栀栀本来觉得自己可能会睡不着的,可她辗转反侧到深夜,竟然也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黎恕和霍令坤回来了。 栀栀正坐在沙发上喝热粥。 康梦清见他俩回来了,赶紧喊她弟弟去厨房煮汤面。 黎恕过来抱了抱栀栀,说道:“她俩都没死,但是李继花的情况比较严重。医生说她头骨破裂,目前最好的结果就是脑震荡,至少也要躺床半年休养,最坏的结果就是……有可能会成为植物人。还得再观察她的情况……” 栀栀心里一紧。 在她心中,如果不是因为阴差阳错,那么李继花的下场……就是她的下场。可她与何明艳又到底有什么恩怨,值得何明艳这样对她赶紧杀绝? 黎恕又道:“何明艳的情况呢……她瞎了一只眼睛,打斗的时候被李继花用碎玻璃扎的。” 栀栀再次倒抽一口凉气。 黎恕继续说道:“栀栀,现在何明艳已经清醒了,公安正在找她录口供,但她不愿意交代任何事情……她说,除非公安让她想见你一面,否则她什么也不会说。栀栀……” 栀栀说道:“好,那我就去见一见她!” 康梦清犹豫半晌,说道:“我也去。”
第377章 黎恕和霍令坤在家吃完汤面,然后两人骑上自行车,载着栀栀和康梦清去了医院。 康弟弟自行回家去。 到了医院,黎恕先不让栀栀去见何明艳,而是在医院门口给她买了个热乎乎的烤红薯,然后陪着她在市人民医院里的一个小花园里散步。 这花园实在小,就一个三四十平方米的小池子,一座水泥假山,然后沿着水池摆了一溜的盆栽菊花。但因为现在已经是冬天了,哪儿哪儿都是光秃秃的一片,所以这里的各色菊花还是挺养眼的。 黎恕让栀栀吃完了烤红薯再进去。 “呆会儿无论听到她鬼扯了什么,千万别动气,”他交代她道,“要是把你气坏了……那可是咱们孩子遭罪,划不来!” 栀栀直点头。 烤红薯浓香扑鼻,果肉软腻甜糯,她吃了一小半儿,吃不下了,剩下的掰成两半儿,大半儿的给黎恕,小半儿的自己拿着吃。 黎恕一直站在上风口处,用身体替栀栀挡风。 吃完烤红薯,栀栀浑身上下暖乎乎的,又吃得饱饱的,情绪也好,笑眯眯地说道:“黎恕,我们走吧!” 黎恕牵住她的手,把她带到了何明艳的病房门口那儿。 门口有几个公安把守,男的女的都有。 黎恕很熟稔的和他们打招呼。 很快,一男一女两个公安先进入了病房。 黎恕对栀栀说道:“我不进去了,但我就守在门口,你跟何明艳的谈话,我也会听到。栀栀,对我来说,你的身体情况最重要,所以……如果当我觉察到何明艳的态度会影响到你的情绪的话,我会直接进入病房带你离开……或者是,如果你自己觉得身体不舒服了,就主动离开,知道吗?” 栀栀点头。 黎恕拍拍她的肩膀,替她推开了门。 栀栀走进了病房。 这是一间单人病房,病床上躺着一个脑袋被白纱布包扎起来的人,应该就是何明艳。 除了这人之外,病房里还有四个公安,两男两女。 俩男公安一人守在门口、一人坐在桌前手里还拿着本子和笔;俩女公安一人在病床旁的椅子上,另一个女公安坐在床尾,并且示意栀栀坐在她身边。 栀栀和女公安并排坐着,安全感十足。 这时,坐在何明艳身边的女公安开口说话了,“何明艳,现在别栀栀已经来了,你有什么话想问她的,你就问吧。记着,跟别栀栀说完话以后,一定要配合我们老实交代!” “我要单独跟她说话。”何明艳哑着嗓子说道,眼神晦涩不明。 女公安直接拒绝,“这不可能!” 何明艳冷哼,“那就什么也别想让我说!” 女公安怒道:“何明艳!你犯罪的过程可是有人亲眼目睹了全程的!就算你不开□□代,也是人证物证都在,铁证如山!而且也是你自己说的只要别栀栀过来见你一面你就什么都交代了……现在怎么又变卦了?” 何明艳虚弱地说道:“你们都出去,要不然……什么也别想让我承认!我什么也没干过!” 女公安被气够呛,“你——” 栀栀笑眯眯地说道:“公安同志,何明艳同志,我叫别栀栀,我今年二十二岁,是本年度的工农兵学员,所以我现在在淮安的海大上学。大家应该还不太了解我,所以……先让我来做个自我介绍吧!” 接下来,栀栀开始说起了过往: ——她是个早产儿,只在妈妈肚子里呆了七个多月,三岁之前数度病危。三岁才学会说话,五岁才能走稳。好在在学习方面还有点灵气,六岁上学,十七岁高二辍学,不顾家人的反对去南陵的海岛上插队去了。 ——上岛后她和小伙伴面临着非常恶劣的生存环境,缺衣少食的,但也好在扛了过来。大家很努力地按照想像中的样子来打造海鸥岛,现在四年过去,海鸥岛已经获得了初步的成功,成为带动附近种植物经济、优质作物的示范岛。 ——栀栀还申请成立了双岛社队,向外推销南陵地区的优质农作物和经济型作物。 ——栀栀还说了一下,她在海大学成之后即回到海鸥岛去,继续她的梦想。她还有很多很多想要做、但还来不及做的事…… 栀栀压缩着说,也差不多说了半小时左右。 病房里一片寂静。 何明艳没吭声,四位公安也没说话。 突然—— 坐在栀栀身边的女公安站起身,红着眼圈儿整理了一下帽子和领子,然后朝着栀栀“啪”地敬了个礼。 栀栀愣住。 她赶紧站了起来,朝着女公安回礼——她鞠了个躬。 “同志,你……”栀栀诧异地问这位女公安。 女公安说道:“没事,我就是突然觉得……你这么年轻,比我还小四五岁呢!本来我觉得我都已经算得上是业内劳模了,可听了你这几年的经历啊……我又觉得我要走的路还挺长的。别同志你怀着孩子呢,快,快坐下!” 另外一个男公安倒了杯温开水过来,递给了栀栀。 栀栀受宠若惊,接过水杯,又对人说了声谢谢。 然后她看向何明艳,问道:“何明艳,能在海大认识你,你也是个工农兵学员吧?” 何明艳,“我……” 栀栀扳着手指头数了数,说道:“而且你应该是……第一届工农兵学员哦!能在第一届就被基层选上,你一定是个很优秀的人,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吧!” 何明艳久久不语,失神地瞪大了茫然的双眼。 是啊!她可是当年的第一批工农兵学员呢! 她在一个极度偏僻、贫穷又重男轻女的小山村里,与年迈没有劳动能力的奶奶相依为命。 什么?父母? 她当然有父母。 她的亲生父母带着她的弟弟妹妹在县城里工作、生活、上学。 他们让她留在小山村里,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来呢,让身为长女的何明艳留在农村照顾年迈的老人,这样他们就不需要再给老人赡养金了;二来呢,何明艳不和他们在一起,他们的经济负担也小一些。 何明艳从六岁起就会煮饭洗衣,八岁开始跟着大人下地干活……为了活下去,她什么苦头都吃过。 但她最大的心愿,还是攒钱当路费,去城里找父母。 她天真的以为只要回到父母身边,她就可以不要再捱穷受苦了。 直到奶奶病重、弥留时,父母终于带着弟弟妹妹回来了。 他们妥妥的就一副城里人打扮,衣着光鲜靓丽、说着抑扬顿锉的官话,言谈优雅,气场高贵…… 何明艳既兴奋又羡慕,心里还藏着一丁点的疑惑。 她悄悄地看着比她小三岁的妹妹,可是妹妹轻蔑地看着她,还从鼻孔里喷出了一个鼻音。 “哼!” 何明艳的心,突然凉了半截。 奶奶最终还是撒手人寰。 办完丧事后,何明艳要求跟着父母回城里去,父母却一脸的为难。 何父,“大妞,我们在城里的条件也不好,房子还不如你们在乡下住的大……你就别跟着我们去了!” 母亲,“是啊大妞,你奶奶病了那么久,借了那么多的外债要还……你要是走了,那些外债怎么办?难道就赖账了、不还给人家了?” 何明艳惊呆了,“爹、娘,我、我也才十三岁啊!” “十三岁已经是个大姑娘啦!”母亲说道,“我的大妞啊最听话最懂事了……乖,不是爸妈不带你去城里,实在是家里有难处……你是爸妈最大的孩子,理应要帮爸爸妈妈挑起这个大梁来,对不对?” 何父也说道:“对对对!大妞啊,这样吧……等你把老家的外债全都还完了,我们就把你接到城里去,好不好?” 他们似乎害怕何明艳会不同意,当天下午先是告诉何明艳说,想去拜祭爷爷,差何明艳去找香烛纸钱……何明艳刚走,他们一家四口便悄悄离开了。 何明艳回来的时候,家里已是人去楼空。 隔壁几户人家过来找她, “大妞啊,你爹娘回城都不带你走的吗?” “大妞你爹娘走之前找我借了三块钱,说你会还给我的!” “大妞,你才十三岁,你爹娘怎么就舍得让你一个人呆在这儿啊?” “大妞你怎么不跟着你爹娘去城里过好日子?” …… 乡亲们的话,让何明艳又恨又难堪。 但她又有什么办法呢? 唯一的办法,就是攒钱还债,然后去城里找他们! 家里一共欠下了四十五块钱的外债。 何明艳为了挣到这四十五块钱,起早贪黑地咬牙干活,白天像个男人一样下地挣工分,夜里点了蜡烛编竹筐竹篓…… 她花了六年的时间,才还清四十五块钱的外债。 就在这时,村里突然评选起什么工农兵学员? 何明艳也不懂什么叫做工农兵学员,但是大家都说她为人老实勤劳,是当之无愧的先进份子…… 她浑浑噩噩成为工农兵学员。 因“路途遥远”,数年没有回过老家的父母紧急带着弟弟妹妹回来了。 父亲劝说何明艳,“当工农兵学员是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吃很多苦头的……大妞,爸妈舍不得你,你不要去,让你弟弟去。你弟弟走了以后,城里的房子就能空出一间来,你就有地方住,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 母亲小小声说道:“让你妹妹去也行,你呢就跟着我们去城里享福去,妈妈给你说门好亲事……” 这一次,何明艳学乖了。 不管父母说什么,她一律说好好好,背地里向村干部全盘托出,同时求救。最终,在村干部严厉的指责下,父母带着弟弟妹妹灰溜溜地离开了。 何明艳高高兴兴地来到了城里。 她大字不识,招生办老师问她想学什么专业,她一问三不知……最终,招生办老师帮她填了淮安海大这所学校——这是一所专业化的海洋科学学府,不管什么专业都非常冷门,常年无人报读。 但是何明艳不在乎。 她只要能离开那个小山村就好。 到了淮安海大以后,何明艳高兴坏了,原来世界上还有那么漂亮、优雅、有文化气息的地方啊! 何明艳快活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自己遇上了两个大难题:一是她不识字,二是她没钱。 不识字,她就听不懂任何一门专业课;没有钱,她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花用在怎么赚钱这方面…… 这时候她认识了一个人——室友李玉珑。 李玉珑家境富裕,性格天真单纯。她来到海大的第一天,就喜欢上学长霍令坤了。当何明艳在为了没钱吃饭而苦恼的时候,李玉珑在为想认识霍令坤却不敢而发愁。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玉珑请饥饿的何明艳吃了顿饭,两人聊天的时候,分别吐露了自己的烦恼。 家境富裕的李玉珑一听,立刻拍着胸脯说,“不就是吃饭吗?我爸爸一个月给我二十块钱的生活费,这样吧,你要是没饭吃,以后我俩搭伙吃!有我一口饭,就也有你的!” 何明艳十分感激。 出于报答,她知道李玉珑喜欢霍令坤,就开始频频为这两人牵线搭桥。 其间,两人还发现袁希善也在追求霍令坤?何明艳动用了一点儿手段在学校里造谣,说袁希善不检点,又说霍令坤喜欢李玉珑,生生逼退了袁希善。 但是霍令坤一直抱有特别鲜明的态度,就是他对李玉珑无感。 李玉珑伤心难过,向何明艳倾诉,何明艳开始教唆李玉珑以自残的方式来逼迫霍令坤。 霍令坤向学校报告,学校立刻通知了李玉珑父母。李家父母赶到,训斥了李玉珑,给她办理了转学手续,带着李玉珑离开了。 何明艳傻了。 她……失去了长期饭票。 而且在与李玉珑的长期共情中,何明艳也喜欢上了霍令坤。 反正她也不识字,对学习、对受教育完全不感兴趣。于是她把所有的精力全都放在“赚钱过日子”和“追求霍令坤”这两件事上。 考试季来临,当她门门功课都挂科的时候,辅导员、班主任来找她,她直接来一出闹生闹死……学校觉得这样不对,她索性玩狠一点,自残到见血、见肉、见骨的地步。 学校不敢再说要开除她的话了。 甚至在她的“努力”之下,也没人敢对她长期占用女宿舍的一张床位而有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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