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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 吴景澜将沈莳摁到椅子里,“我去给你烧水,洗漱过后就该休息了。” 他语气虽然温和,却不容置疑:“您身体不好,可万万熬不得夜。” 沈莳:“……” 好吧,毕竟他现在是个身患夙疾的病秧子,万一太过作死又胸闷心悸吐血不止,自己难受不说,还要让吴景澜操心,就显得很傻逼很造作了。 沈莳偃旗息鼓,吴景澜自然将他安排得明明白白。 他给沈莳烧了水,趁着对方洗漱的功夫,又蒸了一碗蛋羹,让沈莳垫了垫肚子,便打发他上床睡觉了。 可惜理智归理智,但若是精神状态能完全受本人掌控,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被失眠困扰的可怜人了。 沈莳躺在四柱床上,翻来覆去滚了三圈,愣是死活睡不着。 最后终于惊动了守在外间矮塌上的吴景澜。 “主人。” 吴景澜撩开床帐,探头问道: “您有何需要?” “我睡不着。” 沈莳抱着被子,委屈吧啦地回答:“不是我不想睡,可我努力过了,真睡不着。” 吴景澜闻言,叹了一口气,然后竟翻身上了床。 沈莳:“!!” 他死死揪住被角,又紧张又兴奋,同时还难免有些担心。 好在他竖起耳朵等了一会儿,并没有听到系统的OOC提示音。 沈莳暗暗松了一口气。 如此看来,“前置剧情”里所述的主仆两人关系亲密,不仅朝夕相对,还同床共枕是真有其事,连系统也默认“吴澜”的陪床是符合他人设的正常举动。 “主人,您快休息吧。” 吴景澜侧身半靠在床头,尽量给沈莳留出更大的空间,然后伸手搂住他的肩膀,替他掖好被角,又在他的背上轻轻地拍了拍,“还有一个时辰就要天亮了,多少睡一会儿。” 那温柔的嗓音和柔软的话语听得沈莳浑身发酥,半藏在被子下的脸从额头一直红到了脖子。 要不是场合不对,时机也不对,他真的很想把心一横干脆替“沈时云”出了这个透明柜,将“吴澜”压倒,先亲个够本再说。 然而这冲动的幻想究竟只能是幻想。 沈莳敢做的只是扯了扯吴景澜的袖子,示意对方睡好,再拉起被角,分了一半的被褥给对方。 “那我睡了。” 沈莳对上吴景澜黑如深渊的一对眸子,对视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恋恋不舍地闭上了眼睛…… ——— 或许是因为有熟悉的气息和熟悉的体温陪在自己身边,安抚了他因案情而过分亢奋的情绪,沈莳不知不觉间就睡着了。 这一觉沈莳睡得很香。 等他再睁眼时,已是日上三竿了。 今日是9月16日,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十一天,也是他第一次睡到这个点儿。 “是我故意没叫醒您的。” 吴景澜一边伺候沈莳洗漱,一边替他开脱。 午时,即中午十一点。 吴景澜给沈莳端来了午食。 在吃饭的时候,沈莳问吴景澜:“今日情况如何了?” “是有件重要的事。” 吴景澜拆开一条蒸鱼,将鱼腹的嫩肉夹到沈莳碗中,“刚才我听外门弟子议论,说昨日山下的镇子上出了一桩杀人剖腹的命案。”
第175章 5.诡影唐花-22 太平镇与“万事通” “当真?” 沈莳吓了一跳, “快把详细情况告诉我!” “消息是今早才传回山门的。” 吴景澜回答: “死者据说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儿,清晨让人发现死在巷子里,肚子被剖开了……” 沈莳追问:“少了一个肝脏吗?” 吴景澜一耸肩, “关于这点,还不能确定。发现尸体的只是镇上一个早起的挑夫, 根本没敢去碰那死人, 也就无法从他口中打听到具体的情况了。” 沈莳又问:“那死者尸体哪儿去了?” 吴景澜回答:“让镇上的差役抬回官衙去了。” 沈莳点了点头。 他慢慢地吃完了这顿午饭。 “阿澜。” 吃饱以后,沈莳放下筷子,对吴景澜说道: “我们干脆下山一趟,到镇上打听打听消息吧!” ——— 9月16日, 申时,即下午三点。 沈莳和吴景澜来到唐门山脚下的太平镇。 这是沈莳进入这个剧本杀以后第一次离开唐门的地界, 感觉倒是十分新鲜,若不是还有破案的任务压在肩上,简直就像在跟他家吴哥穿越旅游了。 从唐门出发, 以沈莳和吴景澜的脚程, 步行下山的话, 来到镇上大约需要两个半小时左右。 沈莳边走边琢磨:若是走得急一点, 单程两个小时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太平镇位于商道上,是个热闹的大镇,即便是不赶集的日子,路上依然人声鼎沸, 人来人往, 很是喧嚣。 路人们也对来来往往的江湖人习以为常。 除了几个小媳妇大姑娘因沈莳和吴景澜的俊俏相貌多瞅了几眼,旁人一点儿也没有对两人佩剑的打扮给予多余的关注。 两人在镇上晃悠了一圈, 路过一间茶馆时,刚好听到里面有个说书先生正在和茶客们白呼昨夜镇上的命案, 沈莳便和吴景澜走进那间茶馆,要了一壶茶和几碟点心,一面吃一面听他们说。 “要说这桩命案啊,可当真不得了!” 说书先生往窗边的条凳上一坐,就开始滔滔不绝,“我邻居的堂兄便是在衙里做书吏的,听他说啊,凶手不仅将王二嘠开了膛破了肚,还连他的肝儿也挖走了哩!” 沈莳和吴景澜闻言,默契地对视了一眼。 在茶客们的起哄声中,说书先生告诉众人,死者是镇南甜水巷子里卖卤味的王二嘎。 今日天蒙蒙亮时,一个挑夫在暗巷深处发现了他的尸体。 他的肚子被利器一剖两半,尸体让仵作一检查,发现居然丢了个肝脏。 毕竟鬼门宗的覆灭和吊死鬼的逃脱都已经是二十五年前的旧事了,在这个信息传递明显滞后的年代,即便是离唐门很近的太平镇,也没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将吊死鬼与剖尸取肝的命案联系在一起。 是以听众们现在还没感到恐惧和不安,只是对这充满了猎奇色彩的杀人命案啧啧称奇,表示困惑和难以理解而已。 “哎,你说王二嘎一个卖卤味的,平日里也算本分,怎么就惹上了这天大的栽秧,落得个死无全尸呢!” 一个茶客叹息道。 旁人纷纷表示赞同。 这时,说书先生又插嘴道:“我猜下手的是那些走江湖的!” 众人连忙问他为什么。 说书先生回答:“你们想啊,王二嘎一大老爷们,长得也壮实,却被人弄断了颈骨,连吱都没吱一声就死了!这般手段,定然是武功高强的江湖客啊!” 沈莳:“……” 他记得很清楚,沈玉死的那日,他从唐门乱葬岗里起出来的那具被挖了肝的药人男尸,也是被人干脆利落地折断了颈骨。 ——凶手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呢? 想到这里,沈莳招呼小二给那说书人添了两碟小菜,然后问他: “请教先生,那王二嘎是何时遇害的?” 说书先生来摆龙门阵前已把案子探听地很清楚了,这会儿回答得倒也干脆。 “王二嘎昨晚收摊后去和朋友喝了两壶,到亥时半方才说要归家。只是家人等了一晚上都没等到他回来,以为是喝高了宿在了朋友家里,没想到……”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唉,这可真是作孽啊!” ——— 从茶馆出来以后,沈莳和吴景澜又在太平镇上转了一圈。 他们已经打听清楚了那名叫王二嘎的受害人的情况。 王二嘎是镇上一个卖卤味的普通人,三十岁出头的年纪,不通武艺,但长得挺壮实。 昨晚他到镇子的另一头和朋友喝酒,一直喝到亥时半,也就是晚上十点左右才回家,结果就这么死在了离家不足百米的一条陋巷深处。 王二嘎的直接死因是颈骨骨折,在他死后,凶手剖开了尸体的肚子,割走了他的肝脏。 “唔,这就很有趣了。” 沈莳一边在街上闲逛,一边跟吴景澜聊天一般说起了案情。 “王二嘎肯定是在离开朋友家以后才遇害的。而王二嘎家在城南,他的朋友家住城北,入夜加上醉酒,他从城的那头走到这头,估摸着也要半个时辰吧?” 吴景澜点了点头,“换而言之,王二嘎被杀的时间应该是在子时以后了。” “昨日的寿宴,约莫是在亥时散席的。” 沈莳记得很清楚,亥时,也就是晚上九点左右,唐二唐仲安忽然癫痫发作,抽起筋来,唐雄只能草草散了宴席。 他低声嘟哝:“从唐门到太平镇,如果走得急一点,正好差不多要一个时辰……” 吴景澜目光一闪,“主人,您怀疑……凶手是昨日参加了寿宴的某个人?” “嗯。” 沈莳顿了顿,“不仅如此,还有一点。” 他抬头看向吴景澜,“我昨日遇到那戴鬼面的黑衣人,是在丑时半左右……若是凶手杀死王二嘎,再取了他的肝脏,然后返回唐门^估摸着也差不多是在这个点儿了,对吧?” 在沈莳推理的时间线里,鬼面黑衣人的行动应该是这样的: 晚上九点,宴会散席,鬼面黑衣人离开唐门。 十一点,鬼面黑衣人到达太平镇,刚好碰上了落单的倒霉蛋王二嘎。 王二嘎是个年轻、强壮的男子,完全符合鬼面黑衣人的肝脏供体标准,于是丢了性命。 十一点到十二点,鬼面黑衣人杀人,剖开死者的肚子,挖出肝脏,并且生吃了那份人肝刺身。 干完这些以后,他就要赶回唐门了。 深夜两点,鬼面黑衣人赶回唐门。 因为某个原因,他要到后山去。但他若是走飞虹桥,必定会被桥两旁的守卫注意到,所以他选择了从铁索过去。 沈莳是和鬼面黑衣人交过手的,自然知道对方功夫不比自己差,要穿过铁索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结果鬼面黑衣人就恰好被在附近搜山的沈莳发现了,两人才会有那一番较量。 “至于说为什么那鬼面黑衣人要到镇上‘觅食’……” 沈莳微微一努嘴,说道: “其实很简单,因为上一次他把‘食物’藏在药园里的事败露了,短时间他不敢再往药园里塞人,但他又必须吃东西,只得自己冒险下山了。” ——— 沈莳和吴景澜两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便走到了镇上最繁华的一条街上。 此处有好几家酒楼和客栈,五湖四海的客商和跑江湖的侠客们大都聚集在此处,既是情报的集散地,又能看到许多新鲜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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