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王富贵挺胸腆肚的道:“您要吃点什么?大厨咱们有的是手艺。” “吃红烧肉丁!”结果王佐真的点菜了:“让人去做吧。” 王富贵:“……???” 等丁田带丁墨回到家里,迎接他的就是一大锅的白萝卜羊蝎子汤。 这样的是醒酒汤? 丁田看了看丁墨:“你喝么?” 丁墨摇头:“我喝的够多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 还有这种说法? 不过俩人聊到后半夜,跑了几趟茅房,就饿了,又掀开锅盖,从里头捞肉骨头吃。 彼时的羊蝎子更好吃了,萝卜也炖的晶莹剔透,最主要的是,灶台里有榆木疙瘩烧着,这锅子一直是温热的,不凉。 畅快淋漓的吃过了之后,人越是精神了,俩人见天亮了,用冷水洗了把脸,丁田今天旬休,就不用去衙门了,打算带着丁墨上街采购点东西,托他带回去。 “得买一些县城里没有的。”丁田熬了一夜,却一点都不困。 大概是太高兴了吧? 来到这里之后,丁家就是他的牵挂,丁家村就是他的根。 “对对对,这次回去,我得好好的跟家里人吹嘘一下,我来府城了!”丁墨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也是,一个少年郎,第一次离家这么远,要不是商队是大家熟悉的林家商队,他也不会跟 来。 丁田带着丁墨在外面浪荡了一天,买了三大车礼物,又将丁墨送到了商队驻扎的商号,委托他们带丁墨回去。 一辆车是给胡家舅舅的,里面多是小儿用品,以及一些补品。 两车是给两位叔叔的,一人一车,不多不少。 “这个您放心,我们都知道,主家也吩咐过,一定会好好照顾墨小哥儿的。”商队的掌柜的乐呵呵的态度非常好。 而丁田刚回到家里,就看到一辆马车停在他家门口,下车的是王富贵。 “富贵哥?”没有侍卫跟着,只有八个随行的健仆。 “这是给你家里人送的月饼,我让他们跟着商队去你家看看,正好也护送你那个族兄回去。”王富贵鼻孔朝天:“王爷昨天晚上吃了两大碗饭!” 丁田期盼的看着他:“那是不是代表我不用再当大厨了?” “你!”王富贵气的啊..“今天晚上来你家吃饭。” 然后就走了,两个健仆跟着他,六个健仆留下来看着丁田。 “走吧,我带你们去商队那里。”丁田又把这一辆马车的东西,和六个健仆送去了商队驻地,跟丁墨见了面,才又急匆匆的赶回来。 知道昨天把人得罪了,丁田赶紧做了一大锅大丰收,白萝卜羊蝎子那都被马六和金大娘两家人吃没了,挺好,家里不留剩饭。 等王佐来了,发现一切都准备好了,他只要洗手吃饭就行了。 丁田殷勤的给他盛饭拿筷子:“尝尝,我做的大丰收,这道菜只有秋天的时候吃,最应景 ” “大丰收?”王佐看了看菜盘子:“我以为叫乱炖呢。” 丁田尴尬了:“那就叫乱炖?” “还是叫大丰收好了,挺好。”王佐拿筷子吃了两口:“今年也的确是丰收年。” 丁田看他吃的下饭了,自己也开始吃,还跟他聊了聊家里的事情:“我一走就快一年了,家里的田产土地都托付给了两位叔叔照应,过年我再回去看看吧。” 一年不回去是不可能的,丁田没在农忙假回去已经很不错了。 过年谁爱在这里过啊? 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 “嗯……。”王佐点头,若有所思。 第二天上差前,丁田送走了丁墨,有人跟着他,丁田就放心了。 到了衙门,进了办公室,金不换过来了:“今天是换药的日子,去不去?” 这都拖了快半个月了,时间太久了,被秋收耽误的。 “去!”丁田赶紧道:“怎么不去?” “那就走吧!”金不换转身往外走。 “他的伤口好了没啊?”丁田跟在他身边:“都这么久了,再不好,我都怀疑你的医术了 ” “他的伤好的七七八八了,不过肩膀琵琶骨那里仿佛伤得太重,还没痊愈,其他的地方都 结疤了,只要结痂脱落,就完事了。”金不换道:“身体本来不怎么样,不过你这半个月的汤汤水水给补着,倒是补回来了,只是他心结难解,郁气难舒,长久下来,也不是个事儿。”丁田提醒他:“还长久个什么呀?他不是要被秋后问斩了么?如今府尊大人那边压着案子还没报上去,不过也快了。” “哦?”金不换还真没想到这一点,不过他却道:“今年要是晚了,可以明年再砍么。”总之,能活一年是一年。 “还有这种操作?”丁田真是吃惊不小:“涨姿势了。” “涨什么姿势啊?”金不换白了他一眼:“我听我过世的父亲提过,说京中的一些人,犯了砍头的大罪,又不想死,怎么办呢?就这样压着,一年拖过过一年,等遇到了大赦天下的时候,就能出牢房了。” 丁田顿时就不高兴了:“这样也可以?” “一年给的银子可不少,到头来,人终究是活着出来了,不就行了?”金不换道:“你是没见过真正的大牢房,关押几百个犯人,每年那银子多了去了,遇到大赦天下的时候,更能大赚一笔。” “不是都给放出来了么?那都放出去了,肯定都走人了,损失的是牢房里吧?”丁田不懂了。 “大赦天下,上报赦免罪囚的花名册,你当牢房的人真那么傻啊?不给足银子,不报你的名字,到时候……人家出了囚牢,你还在里头蹲着咧!”金不换给他解释:“尤其是犯官,他们都是当官的,脑袋好使着呢,家里也家底丰厚,拖个十年八年的,人就出去了,虽然不是官员了,但是回去后当个富家翁,还是可以的……。” 丁田再次感受到了“封建社会”的不良风气。 俩人到了牢房门口,就不再说这事儿了,而是认真的看了看云华清,这人倒是胖了些,脸色也好了很多,再也不是惨白的像是死人一样。 大概是被照顾的很好,他的身上没有异味,头发也能梳成一个小揪揪了,因为剃光了之后又长出来的,有点像是披肩发,要不是穿着古装,就跟披头士似的了。 “伤都好了吧?”丁田问了一声。 起先没想到他会回话,谁知道云华清竟然真的回答了丁田的问话:“好的差不多了,唯有两处,还有些瘙痒,是难以愈合的大伤口。” “长肉了,就痒痒,忍一忍。”金不换给他换了药:“如今是两天一换药,长肉了,血也不留了,血水都流干净了,马上就要愈合了,你这两天可以吃点鱼,但是还要忌口。” 丁田看他肯开口说话了,就道:“不如去谈话室聊一聊?外面秋高气爽的,走动一下吧?整日在这里头闷着,好人也闷坏了。” 去谈话室,那里气氛好,总比在牢房里聊天强。 云华清不知道谈话室是个什么地方,闻言一愣,脸色开始泛白了,因为他想到了“刑讯室 不过,丁田既然说了,他不去,也得去! 因为金不换已经等不得了,他拎着药箱子就走,牢门都没让人关:“快点吧。” 云华清心里其实是害怕的,但是更多的是麻木,受刑吗? 他以为他们给他治病,是为了好好的……结果还是因为要受刑吗? 走出去之后,他才发现,外面的天气,真好啊! 到了谈话室,云华清惊疑不定的看着这间屋子:“这是谈话室?” “是,坐吧,这里环境好一些,可以让人放松。”丁田让人端茶倒水,一点不像是对待死刑犯的样子,反倒是像友人聚会,品茶,尝点心,讨论学问的架势。 这就让云华清放松了心神,金不换其实早就看出来了,但是他不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坐下谈,我们就是闲谈。”丁田坐在椅子上放松的道:“我呢,跟不换先生是觉得这个案子有些疑点,让我们俩不解,你现在能跟我们说一说么?你要是喊冤,府尊大人可以为你做 主。” 金不换也道:“你的卷宗,府尊大人还没往上报,不过也快了,你要是不喊冤,一旦上报刑部,御笔勾决,你可就没机会了,除非在刑场上喊冤……。” 不过那样的话,不止白云县的县令要吃挂落儿,连杜知府都要有上头的责备,因为你的治 下出现了冤假错案。 到时候,不是麻烦,也是麻烦了。 丁田也道:“对,你也是个读书人,何况对方又是你的未婚妻,你怕什么?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大家一起想办法么。” 云华清沉默了,低头看着手里大茶碗儿,半天,他才缓缓的开口:“我称呼蔡家小姐为‘ 纯儿’。”仿佛是回忆,又有些痛苦的道:“蔡家小姐则叫我‘云郎’……。” 丁田跟金不换瞬间就瞪大了眼睛。 “郎”这个词,并不是说有多么高端大气上档次,只有夫人、太太才能喊。 实际上不是,即使许多青楼女子,呼唤情郎时,都喜欢用一个“郎”字来后缀。 当然,也并不是说,这是一个贬义词。 那句著名的青梅竹马,就是由“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而来。 这个词最大的特殊性在于,它代表男女双方是以一种平等的身份在……谈恋爱。 古代的男女大防有多严? 但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啊! 越是礼教束缚,就越是想挣脱反抗。 在青楼中,若非两情相悦者,女方多是以恩客来形容对方,口称大爷,某爷。 唯有遇见“两心相知”的知己时,方会以“郎”唤之。 除此之外,在戏剧里,公子与小姐私订终身后,也多以“陈郎”、“张郎”或者“李郎”唤之。 这是什么概念呢? 就好比后世刚刚改革开放,邓丽君的歌刚流入内地,或者是,资本世界的电影刚传入大陆,电影中常有人唤男方为“亲爱的”那样。 寻常妇人,通常只有在关了灯钻被窝里后才敢小声的喊两声过过瘾,助助兴,绝对没人敢当着众人面喊出来。 因为那实在是……太超前,太时髦,也太刺激了! 而女孩子的闺名,就连自家人都很少称呼,外人更是无从得知,一般都是喊的“蔡小姐”,自家人称呼“妹妹”、“女儿”,下人自然喊的是“大小姐”、“小姐”这样。 蔡纯儿管云华清叫“云郎”,云华清喊蔡小姐为“纯儿”,光是从称呼上,就能听出,这俩人是两情相悦来着,何况他们是未婚夫妻关系。 早晚是一家人! 而有这样的称呼,证明俩人是心甘情愿的,云华清怎么会杀人呢? 丁田看了看他:“据说,蔡家小姐去世的时候,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难道你是在激愤之下,失手杀人?毕竟当时你喝了酒……。” 金不换适时地递过去一张手帕,云华清擦了擦眼泪:“不是的,不是我做的……。”
第一百七十三章 不白之冤 虽然一个大男人哭泣非常的丑,但是一个大男人能哭,也真的是伤心到了极点。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丁田感慨了一句:“云华清,既然你与蔡小姐也是两情相悦,那你说说,蔡小姐……未婚先孕……这……?” “纯儿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 “哇哦!”丁田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怪叫。 惹得金不换跟云华清齐齐的看向了他,丁田不太好意思的红了脸:“我只是有些吃惊,嗯嗯,吃惊,没想到,你们俩还挺……还挺恩爱。” 如果不是情之所至,这俩未婚男女在这种封建礼教的熏陶下,不会冲破最后一道防线。“其实,我与纯儿定亲之后,就已经见过两面了,第一次是去他们家等门拜访,纯儿偷看我;第二次是正式提亲……其实,那次他们家根本没同意,认为我行为放荡,性格不羁,不是纯儿的良配,当时他们正在给纯儿相看婆家,已经有两个比较在意的了,我无所谓!”云华清慢慢的讲了他的故事:“但是县里有人就说我的酸话,说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觉得不忿,就去蔡家周围转悠……发现了他们家后花园绣楼的窗口,其实是因为纯儿天性好奇,每每都在秀楼上往外看……我就那样跟她对视上了……。” 其实说白了,小年轻的心,躁动不安而已。 这有了交集,俩人就有了点小动作,上香的时候“偶遇”一下;出门的时候“路过”一下 加上蔡小姐大概也是个才女,认识字的,莺莺传啊、西厢记的没少看,少女情怀总是诗嘛 这一来二去的……一直到开春的时候,少年躁动的心啊,云华清爬了一次绣楼! 那次其实也不是他爬上去的,是人家蔡小姐,顺了一个花绳子下来,将他拉了上去,那个时候他也是喝了点酒,凭着一股子劲儿……。 后来,俩人就有了见面的机会,蔡小姐还用绳子做了个绳梯,更方便他上下了。 而蔡小姐的贴身婢女兰兰,也跟蔡小姐一条心,帮着瞒住蔡小姐的奶妈,也就是兰兰的母亲,给俩人制造私人空间。 就这样,俩人凑到了一起,可是春天,正是荡潇的时节,这就……而且事后他倒是走的潇洒,蔡小姐的母亲却看出了不同。 “当时他们家……是真的很疼女儿,我又用一半家产作为聘礼去求亲,他们这才应下这门亲事,不过也不能太快嫁过门,我就说我家没主事的内人,不方便,又祈求先生说情,这才定了上秋后就过门,不然他们家还要留她至少二年的时间……可我哪儿想到,会出这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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