……他白得一头死老虎,十几只肥兔子。 老虎丁田知道要趁早收拾,所以他去隔壁问了金大娘:“找个会收拾老虎的猎户,泡个虎骨酒,熟个虎皮什么的。” “行,我给你找人去。”金大娘是知道隔壁有人送了一头老虎过来的,听丁田这么一说,她就知道该找谁了。 丁田回来之后,将兔子也放在死老虎跟前,一会儿请人来一起料理了。 不一会儿,王佐吃过了晚饭,气呼呼的就走了,没怎么跟丁田说话,丁田也不在意,这位的脾气来的急,去的也快,明天又该来吃晚饭了。 王佐他们走了之后,金大娘才带了两个人过来,一个上了岁数的老汉,一个壮年的汉子:“这俩人都是猎户出身,现在在府城里安了家,不过手艺没丢,开了一个皮子铺,熟皮子的手艺,是府城里的这个!”说着竖起大拇指,意思是第一、最好的。 “那什么,你怎么在这里“去做饭,今天打了猎, “行,那就麻烦您二位了。”丁田信得过金大娘。 “这老虎不错啊!”老汉围着老虎转了两圈:“射在眼睛里,皮子不伤,现在还没有换毛,皮子还算不错。” “那些兔子也帮忙料理了吧。”丁田指了指那堆肥兔子:“我也想要点兔子皮“行,没问题!” 这父子俩果然是熟手,扒皮的手速非常快,连老虎的肉、骨头、虎鞭都给丁田剃了出来。 期间还让丁田去买两坛子好酒:“这虎鞭是好东西,虎骨更是如此,不过需要炙一下,才能泡酒,要老白干的那种烈酒。” “好,我去买!”丁田拎着钱袋子就去了街口,那里有两家卖酒的铺子。 其中一家卖的就是高度酒,老白干、烧刀子和二锅头。 另一家则是卖的土酒,也就是高梁酒、米酒等等低度酒。 丁田要了四大坛子的老白干,店家给他送到了家里,老虎已经拆卸开了,虎骨炙好后,热乎的时候,就被沥干了油脂,然后放进了酒坛子里。 放了三大坛子,才放完。 另一坛子里放的是虎鞭。 至于老虎肉,也有一大堆。 丁田首先给了这父子俩二两银子,五斤虎肉,两只兔子当谢礼,送走他们之后,丁田又给金大娘五斤虎肉,四只兔子。 剩下的,丁田连夜送去了府衙,给杜知府送了十斤,给杜师爷送了五斤,剩下的他也都均匀的分给了几个头头脑脑,分到他们手里可能只有二三斤,却也是丁田的一份心意。 至于兔子肉,丁田第二天就带去了牢房那边,晚上他们就吃到了红烧兔子肉。 丁田没敢在牢房跟他们一起吃饭,而是回到家里,果然,看到了王佐。 “今天吃什么?”王佐看他回来了,而且明显是没吃饭的,就高兴了点儿。 “我去厨房看看哈!”丁田还没想好要做什么呢。 “我给你带了点菜,记得做了吃。”王佐跟着他往屋里走。 “你还给我带了菜?”丁田有些惊讶,这都学会自带食材了? “留在我那里,他们做的也不喜欢。”王佐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还不如拿来给你,你做给我吃。” 丁田无语了。 进了厨房才发现,王佐果然是金尊玉贵一样的生活,厨房里放了两筐菜,新鲜的蔬菜,在这个青黄不接的时候,这些青菜只能是盆栽而成,因为它们长的都不大 油菜一掌长;菠菜比油菜长一些,倒是都很嫩,还有香菜和小白菜。 韭黄倒是长的挺长,有半个胳膊那么长的叶子,只是有点细……一看就没上过肥料,不然长的肯定不会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丁田干脆就炒了个韭黄炒鸡蛋,香菇来不及泡发了,油菜就只能放着明天做;菠菜豆腐打个汤,豆腐还是金大娘买的,估计晚上是要做给他吃……。 醋椒小白菜,配的又是大米饭。 丁田都跟着王佐蹭了好几顿大米饭吃了。 以前不觉得大米饭如何,因为他那个时代人人都吃得起。 可是到了古代才知道,大米饭只有富贵人家才吃的着,普通老百姓,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顿大米饭。 所以农户人家接待贵客的主食,就是二米饭,小米兑大米,放在一起蒸出来的饭,就叫二米饭。 丁田也买过大米吃,但是好贵! 而跟着王佐吃饭的话,都是做现成的大米饭……从他给王佐做了两顿二米饭之后,他家的仓房里,就多了一个装大米的米缸。 还是那种很漂亮的米缸,精致,防虫鼠的……啊就高级的米缸。 一凉一热,一个汤,丰富了点。 王佐看着饭食不高兴:“昨天给了你那么多兔子,你都吃了?” “没,送人了。”丁田道:“而且我觉得这个时候,青菜比肉好吃。” 其实是忘了留……反正都给同事们吃了,现在去估计只剩点汤了吧? 王佐敲了敲饭桌,继续“审问”丁田:“老虎肉呢?” “那东西我也不会做,让会料理的人带回去风干好了再给我。”丁田缩了一下脖子:“明天晚上吃香菇小油菜。” 据丁田所知,香菇新鲜的倒不如干香菇泡发后好吃。 “送你的燕窝,也不会做?”王富贵在一边狗腿的追问:“还有银耳……。”这个时候银耳是没有人工的,全都是野生的,故而古代的银耳,是一种珍责的食材。 哪像丁田那个时候啊? 随便一个干调店,就能买到好多干银耳。 “会。”丁田鼓着腮帮子赌一口气:“煮熟了不就得了么?” 王富贵被噎了一下,默不作声的拿银针试毒,然后请王佐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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