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乃人中龙凤,那寇家自是不敢忤逆的。”邱承志拍了个响亮的马屁。 “那当地政务也是寇家管着?”李煦多少了解到,这个时代还没有军政分权的概念,太守就是地方郡县的最高长官,权利不可谓不大。 “南越地域辽阔,那寇家又有勇无谋,世代为伍,因此并不耐烦管政务,因此扶持了雷家主持政务。” “也是世代相传?” 邱承志如实回答,“这得看寇太守的意思了。”潜台词是,老大想换人的时候自然是随便换的。 李煦想想也是,人家好歹手里有兵,敢不听话,派兵灭了你全家都是可以的。 他叹了口气,说:“前途渺茫啊,邱大人此行怕是要跟着本王吃苦了。”李煦虽然不太看得上邱承志,但这人现在还很重要,他需要一个对封地有了解的人,否则更是两眼一抹黑。 邱承志哪能不知道这点,他当年花光了积蓄才好不容易挣得了一个小小的京官,以为这辈子就能远离那蛮夷之地,哪曾想到,因为一时不察得罪了人,就被派来给废太子当翻译官,这一走,这辈子也就完了。 可怜他奋斗了几十年,到头来竟然一场空,邱承志难过的想掉眼泪。 李煦瞥了一眼默不作声的林统领,又问道:“这一路路途遥远,风餐露宿,邱大人可有什么好提议?” 邱承志暂时把失落收起来,努力表现出一副能臣干将的模样,凯凯而谈:“此行甚远,王爷身体欠佳,不能急行赶路,若病倒了反而耽搁行程,怕是半年也到不了,以微臣之薄见,王爷可先养好了伤再赶路。” 邱承志还在拜托京城的亲友帮他活动关系,看看去南越这件事还有没有转圜的余地。 他当年费尽心思从那个荒凉的地方来到京城,怎么甘心就这么回去? 李煦没成想他会提这个意见,对他的印象好了一些,不管他是出于什么目的,对自己总是有利的。 林统领还当他是和李煦串通好了,不置可否,冷声问:“此事另议,再说说南下的路途如何?” 邱承志胸有成竹地说:“臣建议可先行陆路到沧州,然后换水路,水路轻松且快,船行月余即可抵达江南扬州,这一路沿途还可以靠岸采买,过了扬州府就不好走了,没有官道只有商道,都是南边的商人们往来才渐渐开出来的路,而且因为商人货物多,沿途匪患猖獗,不得不多加防范。 越往南,路越难走,进入南越地界后,每日还需翻山越岭,马车太大的也过不了,只能靠马驮着行李走,而且山林中野兽横行,瘴气遍布,极易生病,一旦被病魔缠上,药石无灵,甚是凶险,微臣的老母及妻子当年就没能走出南越。”邱承志想起早逝的亲人掉了两滴眼泪,然后继续说:“微臣建议,在入南越前,先休整几日,待大家养足精力才好赶路,且一旦进入密林,难辨方向,必须找几个熟知路线的乡民带路,否则容易迷失在山林中,即便如此,还有更大的危险来自深山老林里的野人,他们蛮横无理,专制排外,无法沟通,一旦遇上,必是血战到底。” 林钊知道这一路不好走,但没想到会这么难,他们日日练兵,自负身体不错,但他们这一行,几位主子弱的弱,小的小,能否平安走到目的地还未可知。 李煦见林钊正低头沉思,知道邱承志的话起了作用,对他和颜悦色地说:“邱大人的话甚为重要,本王会做足准备,尽力保护大家安全。” 邱承志感恩戴德了一番,心里却想,王爷自身都难保了,还能保护谁的安全呢?护卫队是皇上的人,王爷身边连个侍卫都没有,真遇到危险,也不知道有几个人会拼命护着他,反正邱承志自己是不可能舍身救他的。 李煦自然不知道自己的下属在心里腹诽他,就算知道也不在意,在现代,夫妻都未必能为对方赴死,何况是员工,大难临头时,当然能跑一个是一个。 李煦好言送走了邱承志,对林钊挑眉道:“林统领多多考虑本王之前的提议吧,本王也是为了大家这一路能轻松些,平安些,旅途凶险,不得不防啊。” 林钊皱了皱眉,起身拱手道:“全凭殿下吩咐,但过于奢靡之物就不必了,出门在外,一切从简。” 李煦好脾气地答应,“这是自然,否则太多东西也是累赘。” 林钊见他这么容易妥协,心里松了口气,他是真怕这位金尊玉贵的王爷吃不了苦,他们这五百羽林军没人愿意陪着他耗在这漫漫长途上。 人都是利己的,李煦还是太子时自然人人巴结,甘愿为他粉身碎骨,但现在他只是一个被皇帝赶出门的顺王,封地偏远落后,这辈子怕是要守在那穷地方终老了,能保持忠心的有几人? 林钊倒是知道李煦有几个忠心不二的近身侍卫,但他们全被强留在京,不得随行,否则他这一路会好走许多。
第14章 红烧肉的魅力 又过了三日,老刘太监那儿有了好消息,他们拿出去的地契卖出去了七成,得了上千两黄金,李煦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金子,有点能理解那些喜欢用金子砌墙的贪官们是什么心理了。 他也想把这些金子都藏起来,每天看一看摸一摸也是好的。 可能是小时候穷惯了,李煦相当爱钱,在爱情和金钱之间二选一,他百分百选金钱,好在他虽然爱钱却不抠门,该花的钱还是舍得花的。 有了资金,李煦就安排人开始采购物资,按照邱承志的说法,这一路到扬州前都不会缺吃食,但不缺不代表好吃,李煦天天热疙瘩汤吃着都觉得腻,真要让他天天啃冷馒头吃硬邦邦的烤肉他还不得疯? 但带肯定不能多带,现在是夏末,天气炎热,很多食物都不好保存,能保存很久的食物一半都不太好吃。 李煦第一个想到的食物就是方便面,绝对是居家旅行的必备佳品,但没有加防腐剂的方便面也保存不了太久,而且少了调料包的方便面也缺少灵魂。 做面条不难,李煦这几天就吃了不少面食,虽然不是精细的白面粉做的,但至少有食材,当地人吃的面条多是扯的宽宽厚厚的面片,称为汤饼,方便面最好还是做成细面条,容易熟。 做细面也容易,难的是上哪找那么多油把方便面炸熟,这可是个还没有炒菜的年代,很少有人家会把油收集起来使用。 李煦把知道的能榨油的东西想了一遍,猪油、花生油、玉米油、大豆油、菜籽油、橄榄油……除了大豆,其他几种植物大家连见都没见过,更别提榨油了,而要把大豆榨成油,李煦就得弄出一套榨油的设备,太麻烦不说,也太耗时间了,所以首选还是用猪油。 但他还是高估了这个朝代的畜牧业,转了一圈,李煦发现养猪的人极少,因为这时候的猪肉并不受大众喜欢,膻味重,找遍全城也只能找到几十头野猪,其中有一半还是死的,被风干成了腊猪肉。 李煦算算他们这行人每一餐的饭量,默默的把五百羽林军的油炸方便面改成了干面,只保留了他们一家子的分量。 等第一批猪肉肥膘买到了,李煦立即让桃红把肥膘熬成猪油,熬好的猪油非常香,趁着油热,把面条过一遍油,放凉后放进猪骨头熬的汤里煮,加上腌过的肉片、青菜、鸡蛋和新鲜菌菇,虽然少了调味料,但已经是李煦重生后吃的最美味的一餐了。 家里老的少的都是第一吃这样的汤饼,个个都觉得美味极了,他们在宫里是吃不到猪肉的,这样连贵族都嫌弃的猪肉根本没有资格进御膳房,没想到做出来的食物竟然如此美味。 李煦让小桃在汤里放了生姜和白酒去腥,猪肉挑最嫩的腰柳肉切薄片,加了盐、蛋清、生姜和白酒腌了一个小时,煮出来果然又嫩又好吃。 李煦还大方地给林钊分了一碗,见他狼吞虎咽地吃完,诱惑道:“人生在世无非是吃喝拉撒,吃排第一位,本王好吃,林统领以后就与本王同桌用餐吧?” 林钊吃人嘴软,态度好了很多,“能得王爷赏赐已是荣幸,岂能没了规矩。” “出门在外不拘小节,就这么说定了。” 林钊心里有点慌,他是皇帝的心腹,本来应该和李煦保持距离的,可是现在又是吃又是拿,总觉得心灵上背叛了皇帝。 李煦打着拉拢人的心思,第二天中午,他用五花肉做了一道红烧肉,又做了糖醋排骨,好吃的让人连舌头都想吞下去,林钊吃的最多,闷头吃完这一餐后,他坚定的忠君之心都动摇了。 如果跟着顺王能天天吃到如此美味的吃食,那人生足矣。 李煦一次做了一大锅的红烧肉,一桌人吃不完便端了一部分出去赏给了几个过去和他有交集的羽林军,大家一开始看是猪肉还有些嫌弃,闻着再香也掩盖不了它是猪肉的本质啊。 第一个尝试的人是抱着给顺王殿下面子才吃的,肉刚进嘴里,喷香的味道刺激着味蕾疯狂分泌唾液,一口咬下去,肥肉肥而不腻,瘦肉瘦而不材,口感香中带一丝甜,入口即化,真是美妙无比。 那人吃完第一块后,就一口接一口吃的停不下来,其余人见了免不了被勾起好奇心也跟着尝了一口,然后就彻底停不下来了。 爱吃肉的大老爷们很少能抵抗得了红烧肉的魅力,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成正方块,焖出来的肉色泽焦黄,肉香四溢,那香味大老远都能闻得到,光是闻着就让人流口水,吃在嘴里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一盘肉一瞬间就被人抢光了,没抢到的人瞬间把另外几盘肉团团围住了,面对着战友们饿狼般的眼神,几个人也不好吃独食,只是肉少不够分,他们只好自己留了一块,其余都贡献出去了。 等他们小口小口吃完,见大家已经用武力定出胜负,赢的人分了肉吃,输的人每人分了一勺汤汁,蘸着烙饼吃,也算尝了味道了。 只是这味道一尝,就令人念念不忘,肚子里的蛔虫全被唤醒了,叫嚣着要吃肉。 等羽林军的人知道这道肉是顺王殿下发明的后,一个个对他都改了观,出门办事再也不拖沓了,闲着没事时就三五结群的去郊外打猎,专门猎满身肥膘的野猪,扛回来交给厨房加菜。 ****** 小剧场: 老攻:“我也想吃媳妇做的红烧肉。” 李煦:“行啊,先把自己洗干净宰了。” 老攻:“没想到我媳妇这么重口味……”
第15章 睡袋 这天晚上,李煦用熬油剩下的猪油渣包了一顿饺子,猪油渣剁碎加上葱花和野菜,调味时加入城里买来的肉酱,包出来的饺子别有一番风味,林钊一个人就吃了五十个饺子。 之后的几天,驿馆的大厨房里总是会飘出香喷喷的猪油味,李煦每一餐都会做一道新菜,猪肉能做的菜很多,炒的炸的蒸的炖的,大多数都很受欢迎,也有例外,比如他刚做了一道京酱肉丝,除了小公主和她的两个侍女喜欢,别人都觉得瘦肉吃起来不够香。 吃了满嘴油的红烧肉才是他们的真爱,红烧肉一度成为这群大老爷们最爱的菜品,没有之一,直到后来李煦收集到了足够的香料,做了一次卤猪蹄,才稍稍动摇了一点红烧肉的地位。 之后几天,大家发现了一件怪事,每到做饭的时候,驿馆外都会有闲汉聚集,蹲坐在离厨房最近的墙外,耸动着鼻子,一脸陶醉的表情。 “香!实在是太香了!” “这到底是何吃食,真是太香了。” “听说京城来的顺王殿下正住在驿馆中,皇亲贵胄吃的食物果然非我等凡人能比,那怕是仙人才吃的吧?” “那是自然,圣上是龙之子,殿下便是皇子龙孙,享用的食物自然也是不同的。” “若是能让我吃一口仙家之食,死也瞑目了。” “白日做梦,就凭我等贱民,岂有这等福气?” 李煦知道这件事后也有点意外,没想到红烧肉的魅力这么强大,他手头正好缺人,这些闲汉正好能派上用场。 他让人在驿馆门口贴了告示,说是顺王殿下短期招工,每天来工作四个时辰,包午饭,有肉吃。 闲汉们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有人上门应聘,只要是手脚俱全的都被录用了,然后被刘树分成了三个小组,一个组负责做睡袋,一个组负责裁帐篷布削木条,剩下的一组人负责缝制帐篷。 一开始,总有人做不好,毕竟这些闲汉平日里都是偷奸耍滑的主,动手能力差的很,做出来的睡袋不是小了就是歪了,根本没法用。 刘树跑到李煦跟前抱怨,说是这些人不堪大用,要辞退了他们,李煦笑了笑,说:“你去告诉他们,若是再有做错的,那么午饭的肉就没了,谁做的最快最好,本王再额外赏他一餐晚饭。” 刘树把这消息传达下去,果然大家的效率高了很多,平日里拿刀都费劲的粗手用起绣花针来竟然也不抖,可见他们对吃肉的执着。 平常人家,一年到头能吃到肉的机会是很少的,过年过节或者办喜事时才会割点肉,而且还没能多吃,每人只能尝尝肉味。 李煦给他们准备的饭菜也不是顶好,但管饱,每餐总有一道荤菜,有时候是猪油渣炒蘑菇,有时候是排骨烧萝卜,红烧肉也是难得吃一次的。 即便是这样,也已经比他们平日里吃的更好,而且炒菜和红烧的菜是他们没吃过的,香的很。 吃得饱,人的干劲就足了,做什么事情也都愿意花费十二分的力气,原本懒惰的汉子们一个个都勤快起来,效率节节攀升。 “小刘总管,这些东西到底是何物,为何长的如此奇怪?”一个闲汉做完了一个睡袋后问刘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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