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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青娥,赤霜火,白汶水,渡乌山,止苍黄。 曾经的豪言壮语说得多么肆意,分道扬镳的时候就有多么决绝。 也难怪张双璧耿耿于怀,在看见含霜刀的一瞬间就变了脸色。 方岐生从袖中取出一枚蜡丸,放在吞吐的火舌处,滚烫的焰火烧灼,蜡丸逐渐融化,显出里面揉皱的小纸团——玄武一共给了他两枚蜡丸,这是第二枚。 为什么要刻意分成两个,方岐生心想,玄武不会做无用之事,这样的举动肯定别有用意。 吹灭蜡丸上未灭的微小火苗,他将纸团取了出来,像之前那样,小心地将它展开。 聂秋凑了过来,长发从方岐生的肩头柔柔地拂过,一缕垂在胸前,一缕搭在肩上,幽静浅淡如夜晚的冷香也跟着缠了过来,萦绕在他鼻翼间,挥之不去,难以消散。 借着不甚明亮的火光,他们同时看清楚了纸条上的字。 “常锦煜和常灯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 白纸黑字,没有任何赘余的形容,简简单单,清晰明了,就摆在他们面前。 方岐生心中一震,侧过头去看聂秋,却见他眼神明澈,倒映出烛火,橙黄的,鲜明的,甚至没有惊讶,有的只是意料之中,好像他早就猜到了这一点似的。 “你早就知道吗?” 聂秋将下颚抵在方岐生的肩膀上,语气平淡,听不出到底是什么情绪,“在张双璧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我多多少少就猜到了一点。师父曾和我说过,他有个同父异母的兄长,只不过他们二人走的路子不同,长大之后就生分了……现在想来,该是正邪自古不相容罢了。” 方岐生将纸条翻过面来,背面的字明显变多了,是玄武添了许多细节上去。 常锦煜的父亲是西域刀客,母亲是水乡姑娘,温温婉婉,他与父亲的关系一向不好,在父亲与一位苗疆部落首领的女儿生下了常灯之后,常锦煜就直接避而不见了。 常锦煜向来是不安分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有仇必报。 他想着后半生饱受病痛的母亲,将她的尸骸埋入朔风萧瑟的黄沙中,之后就更加肆意妄为起来,眼神像头养不熟的狼,笑里藏着刀子,整个人都是冰冷且疏离的。 然后,常锦煜在常灯的母亲终于忍无可忍,将他逐出部落时,笑着说了个“好”字,当夜收拾了行囊,悄无声息地,在父亲床头留下一柄染血的短刀,将睡得沉沉的常灯顺走了。 常灯母亲所在的部落以女性为尊,他母亲又是下任首领,裙下之臣,帐中宾客数不胜数,那位西域刀客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常灯自然也只是她子女之中毫不起眼的一个。 所以常灯消失之后,她在盛怒之下寻找过,却在深入中原之时退却了,终究放弃。 她到底有没有找过,对自己是什么看法,常灯漠不关心。 常灯性子温和,有些地方却和常锦煜很像,比如养不熟这一点。 他和母亲的关系仅仅止于寒暄,和刻意谄媚讨好的父亲也说不上熟络。 离开大漠,对于常灯而言反而是成全了他,无论常锦煜心中是否有过一丝报复的快意,常灯完全不在意,他眼中只有黄沙褪去后的青山绿水,还有刀剑相戈的快意江湖。 常锦煜用剑,是四处学来的,没有章法;常灯用刀,是从父亲那里学来的,自成体系。 这一对兄弟相处的时间其实并不多,在进入了中原之后便各奔东西。 常锦煜在暴雨之夜救下了被正道追杀,遍体鳞伤的青龙门弟子,安丕才。 常灯在叩门求学的旅途中认识了和他一样较劲认真的白衣剑客,汶云水。 少年人的心中兴许都是有股纵横天下的雄心壮志。 几年后,名满天下的武林盟主宣布了武林大会在刀剑宗举行,在濉峰派结束,途中几千里,需要少侠们结伴而行,过五关斩六将,方可在濉峰之巅一决高下。 人多了容易混乱,少了也没优势,五个人正好合适。 这对分隔两地,许久不曾联系的兄弟,这才后知后觉地想了想,可以同路。 常锦煜和安丕才,常灯和汶云水,就通过常锦煜和常灯的书信传话,在镇峨相会了。 在等常灯和汶云水的时候,常锦煜“难得好心”地搭救了被追捕的侠客,见他枪法不错,就与安丕才商议了过后,半哄半骗地将人糊弄入伙了。 那时候他们还不知道这个侠客就是镇峨王的子嗣,张双璧。 常灯与汶云水匆匆赶来后,五个人互相认识了一下,毕竟时间不等人,他们很快就动身出发,乘上小舟,顺流东行,途径几座绵延的山峰,换乘马匹,七日后才能到达刀剑宗。 使枪的侠客先提议,各取一个名号,也便于以后闯荡江湖,其余四个人想了想,觉得在理,于是在他取了“镇青娥”之后,常灯取了“赤霜火”,汶云水取了“白汶水”,此时正好途径乌山,常锦煜便随口取了个“渡乌山”,安丕才则取了“止苍黄”。 张双璧讲义气,又护短,枪法高超,不谙世事,往往快言快语得罪了人。 常灯性格好,平日里不大生气,却又不温吞,该动手的时候就动手,和谁都能混熟。 汶云水向来冷淡,言语里透露着一股不虞,好像看谁都看不惯。 常锦煜潇洒不羁,手段厉害,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能叫人信服,是他们中的引路人。 安丕才虽然是魔教中人,但是性子沉稳,经常充当和事佬,张双璧与汶云水好几次吵架都是他劝回来的,也正是因为他,其余人才发现原来汶云水暗地里做了很多事情,比方说,常锦煜早上喝的热茶是他买的茶叶,张双璧的枪是他给上的桐油,安丕才的衣服是他缝的…… 众人这才哗然,原来你汶云水才是我们之中最心善的老好人。 汶云水却皱着眉头啐了一口,说,谁是老好人啊,这些事情我没干过。 张双璧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没事,我们都明白的,我之前不该直言诋毁你。 有长/枪,有双刀,有双剑,有重剑,有阔斧。 对月饮酒,击节高歌,笑也肆意,痛也肆意,五个本来没有交集的人就这么熟悉起来。 而常灯和常锦煜,此前十几年里几乎没有好好相处过,却在这一年半载之中,渐渐地解开了心结,放下了那些若有若无的恨意,像安丕才所说,真正像亲兄弟似的。 再往后的事,就不必多说了。 发生了什么事情,玄武并没有详细地写出来。 但也不难猜到,肯定是关于生与死,关于血与肉,关于恶与善。 天性使然,心中的道义不同,正邪自古不容,他们仍旧没能捱过积攒已久的不满。 皆是黄沙和朔风,皆是鹰犬与牛羊,皆是在经筒与白塔遍布的大漠中滋生的。 骨子里透着一股不羁的野性,连流淌的血也带着冷意,生在同一个地方,却走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最后终于难以理解对方,在血与泪之后,就此别过,头也不回地离开。 多年以后,故事中的这两位,一个辞世,一个失踪,便将真相都埋进了黄土之中,而他们这些后继者,只能从只言片语的文字中窥得半分真相。 “五诀联璧”在江湖中声名鹊起,却没能从刀剑宗走到濉峰派。 因为当年夺得头筹的,是落雁门的六位内门弟子。 无论是惋惜的,还是庆幸的,都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远去,被人们所淡忘。 将纸条放在将要熄灭的烛火上,看着它被黑色所侵蚀,化为灰烬,上面密密麻麻的字句也变得模糊起来,方岐生和聂秋恍然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那段过往又被重新掩埋了。 你看,无论爱恨,无论风华无限,无论武功绝顶,都敌不过时间的消磨。 没有什么放不下的恨意,聂秋想,张双璧的愤怒与悲哀,是他在这段难以忘怀的时光中仅存的东西,他没办法简单地将此事揭过去,仅仅是因为他将常灯和汶云水视作友人。 聂秋看向沉思的方岐生,问:“生生,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做?” “和你想的一样。”方岐生吹灭了蜡烛,起身整了整衣摆,走到铁栅栏旁,动作熟练干净地摆弄了一阵子,细细簌簌声过后,只听咔哒一声,铁栅栏应声而开。 而他回身看向聂秋,朝他伸出了手,说道:“是时候出去了。”
第153章 浮华 张漆离开了。 张蕊和张妁也先后告辞。 最后, 张双璧又困又倦,用手指按住眉心,轻轻地揉着, 抬手让安丕才也走了。 这时候天已经大亮,放在桌上的茶壶空荡荡的,说了一整夜的话, 即使是张双璧也累得说不出话来,连抬眼都觉得累,嗓子嘶哑低沉, 索性闭上眼睛假寐一阵子。 一阖上眼, 往事便接上连三地浮现在脑海之中。 上十多年前啊, 张双璧想,那时候的他太过幼稚,易怒又莽撞,做过不少错事。 过了这么久, 回想起当时的事情,他总会不由自主地问自己, 如果换作现在的他,再面对汶云水的时候, 是否还会和他经常吵架;如果换作现在的他, 再面对常灯与常锦煜的时候,看见他们不肯退让, 相互僵持,最后分道扬镳, 能不能将他们劝回来。 还有,如果换作现在的他,是不是就不会将常灯恨上好几年。 常灯那时候转头便走, 连头也不回,好像全然将他们五个人的誓言忘在了脑后。 张双璧其实是能够理解常灯的,常锦煜视人命如草芥,普通人的性命在他眼里更不用提了,他连瞥一眼都觉得脏了眼,轻蔑又高傲,可他这个人看起来偏偏又是好相处的模样。 更何况,常灯和常锦煜关系复杂,不是一言两语就能形容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 但是他同时又不能理解常灯,因为常锦煜重义气,对他们四个人从来也没有半点亏待。 为什么常灯会打心底地不信任常锦煜呢? 这回事,是张双璧后来偶然知晓的。 常锦煜离开部落的那夜,常灯就睡在父亲的身侧,在无光的夜晚,常锦煜将短刀刺入自己的手臂,硬生生把那块纹着部落纹章的肉剜了下来,冷汗直冒,却一声不吭地,把短刀,连带着血肉,插进父亲床头的木板,惊得他醒转过来,满眼恐惧。 恐惧的是常锦煜竟能在无声无息中站在他床头,而他对此一无所知。 “你过来,我带你走。” 常锦煜看也不看父亲一眼,对着睡在里侧,睡眼朦胧的常灯说道。 这刀客深知不能放常灯离开,但又惧怕那柄近在咫尺的短刀,只好沉默不语。 他这个人啊,软弱又自私,甚至都没有想过常锦煜是不是将常灯带去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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