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 她听到,当时江雁声说的是:裴歌,我们要个孩子。 曾经裴歌其实很排斥孩子,她不太愿意,尤其是她现在这么年轻。 她还有自己追求的东西没有完成,不愿意将时间浪费在生孩子这件事上。 但是现在好像观念不一样了。 她喜欢江雁声,自然也想生一个跟他长得像的孩子,儿子女儿都可以,反正他们的基因很优秀。 但如果是个儿子更好,因为她很想看看小时候的江雁声。 他从前吃了很多苦,现在每一次裴歌摸到他背上的伤她心里仍旧很心疼,不敢细想他曾经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而如果他们的儿子长得像江雁声,她会竭尽全力给他更多的爱,让他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地度过童年。 而且,她爸爸如今身体不好,关于心脏病,她查过很多资料。 有很多病人甚至会在瞬间因为猝死离世。 这种画面裴歌也不敢去想,但她现在也在有意无意地暗示自己,让自己做好心理准备。 所以如果她跟江雁声有了孩子,可以给裴其华看看,到时候他肯定会很高兴。 今晚裴歌和江雁声做了同样的梦。 梦里,裴家的半山别墅。 他们已是三口之家,裴歌跟孩子在草坪上玩,而他在一旁支了桌子处理工作。 天气很好,阳光很暖和,他们还养了一个宠物。 场景过于真实和幸福,以至于江雁声醒来后,心里好像又被人砸出了一个洞,巨大的空虚袭击着他。 他看着在自己怀中睡得安稳的女人,那荒芜的空虚感就又加重一分。 剧本在按部就班地走着,结局其实早在十年前他进公司时就写就了。 曾经的夜晚,他曾一次次在心里排练结尾,而那几年,几乎都是靠这种近乎血腥的养分撑着。 那时候,脸上、心里和骨子里都只有冷漠。 但现在,他却一次都不敢去想那个结局。 他抱紧了裴歌,她浅浅的、热热的呼吸喷薄在他的胸膛,一下一下。 江雁声更加觉得心上那个洞在扩散、蔓延,他起身披了睡袍去阳台抽烟。 凌晨四点,临川市还陷入一片沉睡当中。 江雁声望着外面的高楼,目光漠漠。 他给杜颂打了个电话,那头没接。 后来又连续打了好几个。 还是1912的包间。 杜颂端过面前的伏特加一饮而尽,他还是一副余怒未消的样子,怨恨的目光看着江雁声,说:“雁声,做哥们做到我这个地步的人真的不多了。” 江雁声扯了扯唇,没说话。 “到底怎么了,你这个时候拉我出来喝酒?”杜颂问他。 包间的光线比较昏暗,他们俩见面一直都是这样的风格,或者说,江雁声一直就是这样的风格。 但眼尖的杜颂还是发现了江雁声脖子上的痕迹。 杜颂不是很理解,他郁闷地说:“你现在日子倒是好过了,老婆在怀,这还叫我出来喝什么酒呢。” 说完,他又闷了一口。 但哪知江雁声却说:“杜颂,我有些难受。” 杜颂以为自己耳朵出问题了。 江雁声低着头,握着玻璃杯的手指青筋凸起,整个人处于一种阴郁当中。 杜颂不会理解他这种情绪,但他也被江雁声的情绪给感染到了,他哽咽地道:“雁声,我也难受。” 从来杜颂都是一副嘻嘻哈哈的模样,他给外人的感觉就是乐观、无厘头和永远积极向上。 但这类人往往都有个很悲伤的秘密藏在心底最深处。 杜颂红了眼眶,他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抄起那大半瓶伏特加就往自己嘴里灌。 之后包间里响起玻璃碎裂的声音。 江雁声看到杜颂捡了一块玻璃碎片,随后往手腕上划了一道,瞬间有血珠涌出来。 杜颂说:“雁声,有件事我憋在心里很久了,你不要怪我。” 后者看着他,等着他的下文。 “我其实喜欢烟雨。”杜颂低下头,“我喜欢她,比你喜欢她还要早,但我知道烟雨心里只有你,你们当初能两情相悦,我是打从心底里祝福你们。” “你和眠眠都不知道,烟雨走了其实对我的打击很大,我过了几年苦日子,但那些年我不敢跟你说,因为我知道你也很辛苦。” “我知道你很努力,雁声,我从未怀疑过你的信念,所以我也在努力,我们目标一致,为的就是有一天要祭奠尸骨未寒的烟雨。” 杜颂看着自己正在滴血的手腕,他这只带血的手指抓住江雁声的小手臂,视线逐渐有些模糊,沉声说:“我对裴其华恨之入骨。” 江雁声望着他,眸中阴翳一片,他指甲修剪得很干净,细看下去却微微有些颤抖。 他闭了闭眼睛,但未说话。 两人一起沉默,一个本来话就不多,一个是一直以来积压太久。 终于趁着这个机会找到了一个宣泄的缺口,但溃堤之后也慢慢恢复了平静。 杜颂不是傻子,他跟了江雁声这么久,这世上恐怕很少有人能比他还了解江雁声。 他恍惚了下,看着江雁声:“裴歌……” 后者朝他递来一个目光,杜颂继续说:“裴家小公主很迷人,她有着各种致命的诱惑,” 他用力抓住江雁声的手臂,空气里充斥着伏特加浓烈的味道和淡淡的血腥味。 “雁声,你不要陷进去,我们如今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江雁声掏出手帕按在杜颂流血的手腕上,男人低垂着眉眼,长睫在眼睑下方投下一阵阴影。 “我知道。”他嗓音异常沙哑,颤抖中却带着坚定。 “烟雨尸骨未寒,我们针对的不仅仅是裴其华,更是为了帮烟雨报仇,要铲除真正的敌人。” 后来杜颂又开了一瓶酒,生平最是吊儿郎当的他,这次当着江雁声的面哭得像个孩子。 杜颂一手抹着眼泪,一手垂着胸口,“雁声,我痛啊。” 而江雁声却只是沉默地看着他,不知道从什么开始顾烟雨成了杜颂心里的一根刺,而此前这根刺本来是长在他身上的。 “我喜欢她,你怪不怪我?”他问。 江雁声拍了拍他的肩膀,是宽慰的意思。 杜颂点点头,倒在沙发里,眯起眼睛,像是在回忆,又像是怀念:“如果烟雨还在的话,这会儿估计你们的孩子都已经叫我叔叔了。”
第214章 江雁声将杜颂拖到床上之后,天边已经泛起青色。 杜颂手腕上的伤口不深,而且已经开始在结痂,不用太包扎。 他走出1912时,天还没完全亮。 裴歌这个时候肯定还在熟睡,这天难得不想去公司,虽然一身酒气,但他还是选择回家。 回去在客房冲了个澡,他折去卧室看裴歌,她昨晚睡眠应该很好,眉头舒展着,嘴角的弧度很是柔和。 脖子里露出点点暧昧的红痕,被灰色系的被子遮住一半,有种声色犬马的错觉。 他将被子拉上去一点,坐在床边盯着她看了很久。 后来确定身上没什么味道才上床。 睡了不到四个小时,裴歌睁眼的时候他也跟着醒了过来,但他只低头看了一眼继续闭上眼睛,将她揽紧,“再陪我睡会儿。” 裴歌被他的力道捁的快喘不过气来,她动了动,丝毫未撼动他分毫。 时钟显示已过十一点,她闷闷地问他:“今天不用去上班吗?” 江雁声是个自律到可怕的人,能睡这么久,还真是难得。 尤其是对比之前,江雁声在那件事上餍足后早上甚至还会起来很早,今天这样的情况倒是头一次。 他埋在她脖颈间,热热的呼吸撒在裴歌皮肤上,只听他道:“今天翘班。” “……” 裴歌搞怪一般地在他身上嗅了一阵,总觉得哪里有点不一样,但她又没觉察出来。 她一阵乱动,彻底被男人禁锢在怀中,裴歌难受地说:“你睡吧,我去洗漱。” 但他仍旧不为所动。 又安静了五分钟,裴歌睁眼望着天花板,她想起自己昨天晚上做的那个梦。 他在她耳边说要个孩子,场景真实的可怕。 裴歌扣着手指,眨着眼睛,试探性地问:“你昨天晚上有对我说过什么话吗?” 过了好一会儿,江雁声才道:“我昨天晚上跟你说过很多话。” 她扭动了下身体,“就最后的时候。” 男人身体一怔,几秒后,裴歌听到他说:“忘记了。” “你好好想想。”她提醒着。 他停顿了两秒,似乎是为了应景她说的“好好想想”,之后道:“我说下次在书房试试。” 被窝里,裴歌手指往下,不轻不重地掐了下他的腰,“不是这句。” 但她这个动作让男人浑身一僵,他终于睁开眼睛。 在裴歌还未反应过来时,单手轻松地捉住她两只手腕,手掌稍微用力压在柔软的枕头里。 另外一只手按住她盈盈一握的腰,将她压在身下。 他微微眯起眼睛,一上一下,看她的眼神格外居高临下,一种高位者的姿态。 而裴歌低头看了一眼两人被被子盖住的部分,她感受到了些不寻常,默默地将视线往上移。 视线上移,她照样被吸引。 江雁声今年三十岁,虽然也年轻,但毕竟是不是二十来岁的小鲜肉。 可裴歌怎么看都觉得,他比那些市面上那些小鲜肉要优秀太多,长相上比他们要好看,气质上又比他们要成熟,而身材还比他们要劲爆。 江雁声拥有整整齐齐的八块腹肌。 现在很多女人喜欢的那些小鲜肉,看着都像是从哪个不知名的市场批发来的,有种廉价感。 再继续往上,是他性感的喉结。 裴歌伸手想去碰,但她手腕被他扣住,人也被压住。 再往上,她又撞进他那双深沉的眸子里。 这世上眼睛生的好看的男人很多,至少裴歌见过很多,但眸底像江雁声这么深沉复杂的却少之又少。 他认真盯着你看的时候,很迷人,也很摄人心魂。 两人就这样静默了快三分钟,裴歌咬着下唇问:“你看什么?” 捏着她两只手腕的手指蓦地收紧力道,他低头一口咬在她白皙的肩头:“是比之前瘦了不少,手腕越来越细了。” “……” 她扭动两下身体,别开脸,语气喃喃:“前段时间我老是做噩梦。” 但江雁声却不说话了。 裴歌想将他推开,却不得要领,她气不过,牙齿顺势咬住他的锁骨,“你今天不太对劲。” 他抬头,看着脸色绯红的女人,唇角勾勒出了点儿弧度,“哪里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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